七岁那年,我妈咪决定跟她的第二任丈夫离婚。原因是受不了那个粗鲁的农夫每次酗酒后都把她往死里打。

    妈咪说要带我去伦敦,那里的雾是紫色的,人和人之间不用看得太清楚,这样就没有人能注意到我们脸上身上的那些伤疤了。

    西西尔顿农场上的太阳总是下山得那么早,妈咪说让我抱着书包,在院子后门等她。

    她会把继父用来运送家禽的老爷车开过来,我们一起逃走。

    我讨厌那种车,里面全是发酵的死鸡毛味道,就像继父万年不洗澡的体臭。

    可是一直等到卡西婶婶拖着她大腹便便的斗篷从远处的工地上给她丈夫送饭回来,破破烂烂的老爷车才开过来。

    可是车门一开,我没看到妈咪。胡子继父跳下来,拎着我的脖子把我像抓鸡一样丢进后座箱。

    我就趴在,我妈咪还没凉透的尸体上。

    她被继父用一根扎鸡用的铁钩子穿了喉咙,两眼还瞪着。

    我有一双跟妈咪一样漂亮的眼睛,蓝的就像艾汶河的水。

    继父叼着酒,在哼歌,一首滥调陈词很污秽的歌。

    然后整个车子撞上了前面的施工瞭望塔!

    我滚倒的时候,妈咪的身子压了上来。她的血很暖,就像无数个绝望的夜晚,她抱着我入眠的时候,眼泪滴在我脸上的温度。

    我从妈咪最后的保护里爬出来,继父像一头被阉割过的死猪,趴在方向盘上直哼哼。

    我绕过去,看着他。

    他骂骂咧咧,冲我喊:“fuc*-the-godshit,u–stupid-help-!”

    我撒腿就跑,跑到车厢后面,抱住那桶备用汽油从上面直接淋在那混蛋的头上。

    然后抓起角落麻袋里的碎鸡毛,洋洋洒洒丢下去。

    就像妈咪之前跟我玩枕头大战那样——

    继父还在嚎叫,等我点燃了火柴,他的嚎叫就变成了惨叫。

    看,谁说西西尔顿农场的太阳会落山,那边的火球不是照得大家心里都安暖么?

    我逃走了。

    没有人会给一个七岁的男孩合适的工作,所以我说,我很漂亮,我什么都能做。

    我扯开自己伤痕累累的衣服,说我甚至知道应该怎么做。

    因为我继父教过我了,教了我……整整一年。

    收留我的女人大约五十几岁,我和其他十几个男孩子在一起,都叫她罗尔斯太太。

    她是个善良又懂得生活情调的女人。

    说她善良是因为她把我们喂养的白白胖胖,

    说她有情调是因为她心灵手巧,给我们做好多漂亮的洋装,打扮的很惹眼。

    我前面有说过我们都是男孩子么?对,我们都是男孩子,但她把我们扮成女孩子,然后编上号。

    一个一个,一双一双,来了走,走了来。

    直到我十四岁那年,被漂洋过海地送去t国,我才明白罗尔斯太太做的是什么生意。

    在地下暗藏管的三年里,我过得还不错。

    真的,至少比我继父那满身臭鸡毛好多了。因为那些客人大多都是现实中有着至高无上权利和财富的,才敢这么玩。

    上流社会的人,做起下流的事,一点不含糊。

    那天一个客人发了酒疯,把包房里砸的昏天暗地,我趁乱,用碎裂的啤酒瓶子戳他眼珠里了——为什么?呵,比其他之前对我做的,已经算是便宜他了。

    所以当我第一次见到江先生的时候,差点以为他也是来寻欢的。

    后来知道他是这家店的股东,我重新捡起了刚刚放开手的酒瓶子。

    我只知道我们这儿的老板是个姓凌的华人,只有一条腿,很少露面。

    所以着实没想到,今天这一场小小的骚乱,竟然把两个boss都请出来了。

    “阿楠,你没跟我说过你还在赚这么缺德的钱。”

    “是么?”眼镜男呵呵道:“我以为你知道有人喜欢男孩子。”

    “那是人家的自由,但是异装癖什么的……把他假发摘了,看着恶心。”

    他竟然一眼就能看出我是个男人?

    那一刻,我有了近十年来第一次耻辱的感觉。

    一把扯掉身上的床单和乱蓬蓬的假发,我跳到他身前。

    我说求你救我。

    “一个贫穷而美貌的男人,想改变命运就只能挥起拳头。”

    这是江左易对我说的第一句话。

    于是我操起手边的酒瓶,就要往自己那张比女人还要妩媚精致的脸上划。

    “你干什么!”他捏住我的手腕。

    我笑着看他,说这样做不行么?这样,我就再也不能做这行了。

    他怔了一下,然后说:“我喜欢你的眼睛,像狼。像皮毛很华丽的狼,但依然是狼。

    你叫什么名字?”

    “andy,andy-zickar!”

    这是我本名,我已经快忘记了。在这里,人们叫我hite-ruby。白色的红宝石,妈蛋什么变态想出来的!

    “andy?”江左易说:“那就姓安,叫安迪好了,我懒得记。”

    就像捡到一只黑狗后,随意起名叫小黑一样,也太不负责任了吧。

    于是那天我跟他走了。

    洗了澡换好衣服,我鬼使神差地来到他的房间。他还在电脑前工作,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就手往他的大床上一躺。

    可能,是习惯了。

    他给了我一枪,真的枪。打穿了我瘦弱的肩胛骨,血染床垫。

    我咬着牙翻起身来,问他是不是喜欢带点血的才刺激?

    “你身上有很多伤疤,但没有一处是该属于男人的。

    这一枪,让你记住该怎么做个男人。”

    一周以后,我吊着个胳膊,被他扔进了保镖培训基地。

    那里不允许笑,跟我以前接受的训练正相反。

    我们每天要进行八到十小时的超负荷体能训练,余下的时间就是认识各种各样的武器。

    我十个月毕业,成为同届中最优秀的学员。

    江先生当然不会来接我,只是托前来的助手送了我一柄军刺,作为结业礼物。

    那柄匕首一直被我藏在军靴里,随身携带。如果我知道后来那次差点要了江先生的命,我宁愿换成一把尺子。

    詹毅告诉我说,他有新的任务要去执行,以后江先生的身边就由你来照应。

    不是洗手就足够的,他以前毕竟仇家甚多。

    所以出入都要小心,像今天这样的伤,下一次不一定就很好运了。

    那时我偷偷地想,他之所以没有亲自来接我结业,原来是因为受伤了?

    我可以这么想么?只偷偷想一下,没问题吧。

    来到他的房间,医生刚刚走。

    他背上叫人突然袭击了一条二十公分的砍伤,已经高烧了三天三夜。

    我是他的保镖,但我更像做保姆怎么办?

    江先生,我可以不要工资么?

    当护士进来说要我帮忙给他换衣服的时候,我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接触到他的身体。

    小麦色的胸肌,光滑紧致,虽然满是狰狞伤疤遍布,却镌刻了让人忍不住驻足的底蕴。

    我想我终于明白他对我开的那一枪的含义,因为这才是,真正该属于男人的伤疤。

    而不是我那些,烫伤,烙伤,抓伤,咬伤,每一寸都是下贱的耻辱,都是不可磨灭的噩梦。

    我忍不住摸了一下,护士用异样的眼光看我。

    我红着脸转过头。她说你干什么,还不快系扣子,他发着烧,很冷。

    后来我去了洗手间,对着镜子看着脱胎换骨一样的自己。我想不同,这些年来我以为自己在那些畜生的折磨下早就已经失去的能力,竟会在这一刻奇迹般复苏了!

    我想,这大概,就是爱情。

    江左易你教会了我怎么做一个男人,可是却永远教不会我,怎么才能不爱你。

    我被自己的念头吓到了,开始尽量避开他私密的生活起居,开始避免碰到他身边形形色色的女人。开始告诉自己,我这一生为你而忠诚,与什么样的情感无关。

    直到那天早上,他穿着半开的衬衣从我身边走过,突然一手搭在我肩膀上吐了一口烟圈:“喂,你要是什么时候想嫁人了,跟哥说一声。

    帮你物色个靠谱的男人——”

    我:“!!!”

    江左易你这个贱人,你知道?!

    他哼笑了一声,推门的同时撂下一句话:“别再打我主意了。”

    我:“……”

    我终于明白,语言可以抵赖,但眼神是什么都骗不了的。

    他和我一样缺少爱,所以他像我一样敏感,很容易发现爱。

    “喂,江先生——”

    我追了两步冲出去,我说你别赶我走行么?

    他惊诧了一下,旋即笑得很没节操:“我为什么要赶你走?你看看我,身边那些女人,有一个是真心想要对我的么?

    除了不能跟你……咳,你比他们强多了。乖,好好干。”

    我:“……”

    我想,我大概会在他身边守候多久呢?到他找到能够陪他共度一生的女人?还是像个愚蠢的卫士为他挡下最后一颗子弹?

    于是我选了能让他永远记住我的方式,因为在江左易的眼中,他从来都把我当成一个尊严自主人格独立的男人来看待。

    而我爱他,只不过是一不小心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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