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庞秋霞虽然长相……有点问题,但性格真的很好。
好到跟谁都能孰起来。
此时,她正傲娇的对李云不屑一顾道:“我不信,天下读书人就没你这样的,看着就像是匪类!”
李云努抽一卷《论语》,指着上面的子对庞秋霞道:“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瞅瞅,这是《论语》,是圣人言。”
“我又不识字,谁知道你是否在糊弄我!”
庞秋霞的理由很强大,强大到连能说善辩的李云都哑口无言,只好贱兮兮的将书塞进包裹里,气恼道:“天下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你这是骂我?”
“没有!”
“敢不敢发誓。要是骂人,就出门三年,喜得贵子!”
“我……”李云有点紧张,偷偷看了一眼庞秋霞,心说:这女人有点毒。
“我就知道,你这种人就是心眼小。再说了,将门子弟经常手里拿本书装读书人,你以为本姑娘像你这般没有见识?”庞秋霞傲娇的扬起脑袋,目光鄙夷的审视李云的灵魂,没学问也要装读书人,你就不知道羞愧二字?
李云没办法了,只好扭头对李逵道:“二哥,这妮子绝对嫁不出去!”
李逵深以为然,不过他可不会顺着李云的话故意恶了庞氏兄妹。庞万春多厉害的牛人,比小李广花荣都要牛叉的神箭手。眼下,初出茅庐的粉嫩小军,就在眼前,他难道不想招揽?
别看梁山好汉一百零八将,气势汹汹的很厉害。可大部分时候,人多势众并不一定表示就强,也有可能是乌合之众。反倒是方腊,手下才多少人,八大部将,却硬是将一百零八将灭了近七十将,这难道还不能说明什么?
死在庞万春手里的就有史进、石秀、陈达、杨春、李忠、薛永、欧鹏七人。别看陈达、杨春、李忠、薛永、欧鹏这五个在梁山上地位不高,武艺也不怎么样。但是九纹龙史进,拼命三郎石秀都是大名鼎鼎的猛将,排名都是三十六名之内的核心成员。
可是双方对阵的结果是,全灭。
而庞万春身边根本就没有身手过硬的帮手,全靠他一个人支撑。
可见,庞万春的厉害。
这样的人才,没见到也就罢了,可是见了不去招揽,绝对后悔。要是按照另外一个黒厮的手段,肯定是这么一句话:“兄弟路途遥远,哥哥这里有二十两银子,为兄弟路上壮行色。”
心里却是想着:今日与你二十两银子,他日等哥哥用你的时候,要拼命!
为了二十两银子去拼命,真不值。
李逵是钢铁直男,这么阴险的招数肯定是用不出来,跌份。
可他也想舔庞万春啊!
史文恭就算了,这位被刘葆晟招揽了,如果李逵成了刘葆晟的女婿,自然是一家人。但要是最后婚事黄了,肯定招揽不到。李逵什么身份,刘葆晟什么身份?这可是国丈,将来最次也是个三师,不是太师就是太尉。
庞万春不一样,李逵压根就看不出这位有发迹的迹象。
再说,如今的庞万春看装扮,应该是刚刚从军,也不是将门子弟,这辈子都别想在军中有所作为。只要李逵想要招揽,是很容易收到门下的人才。
天色将晚,也不适合赶路,李逵邀请道:“两位,相逢就是有缘,不如一起帮衬着将就一晚,好明日继续赶路。”
庞万春是个谨慎的人,虽说初出茅庐,但也觉得自己技艺傍身,不怯李逵和李云两人。再说了,虽然妹妹淘气的让他经常气地撞墙,但也会功夫,多半不能被欺负。尤其是看到李逵和李云俩人身后还跟着马车,顿时有点眼热。车上肯定带着被褥等用具。到时候自己弄些个猎物,交好两人,讨一件被褥用,也好过晚上用身体硬抗夜晚的寒冷。
主要是妹妹之前落水,他深怕再受了风寒,真要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
“万春谢过两位仁兄,我去去就来!”
庞万春爽快的答应下来,摘下檀弓,从箭壶里抽出三根羽箭,箭头竟然是骨制的羽箭,而不是常见的铁箭头。再一次暴露庞万春的家底不丰厚。甚至李逵猜测,庞万春把老家的房子卖了,才换来了他们赶路的大青骡子。
李逵和李云的野外技能就不说了,李云差一点,可李逵是点满了的。他本来就是猎户,大山里都能在野外过夜,更何况平原上了。
找干柴。
点火架锅。
就是来来回回走动的时候,就已经准备妥当。当一股袅袅炊烟升起来的时候,庞秋霞有点吃惊。
看他俩熟稔的样子,就像是住在自己家里似的,要知道这可是荒郊野岭啊!
她傲娇的选了一个最好的烤火位置,想要坐下,却觉得有点失礼。毕竟都是人家忙里忙外,她又不是大小姐,凭什么就让着她?再说,自己啥也没有准备,做火塘边上,就像是乞讨食物的乞丐。
于是她傲娇的来回走动着,反应有点焦虑。
李云仰起头看了一眼庞秋霞,奇怪道:“咦,你脸似乎瘦了一点,真邪了门了!”
庞秋霞听到这话,顿时挺起啥料都没有的门板胸膛,傲娇道:“要不是本姑娘害了病,让你这个不开眼的说成是男子,你以为本姑娘真的长这样子呀!”
说完,庞秋霞吸了吸鼻子,情绪感怀的看着远方,她要不是手欠用弹弓打了马蜂窝,就不会被一群马蜂追到怀疑人生,最后落水。
落水也就罢了,脸上还被马蜂蛰了,简直是祸不单行。
导致自己青秀的容貌有毁于一旦的危机。说起来,她并不难看,至少她周围的人都这么觉得。平日里也算是青秀,容貌中等以上,不敢说倾国倾城,也是清新婉约一类的模样。
可是自从脸上被马蜂蛰了之后……简直不能见人。更气人的是,还被李云这个无良的家伙说成是男子,还是男子中比较丑的一类。
有些女孩子小时候很淘气,甚至比男孩子都要淘气。可稍微大一些,就变得温暖起来,仿佛变了个人似的。只不过,庞秋霞还没有经历过这种蜕变。
而且李逵也发现了,庞秋霞并不是胖,而是套了多件袄子,看着臃肿而已。只是之前的脸看着实在是大,加上衣服臃肿,误以为胖了。他也纳闷,难不成庞万春将兄妹随行的衣服都套在妹妹身上?
不过,他盯着庞秋霞的脸看了一会儿,顿时笑了起来:“是马蜂蛰的,用药了吗?”
被看穿的庞秋霞顿时像是泄了气的皮球,一屁股坐在火塘边上,唏嘘道:“用了!就是不见好。”
“我给你去寻些草药来,敷上药一晚上就好。”李逵做了大半年的猎人,对于山间的寻常草药也知道一些。不通药理,都是一些寻常猎人应急用的土方子。但这些土方子用起来很管用。
说话间,李逵起身去寻找草药。
李云帮忙做饭。
倒是庞秋霞抱着双膝怔怔地看着火塘,心头暖暖的,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有点慌。
不一会儿,李逵挖了一些草根走来,交给庞秋霞道:“等你哥哥回来之后,睡前捣碎了敷在脸上,明天就能好。”
“会不会变成麻子?”庞秋霞紧张的问。
李逵哈哈笑道:“怎么可能,就是马蜂蛰到的地方不容易消退,其他地方还是会变成以前一样。”
“真哒!”虽说庞秋霞之前有点破罐子破摔的磊落,还以为自己的容貌永远也恢复不了了,已经绝望了。加上遇到了无良的哥哥庞万春,骗她说,被马蜂蛰了,就算是好了以后也会变成麻子了,气地庞秋霞路上哭了两天了。
心头沉重的负担卸下之后,庞秋霞顿时心情好起来,扭捏道:“谢谢李大哥!”
不过,很快她被李逵和李云的豪放晚餐给吸引住了,酱牛肉片如同菜叶子一般不要钱的往锅里倒,还有菘菜之类的辅佐之物。锅开之后,肉香肆意。尤其是火塘边上的铜壶里咕咚咕咚的煮开的奶茶,香味扑鼻。
庞秋霞立刻被食物的香味给吸引住了,毕竟,她年纪也不大,十来岁的样子,也不是那种有太多心眼的老江湖。
“李云拿碗去!”
大饼子卷肉,乱炖,还有奶茶。奶茶很腥,是羊奶做成的,这时代想要吃鲜奶不容易,更何况是在旅途之中。不过奶酪黄油确实可以做一些。李逵喜欢吃,主要是因为他固执的认为,这玩意吃多了能变白。
真不是爱美,主要是他不想以后是个人跳出来,指着他的鼻子就嚷嚷:“兀,那黒厮报上名来!”
他只要肤色恢复到和寻常人差不多就行,黑一点也成,但不要太黑。
庞万春回来的时候,一根大枪上挂满了猎物。都是水鸟,还有一只正蹦哒腿的兔子。羽箭去的时候是三支,回来的时候一支都没少。
他迟疑的看了一眼妹妹,再看看李逵和李云,不过李云看到猎物,顿时好奇地凑近看了几眼,顿时惊叹道:“行啊,兄弟。都是活的,都是左边的翅膀被射中了,厉害,太厉害了。”
遇到有本事的人,李云第一个就凑上去吹捧。以前史文恭的一手箭术就让他惊叹不已,可是见识到庞万春的手段之后。史文恭的箭术就是个笑话。
庞万春不是矫情的人,将大枪上的猎物拿下,笑道:“给你们加个菜,不要嫌弃。”
李逵心说,不愧是被称为【小养由基】的神箭手,百步穿杨的手段,果真厉害。
至于庞万春的身份,不用猜了,肯定是真的。只是让他有点担心的是,怎么能将庞万春舔到自己阵营里来,麻烦。
于是,他偷偷的看了一眼大快朵颐的庞秋霞,心中惴惴不安,美男计似乎行不通啊!
好到跟谁都能孰起来。
此时,她正傲娇的对李云不屑一顾道:“我不信,天下读书人就没你这样的,看着就像是匪类!”
李云努抽一卷《论语》,指着上面的子对庞秋霞道:“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瞅瞅,这是《论语》,是圣人言。”
“我又不识字,谁知道你是否在糊弄我!”
庞秋霞的理由很强大,强大到连能说善辩的李云都哑口无言,只好贱兮兮的将书塞进包裹里,气恼道:“天下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你这是骂我?”
“没有!”
“敢不敢发誓。要是骂人,就出门三年,喜得贵子!”
“我……”李云有点紧张,偷偷看了一眼庞秋霞,心说:这女人有点毒。
“我就知道,你这种人就是心眼小。再说了,将门子弟经常手里拿本书装读书人,你以为本姑娘像你这般没有见识?”庞秋霞傲娇的扬起脑袋,目光鄙夷的审视李云的灵魂,没学问也要装读书人,你就不知道羞愧二字?
李云没办法了,只好扭头对李逵道:“二哥,这妮子绝对嫁不出去!”
李逵深以为然,不过他可不会顺着李云的话故意恶了庞氏兄妹。庞万春多厉害的牛人,比小李广花荣都要牛叉的神箭手。眼下,初出茅庐的粉嫩小军,就在眼前,他难道不想招揽?
别看梁山好汉一百零八将,气势汹汹的很厉害。可大部分时候,人多势众并不一定表示就强,也有可能是乌合之众。反倒是方腊,手下才多少人,八大部将,却硬是将一百零八将灭了近七十将,这难道还不能说明什么?
死在庞万春手里的就有史进、石秀、陈达、杨春、李忠、薛永、欧鹏七人。别看陈达、杨春、李忠、薛永、欧鹏这五个在梁山上地位不高,武艺也不怎么样。但是九纹龙史进,拼命三郎石秀都是大名鼎鼎的猛将,排名都是三十六名之内的核心成员。
可是双方对阵的结果是,全灭。
而庞万春身边根本就没有身手过硬的帮手,全靠他一个人支撑。
可见,庞万春的厉害。
这样的人才,没见到也就罢了,可是见了不去招揽,绝对后悔。要是按照另外一个黒厮的手段,肯定是这么一句话:“兄弟路途遥远,哥哥这里有二十两银子,为兄弟路上壮行色。”
心里却是想着:今日与你二十两银子,他日等哥哥用你的时候,要拼命!
为了二十两银子去拼命,真不值。
李逵是钢铁直男,这么阴险的招数肯定是用不出来,跌份。
可他也想舔庞万春啊!
史文恭就算了,这位被刘葆晟招揽了,如果李逵成了刘葆晟的女婿,自然是一家人。但要是最后婚事黄了,肯定招揽不到。李逵什么身份,刘葆晟什么身份?这可是国丈,将来最次也是个三师,不是太师就是太尉。
庞万春不一样,李逵压根就看不出这位有发迹的迹象。
再说,如今的庞万春看装扮,应该是刚刚从军,也不是将门子弟,这辈子都别想在军中有所作为。只要李逵想要招揽,是很容易收到门下的人才。
天色将晚,也不适合赶路,李逵邀请道:“两位,相逢就是有缘,不如一起帮衬着将就一晚,好明日继续赶路。”
庞万春是个谨慎的人,虽说初出茅庐,但也觉得自己技艺傍身,不怯李逵和李云两人。再说了,虽然妹妹淘气的让他经常气地撞墙,但也会功夫,多半不能被欺负。尤其是看到李逵和李云俩人身后还跟着马车,顿时有点眼热。车上肯定带着被褥等用具。到时候自己弄些个猎物,交好两人,讨一件被褥用,也好过晚上用身体硬抗夜晚的寒冷。
主要是妹妹之前落水,他深怕再受了风寒,真要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
“万春谢过两位仁兄,我去去就来!”
庞万春爽快的答应下来,摘下檀弓,从箭壶里抽出三根羽箭,箭头竟然是骨制的羽箭,而不是常见的铁箭头。再一次暴露庞万春的家底不丰厚。甚至李逵猜测,庞万春把老家的房子卖了,才换来了他们赶路的大青骡子。
李逵和李云的野外技能就不说了,李云差一点,可李逵是点满了的。他本来就是猎户,大山里都能在野外过夜,更何况平原上了。
找干柴。
点火架锅。
就是来来回回走动的时候,就已经准备妥当。当一股袅袅炊烟升起来的时候,庞秋霞有点吃惊。
看他俩熟稔的样子,就像是住在自己家里似的,要知道这可是荒郊野岭啊!
她傲娇的选了一个最好的烤火位置,想要坐下,却觉得有点失礼。毕竟都是人家忙里忙外,她又不是大小姐,凭什么就让着她?再说,自己啥也没有准备,做火塘边上,就像是乞讨食物的乞丐。
于是她傲娇的来回走动着,反应有点焦虑。
李云仰起头看了一眼庞秋霞,奇怪道:“咦,你脸似乎瘦了一点,真邪了门了!”
庞秋霞听到这话,顿时挺起啥料都没有的门板胸膛,傲娇道:“要不是本姑娘害了病,让你这个不开眼的说成是男子,你以为本姑娘真的长这样子呀!”
说完,庞秋霞吸了吸鼻子,情绪感怀的看着远方,她要不是手欠用弹弓打了马蜂窝,就不会被一群马蜂追到怀疑人生,最后落水。
落水也就罢了,脸上还被马蜂蛰了,简直是祸不单行。
导致自己青秀的容貌有毁于一旦的危机。说起来,她并不难看,至少她周围的人都这么觉得。平日里也算是青秀,容貌中等以上,不敢说倾国倾城,也是清新婉约一类的模样。
可是自从脸上被马蜂蛰了之后……简直不能见人。更气人的是,还被李云这个无良的家伙说成是男子,还是男子中比较丑的一类。
有些女孩子小时候很淘气,甚至比男孩子都要淘气。可稍微大一些,就变得温暖起来,仿佛变了个人似的。只不过,庞秋霞还没有经历过这种蜕变。
而且李逵也发现了,庞秋霞并不是胖,而是套了多件袄子,看着臃肿而已。只是之前的脸看着实在是大,加上衣服臃肿,误以为胖了。他也纳闷,难不成庞万春将兄妹随行的衣服都套在妹妹身上?
不过,他盯着庞秋霞的脸看了一会儿,顿时笑了起来:“是马蜂蛰的,用药了吗?”
被看穿的庞秋霞顿时像是泄了气的皮球,一屁股坐在火塘边上,唏嘘道:“用了!就是不见好。”
“我给你去寻些草药来,敷上药一晚上就好。”李逵做了大半年的猎人,对于山间的寻常草药也知道一些。不通药理,都是一些寻常猎人应急用的土方子。但这些土方子用起来很管用。
说话间,李逵起身去寻找草药。
李云帮忙做饭。
倒是庞秋霞抱着双膝怔怔地看着火塘,心头暖暖的,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有点慌。
不一会儿,李逵挖了一些草根走来,交给庞秋霞道:“等你哥哥回来之后,睡前捣碎了敷在脸上,明天就能好。”
“会不会变成麻子?”庞秋霞紧张的问。
李逵哈哈笑道:“怎么可能,就是马蜂蛰到的地方不容易消退,其他地方还是会变成以前一样。”
“真哒!”虽说庞秋霞之前有点破罐子破摔的磊落,还以为自己的容貌永远也恢复不了了,已经绝望了。加上遇到了无良的哥哥庞万春,骗她说,被马蜂蛰了,就算是好了以后也会变成麻子了,气地庞秋霞路上哭了两天了。
心头沉重的负担卸下之后,庞秋霞顿时心情好起来,扭捏道:“谢谢李大哥!”
不过,很快她被李逵和李云的豪放晚餐给吸引住了,酱牛肉片如同菜叶子一般不要钱的往锅里倒,还有菘菜之类的辅佐之物。锅开之后,肉香肆意。尤其是火塘边上的铜壶里咕咚咕咚的煮开的奶茶,香味扑鼻。
庞秋霞立刻被食物的香味给吸引住了,毕竟,她年纪也不大,十来岁的样子,也不是那种有太多心眼的老江湖。
“李云拿碗去!”
大饼子卷肉,乱炖,还有奶茶。奶茶很腥,是羊奶做成的,这时代想要吃鲜奶不容易,更何况是在旅途之中。不过奶酪黄油确实可以做一些。李逵喜欢吃,主要是因为他固执的认为,这玩意吃多了能变白。
真不是爱美,主要是他不想以后是个人跳出来,指着他的鼻子就嚷嚷:“兀,那黒厮报上名来!”
他只要肤色恢复到和寻常人差不多就行,黑一点也成,但不要太黑。
庞万春回来的时候,一根大枪上挂满了猎物。都是水鸟,还有一只正蹦哒腿的兔子。羽箭去的时候是三支,回来的时候一支都没少。
他迟疑的看了一眼妹妹,再看看李逵和李云,不过李云看到猎物,顿时好奇地凑近看了几眼,顿时惊叹道:“行啊,兄弟。都是活的,都是左边的翅膀被射中了,厉害,太厉害了。”
遇到有本事的人,李云第一个就凑上去吹捧。以前史文恭的一手箭术就让他惊叹不已,可是见识到庞万春的手段之后。史文恭的箭术就是个笑话。
庞万春不是矫情的人,将大枪上的猎物拿下,笑道:“给你们加个菜,不要嫌弃。”
李逵心说,不愧是被称为【小养由基】的神箭手,百步穿杨的手段,果真厉害。
至于庞万春的身份,不用猜了,肯定是真的。只是让他有点担心的是,怎么能将庞万春舔到自己阵营里来,麻烦。
于是,他偷偷的看了一眼大快朵颐的庞秋霞,心中惴惴不安,美男计似乎行不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