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第一缕阳光照射进了森林,在生物钟的指引下,汉斯醒了过来,当他坐起来后愣了一下,叶晨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出去了,而自己竟然丝毫没有察觉到,什么时候自己的警觉性变得这么差了?他的脸色变得有些阴沉。
汉斯并没有让懊恼的情绪影响自己,他整理了下衣服就出去了,野外探险中,睡觉的时候也都是穿着衣服的,要不然出了什么紧急情况,别人都跑了,只剩下你还在那儿穿衣服,那简直是在找死。
今天就彻底进入了丛林深处,现成的小路是完全没有了,只能自己开,符老汉走在最前面,拿了把厚背的**在前面开路,叶晨和陈晓曦两个女生走在中间,接着是徐冲和钱向,汉斯在最后。野草蔓蔓,到处都是藤蔓苔藓,大家必须要时时观察着周围,说不定什么时候一条毒蛇就悬在了自己头顶上。这里气候湿热,前几天又刚刚下过雨,土地泥泞湿滑,一不小心还会陷入到泥坑里,走起来特别费劲儿,叶晨估计这么走上一整天也走不出几里路。
这时候虽然已经进入了初秋,但天气还是挺热的,不过在林子里赶路,再热也要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被这里的毒蚊子咬上一口可不是起个大包那么简单,那是会引起浮肿甚至中毒反应的。陈晓曦踉跄着跟在叶晨后面,她感觉自己身上的汗一层一层的往外冒,都快要脱水了,她不停的问自己,干嘛要来这儿遭这个罪呀。终于熬到了十一点,听到可以休息了后,陈晓曦直接瘫在了地上,再也不愿意动弹了。
午饭依然是就地取材,也不知道是因为习惯了,还是说赶路实在太累了,陈晓曦觉得这种白水煮肉的味道多少可以被接受,没有那么的难以下咽了。
就这么深一脚浅一脚的在这片原始森林里跋涉,叶晨他们又走了三天,才到达了目的地。
接着夕阳的余晖,叶晨、徐冲和钱向对照着笔记看了下周围的山势,确定这就是踩水族巫女神庙所在的双子沟后,总算是舒了口气,虽然有些累,但也算是来对地方了。为了庆祝这个阶段性的胜利,叶晨他们决定,今天晚上不再吃白水煮肉了,改吃自己带的干粮。
大家各显手段,叶晨做了个叫花鸡,徐冲做了条水煮鱼,最会享受的钱向甚至用一些铁片搭了个小型的烧烤架,就着符老汉带来的竹筒米饭,大家一阵胡吃海喝,欢笑声声不断,就连一直板着一张扑克脸的汉斯也被怂恿着唱了首家乡的民谣。
饭饱之后,陈晓曦摸了摸自己圆滚滚的肚子,这次她好像吃的太多了,也不知道会不会消化不了,算了,不管了,前几天自己的胃受了太多的委屈,趁这次机会正可以好好补偿一番,想到这里,她从自己的背包里拿出了一包牛肉干,打算继续补偿。
大家好像吃的都有点儿撑,吃完饭后也没有马上回去休息,而是围坐在篝火周围闲聊起来。
不知说到了什么,叶晨突然问道:“符老汉,你是不是有朋友也要来?”
符老汉正在抽自己的旱烟,闻言随口答道:“没有呀。”
叶晨一脸奇怪的问道:“那你一路上做什么标记呀?”
这么一句轻描淡写的话,让轻松愉快的氛围突然变得凝固了,大家都停止了说笑,一阵夜风吹过,吹得篝火四处摇晃。
如果是为了方便回去的时候找路,符老汉完全可以正大光明的做标记,他这么费尽心思的躲避其他人的视线是为了什么。
符老汉在石头上磕了嗑自己的烟袋杆,笑着反问道:“小女娃为什么这么说?”
叶晨摇了摇头,说道:“算了,我也不问了,这么一顿饭也算对得起你了。”
听出了叶晨的话中语气不对,符老汉伸手就要去拿放在身边的**,却被坐在他右边的汉斯一把叼住了手腕,不知什么时候走到他身后的钱向飞快的从腰间抽出一把小匕首,扎在了符老汉的后心。这一下速度快、位置准、手段狠,能扎出这么一刀,钱向看来也不是普通人。
符老汉看着自己胸前透出的刀尖,满脸的愕然,感觉到自己的生命正在慢慢流逝,他怨毒的看着周围一圈人,脸色狰狞的喊道:“你们这群偷猎者不得好死!”这句话似乎耗尽了符老汉所有的力气,他一歪脖子,再没有了生气。
叶晨微微眯起了眼睛,符老汉临死前的那句话很有意思呀!为什么说他们是偷猎者,他是靠什么做出这种判断的?像他们这样深入森林的目的多种多样,除非……除非符老汉知道了他们中有人带了枪,带那玩意儿来森林里,除了偷猎还真没有其他可能了。
之前虽然有时候叶晨会外出把行李丢在旅店里出去游玩,但她确信,没人动过自己的行李,那么符老汉只能从对方那儿得到了这个信息,也就是说,钱向他们带有枪!
尽管做出了这么一个推断,但叶晨却笑着对符老汉的尸体说道:“死了都不安心,好像你不知道我们是来盗墓似的。”不管怎么说,现在还不是翻脸的时候,正要是闹崩了对大家都没有好处,所以符老汉的那句话必须是他不甘身死而造的谣言。
对方似乎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钱向点了点头,说道:“就是,死了也不安生。”说完,还轻轻踢了符老汉一脚。但不管怎么说,钱向心中都种下了怀疑的种子,叶晨他们居然带着枪,那玩意儿在古墓探险中用处并不大,僵尸什么的根本不怕子弹,而且枪巨大的声音说不定会招来什么东西,能不用就不用。叶晨带着枪,绝对是为了对付人,对付和她不是一路的人。
经过这么一闹,大家也没有了聊天的兴致,都会各自的帐篷休息了,直到徐冲拉了拉自己,陈晓曦才终于回过神来,将嘴里的半块牛肉干就着唾沫直接吞了下去。她漂亮的眼睛睁的圆圆的,一脸惊恐的看着钱向。
陈晓曦的父亲和钱向的父亲是至交好友,因为这层关系,她很小的时候就和钱向认识。在她的印象中,钱向是个顽劣的小孩,长大后更成为了一个纨绔子弟,凭借着钱伯伯留给他的钱,整天的花天酒地,不务正业。
但刚才那一击彻底击碎了钱向在她心中的固有形象,就算对杀人手段并不了解,陈晓曦也看出了钱向那一刀有多么的漂亮,要达到这种程度的熟练,一定需要大量的练习,钱向一个纨绔子弟练这个干嘛,他是怎么练的,他那张玩世不恭的脸后面隐藏着怎样的邪恶嘴脸。
汉斯并没有让懊恼的情绪影响自己,他整理了下衣服就出去了,野外探险中,睡觉的时候也都是穿着衣服的,要不然出了什么紧急情况,别人都跑了,只剩下你还在那儿穿衣服,那简直是在找死。
今天就彻底进入了丛林深处,现成的小路是完全没有了,只能自己开,符老汉走在最前面,拿了把厚背的**在前面开路,叶晨和陈晓曦两个女生走在中间,接着是徐冲和钱向,汉斯在最后。野草蔓蔓,到处都是藤蔓苔藓,大家必须要时时观察着周围,说不定什么时候一条毒蛇就悬在了自己头顶上。这里气候湿热,前几天又刚刚下过雨,土地泥泞湿滑,一不小心还会陷入到泥坑里,走起来特别费劲儿,叶晨估计这么走上一整天也走不出几里路。
这时候虽然已经进入了初秋,但天气还是挺热的,不过在林子里赶路,再热也要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被这里的毒蚊子咬上一口可不是起个大包那么简单,那是会引起浮肿甚至中毒反应的。陈晓曦踉跄着跟在叶晨后面,她感觉自己身上的汗一层一层的往外冒,都快要脱水了,她不停的问自己,干嘛要来这儿遭这个罪呀。终于熬到了十一点,听到可以休息了后,陈晓曦直接瘫在了地上,再也不愿意动弹了。
午饭依然是就地取材,也不知道是因为习惯了,还是说赶路实在太累了,陈晓曦觉得这种白水煮肉的味道多少可以被接受,没有那么的难以下咽了。
就这么深一脚浅一脚的在这片原始森林里跋涉,叶晨他们又走了三天,才到达了目的地。
接着夕阳的余晖,叶晨、徐冲和钱向对照着笔记看了下周围的山势,确定这就是踩水族巫女神庙所在的双子沟后,总算是舒了口气,虽然有些累,但也算是来对地方了。为了庆祝这个阶段性的胜利,叶晨他们决定,今天晚上不再吃白水煮肉了,改吃自己带的干粮。
大家各显手段,叶晨做了个叫花鸡,徐冲做了条水煮鱼,最会享受的钱向甚至用一些铁片搭了个小型的烧烤架,就着符老汉带来的竹筒米饭,大家一阵胡吃海喝,欢笑声声不断,就连一直板着一张扑克脸的汉斯也被怂恿着唱了首家乡的民谣。
饭饱之后,陈晓曦摸了摸自己圆滚滚的肚子,这次她好像吃的太多了,也不知道会不会消化不了,算了,不管了,前几天自己的胃受了太多的委屈,趁这次机会正可以好好补偿一番,想到这里,她从自己的背包里拿出了一包牛肉干,打算继续补偿。
大家好像吃的都有点儿撑,吃完饭后也没有马上回去休息,而是围坐在篝火周围闲聊起来。
不知说到了什么,叶晨突然问道:“符老汉,你是不是有朋友也要来?”
符老汉正在抽自己的旱烟,闻言随口答道:“没有呀。”
叶晨一脸奇怪的问道:“那你一路上做什么标记呀?”
这么一句轻描淡写的话,让轻松愉快的氛围突然变得凝固了,大家都停止了说笑,一阵夜风吹过,吹得篝火四处摇晃。
如果是为了方便回去的时候找路,符老汉完全可以正大光明的做标记,他这么费尽心思的躲避其他人的视线是为了什么。
符老汉在石头上磕了嗑自己的烟袋杆,笑着反问道:“小女娃为什么这么说?”
叶晨摇了摇头,说道:“算了,我也不问了,这么一顿饭也算对得起你了。”
听出了叶晨的话中语气不对,符老汉伸手就要去拿放在身边的**,却被坐在他右边的汉斯一把叼住了手腕,不知什么时候走到他身后的钱向飞快的从腰间抽出一把小匕首,扎在了符老汉的后心。这一下速度快、位置准、手段狠,能扎出这么一刀,钱向看来也不是普通人。
符老汉看着自己胸前透出的刀尖,满脸的愕然,感觉到自己的生命正在慢慢流逝,他怨毒的看着周围一圈人,脸色狰狞的喊道:“你们这群偷猎者不得好死!”这句话似乎耗尽了符老汉所有的力气,他一歪脖子,再没有了生气。
叶晨微微眯起了眼睛,符老汉临死前的那句话很有意思呀!为什么说他们是偷猎者,他是靠什么做出这种判断的?像他们这样深入森林的目的多种多样,除非……除非符老汉知道了他们中有人带了枪,带那玩意儿来森林里,除了偷猎还真没有其他可能了。
之前虽然有时候叶晨会外出把行李丢在旅店里出去游玩,但她确信,没人动过自己的行李,那么符老汉只能从对方那儿得到了这个信息,也就是说,钱向他们带有枪!
尽管做出了这么一个推断,但叶晨却笑着对符老汉的尸体说道:“死了都不安心,好像你不知道我们是来盗墓似的。”不管怎么说,现在还不是翻脸的时候,正要是闹崩了对大家都没有好处,所以符老汉的那句话必须是他不甘身死而造的谣言。
对方似乎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钱向点了点头,说道:“就是,死了也不安生。”说完,还轻轻踢了符老汉一脚。但不管怎么说,钱向心中都种下了怀疑的种子,叶晨他们居然带着枪,那玩意儿在古墓探险中用处并不大,僵尸什么的根本不怕子弹,而且枪巨大的声音说不定会招来什么东西,能不用就不用。叶晨带着枪,绝对是为了对付人,对付和她不是一路的人。
经过这么一闹,大家也没有了聊天的兴致,都会各自的帐篷休息了,直到徐冲拉了拉自己,陈晓曦才终于回过神来,将嘴里的半块牛肉干就着唾沫直接吞了下去。她漂亮的眼睛睁的圆圆的,一脸惊恐的看着钱向。
陈晓曦的父亲和钱向的父亲是至交好友,因为这层关系,她很小的时候就和钱向认识。在她的印象中,钱向是个顽劣的小孩,长大后更成为了一个纨绔子弟,凭借着钱伯伯留给他的钱,整天的花天酒地,不务正业。
但刚才那一击彻底击碎了钱向在她心中的固有形象,就算对杀人手段并不了解,陈晓曦也看出了钱向那一刀有多么的漂亮,要达到这种程度的熟练,一定需要大量的练习,钱向一个纨绔子弟练这个干嘛,他是怎么练的,他那张玩世不恭的脸后面隐藏着怎样的邪恶嘴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