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打架,也就在千钧一发之间,他们是七个人,我很明白,要是我不能很快的解决掉一个的话,那我后面也不用打了。估计,后面的胜面会小上几分的,我这才是出了狠招,想要一招致敌。毕竟,我的身体与他的身体差距不大,只要我用好自己年轻的优势,我还是有机会的。也就是说,只要机会把握好了,谁输谁赢,还不一定的。

    当时,我也是脾气上来了,发起狠来,那我也不惯着谁,最近跟少年打架的时候,我就没有打赢,我一直是耿耿于怀的。这次不一样,之前打架我是有顾虑的,我怕是闹出事来,可是这次不一样的,他们是混混,那我就可以不留余地了。我疾行之下,猛然抬腿,一个正腿踹了过去,直取冷眼男的膝盖,其实我不喜欢出脚这样狠的。只是现在的场面并非是势均力敌的,我要是不出狠招的话,那是很难给这些人一些教训的。

    我打算速战速决的脚法来取得场面上的优势来,为什么我们要用泰拳,就是因为这种拳法够狠。要是切磋的话那自然不会用这样的打法,可是要是对付坏人的话,用这样的拳法那是再适合不过了。我也是个人,面对七个练家子,我也并没有多少的经验,我可不能有任何的闪失的,这一仗我必须赢,而且要赢得是漂漂亮亮的,所以什么才是最行之有效的打架方法,我就会采取用恰当的方式来解决我遇到的问题。

    当然,我也承认当时我是冲动了,看到自己的未来的岳父母受辱了,社会帮不了他们,村子也帮不他。可是我要是有机会能挺上一脚的话,那就让我来,毕竟他是惹了我,我跟他们打,那也是正当的自卫。毕竟,他们是七个人,我是一个人,我是孩子,他们是成年人,我出脚狠一点也是可以被原谅的。这种以一人之力打七人的打法,比拼的是出其不易,力量只要踹实了,只要没有踹歪的话,正好是落在冷眼男的脚上,他这个人基本就废了。

    出来混,要是喜欢自不量力,还冲在前面的人,那只有三种人,一种是人是神,自身有一定的实力,想要立功求上位的人。另一种是炮灰了,有不得已的苦衷的人,只能是冲在前面。还有一种就是不自量力的人,像这冷眼的男人,以为自己了不起,其实没有什么本事的,这样的人最喜欢的就是找死。

    我看了看这冷眼男,他是第一个跳出来的,敢接我的话的人,应该是有两把刷子的人。男人要是真的有本事的话,那他应该挺厉害的,第一个对上他的话,我也挺开心的。要是没有本事,还也在我们嘛村来现的话,那他就要倒霉了。

    刘哥也不傻的,任谁都看得出来,跑这样的快,就是想要速战速决,我就是不要命的打法。

    我也是太过心急了,才会以疾步对付一个练家子,那也是不妙,因为要是一击不中的话,我就会处于尴尬的境地里。所以,我一定要快,一定得非常的快才行,兵法有云“天下武功,无坚不摧,唯快不破!”意思是说,天下的武功都有bug,但只有快无法破解。我相信如果自己足够快,子弹也是可以躲过去的,如果你跑得比子弹快,那么子弹在你眼里就是静止的。

    也就是说,要是我跑得比他快的话,他是来不及反应的,肯定没法应对的。以我的速度,跟百米飞人差不多,学校想要拉拢我,让我参与运动会,为国家出力。可是被我是断然拒绝了,我也不傻要培养一个运动员,不是我这样的家庭可以承受得了的。以我们家的条件,当运动员这样的事,我真不敢想,我从小最不喜欢的就是给家里人添麻烦了。我们嘛村的孩子,我们从小最早学的东西就是自立,我知道我不可以任性,不管我做什么,前提就是不能给家里添麻烦,否则的话不仅是我妹不会原谅,就连我也不能原谅我自己的。

    老刘心想这种急于求成的打法是把双刃剑,除非遇到实力较弱或者差不多的人,才能一击即中的。可是,毕竟自己的手下是成年人,应该还有一搏,如果是遇到实力高强的人的话冷眼男必败无疑。

    大家大气不也喘,决胜就在一念之间,只怕是一眨眼的时间决斗也就完成了,刘哥心想这少年速度比百米飞人还要快,怕是要飞起来了。没有想到疾步能快到如此的地步,他的速度快到让在场的人额头是冒出汗来。刘哥大喊一声不好,估计冷眼男这回要栽,面对实力高强的对手,我们人多,缠斗才是正道,怎么能以硬碰硬?

    果然就在一息之间,冷眼男以为是闪得过的,可是没有想到我会这样的快的,而且特别的狠,直接朝着对方的膝盖就去了。

    刘哥心颤起来:这个少年出脚怎么这么狠毒的,要是真的踢中了膝盖的话,怕是他这腿就废了。平时这些人总是夸夸其谈和妄自尊大,还不是仗着自己人多,从来没有吃过亏。现在的孩子总是仗着人多势众,以此来炫耀自己的武力,想想自己那个年代的人,都是靠着单独的厮杀闯出来的天下。这些人就是太过的自负,而缺乏了应的谦虚与谨慎,本来是我们人多,我们是有优势的,可是非要跟别人单挑,这不就出事了吧。

    只见上帝指使在疾行中朝着冷眼男飞奔而去,随即听到“咔嚓”一声,刚刚好,一点也没有踩歪的,正好是踩实了。那“咔嚓”声踩得可清脆了,声音真的是好听,对待这样的恶人,要是不能让他们是长点记性的话,那还不能只涨点,就得让他是一辈子记住。毕竟,他们这些出来混的人,都是懂的,出来混迟早都要还的,现在就让他把该还的,都一次性的还了吧。那“咔嚓”声听着动静挺大的,怕是把膝盖都踩断了。

    冷眼男当时立即就倒地了,疼得是嗷嗷大叫起来,想想看一个老大的爷们,刚刚还生龙活虎的,要跟我干架来着。没有想到下一秒就倒到了地上,成了一个废人了,疼得是翻来覆去的,说不出的一种脆弱。眼睛狠狠盯着我,原本贼亮、贼亮的眼睛,很快变得暗淡起来,发泄着心中的愤怒,脸色惨白,没有了生气。

    刘哥真是惊呆了,没有想到人有当着自己的面,把自己的手下打赊了,这自己的面子也挂不住的。看来,这事是摊上了,怕是没完了,非得继续干了。想来自己是一帮人,他只是一个孩子,自己的羸面还是很大的。

    我并没有任何的愧疚的,这人也是活该,敢对我未来的岳母做出这样的事来,我怎么能看得下去,废了他一条腿也算是便宜他了。谁让他如此的狂妄无知,根本就是站在强势一方就不把把人放在眼里,他们这样的行为注定错误的,是注定要失败的,是注定被刻上历史的耻辱柱上的。再看看他们当时狂妄的表情,我这样做也算是踢出了正义的一脚,满手血债的混混们,他们平时对别人做了多少的坏事,现在弄成了这样也算是咎由自取的,怨不得谁。

    聚钱社是教他们赚钱投资的,可是最后就变成了他们可以为非作歹的后台,到了这个时候还没有改过自新的迹象,还恶狠狠的盯着我,还指望着自己的同伴给他报仇。我也是真的服了,真以为是加入了恶名昭著的聚钱社,就以为这个社团可以给他们作主,还能给他们报仇的。典型的社团和反动势力的代表团体,意在助纣为虐,和村民为敌,我怎么能放过他们。在一个靠暴力取得社会影响力,唯武力是尊的社会团体中,能打就是硬道理。

    他们都急需证明自己,得到头目的赏识和重用,常常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就得豁出去的。于是装疯卖傻,假痴不癫地想要露一手,意图证明自己的实力,也想要在刘哥面前证明自己的价值。刘哥心道:来者不善,看来这小子真的有点实力的样子。

    就在所有人暗自叹息之际,短发青年表态了:让我来吧!

    刘哥看一看短发的青年,他对这个年轻人的实力是很自信的,至少比倒下的男人要强,大家也都看到情况了,要是没有实力的话,那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要是没有十足的把握的话,看到如此的场面应该退缩才是对的,或者是静观其变,可是短发青年平白想要替自己的兄弟出来。刘哥也不能不答应的,只能是应了他的要求,虽然刘哥觉得还是一起上才是最好的选择。可是对方虽然出手狠了,毕竟他也是只是一个孩子,一起上的话就算是胜了,也打了自己社团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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