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秋天,有的人会想到硕果累累的丰收之秋,有的人会想到满目枯黄的萧瑟之秋。

    而秦越则觉得,这两者都有。

    因为他现在就深陷在茫茫的大自然母亲的怀抱里,快被母亲一顿‘洗面奶’闷死的那种。

    这事得从半个月前说起:厌倦了工厂里千篇一律单调生活的秦某人,拿着自己两个月的工资,也就是他全部的积蓄,来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这一路上,他怀着一个单纯过客的眼光走过了高楼林立的都市,略显破败的公寓,残破不堪的村庄。这一切的一切他以前好像从未去在意过,好像他们本来就该如此,不需要任何道理。即使是现在,秦越也懒得去计较它们的由来,只是觉得从良这两年,自己变了很多,迟钝了很多多,而这个世界,却没有任何的变化,还和以前一样,有太多太多的事情是自己从未亲身体验过的。

    抱着这样的想法,秦越屯好了干粮,踏上了一条在深山之间蜿蜒曲折的公路。

    一开始他只是想要找个地方解决一下身理上的需要,就在他蹲下、眼睛望着山的深处的时候,一个大胆的想法便在他耳边挥之不去:要不去里面看一下?

    哪怕周围已经看不见人类活动的痕迹了,来时的路也开始变得模糊,秦越的理智提醒自己:再往里走可能就会迷失在这茫茫的山林之中了。

    即便如此,秦越恋恋不舍的看了一眼来时的路,转头继续听从心底的呼唤,脑子一抽,一头扎进了深山。中途秦越也有好几次心生悔意,但是他的脑子总是恰到好处的一抽。

    这就是事情的全部过程了。

    别人步入深渊都是一步一步的,而秦越是一抽一抽的,宛如一个两年的脑血栓病人。

    等到秦越清醒过来时,已经是三天之后了,现在的他就只能一脸懵逼的看着四周漫无边际的山和树林:我是谁?我在哪?我要干什么?

    掏出烟盒,看着里面孤零零的唯一一根烟,秦越只能自认倒霉,现在才想走出去是不是有点晚了?

    相比刚开始看见一颗大一点的树都能新奇半天的时候,这两天秦越见到的太多了。闲散的野兔,色彩艳丽的野鸡,因为低气温而有点行动迟缓的蛇,正在储存过冬粮食的松鼠。见得多了,也就不会觉得稀奇了。

    而且这里也没信号,自己的网游已经好几天没签到了,再拖下去这个月的签到奖励就泡汤了,虽然手机早就因为没电,罢工了。

    额,虽然听起来很扯,但最后一个真的就是最主要的原因。秦越想要从这里出去,想要签到奖励。

    幽幽的点起烟,晃了晃空荡荡的烟盒,期待着它等发出一点响声,不过这只是徒劳而已,最终还是只能把烟盒随地一丢,反正这地方也不会有人跳出来指责秦越乱丢垃圾。深深的吸上一口烟,再重重的呼出,秦越觉得自己的疲劳仿佛随着呼出的烟一起,慢慢消散了。

    没烟了,这真是个坏消息,看来在自己走出去这段时间,自己不得不被迫戒烟了。不过至少自己还有火机,四个。抽烟的人很容易理解,都是因为出门忘带而在不知不觉间积攒下来的。

    在这地方光有火也没什么大用,只有晚上点上一团篝火时还能起点作用,至于做饭,呵呵!

    秦越不是没有捉到过什么野味,他从小和他父亲也学过一些打架斗殴的本事,连他父亲都曾经夸赞他是个天才,抓个兔子不还是简简单单的事情。可是抓到是一回事,料理就是另一回事了,毕竟他连盐都没有,哪怕他很努力的清洗了,熟了之后那个味道还是……:肉质本身带有的独特腥臭味混合着泥土与枯草的‘芬芳’,呕~。

    最后秦越也只好用‘我是来(被迫)探险的,不是来荒野求生的,贝爷那一套,学不来,学不来’来安慰自己,也还好现在是秋天,到处都是红通通、黄灿灿的果子,倒也饿不着。

    至于有没有毒就不是秦越关心的了,哪怕他面前有两颗果树,一棵自己认识、无毒的,一棵没尝过的,他还是会选择没尝过的。追求新奇与刺激,这就是他的天性,或者说,被自己遗忘,此刻却又重拾的兴趣。

    一根烟下去,秦越起身,拍拍屁股上的草屑,看了看天色,太阳已经西垂,夜晚将在不久之后降临,秦越也必须开始寻找今晚的栖息地。

    弯腰捡起地上的一根木棍,这是秦越防身用的,虽然知道这地方不可能有什么大型的动物,可是在这渺无人迹的地方,野草都长到膝盖了,这给秦越增加了不少的麻烦,更何况,鬼知道草丛里有什么东西。这个季节,蛇都在进行着冬眠前的捕食,以保证自己能够活过这个冬天,所谓‘打草惊蛇’就是这根棍子最主要的功能。

    这根棍子是秦越昨天摧残一棵小树苗得到的,本来他是想通过树的年轮,多少确认一下东南西北。可是他悲惨的发现:想要观察年轮必须找两年以上的大树,可是超过一年的树木都不是自己能够搞定的,而且徒手掰断的树木毛毛刺刺的根本看不清年轮。自己显然没有史蒂夫徒手撸树的本事,不能撸树也就造不了工作台,造不了工作台也就……

    咳咳,扯远了。

    就在太阳快要落山时,秦越找到一处水源,并且在水源边上找到一个老大的洞穴,走进洞穴的一瞬间,秦越愉快就决定,今晚就住水边的那块大石头上了。

    因为洞 穴内部十分潮湿并带有一股浓浓的怪味,头顶还不时飞过两只蝙蝠,看来这里是它们的“地盘”,不管是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秦越都不打算和它们“共处一室”,最主要还是他忍受不了那股味道。

    找了一些枯枝和干燥的杂草回到石头旁边,把背包放下,秦越不由得在心里庆贺:还好现在是秋天,野果和枯枝都不少,不然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这事要是放在别人身上,恐怕早就哭天喊地、捶胸顿足了,当然贝爷那种人例外。秦越却觉得自己这次出来的真是太对了,这样的事情,以前他也只是想想而已,这次彻底放飞自我之后,秦越才意识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法,而自己,注定无拘无束。

    燃起一堆小小的篝火,秦越望着不停摇曳的火苗,思绪开始剧烈的波动起来。

    明天该往哪个方向前行,往山上?去看看自己到底身处何方,还是往下?或许这次下山,就会看到一个小村庄,回到人类的社会中去,又或许,又是新的一个山脚下。

    抬起头,看着天空中明亮的星河,以及圆圆的明月,说起来,中秋应该就是这两天吧!

    亲人吗?

    对于秦越来说是一个奢侈的东西,他是一个孤儿,从小被一个混混捡到养大的,一个怪异的混混。

    不怪异的混混也不会想着收养他这样一个孤儿吧!

    明明是一个混混,却整天“不务正业”,今天帮李婶扛个煤气罐,明天帮李大爷拉车砖。他还致力于把秦越养成了一个和他一样的混混,收着几栋居民楼的保护费,在那个混乱的年代给他一块钱他都能帮你出头,不管你是儿子被人勒索了还是女儿被人调戏了,他都能给你摆平。

    不过后来他在救一名落水的小孩子的时候淹死了。

    他不会游泳,所以秦越也不会。

    之后就轮到秦越来收保护费了,秦越拎起他的那根钢管开始保护自己的领地,靠着他教授的街头搏斗技巧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秦越还就真的把那块地方保了下来。

    直到几年前,那块地方因为规划被打上了拆字,为了不给国家计划添麻烦,居民们都早早的搬走了,留下浑浑噩噩的秦越,他把那根钢管埋在了那个被他叫做“爸爸”的人保护的地方,进了厂,开始试着当一个普通人。

    事实证明,秦越并不适合当一个普通人。

    于是,他从厂里出来了,开始追寻自我之旅。听说在国外有很多和他一样喜欢玩命的人,可惜他没有护照,也没有钱,出不了国,不然还真想去见识一下那些志同道合的人。

    用手里的棍子拨弄了几下篝火后,秦越平躺在石头上,闭上了眼睛,开始休息,为明天的探险养好精神。

    再次睁开眼睛时,天已经大亮了,太阳高高的挂在山顶上,红彤彤的看上去比平时胖了一大圈。

    朝山顶去吧!

    秦越做下了这个决定,打开背包吃了几口昨天剩下的饼干,又啃了几个果子,背上背包,跳下石头到水坑边喝了两口水,顺便洗了把脸。拍拍自己的脸颊,感觉自己整个人都精神了起来,就开始往山上走去,途中又让他找到了两种从没见过新果子,摘下来放进背包里,今天的午饭有着落了。

    等秦越到达山顶时,太阳已经升到最高,开始往西边落下。

    放眼远眺,依稀之间,秦越好像看到对面山上有什么东西不太一样,他将棍子插进背包,想要靠近些,脚下的山壁却十分的陡峭,步步都要小心谨慎。慢慢的又往前挪了几米,秦越眯起眼睛,身子向前倾斜,把手卷曲起来形成望远镜一样的形状。

    终于看清楚了,那是一条公路。

    秦越开始兴奋起来,几天了,终于看见回归文明的希望了,这趟回去就可以吹一年了。

    他的心里一松,脚下跟着一松。

    光秃秃的峭壁根本没有可以借力的地方,一双手在空中胡乱的挥舞,却一点用处都没有,身体直直的向下坠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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