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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理论到实践总是需要一个过程,这个过程不单单是让育婴技巧更娴熟,还要跟所处的环境相融合。这是周雪岑来到这个中产阶层家庭学到的第一课。

    周雪岑要做的第一件事,是学会如何跟何苗苗和平共处。工作后,她很快发现,这个强势的女人才是一家之主,通常情况下,家里的男主人沉默居多,即便是一些重要的财政事项,也多是女主人拍板。

    没错,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看来这还真是一句至理名言。

    按照这个重度洁癖患者的要求,周雪岑去超市买了一个超大号的塑料杯,足够一天的水量。看着那个杯子,她觉得好笑,这是有生以来最大的水杯,没想到自己这么能喝,难道是水牛吗?

    每天来到何苗苗家,周雪岑要做的第一件事是换上拖鞋,将门头所有的鞋子、衣服整齐摆放好,然后换上居家服,给小家伙冲奶粉、做早餐、换衣服,一切收拾妥当,就陪着孩子玩。

    这时候,周雪岑就可以尽情施展在培训学校所学到的本领了。一岁多的孩子,很快有了粘人的意识。

    起初,这个小家伙的确不怎么好管,不对,应该称呼他felix——给孩子取个英文名,这在越来越多中产阶层家庭流行开来。人们希望以此培养孩子的贵族气质。

    啥是贵族气质?来自国内的原著贵族田小姐曾经有过这样的经典描述:当你走进一家红酒庄园,想要知道那里的wi-fi密码时,身穿燕尾服、金黄色头发的服务生露出神秘微笑,他没有说话,而是端着一个小小的银色盘子,上面有一张纸条,纸条上写着wi-fi密码。

    瞅瞅,这就叫贵族气质!用英文来说就是nobility,与时下年轻人的口头禅——newbility(牛b)有异曲同工之妙。

    在这个家庭,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无论是谁,只能以英文名字招呼这个小家伙。当然,周雪岑是读过大学的人,要适应这个还是很easy的。

    一开始,felix对周雪岑还是陌生,每次周雪岑靠近他,他就茫然地呆坐在床上,不动也不闹。周雪岑试着拿一些小玩具逗他,他也只是一个劲地向后躲。但是,这样的状态不到三天就打破了,felix很快跟周雪岑成了好朋友。

    每次周雪岑摁响何苗苗家的门铃,就能隔着厚厚的入户门听到一个婴儿急促的脚步声,那声音总让周雪岑心里温暖不少。因为她时常产生幻觉,她以为房门那一边的小家伙是诺一,这样的场景何曾相似?这样的幻觉又何尝不是一种身心的愉悦?

    周雪岑知道一切都是幻想,每次门一打开,她心中的失落感也会油然而生。可是,她宁愿享受这种幻想,哪怕只是几秒钟。

    等周雪岑忙完一天的工作,换了衣服要走时,felix又“蹭蹭蹭”爬到门口,仰着小脑袋、呆呆地看着她离去,就像一只小狗看着自己的妈妈。这时候,周雪岑又会产生一种幻觉,又将felix看成诺一,她甚至一度将两人的名字弄混,这对于一个保姆来说,真的是太糟了。

    来到这个家庭没多久,周雪岑很快就跟另外两个同事混熟,大家都是同行,自然有共同语言。

    照看何苗苗大女儿的月嫂是一个40多岁的中年妇女,比周雪岑早半年来到这个家庭。按照她自己的说法,她是来到这个家庭的第34个月嫂,而且是待的时间最久的一个。

    “换了34个月嫂是什么概念,你晓不晓得?”中年月嫂问周雪岑。

    周雪岑摇摇头。

    “这个小丫头今年4岁,如果从她出生起就开始请月嫂,那一年也得换8个。哎呀,不得了、不得了。我能在这里待半年,真是烧了高香了。”中年月嫂感慨万千。

    看来,任何钱都不好挣。社会在进步,傻子越来越少,聪明人越来越多。

    对于这个中年月嫂叫什么名字,周雪岑从没有问过,她只知道何苗苗平时称她“刘姐”,于是自己也跟着这么称呼起来。

    任何工种进军市场都是靠打拼熬出头的,用行话说叫作品牌打造。就像南方的泥瓦匠、水电工,永远比北方的抢手一样。月嫂界也是如此,在河东市,多数家庭喜欢找本地月嫂,耐心细致、品行端正,最主要的是吃苦耐劳、任劳任怨。

    刘姐一直声称自己就是河东人,家在郊区,跟女儿生活在一起。但是听她说话,却是一嘴浓浓的沿海口音。对于这一点,周雪岑也一样从不多问。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别人不说,自然是不想让你知道,至少是没跟你熟到那个份上。

    不过,刘姐是一个绝顶聪明的人。她的聪明之处就在于自己很清楚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该她干的活,她会很细致地去做,不给人留下话柄。但是,不归她管的,她也不会主动去做。

    总之一句话:活要干到点子上!一个人,要经历多少年的社会风雨,才能形成这样趋利避害的本能啊。

    这天中午,刘姐和周雪岑都在何苗苗家,两个娃娃也已经熟睡。两人没事做,闲聊起来。

    “咱们别在这里聊,走,去餐厅……”

    周雪岑本来坐在客厅的椅子上,却被刘姐一把拽起来。周雪岑不解,跟着她去了餐厅。

    “咋啦,刘姐?干吗非要来餐厅?”

    “你啊,不懂了吧。”刘姐小心翼翼,用手指了指客厅的电视,“你有没有注意到客厅电视上有一个东西?”

    周雪岑定睛一瞧,那是个黑色的方盒子,卡在电视屏幕的上方,上面的红点不停闪烁。

    “是啊,那是个啥东西?我看它有时候还能自己转动。”

    “那是监控!”刘姐说话一惊一乍,戏份十足,“这个小玩意能把这里的动静看得一清二楚,除了这个餐厅。”

    “哦。”周雪岑恍然大悟,真是每一行有每一行的门道,“你咋知道它是监控?你咋知道它看不到这里?”

    “哎呀,你以为这半年我都是白待的吗?一开始我也晓得这是个啥子。后来,有好几次女主人找我谈话,说我这不对那不对,我就奇怪了,我哪里不对了?哪里不对了?即便是我不对,她咋能知道的?后来我就发现了,就是这个黑盒子搞的鬼。结果,我躲在餐厅就没得事了。”刘姐越说越冲动。

    “哦,这样啊。”周雪岑恍然大悟,自己似乎也有刘姐的经历。有几次何苗苗回到家,也质问过自己,比如为什么经常坐在客厅发愣?为什么把垃圾桶的位置挪了?周雪岑不解,这些事她是怎么知道了。莫不是长了千里眼顺风耳?现在看来,果然有蹊跷。

    “你说你,年纪轻轻的怎么干这一行呢?又苦又累,还要看人脸色。”刘姐问道。

    干这一行的,要么出身农村,要么是中老年妇女。像周雪岑这样的,刘姐还是第一次碰到。不过还真别说,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做月嫂,还真是不一样,干活麻利、眼尖手快,关键还能辅导孩子。只是有一点,这个周雪岑两眼无神,经常像失了魂一样发呆。

    “嘿嘿,我觉得这工作挺好的,能天天跟孩子玩,多开心啊。”周雪岑低着头,有些不好意思,“刘姐,你不知道,我家有个宝宝也跟felix差不多大,很可爱的。我看到felix就觉得看到我们家诺一了。”

    说起诺一,周雪岑两眼发亮,整个人的状态也忽然变得不一样。

    周雪岑的转变吓到了刘姐,她还从未见过这个女人如此的兴奋,只不过,感觉有些兴奋过头。

    “那你还出来干啥?在家陪着他多好呢。”

    “额……他……”周雪岑本来发光的眼睛又变得迷茫,“我得挣钱养家啊,他不怕的,他很听话的。”

    周雪岑语无伦次。刘姐的确是一个眼尖之人,看到周雪岑情绪上的变化,立马转移了话题。谁都有秘密,也许人家离婚了,孩子跟着爸爸;也许有过什么遭遇……索性就不问了吧。

    ……

    转眼间,周雪岑的这一份工作已经“满月”了。何苗苗将她叫到面前,递出一个信封。

    “周姐,这是这个月的工资,因为是试用期,工资3500块钱。”

    “谢谢。”周雪岑欣喜,好几年没有拿到过工资。自己挣钱的感觉,就是不一样。

    “周姐,你觉得在这里干得满意吗?”何苗苗问了一个奇怪的问题。

    “挺好的啊……”周雪岑不明白她话的意思。

    “我也不瞒你说,在我这里工作过的月嫂、保姆没有50个也有30个了,都待不长。要么我把他们赶走,要么他们主动辞职。”何苗苗倒是坦诚,不避讳这个话题。也许在她看来,这并不是什么丢人的事。

    “这个,我听说过。”周雪岑更坦诚。刘姐告诉她的事,她竟然丝毫没有保密意识,看来,她这是做太久家庭主妇,连职场规矩都忘了。

    “什么?”何苗苗诧异,“看来这房子里果然藏不住秘密。也好,你迟早是要知道的。所以,我们今天就谈一谈你下个月还要不要在这里干。我想先听听你的意思。”

    周雪岑不知道何苗苗抛出这个话题究竟何意,是她不想用我?还是试探我愿不愿意待着?

    “我觉得在这里挺好的。我挺喜欢felix……”周雪岑说话唯唯诺诺。

    “既然这样……”何苗苗顿住,沉默了一会儿,“明天你不要来了。”

    “什么?!”周雪岑表情惊讶,转而失落,眼泪在眼眶里打转,“我明白了,我现在就收拾东西。”

    “哎哎哎,”何苗苗叫住她,“我还没说完呢,你就着急忙慌收拾东西?”

    周雪岑停住,不吱声。

    “明天周几?”何苗苗问。

    “周日。”

    “对啊,周末啊。我们之前怎么说的?每个月休息一天,我是放你一天假,后天接着来上班,就算是正式上岗了。”

    周雪岑喜出望外,终于有份稳定的工作了。忙碌的时候,她无暇去想向北的事情。等到可以休息了,她心里忽然空落落的,很多事情开始在脑中浮现:天气越来越热,向北在看守所过得怎么样?是不是要给他准备一些换季的衣服?

    周雪岑觉得这是一个妻子应尽的义务,对于什么能带、什么不能带,她毫无概念,于是就先给王右谦打了电话咨询。

    对方的回复很干脆:他下午正好要去看守所,可以顺带把衣服给向北,但是看守所有规定,衣物不能有纽扣,裤子最好是松紧带的那种,鞋子不能有鞋带……

    哎呀,还真是麻烦。

    周雪岑按照律师所说,开始翻箱倒柜整理衣服,忙活了半天,只找出三两件符合要求的上衣和裤子。就这些吧,下次再买一些衣服。周雪岑将衣物打包、收拾妥当。忽然觉得少了点什么。没错,带一本书吧,也能打发他在看守所里的无聊时间。

    周雪岑在书房翻着书架。向北这个人,真是个书痴,满屋子的书。翻了半天,有一本书让她眼前一亮——《食指的诗》。这是2000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诗集,食指是作者的名字。

    这书已经跟了向北十多年,封面还是老式的设计和字体,透着厚重的年代感。打开书,里面的书页都已经泛黄。

    周雪岑忽然想起来,读大学时,向北经常拿出这本诗集,从里面找出一些优美的句子读给她听。她还清楚地记得向北最喜欢的一首诗——“相信未来”:

    “当蜘蛛网无情地查封了我的炉台,

    当灰烬的余烟叹息着贫困的悲哀,

    我依然固执地铺平失望的灰烬,

    用美丽的雪花写下:相信未来。

    ……

    我要用手指那涌向天边的排浪,

    我要用手撑起那托住太阳的大海,

    摇曳着曙光那枝温暖漂亮的笔杆,

    用孩子的笔体写下:相信未来。

    ……

    不管人们对于我们腐烂的皮肉,

    那些迷途的惆怅,

    失败的苦痛,

    是寄予感动的热泪,

    深切的同情,

    还是给以轻蔑的微笑,

    辛辣的嘲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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