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日后,德文和他的三个同学启程,钻进了茫茫的沙漠里。
德文穿着新买的残月教的白长袍,戴着头巾,跨坐在骆驼的双峰之间。可千万别想歪了,骑骆驼也只能这么坐不是?总不能骑在骆驼脖子上。德文对他挑选的这件法袍非常满意,对比头上戴着一个小圆帽的穆哈姆德,他觉得自己像一个王子,而对方像个难民。
如果不嫌臭的话,骑骆驼要比骑马舒服,毕竟后边还有个“靠背”,累的时候可以倚上一会儿。德文倚在后边的驼峰上,从口袋里掏出个墨镜,享受沙漠里的太阳。
骆驼除了要驼人之外,还要带着自己的给养。主要是豆饼和清水,不过几个巫师并没有带太多水,这种在沙漠里最宝贵的资源,他们只要挥一挥魔杖就能变出来。
“费东说,让我们前往沙城,那里的羊群得了羊瘟。”德文说道,“但是那里的民众还没有察觉,我需要把这件事儿‘预言出来’......阿里,你认识路么?”
两天前,元老院的打击手费东给德文寄了信,信上附有此次的行动任务。这倒是让德文略感到意外,他本以为元老院会派人和他们一起行动,没想到那些打击手竟然躲在暗处。
“不认识路我敢把你们带出来?”阿里的骆驼走在最前头,他头也不转的回答德文,“沙城只是一个小城,我没去过,不过据说沿着咱们左手边的这条河,快得话两日就能到。倒是你,想好怎么‘跳大神’了么?”
德文摇了摇头:“没有,我想了两天两夜也没有头绪。费东也真是的,为啥不干脆直接地给我一个剧本?还得让我自己充当编剧。”
穆哈姆德说道:“你就看着编呗,反正若是出了什么问题,自然有元老院给你兜着。”
荻安娜也赞同这个观点,眼下他们对沙城的情况一无所知,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德文两辈子头一次进入沙漠,这让他觉得既新鲜又好玩,坐在骆驼背上,晃晃悠悠地很是有趣,不一会儿就把任务带来的烦恼抛之脑后,晒着太阳唱起歌来。
他不知道的是,这段路在真正的沙漠探险者眼里根本不能算沙漠。左手边的河床并未完全干涸,河水呈现粘稠的石青色,这是因为富含矿物质的缘故。
沿着河道走了一上午,阿里在一片大型仙人掌丛附近停了下来,那些仙人掌足有三五米高,非常大,也不知道是怎么能在沙漠里长这么大的。
按照阿里的要求,三个男孩子合力将一块巨大的帐篷帆布用漂浮咒搭在了仙人掌上,形成了一片凉荫,阿里将骆驼纷纷赶了进去。
德文举着魔杖,喷出水流将骆驼们打湿,给它们洗了个澡,让它们也降降温。
“真奇怪,沙漠里的河流附近,不是应该形成绿洲才对么?”荻安娜问道,“怎么这条河看起来什么都没有?”
穆哈姆德也有这个疑问,一般在沙漠里,零星的海子都会汇集大量的动物,比如红嘴鸥或者一些两爬蜥蜴类。可他们沿着这条河走了一上午,除了河边的稀疏草丛之外,就没有见到任何活物。
阿里举着皮囊喝了口水:“这条河的水有毒的,喝上一两口可能没事儿,但是绝对无法长期饮用,动物们都知道这一点。”
他们在这片仙人掌堆之间度过了日头最盛的正午,午睡之后,四人重新启程,河水的颜色渐渐转清,也逐渐能找到一些沙漠里的动物。
德文看到了一只巨大的毒蜥,还有几只沙漠中的陆龟,它们适合生活在这种半荒漠的绿洲之中,大型的哺乳动物很难在这种沙漠中生存。
下午要比早晨热上很多,肯茜趴在骆驼脑袋上吐着舌头,有点后悔跟着德文来到这个鬼地方。
“猫也需要吐舌头散热么?”德文殷勤得给猫主子撑着遮阳伞问道,“你们不是靠脚掌么?”
肯茜答道:“正常的猫也没有来沙漠的,不得不佩服,还是你们人类适应环境的能力强。”
这一点倒是不尽然,穆哈姆德和肯茜抬杠,非要说沙漠里有吃蜥蜴和蛇的野猫。大热的天俩人又废了不少的口舌,无聊地争吵。
阿里笑着说道:“肯茜,要不你把猫剃了?这样说不定能凉快一点。”
“绝不!”肯茜冲着他呲牙,“抓花你的脸!”
只有荻安娜一言不发骑着骆驼跟在队伍里,她想不明白这么热的天,这群人为什么这么活跃。
他们又往前走了一段路,直到黄昏,阿里拿出了张地图,看了看方位,在日头快要落下的时候,带着他们偏离河道,钻进了更深的黑沙漠中。
“咱们最好能连夜赶路,”阿里建议道,“我觉得冷也比热舒服,咱们可以穿厚一点,在骆驼背上睡觉。”
德文点点头:“我没意见,只要别迷路就好。”
进入到了茫茫沙漠中,景色就更加地悲壮。四周全都是沙子的黄色,什么别的颜色都没有,没有时断时续的暗河,也没有仙人掌。只有一个又一个沙丘连成一片。
“快看,那是什么?”德文突然发现远处有一堆骷髅,这使他不禁毛骨悚然。
“吁~蹲!”
阿里叫停了骆驼,并让骆驼蹲下,大家纷纷下来,走到了那片骷髅之中。
那是一堆森森白骨,不过并不是人类的骨头。其中几个大的骨架看起来像是骆驼,另外还有不少不知是马还是驴,已经无法辨认。这些骨架已经彻底风干,没有一丝水分,破烂的皮肉像是帆布一样搭在骨架上,有的硬邦邦的,看起来已经死了很久了,十分凄惨。
“应该是往返于两地的驼队,”穆哈姆德分析道,“你知道的,杜拜城是整个残月教联盟的大城市,商贸发达,有不少人会来做生意。”
德文奇怪道:“可是为什么没看到人的骷髅?”
阿里答道:“沙漠虽大,但是这些路线各个驼队都经常走。若是有其他人看到了尸骨,会用白布包裹妥当,送到礼拜寺举行赞礼,进行土葬。陌生人之间互帮互助,也算是沙漠里的规矩之一吧。”
德文点了点头,人的尸骨有人管,至于这些动物的尸骨,则就留在了荒漠里。反正这里足够热,也足够干,恐怕没什么病毒能活下来。
讨生活的商队虽然利润不小,但同样风险也大,沙漠里的情况德文虽然不清楚,但是海上的商船他是知道的。时不时地就会听说沉船的消息,沙漠中的尸骨还有人帮忙安葬,但那些海员,恐怕就只能葬身鱼腹之中了。
德文穿着新买的残月教的白长袍,戴着头巾,跨坐在骆驼的双峰之间。可千万别想歪了,骑骆驼也只能这么坐不是?总不能骑在骆驼脖子上。德文对他挑选的这件法袍非常满意,对比头上戴着一个小圆帽的穆哈姆德,他觉得自己像一个王子,而对方像个难民。
如果不嫌臭的话,骑骆驼要比骑马舒服,毕竟后边还有个“靠背”,累的时候可以倚上一会儿。德文倚在后边的驼峰上,从口袋里掏出个墨镜,享受沙漠里的太阳。
骆驼除了要驼人之外,还要带着自己的给养。主要是豆饼和清水,不过几个巫师并没有带太多水,这种在沙漠里最宝贵的资源,他们只要挥一挥魔杖就能变出来。
“费东说,让我们前往沙城,那里的羊群得了羊瘟。”德文说道,“但是那里的民众还没有察觉,我需要把这件事儿‘预言出来’......阿里,你认识路么?”
两天前,元老院的打击手费东给德文寄了信,信上附有此次的行动任务。这倒是让德文略感到意外,他本以为元老院会派人和他们一起行动,没想到那些打击手竟然躲在暗处。
“不认识路我敢把你们带出来?”阿里的骆驼走在最前头,他头也不转的回答德文,“沙城只是一个小城,我没去过,不过据说沿着咱们左手边的这条河,快得话两日就能到。倒是你,想好怎么‘跳大神’了么?”
德文摇了摇头:“没有,我想了两天两夜也没有头绪。费东也真是的,为啥不干脆直接地给我一个剧本?还得让我自己充当编剧。”
穆哈姆德说道:“你就看着编呗,反正若是出了什么问题,自然有元老院给你兜着。”
荻安娜也赞同这个观点,眼下他们对沙城的情况一无所知,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德文两辈子头一次进入沙漠,这让他觉得既新鲜又好玩,坐在骆驼背上,晃晃悠悠地很是有趣,不一会儿就把任务带来的烦恼抛之脑后,晒着太阳唱起歌来。
他不知道的是,这段路在真正的沙漠探险者眼里根本不能算沙漠。左手边的河床并未完全干涸,河水呈现粘稠的石青色,这是因为富含矿物质的缘故。
沿着河道走了一上午,阿里在一片大型仙人掌丛附近停了下来,那些仙人掌足有三五米高,非常大,也不知道是怎么能在沙漠里长这么大的。
按照阿里的要求,三个男孩子合力将一块巨大的帐篷帆布用漂浮咒搭在了仙人掌上,形成了一片凉荫,阿里将骆驼纷纷赶了进去。
德文举着魔杖,喷出水流将骆驼们打湿,给它们洗了个澡,让它们也降降温。
“真奇怪,沙漠里的河流附近,不是应该形成绿洲才对么?”荻安娜问道,“怎么这条河看起来什么都没有?”
穆哈姆德也有这个疑问,一般在沙漠里,零星的海子都会汇集大量的动物,比如红嘴鸥或者一些两爬蜥蜴类。可他们沿着这条河走了一上午,除了河边的稀疏草丛之外,就没有见到任何活物。
阿里举着皮囊喝了口水:“这条河的水有毒的,喝上一两口可能没事儿,但是绝对无法长期饮用,动物们都知道这一点。”
他们在这片仙人掌堆之间度过了日头最盛的正午,午睡之后,四人重新启程,河水的颜色渐渐转清,也逐渐能找到一些沙漠里的动物。
德文看到了一只巨大的毒蜥,还有几只沙漠中的陆龟,它们适合生活在这种半荒漠的绿洲之中,大型的哺乳动物很难在这种沙漠中生存。
下午要比早晨热上很多,肯茜趴在骆驼脑袋上吐着舌头,有点后悔跟着德文来到这个鬼地方。
“猫也需要吐舌头散热么?”德文殷勤得给猫主子撑着遮阳伞问道,“你们不是靠脚掌么?”
肯茜答道:“正常的猫也没有来沙漠的,不得不佩服,还是你们人类适应环境的能力强。”
这一点倒是不尽然,穆哈姆德和肯茜抬杠,非要说沙漠里有吃蜥蜴和蛇的野猫。大热的天俩人又废了不少的口舌,无聊地争吵。
阿里笑着说道:“肯茜,要不你把猫剃了?这样说不定能凉快一点。”
“绝不!”肯茜冲着他呲牙,“抓花你的脸!”
只有荻安娜一言不发骑着骆驼跟在队伍里,她想不明白这么热的天,这群人为什么这么活跃。
他们又往前走了一段路,直到黄昏,阿里拿出了张地图,看了看方位,在日头快要落下的时候,带着他们偏离河道,钻进了更深的黑沙漠中。
“咱们最好能连夜赶路,”阿里建议道,“我觉得冷也比热舒服,咱们可以穿厚一点,在骆驼背上睡觉。”
德文点点头:“我没意见,只要别迷路就好。”
进入到了茫茫沙漠中,景色就更加地悲壮。四周全都是沙子的黄色,什么别的颜色都没有,没有时断时续的暗河,也没有仙人掌。只有一个又一个沙丘连成一片。
“快看,那是什么?”德文突然发现远处有一堆骷髅,这使他不禁毛骨悚然。
“吁~蹲!”
阿里叫停了骆驼,并让骆驼蹲下,大家纷纷下来,走到了那片骷髅之中。
那是一堆森森白骨,不过并不是人类的骨头。其中几个大的骨架看起来像是骆驼,另外还有不少不知是马还是驴,已经无法辨认。这些骨架已经彻底风干,没有一丝水分,破烂的皮肉像是帆布一样搭在骨架上,有的硬邦邦的,看起来已经死了很久了,十分凄惨。
“应该是往返于两地的驼队,”穆哈姆德分析道,“你知道的,杜拜城是整个残月教联盟的大城市,商贸发达,有不少人会来做生意。”
德文奇怪道:“可是为什么没看到人的骷髅?”
阿里答道:“沙漠虽大,但是这些路线各个驼队都经常走。若是有其他人看到了尸骨,会用白布包裹妥当,送到礼拜寺举行赞礼,进行土葬。陌生人之间互帮互助,也算是沙漠里的规矩之一吧。”
德文点了点头,人的尸骨有人管,至于这些动物的尸骨,则就留在了荒漠里。反正这里足够热,也足够干,恐怕没什么病毒能活下来。
讨生活的商队虽然利润不小,但同样风险也大,沙漠里的情况德文虽然不清楚,但是海上的商船他是知道的。时不时地就会听说沉船的消息,沙漠中的尸骨还有人帮忙安葬,但那些海员,恐怕就只能葬身鱼腹之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