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莫辞的戒备安郅看在眼中,却没当回事,从怀中掏出一个金灿灿的镯子咔哒一声套上了舒莫辞左手手腕,舒莫辞下意识挥起右手,安郅不是温漱流,意定神闲握住她手腕,“就算是我娘子也不能打我安郅的耳光”。
舒莫辞挣了挣没挣脱,白皙的脸蛋慢慢涨红,“放开我!”
安郅好脾气放开,舒莫辞甩甩手后退两步,“钟竟要你怎么处置我?”
“自然是杀了,不过这么美的美人儿,我可舍不得,就决定带回去做压寨夫人,”安郅说的漫不经心,双眼却紧紧盯着舒莫辞,不放过她脸上一丝一毫的表情,“喏,你带上了我安家的传家之宝就是我安家的人了”。
舒莫辞低头看向左手腕上的金镯,等心情平静下来才开口问道,“你是收钟竟的钱替他办事?”
虽然是自己先看上了人,又正好接到了这笔生意,不过,有什么区别?安郅漫不经心点头。
舒莫辞从袖中拿出一个绣兰花纹的荷包打开,莹润的珠光迫不及待溢出,美丽泛着温暖的光泽,竟让天外的月光失色,安郅眸色微动,这样的东西可不是一般人家能拿出来的,也不是一个没落侯府的姑娘能拿出来的。
“这是鲛珠,一颗便已千金难求,这里总共有十二颗,我跟你买钟竟父母的命”。
安郅挑眉,“钟竟父母的命?为什么不是钟竟?”
“你肯为几颗珠子去杀吏部推官?”
安郅哈哈笑了起来,伸手接过荷包,“娘子的定情信物,我自然要好生收着”。
舒莫辞只当没听见,解下腰间荷包拈块点心不紧不慢吃了起来,安郅看的更加兴味,他既看中了人,自然查访了许久,本来以为不过一个没落侯府的女儿,不会有什么**烦,不想一个没落侯府的闺秀出门带的竟是武功那般高强的侍卫,而这样的侍卫又岂是一般人能用的?
他在看到那两个侍卫出手时就已经隐隐发觉事情不妙,不过他安郅又岂是半途而废的人,那两个侍卫他还不放在眼里,还是劫了人,不想更棘手的还在后面,不知道又从哪冒出一群武功高强的侍卫,逼得他不得不躲进深山,幸好自己留了退路,现在再看舒莫辞完全不按常理出牌的反应,心中兴味更大,隐藏的危险也被他看做了挑战,一心一意盼着舒莫辞能带给他更大的惊喜。
舒莫辞慢吞吞吃了两块点心,问道,“是往里走还是就留在这里?”
安郅对舒莫辞的镇定已经习惯了,“往里走”。
说着率先往里走,越往里走夜色越淡,他手中那颗颗圆润的鲛珠光辉就越发夺目,比之夜明珠尤甚两分,正好做了照明之用。
这里原来应该是蛇类的洞穴,越往里走腥味越重,舒莫辞只觉浑身汗毛竖起,洞中黏腻阴森的感觉让她几欲夺路而逃,安郅似乎是察觉到他的不适,停住了脚步似笑非笑睇了她一眼,“就在这吧”。
舒莫辞往外退了几步,感觉到山间清新的风若有似无吹来才停住脚步,找了块相对干净的地方靠着洞壁坐下,安郅退到她身后盘膝坐下,夜风吹过他的衣衫打了个旋儿绕过舒莫辞吹入洞中。
舒莫辞不动声色看了安郅一眼,他安静闭着双眼,平和淡然,根本不似一个胆敢在天子脚下掳劫侯府小姐的亡命之徒,更不像是统领江南三十六水寨的水匪,更像是个闲的发慌的无聊贵公子。
遇袭之初她还有些慌张恐惧,等见识到那两个侍卫的武功后却安下心来,这四个护卫都是她拜托吴掌柜找过来的,稍一推测就知道那两个侍卫是俞国公府派来,既然俞国公府并不是如世人以为的对她不闻不问避之唯恐不及,自然会派人来救她,而安郅辛辛苦苦将她带到这里,又说了一堆娘子传家镯子的,自然不会轻易杀了她,只要俞国公府能及时找来,她不会有危险,唯一可虑的就是钟氏母女——
盘膝闭目养神的安郅猛地睁开眼睛,“你想杀我?”
舒莫辞扭头看向他,精致的眉目在珠光下冷冰冰没有一丝温度,仿若一尊精雕细琢的玉像,“我不想杀你,也杀不了你”。
舒莫辞的话显然取悦了安郅,他嘴角浮出一丝兴味的笑来,“哦,你那么重的杀气是想杀谁?”
“这时候正想闯进我闺房,让天下人都知道我被你掳走了的继母嫡妹”。
安郅虽不是出身大家,但踩点时后宅阴私看的多了,没什么兴趣,问道,“那些紧咬着我的是俞国公府的护卫?不是说俞国公府对你这个唯一的外孙女不闻不问?”
“就算是京城人也摸不清豪门贵族之间的弯弯绕绕”。
舒莫辞精致的眉目笼着一层珠光,本该是温暖而莹润的,却总是给人宁静淡漠的疏离感,她端端正正坐在那里,目不斜视,双手放于膝盖自然下垂,虽是阴森逼仄的洞穴,她却安然如端坐她精致奢华的香闺。
安郅想起第一次见她的时候,那时他刚到京城,无聊的到处乱逛,不知怎的就走到了榆钱胡同,觉得渴了就进了一家茶楼,听到车马声时他下意识朝声音来源处扫了一眼,恰恰面前的这个人儿掀开幕篱朝对面千金堂的老板微微一笑,那一笑极淡,让人感觉不到任何欢喜之意,甚至感觉不到笑意,是所谓的贵族惯常用的,自以为教养良好的客套笑容,他平日最是厌憎,然而出现在那样一张精致秾丽的脸上却让他体会到了什么叫惊鸿一瞥,他走南闯北见识过的美人若单论容貌竟没一个能比得上那个显然未及笄的小丫头,男人好色,这样的好容貌让他忍不住想多看几眼。
然而下一刻她的幕离就落了下去,江湖上盛传他是个脾气古怪嗜杀的人,他自己却觉得自己脾气温和,从不会对什么有偏好,包括杀人,更从不执着任何东西,她绝佳的容貌虽让他惊艳了一把,但也只是惊艳而已,美-色他见的多了,再美的人他也最多就是多看两眼。
他垂下眼睑,目光不经意扫到她纤腰间华贵繁琐的佩饰,他认识那种东西,叫做禁步,所谓的大家闺秀们都喜欢佩戴这种东西,上面繁琐细小的金玉饰物以及铃铛轻轻晃动就会造出极大的声响,但因为这些大家闺秀良好的教养和得体的行止,只会在她们走动时发出隐约的悦耳声响,如美人淡淡的体香,若隐若现引人入胜。
很寻常的东西,他并没有在意,也对她失去了兴趣,收回目光继续喝茶,可不一会他就发觉不对劲了,凭他的耳力,他竟然听不到那禁步的声响!
这个发现让他不自觉挺直身子凝神去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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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莫辞挣了挣没挣脱,白皙的脸蛋慢慢涨红,“放开我!”
安郅好脾气放开,舒莫辞甩甩手后退两步,“钟竟要你怎么处置我?”
“自然是杀了,不过这么美的美人儿,我可舍不得,就决定带回去做压寨夫人,”安郅说的漫不经心,双眼却紧紧盯着舒莫辞,不放过她脸上一丝一毫的表情,“喏,你带上了我安家的传家之宝就是我安家的人了”。
舒莫辞低头看向左手腕上的金镯,等心情平静下来才开口问道,“你是收钟竟的钱替他办事?”
虽然是自己先看上了人,又正好接到了这笔生意,不过,有什么区别?安郅漫不经心点头。
舒莫辞从袖中拿出一个绣兰花纹的荷包打开,莹润的珠光迫不及待溢出,美丽泛着温暖的光泽,竟让天外的月光失色,安郅眸色微动,这样的东西可不是一般人家能拿出来的,也不是一个没落侯府的姑娘能拿出来的。
“这是鲛珠,一颗便已千金难求,这里总共有十二颗,我跟你买钟竟父母的命”。
安郅挑眉,“钟竟父母的命?为什么不是钟竟?”
“你肯为几颗珠子去杀吏部推官?”
安郅哈哈笑了起来,伸手接过荷包,“娘子的定情信物,我自然要好生收着”。
舒莫辞只当没听见,解下腰间荷包拈块点心不紧不慢吃了起来,安郅看的更加兴味,他既看中了人,自然查访了许久,本来以为不过一个没落侯府的女儿,不会有什么**烦,不想一个没落侯府的闺秀出门带的竟是武功那般高强的侍卫,而这样的侍卫又岂是一般人能用的?
他在看到那两个侍卫出手时就已经隐隐发觉事情不妙,不过他安郅又岂是半途而废的人,那两个侍卫他还不放在眼里,还是劫了人,不想更棘手的还在后面,不知道又从哪冒出一群武功高强的侍卫,逼得他不得不躲进深山,幸好自己留了退路,现在再看舒莫辞完全不按常理出牌的反应,心中兴味更大,隐藏的危险也被他看做了挑战,一心一意盼着舒莫辞能带给他更大的惊喜。
舒莫辞慢吞吞吃了两块点心,问道,“是往里走还是就留在这里?”
安郅对舒莫辞的镇定已经习惯了,“往里走”。
说着率先往里走,越往里走夜色越淡,他手中那颗颗圆润的鲛珠光辉就越发夺目,比之夜明珠尤甚两分,正好做了照明之用。
这里原来应该是蛇类的洞穴,越往里走腥味越重,舒莫辞只觉浑身汗毛竖起,洞中黏腻阴森的感觉让她几欲夺路而逃,安郅似乎是察觉到他的不适,停住了脚步似笑非笑睇了她一眼,“就在这吧”。
舒莫辞往外退了几步,感觉到山间清新的风若有似无吹来才停住脚步,找了块相对干净的地方靠着洞壁坐下,安郅退到她身后盘膝坐下,夜风吹过他的衣衫打了个旋儿绕过舒莫辞吹入洞中。
舒莫辞不动声色看了安郅一眼,他安静闭着双眼,平和淡然,根本不似一个胆敢在天子脚下掳劫侯府小姐的亡命之徒,更不像是统领江南三十六水寨的水匪,更像是个闲的发慌的无聊贵公子。
遇袭之初她还有些慌张恐惧,等见识到那两个侍卫的武功后却安下心来,这四个护卫都是她拜托吴掌柜找过来的,稍一推测就知道那两个侍卫是俞国公府派来,既然俞国公府并不是如世人以为的对她不闻不问避之唯恐不及,自然会派人来救她,而安郅辛辛苦苦将她带到这里,又说了一堆娘子传家镯子的,自然不会轻易杀了她,只要俞国公府能及时找来,她不会有危险,唯一可虑的就是钟氏母女——
盘膝闭目养神的安郅猛地睁开眼睛,“你想杀我?”
舒莫辞扭头看向他,精致的眉目在珠光下冷冰冰没有一丝温度,仿若一尊精雕细琢的玉像,“我不想杀你,也杀不了你”。
舒莫辞的话显然取悦了安郅,他嘴角浮出一丝兴味的笑来,“哦,你那么重的杀气是想杀谁?”
“这时候正想闯进我闺房,让天下人都知道我被你掳走了的继母嫡妹”。
安郅虽不是出身大家,但踩点时后宅阴私看的多了,没什么兴趣,问道,“那些紧咬着我的是俞国公府的护卫?不是说俞国公府对你这个唯一的外孙女不闻不问?”
“就算是京城人也摸不清豪门贵族之间的弯弯绕绕”。
舒莫辞精致的眉目笼着一层珠光,本该是温暖而莹润的,却总是给人宁静淡漠的疏离感,她端端正正坐在那里,目不斜视,双手放于膝盖自然下垂,虽是阴森逼仄的洞穴,她却安然如端坐她精致奢华的香闺。
安郅想起第一次见她的时候,那时他刚到京城,无聊的到处乱逛,不知怎的就走到了榆钱胡同,觉得渴了就进了一家茶楼,听到车马声时他下意识朝声音来源处扫了一眼,恰恰面前的这个人儿掀开幕篱朝对面千金堂的老板微微一笑,那一笑极淡,让人感觉不到任何欢喜之意,甚至感觉不到笑意,是所谓的贵族惯常用的,自以为教养良好的客套笑容,他平日最是厌憎,然而出现在那样一张精致秾丽的脸上却让他体会到了什么叫惊鸿一瞥,他走南闯北见识过的美人若单论容貌竟没一个能比得上那个显然未及笄的小丫头,男人好色,这样的好容貌让他忍不住想多看几眼。
然而下一刻她的幕离就落了下去,江湖上盛传他是个脾气古怪嗜杀的人,他自己却觉得自己脾气温和,从不会对什么有偏好,包括杀人,更从不执着任何东西,她绝佳的容貌虽让他惊艳了一把,但也只是惊艳而已,美-色他见的多了,再美的人他也最多就是多看两眼。
他垂下眼睑,目光不经意扫到她纤腰间华贵繁琐的佩饰,他认识那种东西,叫做禁步,所谓的大家闺秀们都喜欢佩戴这种东西,上面繁琐细小的金玉饰物以及铃铛轻轻晃动就会造出极大的声响,但因为这些大家闺秀良好的教养和得体的行止,只会在她们走动时发出隐约的悦耳声响,如美人淡淡的体香,若隐若现引人入胜。
很寻常的东西,他并没有在意,也对她失去了兴趣,收回目光继续喝茶,可不一会他就发觉不对劲了,凭他的耳力,他竟然听不到那禁步的声响!
这个发现让他不自觉挺直身子凝神去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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