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临有点诧异,这脊塞人的俚歌居然如此格调高雅,遣词不俗。

    紫休说,脊塞人是凤岐大陆的土著之一,不事稼穑,不喜读书,以游牧为生,性情最是放荡不羁。后来凤岐大陆被各大皇朝割据后,他们处处遭人驱逐,渐渐就退居深山荒原,或各处游荡,以歌舞卖艺为生。

    “他们之中也有修真得道的吗?”龙临问。

    紫休摇头表示不知,他的兴趣完全落在了胡旺财和雪沾衣正在捣鼓的香气四溢的烤黄羊了。雪沾衣的木精之火用于烤肉可以催发出难以想象的浓香,而她并不认为这是一种浪费。她专注地把握着火焰的热度,小脸蛋红彤彤的。

    他们很快见到了那个吹笛子的人,一个古铜色皮肤的高大健壮的脊塞男子,赤着上身,右肩到左下肋斜裹着一条还在渗血的白布带,看上去是新近受的伤。一头乱蓬蓬的长卷发在脑后胡乱扎起,左肩挂着一张大弓,身后背着长刀,几乎就是一个蛮族版的龙临。龙宝不禁笑了。

    他的眉上和眼下都用红白两色的石浆泥涂抹着奇奇怪怪的纹饰,但依然可以看出这是一个非常英俊的男子,准确地说,应该是一个非常英俊的凡人男子。龙临可以清晰地看到他肌肉筋骨上纵横交错的陈伤,看似年轻光洁的皮肤上有各种动物爪牙、刀尖斧刃箭簇、火烫虫咬刮蹭等等留下的大小不一新陈各异的疤痕左肩上甚至还有一对很清晰的牙印,看大小是女人留在上面的戳记...不是什么大能的化形之态。

    也不是被夺舍的身躯,因为看不到元婴。

    但是他的笛声,却可以传播得如此之远。

    他热情地向龙临他们打招呼,用的是凤岐大陆的一种通用语言。他说他叫昆仑奴,是左库尔部落的脊塞人,他们部落多年来为国王放牧一批龙角马,一直很温驯,没想到昨晚不明原因地发起疯来往这边方向狂跑,怎么也拘羁不了...他的右胸还被一匹龙角马的角撞伤了!

    紫休向龙临传音解释:脊塞人的“奴”是对男孩的爱称,不是奴隶的意思。

    昆仑奴说,他不得不和其他族人一起出来分头寻找,方才见到了荒原上的狼藉惨状,他认为这是发怒的神灵对世间的惩罚。

    说这些的时候他始终笑嘻嘻的,露着白得发光的牙齿。

    龙宝有点尴尬地干咳了一声,邀请他坐到烤黄羊边上去了。和龙临一样,他完全看不出对方的境界,但并不觉得这个浑身土腥味的昆仑奴真的是彻头彻尾的凡人,心里不禁有些打鼓。

    吃了第一口烤黄羊,昆仑奴就被这神奇的美味彻底征服了。他当然不知道上面撒的香料是神望湖边的万年仙植所制。他的幸福和震惊的表情让龙临想起幽籍恶地遇到的魔女阿拉金。

    昆仑奴拿出一个盛满酒的皮囊,执意要龙临喝上几口,“像个男人一样喝酒”。龙临不理会胡旺财他们对他一个劲地使眼色,微笑着拿起喝了一口。

    这酒和这荒野上的朔风一样,很凶猛,很刚硬,很艰涩,也很直白。

    见龙临和他交替着把一皮囊烈酒喝完,脸色如常,不禁大为起敬。除了他,他们部落还没有人三口以后可以不倒的。这酒可以醉翻一头成年野象。他赞美龙临虽然长得像个“害羞的女孩”,喝起酒来却是一条真汉子。

    龙宝不屑地说:“你这酒算什么?我们一个朋友送的百花酒,喝一口保证你睡上三年五载的!”

    昆仑奴气愤愤得站起身来,表示他是部落里公认的第一号英雄,能驯服最烈的马,追最烈的姑娘,喝最烈的酒...一个乳臭未干的毛孩子对他说这样的话,是对他的羞辱!

    龙临笑着扯了扯他表示歉意,并问起他左肩上的牙印是怎么来的。昆仑奴有点害羞地笑了,坐回他身边说,这个牙印是一个“烈酒一样的姑娘”,叫爱玛的,用嘴咬的。

    “她咬你干吗?你们打架了?”雪沾衣眨着棕绿色大眼问。

    “这是伟大的爱情,小孩子不会懂的。”昆仑奴脸上浮起红晕,不知是缘于自豪还是酒劲,不过他显然还非常乐意提起这个话题,神采飞扬地说:“那是一个热情如火的夜晚...”

    胡旺财等的眼睛都瞪出了异光,亮得出奇,手里端着烤黄羊肉,却不往嘴里送,一动不动地看着他。

    “你们打起来了?”龙宝捧着一块烤得外酥里嫩的黄羊腿肉,愕然打岔。

    龙临笑着轻轻推了推昆仑奴的肩膀:“下次再说吧。”

    就这一推之际,他的神识游入昆仑奴的身体,发现他的血脉比凡人的宽大许多倍,筋骨之强较之寻常的中阶炼体士也不遑多让。这是一具人族的躯体,却如魔族的一样强悍。他心里暗暗称奇。

    昆仑奴看得出来,这群奇奇怪怪的老幼都只服从龙临一个人,包括那个明显是“被宠坏了的小孩”(龙宝),龙临发话不让说,其他人再想听也不敢出声了。他有点扫兴。

    龙临把话题转到昆仑奴吹的曲子上。他看了昆仑奴的笛子,内部没有任何阵图,就是普普通通的竹笛。昆仑奴说,这首古老的曲子他们部落里的人都会,爱玛非常喜欢;爱玛说,只要他吹起这支曲子,千里万里之外她也会听到。

    “爱玛是你们部落的姑娘吗?”龙临问。

    昆仑奴惆怅地摇了摇头,说不知道她究竟从哪里来,又去了哪里。

    谈及他自己强壮的体魄,他很自豪地表示他是天生神力,但是在“那个热情如火的夜晚”后,他得了一场很古怪的病,竟然躺了好几个月---要知道,他打娘胎出来就没生过病呢。病好之后,他的身体比以前更强健了几十倍,仿佛有用不完的力气,他认为这就是“爱情的力量”。

    “我去,她的牙齿是不是有毒啊?”龙宝诧异地问。

    昆仑奴非常不喜欢这个说法,但他不屑于和一个小毛孩计较。

    “那你怎么去找她呢?”龙临端详着那竿竹笛问。他心里肯定昆仑奴是被一种神异的手法强行拓宽了血脉强化了筋骨;那几个月里,昆仑奴忍受的可怕痛苦只有他才能够想象。但他年幼时遭受的痛苦来自那颗不断释放出的两股不明本源之力的“星球”,而昆仑奴并不是这样的情况。

    昆仑奴想了想说:“爱玛说过,她来自一个叫落青崖的地方。”

    落青崖?洛青崖?...这三个字在龙临的识海里像一个巨大的劫雷,仿佛把海底所有的沙砾震成了粉末。

    意念突然浊乱了。

    “昆仑,你想当神仙吗?”龙临的眼瞳很快恢复了清明。

    “为什么要当神仙?”

    “神仙可以活一千年,一万年,甚至...可以永生不死。”

    “为什么要活那么久?”

    “因为,你需要足够多的时间,去寻找你爱的人。”龙临慢慢斟酌着答。

    “你是神仙吗?”

    “就算是吧。”

    “修炼是不是特别苦?”昆仑奴明亮的大眼露出认真和不安的神色。

    龙临沉吟了一下,说:“是的。但不会比思念更苦。”

    昆仑奴起身跪倒在龙临面前:“我愿意当神仙。”

    雪沾衣胡旺财等忍不住笑了,笑声里有某种奚落不屑。

    龙临没有把他立即收入小世界,唯恐小世界里运行的特异的神圣法则对他有什么伤害,而是先给他治了伤,然后用取自幽籍之地的仙望湖水稀释了一点百花酒,每日给他喝一小口。

    昆仑奴的体质强得出奇,除了第一次倒头睡了半天,之后就完全耐受了,和炼气中期的修士一样可以基本不吃不睡,一跃数十丈,让他惊喜得每天变着花样狂奔乱跳,上下折腾不已。

    但是他进入小世界的第一天就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挫折:在和紫息长达一个时辰的掰手腕比赛中,他败了。

    他怎么也没法相信,他,昆仑奴,这个左库尔部落第一勇士,会败给一个娇小玲珑的小女孩。这给了他当头一棒,让他很忧伤,独自坐在神望湖边发呆。

    其他人倒也不理会,只有胡旺财悄悄走了过去,坐在他身边,用手肘亲切地捅了捅他:“喂,大个子,说说你那个‘热情如火的夜晚’怎么回事?”

    没想到昆仑奴倒忸怩起来,无论如何也不肯说他的爱情故事了。他第一次开始琢磨爱玛的牙痕,心里涌起很多复杂又奇怪的感受。

    龙临给破树枝改了名字,叫“山有木兮”。大家都觉得这个名字简单又雅气,比“破树枝”强多了。用这管歪歪扭扭的骨笛吹出的同名曲子,又是另一种风格,仿佛天外云丝一样淡漠,又似乎有无限悲凉伤痛,就像被冰雪冻僵的心,在一点一点地裂开,不断涌出心头血。

    “真是一首可怕的歌。”书生紫休咕哝了一句,修炼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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