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西安县的路上,头疼欲裂。
大李子在装甲车上冲我挥手:“头儿!赶紧上车啊!天要下雨了!”
我冲他挥挥手:“你自己先回长安,我逛一逛。”
大李子:“这……你有危险怎么办?”
我:“妈的!谁知道我是谁?现在长安县的街上有一百万人,干嘛就我有危险?你赶紧滚回去,你开着装甲车冲我说话,我才有危险!”
他还要说话,但看到我这凶神恶煞的样子,开车走了。
我在大街上走着,很快融入人群中。
不知怎的,我突然很能理解普通人的做法。他们走在人群中,虽然不显眼,却有一种安全感。你看,我挤在一百万人的西安县,就是这样的不起眼。虽然这么多人中,我一眼就能望见我,但我知道,我是我,因此才会注意我。如果我离远点,会看到我挤在西安县红楼大街的人群中;如果再离远点,会看到红楼大街只是戏市的一条街;如果再离远点,会看到戏市只是东北区的一个集市;如果再离远点,会看到东北区只是西安县的一个区;如果再离远点,会看到西安县只是大长安区的一个县;如果再离远点,那就是京畿省、共治朝;共治朝只是一个大陆,大陆在地球上,地球在太阳系,太阳系在银河系,宇宙中有无数个银河系……
渺小而无力。
一切没有意义。
我一下跪在地上,“砰”地一下,膝盖跪在地上,却一点也不疼。
人群在我的身边走动着,仿佛我不存在;但我又是存在的,因为他们都躲开了我;但我又是不存在的,因为他们躲开我的时候都不看我!
莫非——一切都是虚幻的?他们都是我虚构出来的?是不是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象什么,什么就成真?
我笑了笑,扯淡呢。
今天的事颠覆了我的想象。但它之所以颠覆了我的想象,是因为我观察不够——我的错。
起风了,要下雨了,人群在我身边快速地穿梭着。他们看到一个穿着华丽的家伙倒在地上,肯定要避开。这是肯定的,既然不是自己撞倒的,为什么要扶他?既然扶了,肯定是自己撞倒的啊。几万年来都是这种逻辑,就连《钦定皇家大明律法》《钦定共治律法》中都是这样判案。可能上古的“初人”会扶吧,可能只有我这种“怪人”才会有扶人的怪念头吧。
我就这样跪在地上。我竟然不想站起来!我好累,不想乱动,似乎跪着就是我一直的状态。
或许我本身就是保守的人?懒惰的人?不知错的?人知改的人?
头好疼——突然想起一件事。
八岁的时候,我从娘的兜里偷了两个铜元去买糖瓜吃。
我记得很清楚,娘在外面干活,弯腰干着活。我偷偷翻她的兜,掏出两个铜元,再偷偷跑到邻村,跟一个小孩换了一兜子糖瓜,然后吃了。
娘后来发现铜元没了,就问我偷了没。我自然说没偷。娘就说我,讲理,骂我,罚站,打我,狠狠打我。
我很想改口说我偷了,但我想,我都说了我没偷,如果再说我偷了,我不就是撒谎吗?于是我咬着牙就是不承认。
娘用力打我,最后边打边哭。
我那时想,为什么娘没亲眼见我偷,就非要说我偷了呢?如果你抓了现行,我就认了。可是我看到你在弯腰干活,你怎么能抓我现行呢?
如果你有人证物证,我也认了。可我是去跟外村小孩换的,又不是跟村里糖户买的。我为了防止你发现,我还喝了好多水,已经把糖瓜变成了屎,就算你剖开我肚子也看不到。你什么证据都没,凭什么这样打我?
万一我真没偷呢?比方说,可能是老鼠把铜元叼走了呢?比方说,可能邻居小孩来我们家偷走了呢?
娘边打我边哭,最后她自己却大哭大叫。
……
头要炸了。
几年前我甚至还不记得娘的音容,可是为什么现在这事就好像浮现在我的眼前?
-
-
雨下起来了。
盛夏的雨,说下就下,一下就是瓢泼大雨。
盛夏的雨,似乎有点甜。
整条大街上瞬间就没人,人们都躲在屋檐下避雨。屋檐下人太多,到处推搡着。店里的伙计老不高兴了,往外推着人群。
这些人有一个共同点:全他妈盯着我看,用手指指点点。
他们心里肯定想:“这个白痴是谁啊?下雨天像狗一样跪在大街上。”
我心里想:“妈的,你们又不认识我,我干嘛要在乎你们?爱看就看,不看扭过头去,指着我干嘛?”
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了:我是存在的。因为这些家伙都在看着我啊。
我正要起身,旁边过来几个乞丐模样的人来扶我。
很好,终于有人做善事了。
那些乞丐过来就摸我裤兜,一下子就把钱包掏了出去。这手速,相当专业。
我一下子就抓住他,抢回钱包,把他一脚踢了出去。另外几个人想动手,被我一脚一下,全踢出几米远。
哎!自从去年在地下世界吃了快一年的“醉生梦死”,我竟然也算半个武人。虽然跳高只能跳三米,百米只能跑八秒,远远比不上武举人,但也比一般人强不少。
一伙人围了上来。为首的是个丐帮净衣派子弟,看手里的打狗棒似乎是个香主坛主啥的。
我左手放在左衣兜,那里是一颗“醉生梦死”,是地下武人制成的“醉生梦死”。我吃了它,就可以瞬间变成绝世高手。我右手放在右衣兜,那里是一支手枪,里面有十三颗子弹。子弹的速度是几百米每秒,就算是无名这种超级高手来也是死。
十几个丐帮弟子拿着打狗棒围过来,有几个家伙还拿着铁棍做打狗棒。
一条大街上的人都在看热闹。
雨在哗哗地下。
我本想用“醉生梦死”把他们一一打死,然后潇洒地离开,给江湖留下一段美好的传说,但是“醉生梦死”会让我减寿啊!
于是,我右手掏出手枪,对着丐帮头领的脑袋开了一枪。
血从他的脑袋流下来,开始很鲜艳,然后随着雨水变得很浅淡。
丐帮子弟扭头就跑。
一条街的人扭头就跑,积水溅得到处都是。
店小二赶紧关门关窗打烊。
整个大街就剩下我,还有地上的一具尸体。
-
-
我在雨中走着,仿佛天地只剩下我自己。
雨中的感觉真爽,连头也不那么疼了。
雨中的感觉有些凉,让我感到一种真实感。
我往长安走着。我爹我娘正在长安等着我,和我的军队在一起。这是很自然的事。我当然记得我娘,只不过她走了之后,我就决定把她忘了。我记得我曾经哭过很多天,后来我都忘了自己为什么哭,只是好奇自己为什么要哭——很显然,就是为了这事。
当你忘记一件事的时候,你会没有烦恼,但也会损失一些经历。有得有失,这也是很自然的。
我又想着李玉瑶的话,想着“初人”“末人”“新人”“天启”“神子”等等这些古怪的词。我从哪儿知道这些词的呢?当然,我对李玉瑶说是从《元老书》中看的,这自然是扯淡。
只有两种可能。
第一种,我是李玉瑶口中“正宗”中的“文人”。我一生下就有上世的记忆。但这不可能。我只是个小人物,最低贱、最普通、最卑劣的小人物。如果我是“文人”,可能花十几年寒窗苦读吗?全村的人都在懒散地活着,只有我天天在读书看书,天天在瞎想,而我爹和狗剩儿爹轮流逼着我看书读书。
我也不可能是“邪宗”“器宗”啥的,这些都不可能。而且李玉瑶亲口说了,这些都是远古时代的事,早就不存在。
第二种,我听人说过或者看过,我记得结果却把过程忘了——就像把我娘忘了一样。
我仔细想着,我从哪儿知道只有圣地的人才知道的词的?
圣地……圣女……圣书……
妈的!是我从《圣书》上看的!
-
-
三年多前,圣女李玉秦走得匆忙,把她的《圣书》落下了。我记得她还把她和她男人——忘了他的名字——的照片也落下了呢。
果然,我根本不是什么“正宗”“神子”啥的。这是很显然的事,我就是一个小厮和丫鬟偷情的产物,顶着一个低贱的名字,怎么可能会是什么身负重任的大人物呢?
哈哈,我感到一身轻松。
低贱的人最自由,因为他没有责任,他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如果你不同意,想想朱照天、朱鸿华、李玉秦、赵光信、赵正豹……事实上,我认识的大部分人都是被命运驱使的可怜虫。
我感到心情好愉快。
没有什么大的身世,自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很好。
邪教都是假的,我怎么对付它们都行。
我决定带着我的一万多军队,带着东方永白的五十万军队,带着朴晴虹的几百万军队,把无名那个混蛋打出屎来!把所有自称邪教的混蛋都打出屎来!
我哼着口哨,返回“长安妖姬”。我给了店小二一个金元:“开车带我去西长安军事区。”
店小二的眼都直了,他摸着金元,用牙咬了咬,然后冲着后面喊:“赶紧去开车!开好车!带着这位爷去西长安!”
亮灯的时候,我回到了西长安。
-
-
我的八千禁军正在执行着严格的警戒。
他们都是三四十岁的人了。禁军每年只换百分之五的人,因此有不少年纪大的人——毕竟禁军打仗靠智力,又不靠体力。自从朱鸿华当皇帝后,天下一直不稳,禁军连换都没换,因此现在禁军差不多都是三四十岁的人了。对比一下其他军队,他们可都是十几二十岁的年轻人啊。现在,这些三四十岁的人依然在一动不动地站岗,真让我感动。
他们看到我,很惊喜,赶紧把我领回去。
我跟王玉泉抱在一起。
我跟娘抱在一起。
我跟爹抱在一起。
我跟好多人抱在一起。
我甚至还跟王玉泉和张康宁的老婆孩子抱在一起!虽然太监有老婆孩子是很奇怪的事,但不知怎的,我却很能理解这种不应该的事情。
大家一起喝酒聊天,自然不在话下。
饭后,我走进我的房间,打开我的宝贝箱子。
里面有狗剩儿的匕首、狗剩儿爹的书、赵星月的白色坠饰,有圣女李玉秦的书和项链,有东方明月的项链。
我翻看着《圣书》。我曾经那么不信它,又曾经那么信它,直到此时我才明白,《圣书》也不过是圣地人写的,仅此而已。
《圣书》第124页写着:
第二卷第二章第一节:
神子
神子是“新人”中的“正宗”中的“文人”,而且是最后一个文人。
神子诞生的时候,惊雷四起,祥云飞起,虹光溢满,日月星辰俱现。
他无父无母,无名无氏。
他永死而永生,短暂而不朽。
他纯洁无比,永远无罪。
他一出生就永远不会改变自己的一毫一发,一指一甲,他完美无瑕。
他一出生就拥有一切知识和能力。
他一出生就手握倚天神剑。
他会开启天启。
凡我圣地之人,人人得而诛之!
-
-
哈哈!
这个神子拉屎吗?撒尿吗?
喜欢女人啊?
吃饭吗?吃荤还是吃素?
肚子疼吗?
无父无母?你当是孙猴子啊?
手握倚天神剑,不就把她娘的子宫撑破了?你以为这是哪吒啊?
他洗澡过吗?
剪指甲吗?
理发吗?
他多少岁?
他小时候尿床吗?
他踩死过蚂蚁吗?
他呼吸的时候,呼吸进细菌吗?
他还手握倚天神剑,开启天启?圣地是不是被自己吓怕了,写出这种书?我猜圣女李玉秦也不信这事,因此才撇下杀“神子”的任务,而带着她男人私奔的吧?
哎!我真是事儿多!想那么多干嘛,赶明带着大军去蒙古,横扫一切伪邪教,然后永远不管朝廷和江湖这些破事。
大李子在装甲车上冲我挥手:“头儿!赶紧上车啊!天要下雨了!”
我冲他挥挥手:“你自己先回长安,我逛一逛。”
大李子:“这……你有危险怎么办?”
我:“妈的!谁知道我是谁?现在长安县的街上有一百万人,干嘛就我有危险?你赶紧滚回去,你开着装甲车冲我说话,我才有危险!”
他还要说话,但看到我这凶神恶煞的样子,开车走了。
我在大街上走着,很快融入人群中。
不知怎的,我突然很能理解普通人的做法。他们走在人群中,虽然不显眼,却有一种安全感。你看,我挤在一百万人的西安县,就是这样的不起眼。虽然这么多人中,我一眼就能望见我,但我知道,我是我,因此才会注意我。如果我离远点,会看到我挤在西安县红楼大街的人群中;如果再离远点,会看到红楼大街只是戏市的一条街;如果再离远点,会看到戏市只是东北区的一个集市;如果再离远点,会看到东北区只是西安县的一个区;如果再离远点,会看到西安县只是大长安区的一个县;如果再离远点,那就是京畿省、共治朝;共治朝只是一个大陆,大陆在地球上,地球在太阳系,太阳系在银河系,宇宙中有无数个银河系……
渺小而无力。
一切没有意义。
我一下跪在地上,“砰”地一下,膝盖跪在地上,却一点也不疼。
人群在我的身边走动着,仿佛我不存在;但我又是存在的,因为他们都躲开了我;但我又是不存在的,因为他们躲开我的时候都不看我!
莫非——一切都是虚幻的?他们都是我虚构出来的?是不是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象什么,什么就成真?
我笑了笑,扯淡呢。
今天的事颠覆了我的想象。但它之所以颠覆了我的想象,是因为我观察不够——我的错。
起风了,要下雨了,人群在我身边快速地穿梭着。他们看到一个穿着华丽的家伙倒在地上,肯定要避开。这是肯定的,既然不是自己撞倒的,为什么要扶他?既然扶了,肯定是自己撞倒的啊。几万年来都是这种逻辑,就连《钦定皇家大明律法》《钦定共治律法》中都是这样判案。可能上古的“初人”会扶吧,可能只有我这种“怪人”才会有扶人的怪念头吧。
我就这样跪在地上。我竟然不想站起来!我好累,不想乱动,似乎跪着就是我一直的状态。
或许我本身就是保守的人?懒惰的人?不知错的?人知改的人?
头好疼——突然想起一件事。
八岁的时候,我从娘的兜里偷了两个铜元去买糖瓜吃。
我记得很清楚,娘在外面干活,弯腰干着活。我偷偷翻她的兜,掏出两个铜元,再偷偷跑到邻村,跟一个小孩换了一兜子糖瓜,然后吃了。
娘后来发现铜元没了,就问我偷了没。我自然说没偷。娘就说我,讲理,骂我,罚站,打我,狠狠打我。
我很想改口说我偷了,但我想,我都说了我没偷,如果再说我偷了,我不就是撒谎吗?于是我咬着牙就是不承认。
娘用力打我,最后边打边哭。
我那时想,为什么娘没亲眼见我偷,就非要说我偷了呢?如果你抓了现行,我就认了。可是我看到你在弯腰干活,你怎么能抓我现行呢?
如果你有人证物证,我也认了。可我是去跟外村小孩换的,又不是跟村里糖户买的。我为了防止你发现,我还喝了好多水,已经把糖瓜变成了屎,就算你剖开我肚子也看不到。你什么证据都没,凭什么这样打我?
万一我真没偷呢?比方说,可能是老鼠把铜元叼走了呢?比方说,可能邻居小孩来我们家偷走了呢?
娘边打我边哭,最后她自己却大哭大叫。
……
头要炸了。
几年前我甚至还不记得娘的音容,可是为什么现在这事就好像浮现在我的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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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下起来了。
盛夏的雨,说下就下,一下就是瓢泼大雨。
盛夏的雨,似乎有点甜。
整条大街上瞬间就没人,人们都躲在屋檐下避雨。屋檐下人太多,到处推搡着。店里的伙计老不高兴了,往外推着人群。
这些人有一个共同点:全他妈盯着我看,用手指指点点。
他们心里肯定想:“这个白痴是谁啊?下雨天像狗一样跪在大街上。”
我心里想:“妈的,你们又不认识我,我干嘛要在乎你们?爱看就看,不看扭过头去,指着我干嘛?”
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了:我是存在的。因为这些家伙都在看着我啊。
我正要起身,旁边过来几个乞丐模样的人来扶我。
很好,终于有人做善事了。
那些乞丐过来就摸我裤兜,一下子就把钱包掏了出去。这手速,相当专业。
我一下子就抓住他,抢回钱包,把他一脚踢了出去。另外几个人想动手,被我一脚一下,全踢出几米远。
哎!自从去年在地下世界吃了快一年的“醉生梦死”,我竟然也算半个武人。虽然跳高只能跳三米,百米只能跑八秒,远远比不上武举人,但也比一般人强不少。
一伙人围了上来。为首的是个丐帮净衣派子弟,看手里的打狗棒似乎是个香主坛主啥的。
我左手放在左衣兜,那里是一颗“醉生梦死”,是地下武人制成的“醉生梦死”。我吃了它,就可以瞬间变成绝世高手。我右手放在右衣兜,那里是一支手枪,里面有十三颗子弹。子弹的速度是几百米每秒,就算是无名这种超级高手来也是死。
十几个丐帮弟子拿着打狗棒围过来,有几个家伙还拿着铁棍做打狗棒。
一条大街上的人都在看热闹。
雨在哗哗地下。
我本想用“醉生梦死”把他们一一打死,然后潇洒地离开,给江湖留下一段美好的传说,但是“醉生梦死”会让我减寿啊!
于是,我右手掏出手枪,对着丐帮头领的脑袋开了一枪。
血从他的脑袋流下来,开始很鲜艳,然后随着雨水变得很浅淡。
丐帮子弟扭头就跑。
一条街的人扭头就跑,积水溅得到处都是。
店小二赶紧关门关窗打烊。
整个大街就剩下我,还有地上的一具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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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雨中走着,仿佛天地只剩下我自己。
雨中的感觉真爽,连头也不那么疼了。
雨中的感觉有些凉,让我感到一种真实感。
我往长安走着。我爹我娘正在长安等着我,和我的军队在一起。这是很自然的事。我当然记得我娘,只不过她走了之后,我就决定把她忘了。我记得我曾经哭过很多天,后来我都忘了自己为什么哭,只是好奇自己为什么要哭——很显然,就是为了这事。
当你忘记一件事的时候,你会没有烦恼,但也会损失一些经历。有得有失,这也是很自然的。
我又想着李玉瑶的话,想着“初人”“末人”“新人”“天启”“神子”等等这些古怪的词。我从哪儿知道这些词的呢?当然,我对李玉瑶说是从《元老书》中看的,这自然是扯淡。
只有两种可能。
第一种,我是李玉瑶口中“正宗”中的“文人”。我一生下就有上世的记忆。但这不可能。我只是个小人物,最低贱、最普通、最卑劣的小人物。如果我是“文人”,可能花十几年寒窗苦读吗?全村的人都在懒散地活着,只有我天天在读书看书,天天在瞎想,而我爹和狗剩儿爹轮流逼着我看书读书。
我也不可能是“邪宗”“器宗”啥的,这些都不可能。而且李玉瑶亲口说了,这些都是远古时代的事,早就不存在。
第二种,我听人说过或者看过,我记得结果却把过程忘了——就像把我娘忘了一样。
我仔细想着,我从哪儿知道只有圣地的人才知道的词的?
圣地……圣女……圣书……
妈的!是我从《圣书》上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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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多前,圣女李玉秦走得匆忙,把她的《圣书》落下了。我记得她还把她和她男人——忘了他的名字——的照片也落下了呢。
果然,我根本不是什么“正宗”“神子”啥的。这是很显然的事,我就是一个小厮和丫鬟偷情的产物,顶着一个低贱的名字,怎么可能会是什么身负重任的大人物呢?
哈哈,我感到一身轻松。
低贱的人最自由,因为他没有责任,他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如果你不同意,想想朱照天、朱鸿华、李玉秦、赵光信、赵正豹……事实上,我认识的大部分人都是被命运驱使的可怜虫。
我感到心情好愉快。
没有什么大的身世,自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很好。
邪教都是假的,我怎么对付它们都行。
我决定带着我的一万多军队,带着东方永白的五十万军队,带着朴晴虹的几百万军队,把无名那个混蛋打出屎来!把所有自称邪教的混蛋都打出屎来!
我哼着口哨,返回“长安妖姬”。我给了店小二一个金元:“开车带我去西长安军事区。”
店小二的眼都直了,他摸着金元,用牙咬了咬,然后冲着后面喊:“赶紧去开车!开好车!带着这位爷去西长安!”
亮灯的时候,我回到了西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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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八千禁军正在执行着严格的警戒。
他们都是三四十岁的人了。禁军每年只换百分之五的人,因此有不少年纪大的人——毕竟禁军打仗靠智力,又不靠体力。自从朱鸿华当皇帝后,天下一直不稳,禁军连换都没换,因此现在禁军差不多都是三四十岁的人了。对比一下其他军队,他们可都是十几二十岁的年轻人啊。现在,这些三四十岁的人依然在一动不动地站岗,真让我感动。
他们看到我,很惊喜,赶紧把我领回去。
我跟王玉泉抱在一起。
我跟娘抱在一起。
我跟爹抱在一起。
我跟好多人抱在一起。
我甚至还跟王玉泉和张康宁的老婆孩子抱在一起!虽然太监有老婆孩子是很奇怪的事,但不知怎的,我却很能理解这种不应该的事情。
大家一起喝酒聊天,自然不在话下。
饭后,我走进我的房间,打开我的宝贝箱子。
里面有狗剩儿的匕首、狗剩儿爹的书、赵星月的白色坠饰,有圣女李玉秦的书和项链,有东方明月的项链。
我翻看着《圣书》。我曾经那么不信它,又曾经那么信它,直到此时我才明白,《圣书》也不过是圣地人写的,仅此而已。
《圣书》第124页写着:
第二卷第二章第一节:
神子
神子是“新人”中的“正宗”中的“文人”,而且是最后一个文人。
神子诞生的时候,惊雷四起,祥云飞起,虹光溢满,日月星辰俱现。
他无父无母,无名无氏。
他永死而永生,短暂而不朽。
他纯洁无比,永远无罪。
他一出生就永远不会改变自己的一毫一发,一指一甲,他完美无瑕。
他一出生就拥有一切知识和能力。
他一出生就手握倚天神剑。
他会开启天启。
凡我圣地之人,人人得而诛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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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这个神子拉屎吗?撒尿吗?
喜欢女人啊?
吃饭吗?吃荤还是吃素?
肚子疼吗?
无父无母?你当是孙猴子啊?
手握倚天神剑,不就把她娘的子宫撑破了?你以为这是哪吒啊?
他洗澡过吗?
剪指甲吗?
理发吗?
他多少岁?
他小时候尿床吗?
他踩死过蚂蚁吗?
他呼吸的时候,呼吸进细菌吗?
他还手握倚天神剑,开启天启?圣地是不是被自己吓怕了,写出这种书?我猜圣女李玉秦也不信这事,因此才撇下杀“神子”的任务,而带着她男人私奔的吧?
哎!我真是事儿多!想那么多干嘛,赶明带着大军去蒙古,横扫一切伪邪教,然后永远不管朝廷和江湖这些破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