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穷的漏屁股的首领
上天有好生之德,于是万物有灵。
不过相对于其他动物的灵性,人类的灵智开启的更快。
人类的祖先们因为各种不可抗力,从树上走下来,一路进化一路学习,最后从食物链的最低端,走向了食物链的最顶端,强大如剑齿虎,猛犸象的史前霸王都被人类吃到灭绝了,可见人类的灵智和进化速度有多可怕。
但是在人类进化时,动物们也在进化,在被人类猎杀的过程中,很多动物都被逼的开始了进化,他们的皮毛开始进化的更加隐避,种群开始进化的更加庞大,迁徙的范围也开始扩大。
更是有一些还会达成团队合作。
基本上这类的动物,基本上可以算是灵兽了。
很明显,那匹棕黑色的神俊野马,就是一只灵兽,同时也是这片湿地的统治者。
不但杀伤力残暴,还懂得偷袭和一击必杀。
当然,王离也进化了,至少在面对挑衅,他会正常动脑子想办法,就是最大的进化了。
陷马坑的作用王离是亲眼见过的,庞大如巨兽驼鹿都得失蹄于此,更别说这群野马野牛了。
虽然它们数量多,但是多挖点坑不就好了?
王离带着手下沿着林边开始挖坑,王诩则带着屠檀和墨丁,绕着湿地外围转了半圈,因为不敢太过靠近引起兽群的注意。
这片天然的湿地草场比王诩想象中还要大,在更远处,应该还有别的动物栖息,而且王诩发现了一个很有趣的东西,就是这些动物按照种群竟然也有自己的区域,即便是麋鹿跟马鹿,也没有混在一起,可见已经形成了阶级阵营。
但是最中心,最肥美的场所,就是那野马群了,而且王诩发现视线死角的地方,应该还有一批野马,这可算是一个大型的野马群了,那批神俊的棕黑色马王在周边巡视着,像是一位视察的领导。
“大帝,这边的蛇太多了,咱们回去吧。”屠檀的鞘刀又一次出鞘,一只手腕粗的青蛇被他劈成了两半从树枝上掉了下来,又被墨丁切掉了蛇头,放进马匹的背篓上。
“嗯,我再看一眼。”王诩拿着望远镜又四处看了看地势,发现了一处排列比较稀疏的林口。
如果王诩没有猜错的那话,那边就应该是自己来时的那条迁徙之路,原来起点是这里,就是不知道终点是哪里。
收起望远镜,看了眼背篓里都快堆满的蛇神和不知名的鼠类,看来今天可以做一锅‘蛇鼠一窝’了。
王诩正准备往回走的时候,突然听到一声幼兽的哀嚎,惊讶的看过去后呼吸一滞。
之前被袭击的那只小羚牛奄奄一息趴在岸边,不远处就是金钱豹惨烈的尸体,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其他的动物。
那是一种直立形动物,赤着脚,围着兽皮,披头散发的站在不远处,手里晃着一根麻绳,准确的套住了小羚牛。
很明显,这是一个人!
王诩按耐着狂喜,压低声音“有人。”
“什么?”正在警惕树上蛇虫的屠檀闻言一怔,顺着看去后也露出喜色。
“墨丁,去通知大良造和朱先生他们过来,发现大鱼了。”王诩用望远镜监视着远处的那个野人套小羚牛,轻笑道。
墨丁应了一声,飞快的往回跑。
从那个野人的肤色和套绳的精准度来开,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常年生活在海边暴晒的人,一手准确的套绳技术应该也是跟打鱼有关,强壮的手臂轻而易举的就将奄奄一息的小羚牛拽到身边,但是却没有一刀杀了,而是绑住了小羚牛的蹄子。
然后野人又看了看金钱豹的尸体,又看了眼已经发现他的羚牛群,从腰间掏出一个同构一样的东西绑在绳索上,准确的勾住了金钱豹的尸体,然后扛着小羚牛就往林中跑。
“还真遇上兔子了哈,还是只胆肥的兔子。”王离勒马的声音传来。
“他扛着这么多东西,走不快,我们慢慢的跟在后面,不要让他发现了。”王诩看了看正午的太阳,觉得有充足的时间。
有着望远镜,根本不愁在这边跟丢一个扛着猎物的野人,王诩他们绕着大圈跟着那个野人走了半个多小时,前面已经不是树林了,一座突兀的小山,将山林树木隔断,出现一个露出岩石层的小山谷,而且,小山上还长着紫色的小花。
“铜草花?”王离路过是摘了两朵,递给王诩。
“应该是。”王诩接过花,把望远镜交给王离“他开始休息了,前面不远处,就是海了。”
“怪不得风突然变得这么大,而且这么腥。”王离皱起眉“这么说,目的地快到了?”
“朱先生觉得我们是抓住他,还是跟着他到他的部落看一看?”王诩看向朱家。
朱家微微挑眉,转头看向屠檀“屠先生有何高见。”
“我听大帝的。”屠檀挺直了腰板。
王诩笑着瞥了眼屠檀。
朱家无奈的摇摇头“既然已经到了开阔地,就没必要隐藏了,即便今天没有找到他们的部落,那么抓住他,明天他们部落的人一定也会派人寻找他的,一个如此强壮的猎人,在任何一个部落都不可能是小人物。”
王诩笑着点点头。
屠檀以磕马肚子,战马嘶鸣一声,一跃而出向着远处山坡上刚切好生肉就往嘴里塞的野人。
朱家给旁边一个手下摆摆手,那名手下也跟着窜出去协助屠檀。
马蹄踏在岩地上的声音很大,加上战马的嘶鸣声在小山谷中回荡,一下子就引起了那名野人的注意。
野人转身看到骑马冲过来的屠檀先是楞了一下,然后第一个反应不是逃跑,而是跪在了地上,不断磕头。
看到这一幕的王诩下意识的皱起眉“看来,不需要等到明天了。”
“怎么了?”还在研究铜草花的王离疑惑的问道。
“这个野人,应该是东胡的羁縻部落。”王诩笑道“见到未知的敌人第一反应不是逃跑不是防御,而是下跪,说明了他见过骑着马的人,这片土地能骑马的,可能只有东胡人了吧,当然也可能是肃慎或者扶余人。”
“不是纯野人就好办了。”王离轻笑道“朱家对东胡言和肃慎言还是会一点的。”
说完一磕马肚子,出了山林。
王诩和回过头的朱家对视了一眼,笑着眯起眼也跟了上去。
屠檀驾着马匹绕着跪在地上磕头发抖的野人绕了两圈,听着他呜呜哇哇的鬼喊了一会儿后,皱眉发出几个古怪的发音。
野人瞬间就抬起头,叽哩哇啦的开始鬼喊,还手舞足蹈的指着小羚牛和金钱豹的尸体。
屠檀在马上开始用古怪的语言跟野人交流起来。
“原来屠先生也会东胡话啊。”朱家过来后听了两句笑道。
“看来朱先生也懂啊,我是燕国人,经常跟东胡商人打交道,鲁国距离东胡,好像有点远吧。”屠檀抽了野人一鞭子,吓得野人跪下后对着朱家笑道。
“我早年间收留过几个东胡的朋友,觉得有趣就学了点。”朱家笑呵呵的说道,看着跪在地上的野人,问了两句。
听着朱家比自己还地道的东胡话,屠檀眉头紧锁,跳下马以后帮王诩牵住马“大帝,这人是一个叫做‘刺骨’部落的首领猎人,刺骨部落再往前面走五六里就到了,部落有三百多人。”
“三百多人?”王诩瞳孔一缩,打量着这个野人。
尽管是辽东苦寒之地,一个三百多人的部落,应该也算是一个十分富庶的部落了,连之前山魈部落野人,都能够穿得起兽鞋,带的起兽牙装饰,这个身份是首领的野人怎么会这么惨?
别看原始部落穷困,但是越是穷困的地方,越是需要浮夸的装饰来彰显自己的身份,这是人类文明早期的阶级区分方式。
像这个强壮能够独立出行的首领,一定是部落中数得上号的勇士,这种勇士正常都应该是带着各种兽骨装饰,甚至刺青,再拿着族内最锋利的武器才对啊。
最开始见到墨狼的时候,他就拿着族内最锋利的石矛和弓箭。
但是这个野人除了强壮和因为暴晒而变得黝黑的皮肤之外,浑身上下只有一件漏屁股的兽皮围腰,而且武器就是动物筋腱和粗麻制作的绳子,唯一算是之前的就是那个铜钩了。
怎么这么穷?连个石制武器都没有。
把自己的疑惑跟屠檀说了一下后,屠檀一鞭子抽在野人的肩膀上,厉声盘问起来。
野人捂着肩膀,抱着奄奄一息的小羚牛,一把鼻涕一把泪鬼嚎起来,震得人耳膜疼。.
上天有好生之德,于是万物有灵。
不过相对于其他动物的灵性,人类的灵智开启的更快。
人类的祖先们因为各种不可抗力,从树上走下来,一路进化一路学习,最后从食物链的最低端,走向了食物链的最顶端,强大如剑齿虎,猛犸象的史前霸王都被人类吃到灭绝了,可见人类的灵智和进化速度有多可怕。
但是在人类进化时,动物们也在进化,在被人类猎杀的过程中,很多动物都被逼的开始了进化,他们的皮毛开始进化的更加隐避,种群开始进化的更加庞大,迁徙的范围也开始扩大。
更是有一些还会达成团队合作。
基本上这类的动物,基本上可以算是灵兽了。
很明显,那匹棕黑色的神俊野马,就是一只灵兽,同时也是这片湿地的统治者。
不但杀伤力残暴,还懂得偷袭和一击必杀。
当然,王离也进化了,至少在面对挑衅,他会正常动脑子想办法,就是最大的进化了。
陷马坑的作用王离是亲眼见过的,庞大如巨兽驼鹿都得失蹄于此,更别说这群野马野牛了。
虽然它们数量多,但是多挖点坑不就好了?
王离带着手下沿着林边开始挖坑,王诩则带着屠檀和墨丁,绕着湿地外围转了半圈,因为不敢太过靠近引起兽群的注意。
这片天然的湿地草场比王诩想象中还要大,在更远处,应该还有别的动物栖息,而且王诩发现了一个很有趣的东西,就是这些动物按照种群竟然也有自己的区域,即便是麋鹿跟马鹿,也没有混在一起,可见已经形成了阶级阵营。
但是最中心,最肥美的场所,就是那野马群了,而且王诩发现视线死角的地方,应该还有一批野马,这可算是一个大型的野马群了,那批神俊的棕黑色马王在周边巡视着,像是一位视察的领导。
“大帝,这边的蛇太多了,咱们回去吧。”屠檀的鞘刀又一次出鞘,一只手腕粗的青蛇被他劈成了两半从树枝上掉了下来,又被墨丁切掉了蛇头,放进马匹的背篓上。
“嗯,我再看一眼。”王诩拿着望远镜又四处看了看地势,发现了一处排列比较稀疏的林口。
如果王诩没有猜错的那话,那边就应该是自己来时的那条迁徙之路,原来起点是这里,就是不知道终点是哪里。
收起望远镜,看了眼背篓里都快堆满的蛇神和不知名的鼠类,看来今天可以做一锅‘蛇鼠一窝’了。
王诩正准备往回走的时候,突然听到一声幼兽的哀嚎,惊讶的看过去后呼吸一滞。
之前被袭击的那只小羚牛奄奄一息趴在岸边,不远处就是金钱豹惨烈的尸体,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其他的动物。
那是一种直立形动物,赤着脚,围着兽皮,披头散发的站在不远处,手里晃着一根麻绳,准确的套住了小羚牛。
很明显,这是一个人!
王诩按耐着狂喜,压低声音“有人。”
“什么?”正在警惕树上蛇虫的屠檀闻言一怔,顺着看去后也露出喜色。
“墨丁,去通知大良造和朱先生他们过来,发现大鱼了。”王诩用望远镜监视着远处的那个野人套小羚牛,轻笑道。
墨丁应了一声,飞快的往回跑。
从那个野人的肤色和套绳的精准度来开,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常年生活在海边暴晒的人,一手准确的套绳技术应该也是跟打鱼有关,强壮的手臂轻而易举的就将奄奄一息的小羚牛拽到身边,但是却没有一刀杀了,而是绑住了小羚牛的蹄子。
然后野人又看了看金钱豹的尸体,又看了眼已经发现他的羚牛群,从腰间掏出一个同构一样的东西绑在绳索上,准确的勾住了金钱豹的尸体,然后扛着小羚牛就往林中跑。
“还真遇上兔子了哈,还是只胆肥的兔子。”王离勒马的声音传来。
“他扛着这么多东西,走不快,我们慢慢的跟在后面,不要让他发现了。”王诩看了看正午的太阳,觉得有充足的时间。
有着望远镜,根本不愁在这边跟丢一个扛着猎物的野人,王诩他们绕着大圈跟着那个野人走了半个多小时,前面已经不是树林了,一座突兀的小山,将山林树木隔断,出现一个露出岩石层的小山谷,而且,小山上还长着紫色的小花。
“铜草花?”王离路过是摘了两朵,递给王诩。
“应该是。”王诩接过花,把望远镜交给王离“他开始休息了,前面不远处,就是海了。”
“怪不得风突然变得这么大,而且这么腥。”王离皱起眉“这么说,目的地快到了?”
“朱先生觉得我们是抓住他,还是跟着他到他的部落看一看?”王诩看向朱家。
朱家微微挑眉,转头看向屠檀“屠先生有何高见。”
“我听大帝的。”屠檀挺直了腰板。
王诩笑着瞥了眼屠檀。
朱家无奈的摇摇头“既然已经到了开阔地,就没必要隐藏了,即便今天没有找到他们的部落,那么抓住他,明天他们部落的人一定也会派人寻找他的,一个如此强壮的猎人,在任何一个部落都不可能是小人物。”
王诩笑着点点头。
屠檀以磕马肚子,战马嘶鸣一声,一跃而出向着远处山坡上刚切好生肉就往嘴里塞的野人。
朱家给旁边一个手下摆摆手,那名手下也跟着窜出去协助屠檀。
马蹄踏在岩地上的声音很大,加上战马的嘶鸣声在小山谷中回荡,一下子就引起了那名野人的注意。
野人转身看到骑马冲过来的屠檀先是楞了一下,然后第一个反应不是逃跑,而是跪在了地上,不断磕头。
看到这一幕的王诩下意识的皱起眉“看来,不需要等到明天了。”
“怎么了?”还在研究铜草花的王离疑惑的问道。
“这个野人,应该是东胡的羁縻部落。”王诩笑道“见到未知的敌人第一反应不是逃跑不是防御,而是下跪,说明了他见过骑着马的人,这片土地能骑马的,可能只有东胡人了吧,当然也可能是肃慎或者扶余人。”
“不是纯野人就好办了。”王离轻笑道“朱家对东胡言和肃慎言还是会一点的。”
说完一磕马肚子,出了山林。
王诩和回过头的朱家对视了一眼,笑着眯起眼也跟了上去。
屠檀驾着马匹绕着跪在地上磕头发抖的野人绕了两圈,听着他呜呜哇哇的鬼喊了一会儿后,皱眉发出几个古怪的发音。
野人瞬间就抬起头,叽哩哇啦的开始鬼喊,还手舞足蹈的指着小羚牛和金钱豹的尸体。
屠檀在马上开始用古怪的语言跟野人交流起来。
“原来屠先生也会东胡话啊。”朱家过来后听了两句笑道。
“看来朱先生也懂啊,我是燕国人,经常跟东胡商人打交道,鲁国距离东胡,好像有点远吧。”屠檀抽了野人一鞭子,吓得野人跪下后对着朱家笑道。
“我早年间收留过几个东胡的朋友,觉得有趣就学了点。”朱家笑呵呵的说道,看着跪在地上的野人,问了两句。
听着朱家比自己还地道的东胡话,屠檀眉头紧锁,跳下马以后帮王诩牵住马“大帝,这人是一个叫做‘刺骨’部落的首领猎人,刺骨部落再往前面走五六里就到了,部落有三百多人。”
“三百多人?”王诩瞳孔一缩,打量着这个野人。
尽管是辽东苦寒之地,一个三百多人的部落,应该也算是一个十分富庶的部落了,连之前山魈部落野人,都能够穿得起兽鞋,带的起兽牙装饰,这个身份是首领的野人怎么会这么惨?
别看原始部落穷困,但是越是穷困的地方,越是需要浮夸的装饰来彰显自己的身份,这是人类文明早期的阶级区分方式。
像这个强壮能够独立出行的首领,一定是部落中数得上号的勇士,这种勇士正常都应该是带着各种兽骨装饰,甚至刺青,再拿着族内最锋利的武器才对啊。
最开始见到墨狼的时候,他就拿着族内最锋利的石矛和弓箭。
但是这个野人除了强壮和因为暴晒而变得黝黑的皮肤之外,浑身上下只有一件漏屁股的兽皮围腰,而且武器就是动物筋腱和粗麻制作的绳子,唯一算是之前的就是那个铜钩了。
怎么这么穷?连个石制武器都没有。
把自己的疑惑跟屠檀说了一下后,屠檀一鞭子抽在野人的肩膀上,厉声盘问起来。
野人捂着肩膀,抱着奄奄一息的小羚牛,一把鼻涕一把泪鬼嚎起来,震得人耳膜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