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历,二百七十八年。
秦国,临齐城。
朝阳初升,温暖的阳光透过一座破庙千疮百孔的屋顶泼洒在一名衣衫褴褛的十七八岁青年男子身上。他翻了翻身,撩起几根枯黄的干草。
睁开惺忪睡眼,望了一眼佛台上手持降魔杖的狰狞罗汉像,懒洋洋的伸了伸腰爬起来,走到门角旁的大水缸揽上几捧水,抹了一把脸。
他揉了揉太阳穴。走出破庙来到街道上,早市已经开始,街上行人熙熙攘攘,叫卖声,砍价声不绝入耳。
他来到街角,靠着墙,慢慢的坐下来,微微仰起头,闭上眼睛带着丝丝笑意,享受着这早春温和的阳光。“老头,今天怎么样?”
在他旁边坐着的是一个老乞丐,前面摆着一个破碗。老乞丐一边翻弄着花白长头发胡子,寻出一个个跳蚤丢进嘴里哔哔的咬着,一边嘟囔:“这年头,乞丐都混不下去了,特别是你这种懒成猪的乞丐,日上三竿还不起床,不是爷爷养着你,早就饿死喂野狗了。”
青年男子没有睁开眼睛,嘴角弧度稍稍大了一些。他在想起那些事。
三个月前的一天,他还生活在现代的大都市,就像现在一样的小人物。他在孤儿院长大,不知道父母是谁,那时,他走在江边正要去参加一个面试,突然间发现一个小孩溺水在江中挣扎。
他拉住一个路人,“哎,大哥,大哥,那里有人落水了,你赶紧去救他啊。”路人斜睨了他一眼:“你怎么不去救?”
他答道:“不是我不想去啊,是我不会游泳。”
“神经病,我也不会游泳啊。”路人说完头都不回就走了。
他摇着头丢下背包,跳下江中,心中感叹万分:哎,现在这世道就是冷漠啊!人与人之间没有半分信任。
等到他把那小孩救上岸后,发现丢在岸边的背包早已不知所踪。背包里面是他全部身当了。在他找背包的那一会儿功夫,被救上来的小孩也跑了。
他脱下衣服拧了拧水,重新穿上去。暗骂一句,光着脚丫没走出两步,就听到刺耳的刹车声。然后眼前一黑,便失去了意识。
再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身穿着一件奇怪的古装躺在一个破庙了。他爬起来,打量了自己一番,挠挠头。怎么回事?
忽然看见门口进来一个人,正是那老乞丐。
老乞丐看到他,问道:“你谁啊。怎么在我家这里?”
“我姓景名歌,你们是在拍古装戏吗?”他疑惑的问道。“要是在拍戏的话,我可不可以跑一下龙套呀,毕竟我还蛮帅的,给我个盒饭就行了。”
“呸,景歌,小兔崽子还想占你爷爷我便宜?”老乞丐吐了一口口水在他脸上。
他抬手把口水抹匀,心中甚是奇怪。
“我怎么会在这里?我不是在g州吗?你们在拍什么戏。”他看到老乞丐也是一身古装。
“爷爷听不懂你在说什么鸟东西,看样子你是想赖在这里不走了,爷爷我宽宏大量,也不赶你。乞丐我就见得多了,但像你这么厚颜无耻装疯卖傻的我还是第一次见。呸。”老乞丐又向他吐了一口口水。
景歌再次抹了抹脸,“大爷,我......”
“呸。”老乞丐又是一口。
景歌无奈道:“大爷你有话好好说,别动不动就吐口水。”
“呸。”
“你这样很不礼貌,很不卫生。”景歌躲闪着。
“呸。”他每说一句话老乞丐都用一口口水来回应。
“卧槽,老东西,我忍你很久了。”景歌忍无可忍,警告道。“你再这样我可要吐回去了啊。”
“呸,呸呸呸呸......”老乞丐口水像不要钱那样吐向他,景歌觉得很恶心,落荒而逃,跑出破庙。转了一大圈,蓦然发现周围的景色大不相同,人都留着长发,身穿古装,再无丝毫现代气息。
最后他沉默着回到破庙,跟老乞丐握手言和。他花了好几天时间去求证,发现自己原来真的不在原本那个世界上了。不知怎么的来到了这里。
景歌靠在墙角,深深的吸了一口混杂着烧饼香味的清新空气。景歌对这个新世界的感觉跟对以前的那个世界没什么两样。作为一个孤儿,他没有太多留恋的,也很能适应新环境。
“你这种垃圾,简直是我们乞丐界的耻辱,你看你出来乞讨两三个月了,一口剩饭都讨不到,丢不丢人?”老乞丐絮絮叨叨的骂声把他从沉思中拉回来。
“老东西,今天大爷我就让你见识下什么叫高级乞丐。”景歌理了理乱蓬蓬的长发,吹动着额前的刘海。
“作为一个乞丐,首先你要找到你的目标人群,我把乞丐的目标人群定位在有钱的少爷大小姐上,他们出手阔绰。得手一次顶你十次。”
老乞丐不屑的看着他呵呵一笑。
“看到那位锦衣公子哥没有,带着女孩子在挑胭脂的那个,出门还带有保镖,肯定是有钱又大方的人。”景歌指着前方的一个衣着华丽的公子,他正陪一个美艳女子挑着东西,身后跟着三五个仆人。
景歌起身大踏步走向他,神态从容而自信。
“嘿,这位大哥,你有带钱出门吗?”景歌向那锦衣公子打着招呼。
“有啊,怎么了?”锦衣公子纳闷地望向他。
“刚好今天我出门忘了带钱,能不能借我一点。”景歌顺势问道。
“我为什么要借钱给你呢?”锦衣公子奇怪地问道。
“因为我没钱,是穷人,你那么有钱,为什么不借点给我呢?江湖救急,我景歌来日必有重谢!”景歌答道。
“像你这样的穷狗,杂碎就不应该活在这世上,出现在我眼前恶心我,还想要本公子给钱你?丢了都不给你。”锦衣公子恶毒的咒骂着。
“大哥,你不给钱就不给钱,请你不要骂人好吗?乞丐也是有尊严的。”
“哎呀,跟这乞丐废话那么多干嘛。臭死了,赶紧踢开他。”公子哥身后那女子捂着鼻子,厌恶而不耐烦地叫道。
“大嫂,你这么说就不对了......”景歌刚要继续。“什么?大嫂?我是他娘亲。给我打死他。”那女子听到大嫂两个字勃然大怒。指着景歌大声叫道。
四五个仆人马上冲上来,对着景歌拳打脚踢。“别打脸呀,唉哟,卧槽。”景歌抱头鼠窜,身后四五个仆人紧追不舍。
等到景歌回到老乞丐身边的时候,早已是鼻青眼紫。老乞丐嘲讽地笑了一声,慢吞吞的起身,寻到一个衣着贫寒的大娘:“行行好吧,我已经好几天没吃东西了。”
“这么大年纪了真可怜,我没有银子,只能给你一个馒头了。”大娘从布袋里掏出一个馒头放到老乞丐的破碗上。
老乞丐道了谢回到景歌旁边,颇是得意的望着他。
景歌一把抓过馒头,掰成两半,一半丢回老乞丐的碗里,一半塞进嘴里。嘟嘟囔囔的咒骂着刚刚那锦衣公子哥。
“妈的,不给钱还打人。还打本帅英俊帅气的脸,没人性,那女子这么年轻,怎会是他娘亲呢。想必他老爹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一大把年纪了还老牛吃嫩草。”
景歌也算长得眉目清秀,但远远没他自己想象中那么帅气,身材消瘦,皮肤黝黑,身高一米七几,不高不矮的样子,然而他自恋无比,总是觉得自己一个眼神就足以迷倒万千少女,所以他总是以本帅哥自称,简称本帅。
“这个世界,只有穷人才会同情穷人,自己没经历过苦难,便不会懂得别人的苦难。”老乞丐悠悠说道。
乞讨的生活倒也逍遥自在。景歌和老乞丐回到破庙,躺在干草堆上相互调侃,谈天说地,指点江山,日子过得轻松快活。
“爷爷,小景。”破庙外传来声音。
“老远的就闻到烧鸡的香气,你这龟孙子哪来的钱?又出去干那种偷鸡摸狗的事了?”老乞丐张嘴闭嘴就一个龟孙,也不在意那人叫他爷爷来着。
“嘿嘿嘿。”门外来人憨厚老实的笑着。那人约莫二十来岁,比景歌还要稍稍大些,浓眉大眼,高大雄壮,看上去就是个老实人,就是笑容很奸诈猥琐。
“叶鑫大哥,什么时候把这手教给我啊,我要去偷富济贫。”景歌迎出去接过他手上的烧鸡和酒坛子。
“可以,没问题。你怎么脸青鼻肿的,被人打了?要不要大哥给你出头?”叶鑫关切问道。
“不碍事,本帅只是懒得出手教训那几个瘪三而已,不然用你教我的武功,三两下全放倒。”景歌摆摆手说道。
叶鑫住在破庙附近,家有年迈老母亲,他若有空闲时间,便会到破庙来跟景歌老乞丐喝酒。他身手敏捷,还会一些功夫,时不时就能弄到一些钱来跟他们吃喝。
“那就好,喝酒去。”叶鑫拍着景歌的肩膀。
三人痛喝了一个晚上,景歌酒量最差,最早睡了过去。
恍恍惚惚间,光影交错,隐约听闻有很多人在呼喊着他的名字,声音既陌生又熟悉。他努力地睁开眼,望向梦境中逆光的身影,却总也无法看清。
秦国,临齐城。
朝阳初升,温暖的阳光透过一座破庙千疮百孔的屋顶泼洒在一名衣衫褴褛的十七八岁青年男子身上。他翻了翻身,撩起几根枯黄的干草。
睁开惺忪睡眼,望了一眼佛台上手持降魔杖的狰狞罗汉像,懒洋洋的伸了伸腰爬起来,走到门角旁的大水缸揽上几捧水,抹了一把脸。
他揉了揉太阳穴。走出破庙来到街道上,早市已经开始,街上行人熙熙攘攘,叫卖声,砍价声不绝入耳。
他来到街角,靠着墙,慢慢的坐下来,微微仰起头,闭上眼睛带着丝丝笑意,享受着这早春温和的阳光。“老头,今天怎么样?”
在他旁边坐着的是一个老乞丐,前面摆着一个破碗。老乞丐一边翻弄着花白长头发胡子,寻出一个个跳蚤丢进嘴里哔哔的咬着,一边嘟囔:“这年头,乞丐都混不下去了,特别是你这种懒成猪的乞丐,日上三竿还不起床,不是爷爷养着你,早就饿死喂野狗了。”
青年男子没有睁开眼睛,嘴角弧度稍稍大了一些。他在想起那些事。
三个月前的一天,他还生活在现代的大都市,就像现在一样的小人物。他在孤儿院长大,不知道父母是谁,那时,他走在江边正要去参加一个面试,突然间发现一个小孩溺水在江中挣扎。
他拉住一个路人,“哎,大哥,大哥,那里有人落水了,你赶紧去救他啊。”路人斜睨了他一眼:“你怎么不去救?”
他答道:“不是我不想去啊,是我不会游泳。”
“神经病,我也不会游泳啊。”路人说完头都不回就走了。
他摇着头丢下背包,跳下江中,心中感叹万分:哎,现在这世道就是冷漠啊!人与人之间没有半分信任。
等到他把那小孩救上岸后,发现丢在岸边的背包早已不知所踪。背包里面是他全部身当了。在他找背包的那一会儿功夫,被救上来的小孩也跑了。
他脱下衣服拧了拧水,重新穿上去。暗骂一句,光着脚丫没走出两步,就听到刺耳的刹车声。然后眼前一黑,便失去了意识。
再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身穿着一件奇怪的古装躺在一个破庙了。他爬起来,打量了自己一番,挠挠头。怎么回事?
忽然看见门口进来一个人,正是那老乞丐。
老乞丐看到他,问道:“你谁啊。怎么在我家这里?”
“我姓景名歌,你们是在拍古装戏吗?”他疑惑的问道。“要是在拍戏的话,我可不可以跑一下龙套呀,毕竟我还蛮帅的,给我个盒饭就行了。”
“呸,景歌,小兔崽子还想占你爷爷我便宜?”老乞丐吐了一口口水在他脸上。
他抬手把口水抹匀,心中甚是奇怪。
“我怎么会在这里?我不是在g州吗?你们在拍什么戏。”他看到老乞丐也是一身古装。
“爷爷听不懂你在说什么鸟东西,看样子你是想赖在这里不走了,爷爷我宽宏大量,也不赶你。乞丐我就见得多了,但像你这么厚颜无耻装疯卖傻的我还是第一次见。呸。”老乞丐又向他吐了一口口水。
景歌再次抹了抹脸,“大爷,我......”
“呸。”老乞丐又是一口。
景歌无奈道:“大爷你有话好好说,别动不动就吐口水。”
“呸。”
“你这样很不礼貌,很不卫生。”景歌躲闪着。
“呸。”他每说一句话老乞丐都用一口口水来回应。
“卧槽,老东西,我忍你很久了。”景歌忍无可忍,警告道。“你再这样我可要吐回去了啊。”
“呸,呸呸呸呸......”老乞丐口水像不要钱那样吐向他,景歌觉得很恶心,落荒而逃,跑出破庙。转了一大圈,蓦然发现周围的景色大不相同,人都留着长发,身穿古装,再无丝毫现代气息。
最后他沉默着回到破庙,跟老乞丐握手言和。他花了好几天时间去求证,发现自己原来真的不在原本那个世界上了。不知怎么的来到了这里。
景歌靠在墙角,深深的吸了一口混杂着烧饼香味的清新空气。景歌对这个新世界的感觉跟对以前的那个世界没什么两样。作为一个孤儿,他没有太多留恋的,也很能适应新环境。
“你这种垃圾,简直是我们乞丐界的耻辱,你看你出来乞讨两三个月了,一口剩饭都讨不到,丢不丢人?”老乞丐絮絮叨叨的骂声把他从沉思中拉回来。
“老东西,今天大爷我就让你见识下什么叫高级乞丐。”景歌理了理乱蓬蓬的长发,吹动着额前的刘海。
“作为一个乞丐,首先你要找到你的目标人群,我把乞丐的目标人群定位在有钱的少爷大小姐上,他们出手阔绰。得手一次顶你十次。”
老乞丐不屑的看着他呵呵一笑。
“看到那位锦衣公子哥没有,带着女孩子在挑胭脂的那个,出门还带有保镖,肯定是有钱又大方的人。”景歌指着前方的一个衣着华丽的公子,他正陪一个美艳女子挑着东西,身后跟着三五个仆人。
景歌起身大踏步走向他,神态从容而自信。
“嘿,这位大哥,你有带钱出门吗?”景歌向那锦衣公子打着招呼。
“有啊,怎么了?”锦衣公子纳闷地望向他。
“刚好今天我出门忘了带钱,能不能借我一点。”景歌顺势问道。
“我为什么要借钱给你呢?”锦衣公子奇怪地问道。
“因为我没钱,是穷人,你那么有钱,为什么不借点给我呢?江湖救急,我景歌来日必有重谢!”景歌答道。
“像你这样的穷狗,杂碎就不应该活在这世上,出现在我眼前恶心我,还想要本公子给钱你?丢了都不给你。”锦衣公子恶毒的咒骂着。
“大哥,你不给钱就不给钱,请你不要骂人好吗?乞丐也是有尊严的。”
“哎呀,跟这乞丐废话那么多干嘛。臭死了,赶紧踢开他。”公子哥身后那女子捂着鼻子,厌恶而不耐烦地叫道。
“大嫂,你这么说就不对了......”景歌刚要继续。“什么?大嫂?我是他娘亲。给我打死他。”那女子听到大嫂两个字勃然大怒。指着景歌大声叫道。
四五个仆人马上冲上来,对着景歌拳打脚踢。“别打脸呀,唉哟,卧槽。”景歌抱头鼠窜,身后四五个仆人紧追不舍。
等到景歌回到老乞丐身边的时候,早已是鼻青眼紫。老乞丐嘲讽地笑了一声,慢吞吞的起身,寻到一个衣着贫寒的大娘:“行行好吧,我已经好几天没吃东西了。”
“这么大年纪了真可怜,我没有银子,只能给你一个馒头了。”大娘从布袋里掏出一个馒头放到老乞丐的破碗上。
老乞丐道了谢回到景歌旁边,颇是得意的望着他。
景歌一把抓过馒头,掰成两半,一半丢回老乞丐的碗里,一半塞进嘴里。嘟嘟囔囔的咒骂着刚刚那锦衣公子哥。
“妈的,不给钱还打人。还打本帅英俊帅气的脸,没人性,那女子这么年轻,怎会是他娘亲呢。想必他老爹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一大把年纪了还老牛吃嫩草。”
景歌也算长得眉目清秀,但远远没他自己想象中那么帅气,身材消瘦,皮肤黝黑,身高一米七几,不高不矮的样子,然而他自恋无比,总是觉得自己一个眼神就足以迷倒万千少女,所以他总是以本帅哥自称,简称本帅。
“这个世界,只有穷人才会同情穷人,自己没经历过苦难,便不会懂得别人的苦难。”老乞丐悠悠说道。
乞讨的生活倒也逍遥自在。景歌和老乞丐回到破庙,躺在干草堆上相互调侃,谈天说地,指点江山,日子过得轻松快活。
“爷爷,小景。”破庙外传来声音。
“老远的就闻到烧鸡的香气,你这龟孙子哪来的钱?又出去干那种偷鸡摸狗的事了?”老乞丐张嘴闭嘴就一个龟孙,也不在意那人叫他爷爷来着。
“嘿嘿嘿。”门外来人憨厚老实的笑着。那人约莫二十来岁,比景歌还要稍稍大些,浓眉大眼,高大雄壮,看上去就是个老实人,就是笑容很奸诈猥琐。
“叶鑫大哥,什么时候把这手教给我啊,我要去偷富济贫。”景歌迎出去接过他手上的烧鸡和酒坛子。
“可以,没问题。你怎么脸青鼻肿的,被人打了?要不要大哥给你出头?”叶鑫关切问道。
“不碍事,本帅只是懒得出手教训那几个瘪三而已,不然用你教我的武功,三两下全放倒。”景歌摆摆手说道。
叶鑫住在破庙附近,家有年迈老母亲,他若有空闲时间,便会到破庙来跟景歌老乞丐喝酒。他身手敏捷,还会一些功夫,时不时就能弄到一些钱来跟他们吃喝。
“那就好,喝酒去。”叶鑫拍着景歌的肩膀。
三人痛喝了一个晚上,景歌酒量最差,最早睡了过去。
恍恍惚惚间,光影交错,隐约听闻有很多人在呼喊着他的名字,声音既陌生又熟悉。他努力地睁开眼,望向梦境中逆光的身影,却总也无法看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