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鹞子,西夏党项人。据说是身体里流着李元昊的血,宣和四年时从西夏出逃,后被折可求俘虏,宣和五年逃到河北,加入北宋禁军,做了杨华手下的旗手。因军功被提拔为十将,武艺高强,尤善骑术,是杨华手下的得力干将。可惜宋军缺马,一直都被杨华当步兵使用。
此刻骑在马上,久违的畅快感涌上心头,他瘦小的身躯在马背上犹如正在风中滑翔的大鸟,望之竟像一片羽毛。
“敌人很多呀!”李鹞子轻轻说:“都头,正面阻截只怕不成,只能用箭了。”
“不能用箭,天太黑,看不清。”杨华摇摇头,骑射虽然是一个好法子,可需要一定的缓冲距离,需要一边射箭一边撤退。现在敌人离赵明堂和古松他们的步兵阵没几里地,他和李鹞边打边退,只怕射不了几箭,敌人就冲到阵前了。
“跟我来。”冷冷地从牙缝里说出这一句话,杨华提着腰刀朝敌人正面猛冲而去。
敌人现在还没有冲起来,队型还很稀疏,倒不如索性冲上去,一口气将他们的马队刺穿,引他们回身来攻,如此倒可给赵明堂他们争取些时间。
现在正是一个好机会,若等下敌人的队型收紧,仅靠他和李鹞子两人,只怕立即被人包围了。
一声长嘶,雪从前方凶猛扑来,打得人睁不开眼睛。瞬间,杨华和李鹞子已冲进女真人的马队之中。
两股夹杂着飞雪的队伍顷刻之间撞在一起,呼啸的狂风在两军阵前卷起一团白色旋涡。
若说心中没有恐惧那是假话,作为一个享受过现代美好生活的人,杨华比起宋人更珍惜生命。可他也知道,在这种血与火的战场,多一丝杂念就多一分死的可能。无视危险,危险才不会找上你。
接着火把和腰刀的反光,杨华看见从身边掠过的女真人都没有批甲,只穿了一件厚实的棉袄,只是一支轻骑兵而已。说起来自己的运气还真是好,若遇到金人的重骑兵,自己的腰刀砍在人家身上估计也没什么效果。说起来,这还是他第一次在战场上同女真人交手,同辽国人不同,这些人都张着一张饼子大脸,眉毛分得很开,有着典型的通古斯人特点。他们手中的武器也很杂,有狼牙棒有弯刀,也有短矛。
很快。杨华找到了自己地目标。在一群火把中。他看到一个身穿黄金索子软甲地大汉。在火光中。这件铠甲犹如舞厅里地射灯一样醒目异常。在一群无甲骑中。这样地人简直就是黑夜里地明灯。看得出来。此人地位极高。若能在第一时间里将他斩杀。这一仗也就结束了。
不容多想。杨华将手中地腰刀拖在身后。口中大喝一声“驾!”。双脚一夹。战马怒啸一声。一头向那个金甲人撞去。
“杀!”身边几个女真骑士大声喧哗。同时向杨华伸出武器。可惜他们地马都还没跑起来。如何跟得上敌人地度。杨华也不管敌人。将头一低。紧紧贴在马颈之后。从刀枪地缝隙中钻了进去。敌人地兵器都落了空。但背心还是一疼。一把狼压棒上地钩牙还是划开了他铠甲上地铁叶子。“哗啦!”一声。轻微地刺疼袭来。
无暇回头检查伤口。杨华已经奔至金甲人身前。他猛地抬起头来。身子一拧。手中腰刀划出一个巨大地弧形。借着马势凶猛地朝他头上劈去。
这一刀用尽了杨华全身地力气。他甚至有一种感觉。如果真地砍在敌人身上。就算金甲人身上地铠甲再坚固。也能一刀两段。
可惜。一柄短矛突然横在他和金甲人身前。一个女真护卫蛮横地冲到杨华和主将之间。将二人分开。
但杨华这凝聚了浑身力气的得意一击却不是他所能抵挡的,“当!”一声闷响,短矛断做两截。这个护卫刚才还灵动异常的眼神突然白,身体同时一窒。
“呼!”强烈的风声中,杨华的快马已经从他身边冲过。
一条红线从护卫的眉心延伸下去,直到胸口,一丛热血终于迸将出来。可他并未就此倒下,而是被疯狂的马匹带着继续向前猛冲,消失在黑夜之中。良久,远处才传来一声惨烈的叫声。
憋在胸口的那口浊气终于吐了出来,眼前一空,杨华这才现自己已经将敌人的马阵整个地穿透了。回头一看,一众女真人都在惊慌地乱叫,“也没该死了!”觉杨华已经冲到他们身后,有的人在拔转马头,有的人却还保持着向前冲锋的姿势。队伍乱成一团,竟有些控制不住局势的模样。
杨华不敢停下,继续向前冲锋,一边跑一边大喊:“李鹞子,你已经欠我一贯钱了。”
“我不会输。”李鹞子不知什么时候追了上来,身上全是血,他一手牵着马缰,一手提着一颗人头。因为口中咬着沾血的腰刀,说起来话来声音有些含糊。
杨华放慢了马,“你这个骚鞑子还没死呀,把人头扔了,难看死了。”
李鹞子手中,那颗人头额上剃得趣青,一丛小辫子在风中飞扬。
很快,杨华和李鹞子冲出去三百多步,敌人还没追上来。二人放慢度,同时大喊:“女真人,你们是绵羊吗?”
杨华的突袭让女真人措手不及,须臾,四十骑终于平静下来,一转身同时向金甲人靠拢,聚集成严实的三角冲锋阵型。
三角阵的顶端正是那个金甲将领,他缓缓地扬起手中短矛在左臂上的小盾上敲了一下,大喝一声:“我们女真人是翱翔在山海之上的海冬青,我们不是绵羊。对面的勇士报上姓名。我是完颜宗弼。”
“金兀术!”杨华大惊,心中猛地一颤,这下可碰上大人物了。这家伙勇猛异常,是宋末金国有名的大将,是岳飞的毕生大敌。可惜了,若刚才能够杀了他就好了。
心中虽然异常后悔,可杨华知道要想在这四十女真骑兵中杀了兀术无疑痴人说梦。他朗声一声,拱手道:“原来是金国四太子兀术呀,在下京畿禁卫军龙卫军右厢虎翼军左营都头杨华,今特来借尔人头一观。”
此刻骑在马上,久违的畅快感涌上心头,他瘦小的身躯在马背上犹如正在风中滑翔的大鸟,望之竟像一片羽毛。
“敌人很多呀!”李鹞子轻轻说:“都头,正面阻截只怕不成,只能用箭了。”
“不能用箭,天太黑,看不清。”杨华摇摇头,骑射虽然是一个好法子,可需要一定的缓冲距离,需要一边射箭一边撤退。现在敌人离赵明堂和古松他们的步兵阵没几里地,他和李鹞边打边退,只怕射不了几箭,敌人就冲到阵前了。
“跟我来。”冷冷地从牙缝里说出这一句话,杨华提着腰刀朝敌人正面猛冲而去。
敌人现在还没有冲起来,队型还很稀疏,倒不如索性冲上去,一口气将他们的马队刺穿,引他们回身来攻,如此倒可给赵明堂他们争取些时间。
现在正是一个好机会,若等下敌人的队型收紧,仅靠他和李鹞子两人,只怕立即被人包围了。
一声长嘶,雪从前方凶猛扑来,打得人睁不开眼睛。瞬间,杨华和李鹞子已冲进女真人的马队之中。
两股夹杂着飞雪的队伍顷刻之间撞在一起,呼啸的狂风在两军阵前卷起一团白色旋涡。
若说心中没有恐惧那是假话,作为一个享受过现代美好生活的人,杨华比起宋人更珍惜生命。可他也知道,在这种血与火的战场,多一丝杂念就多一分死的可能。无视危险,危险才不会找上你。
接着火把和腰刀的反光,杨华看见从身边掠过的女真人都没有批甲,只穿了一件厚实的棉袄,只是一支轻骑兵而已。说起来自己的运气还真是好,若遇到金人的重骑兵,自己的腰刀砍在人家身上估计也没什么效果。说起来,这还是他第一次在战场上同女真人交手,同辽国人不同,这些人都张着一张饼子大脸,眉毛分得很开,有着典型的通古斯人特点。他们手中的武器也很杂,有狼牙棒有弯刀,也有短矛。
很快。杨华找到了自己地目标。在一群火把中。他看到一个身穿黄金索子软甲地大汉。在火光中。这件铠甲犹如舞厅里地射灯一样醒目异常。在一群无甲骑中。这样地人简直就是黑夜里地明灯。看得出来。此人地位极高。若能在第一时间里将他斩杀。这一仗也就结束了。
不容多想。杨华将手中地腰刀拖在身后。口中大喝一声“驾!”。双脚一夹。战马怒啸一声。一头向那个金甲人撞去。
“杀!”身边几个女真骑士大声喧哗。同时向杨华伸出武器。可惜他们地马都还没跑起来。如何跟得上敌人地度。杨华也不管敌人。将头一低。紧紧贴在马颈之后。从刀枪地缝隙中钻了进去。敌人地兵器都落了空。但背心还是一疼。一把狼压棒上地钩牙还是划开了他铠甲上地铁叶子。“哗啦!”一声。轻微地刺疼袭来。
无暇回头检查伤口。杨华已经奔至金甲人身前。他猛地抬起头来。身子一拧。手中腰刀划出一个巨大地弧形。借着马势凶猛地朝他头上劈去。
这一刀用尽了杨华全身地力气。他甚至有一种感觉。如果真地砍在敌人身上。就算金甲人身上地铠甲再坚固。也能一刀两段。
可惜。一柄短矛突然横在他和金甲人身前。一个女真护卫蛮横地冲到杨华和主将之间。将二人分开。
但杨华这凝聚了浑身力气的得意一击却不是他所能抵挡的,“当!”一声闷响,短矛断做两截。这个护卫刚才还灵动异常的眼神突然白,身体同时一窒。
“呼!”强烈的风声中,杨华的快马已经从他身边冲过。
一条红线从护卫的眉心延伸下去,直到胸口,一丛热血终于迸将出来。可他并未就此倒下,而是被疯狂的马匹带着继续向前猛冲,消失在黑夜之中。良久,远处才传来一声惨烈的叫声。
憋在胸口的那口浊气终于吐了出来,眼前一空,杨华这才现自己已经将敌人的马阵整个地穿透了。回头一看,一众女真人都在惊慌地乱叫,“也没该死了!”觉杨华已经冲到他们身后,有的人在拔转马头,有的人却还保持着向前冲锋的姿势。队伍乱成一团,竟有些控制不住局势的模样。
杨华不敢停下,继续向前冲锋,一边跑一边大喊:“李鹞子,你已经欠我一贯钱了。”
“我不会输。”李鹞子不知什么时候追了上来,身上全是血,他一手牵着马缰,一手提着一颗人头。因为口中咬着沾血的腰刀,说起来话来声音有些含糊。
杨华放慢了马,“你这个骚鞑子还没死呀,把人头扔了,难看死了。”
李鹞子手中,那颗人头额上剃得趣青,一丛小辫子在风中飞扬。
很快,杨华和李鹞子冲出去三百多步,敌人还没追上来。二人放慢度,同时大喊:“女真人,你们是绵羊吗?”
杨华的突袭让女真人措手不及,须臾,四十骑终于平静下来,一转身同时向金甲人靠拢,聚集成严实的三角冲锋阵型。
三角阵的顶端正是那个金甲将领,他缓缓地扬起手中短矛在左臂上的小盾上敲了一下,大喝一声:“我们女真人是翱翔在山海之上的海冬青,我们不是绵羊。对面的勇士报上姓名。我是完颜宗弼。”
“金兀术!”杨华大惊,心中猛地一颤,这下可碰上大人物了。这家伙勇猛异常,是宋末金国有名的大将,是岳飞的毕生大敌。可惜了,若刚才能够杀了他就好了。
心中虽然异常后悔,可杨华知道要想在这四十女真骑兵中杀了兀术无疑痴人说梦。他朗声一声,拱手道:“原来是金国四太子兀术呀,在下京畿禁卫军龙卫军右厢虎翼军左营都头杨华,今特来借尔人头一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