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峪。
云翔镇的洪远正在自己的大帐中对沙盘看得入神。
这里是圣威尔进入天风领土的必经之路,曾经的大梁帝国就是在这里打败了圣威尔人的百万联军,挥师西进,却又最终被对手打了回来。曾经的联合公国皇帝陛下曼巴菲斯特,也是从这里出兵,杀进天风,却又最终无功而返。这是一个记录了两个国家数百年的恩怨情仇的历史渊源的特殊地区,每一次梁人与圣威尔之间的战争,几乎都是从这里开始,而几乎每一次的历史记载,都消耗了成吨的血浆进行书写。
相比它这份光荣而血腥的历史,蓝山峪的地形本身到显得不足为奇。
蓝山峪左侧是苍天山脉最后的延伸,右侧则是一望无际的平原。天风人在这一带方圆三百里的地方,先后有两座军事重镇——平州和济阳。
如果跃过苍天山脉,那么与其遥相对应的,正是浅水清曾经上演过飞跃一线天奇迹的燕子岭。
相比山脉后的复杂地形,蓝山峪一带的地形要简单得多,但是越简单的地形,也就越是考量着将官们的指挥水准。
如今阿德金率领的三万先头部队,就在蓝山峪的另一头驻扎,这些狂信徒们用身上坚硬厚实的铠甲,还有那锋利的长矛,向着敌人尽情展示着自己强大的力量。
“阿德金率领的这三万人,来自威敏斯特公国,以枪盾兵为主,配以少量的弓手和重矛兵,战斗力不弱,算得上是联合公国的主力部队之一。”说话的,是洪远的副手卫夏。
“最难得的是他们这一次没有把自己的三万人说成是十万人。”一名营主打趣道,引一片笑声。
“有没有关于斯波卡约何时会抵达的消息?”洪远问,这是一个有着颗狮王般的大脑袋的家伙,很多人在初次见到他时,都会为他满面狰狞的形象吓上一跳,可事实是此人心思细腻,作战颇有章法,在翔龙军团中也算是一员将才。
卫夏摇了摇头:“两国之间的道路已经被彻底中断,全面封死,任何商队皆不许经过,我们的斥候无法得知他们后续部队的情况。”
“那我们的人呢?我们的援军何时会到?”有人问。
卫夏立刻回答:“由于蓝山峪一带地形开阔,平州济阳一带皆需驻兵看守,因此津帅只能暂时为我们再抽调两个镇,总计两万五千人的兵力支援,其他的部队还要再等等。不过暴风军团到是已经全面压上,估计六天后可以抵达。中央军团估计还要慢一些,至少还要等半个月。希望斯波卡约不会在这六天里赶到,否则我们要想守住蓝山峪的压力会很大。”
有人疑惑道:“斯波卡约的圣堂武士队,是全重装部队,虽然阵地战能力很强悍,可是行军度却始终缓慢,暴风军团在得到宣战消息后就开始赶赴此地,应该不会比他们慢吧?”
“难说。”洪远淡淡接口:“斯波卡约也不是省油的灯,以前和北方独立领作战时,手段相当的凶狠毒辣,打出过不少精彩战役。他既然敢来,若说没点准备,怕是很难令人相信的。唉,说起来,咱们天风帝国如今若论名气最响,不败声名最盛的,就属浅水清了。不过他现在驻守寒风关,陛下没有调他过来,否则他二人若是对上,到不知会是怎样的精彩局面。”
“远水解不了近渴,现在的问题是我们该怎么做?洪督,要不要在大军到来前先和那个阿德金干一场?老子看那帮鬼佬就不爽得很。”又有属下叫嚣道。
卫夏冷冷道:“敌军有三万人马,我军却只得一万余,依我看,还是坚守待援来得好些。”
有人立刻翻起了白眼:“怎么,你怕了?”
卫夏怒道:“老子怕个鸟,不过领兵打仗,可不是只凭胆量行事的。云翔镇不是铁血镇,打输了还是小事,丢了蓝山峪才是大事。凡事还是先思而后行得好!”
与暴风军团不同,天风帝国其他四大军团都没有旗的建制,营以上三三编制,一个镇的兵力为九千人,再加两千亲卫队,总计一万一千人,一般配有一个营的后勤辎重兵,不在战斗兵编制之例。因此云翔镇的战士远比铁血镇等要少得多。而按战力论,翔龙军团同样也是排行老末。如今鹰扬军团新建,战斗力比起翔龙军团当再差上一些,但纵如此,翔龙军团的实力依然还是相对有限。
如果是铁血镇一万余人在此地,哪怕没有浅水清坐镇指挥,只要对方不是圣堂武士队,以一敌三,铁血镇也敢言必胜,可是云翔镇可就没这个把握了。洪远座下的将军们很清楚自己有几斤几两,这刻卫夏这么一说,大家也都明白,如果可以还是尽量坐守待援的好。如今云翔镇已在这里布置好大量防御,对手如果敢攻,不敢说稳胜对手,守个几天应当还是没问题的。
而且蓝山峪是个喇叭口,大头朝向天风,先天上利防守而不利进攻,因此卫夏的说法极有道理,如果能在蓝山峪外围以扇形布置防卫力量,形成多道防御线,则敌人要想冲过去,就势必要付出惨重代价。
于是一番军事讨论之后,云翔镇上下众将均决定,坚持防守,不求有功,先求无过。
有人守,就有人攻,在蓝山峪南端做好了坚守决定的同时,其北端阿德金伯爵的营帐里,同样也在和麾下将领探讨着明日的进攻计划……
阿德金绝不是一个以仁慈出名的将军,这个有着鹰一般眼神的秃头大汉,人称秃鹫。他在圣威尔有限的战史中,以凶狠,残暴,狡猾,毒辣和犀利的进攻闻名。他就象一只真正的秃鹫,总是在目标的上空盘旋着,用那双锐利的眼神搜索目标,寻找弱点,然后一击致命。他对敌人的冷酷无情就在于他总是尽可能地把敌人杀死而非俘虏,就象一只真正的食尸动物,到了它手中,连个渣都不会剩下。
斯波卡约给阿德金的任务很简单:在主力大军来到之前,拿下蓝山峪,为后续部队的畅通无阻开辟道路。
既然要打,就必须打个彻底,仅仅为了泄愤怒而打仗,那是蠢人才干的事。当举国上下都为浅水清驱逐曼德教的行为感到愤怒时,斯波卡约考虑的只是如何利用这种军心士气,打出一场真正能为公国带来效益的战争,将主的荣光撒遍这异教徒横生的大地。阿德金作为斯波卡约手下的头号打手,自然深明他的意图所在。
“伯爵阁下,根据我们观察到的情况,负责前来阻截我们的,是翔龙军团的云翔镇,领兵的叫洪远,人称铁狮。”
“铁狮?”阿德金阴婺的眼神里吐露出丝丝的寒意:“那老子明天就把他变成死狮!”
呼啦啦旗下的一批大将全都站了起来,一名高个猛汉放声叫道:“伯爵阁下,就让我领先锋团去教训教训那帮天风人吧,让他们见识一下我主的威严!”
“贝斯特,你对主的虔诚毋庸置疑,但是明天的战斗,不适合你去。”
“为什么?”那大汉怒啸。
阿德金的声音越阴森冷酷:“因为明天,我们要给他们上演一出好戏。在大公爵驾临之前,我们要先拔头筹,拿下蓝山峪!”……
第二天一早。
“报!!!”外面斥候的急告声惊醒了尚在沉睡中的洪远。
“出什么事了?”洪远沉声问。
“圣威尔军已经开始在对面集合人马,排布阵形,看样子是要准备进攻了!”
洪远微微一怔,不过随即又回过神来,大声道:“立刻通知各部将军做好战斗准备,来人啊,跟我去前面看看到底怎么回事?妈的圣威尔的那帮鬼佬,还真想蛮干不成?”
匆匆披上盔甲,洪远跨上马背旋风般冲出大营。眼前是一片刺眼的亮光,那是阳光照射在精亮的盾牌后出的反光。
数以千计的枪盾兵正在排成一列列整齐的钢铁大阵,长矛在旭日下闪着精光,逼出慑人的光芒。
云翔镇的战士靠在尖木栅组成的障碍后,不少弓箭手已经登上高处,做好了射击准备。一道完整大曲线如波浪般划过,无数箭尖同样出夺命寒芒,仿佛一道天边彩虹般绚丽光彩。如果敌人敢冲过来,那么迎接他们的将是死神的拥抱。
中的千里眼仔细观察了一下对面的情况,洪远微微嘟囔了一声:“全是步兵,而且都是枪盾兵,阿德金就这么小看老子吗?”
圣威尔的枪盾兵是颇具地方特色的一种兵种,他们一般右手持枪,左手持盾。为了更好的挥这种长武器与盾牌的搭配,枪盾兵的枪比一般骑枪还要来得更短一些,盾牌也都是小型圆盾,而非重甲兵那种可以将整个身体都遮挡住大塔盾。这种枪盾兵的行动灵活,比一般的刀盾兵拥有更强的杀伤力和攻击范围,但是对阵型要求较高,在大规模野战中如果组合得当,也是相当实用的,但不利于混战,同样不利于攻城拔寨。
如果对手仅靠这些部队就想冲破云翔镇,占领蓝山峪,洪远几乎可以肯定,等待他们的只有失败。然而隐隐约约地,洪远觉得那个传说中的秃鹫伯爵应该手底下还暗藏了一张牌,否则,他实在是理由如此轻举妄动。
“传我命令,全镇严防死守,没有我的许可,谁也不得擅离职守。如果敌人靠上来了,就用弓箭招呼。保持三千人的预备队,做最后应变。敌人若退,不许追击!”洪远下令道。
这是圣威尔人自对天风宣战以来的第一场战事,洪远不希望在自己的身上出现任何问题。
下一刻,随着远方那嘹亮的号角声响起,圣威尔军的钢劲脚步疏然动起,踏出大地的呻吟,成千上万支铁矛凶猛冲向云翔镇的防御圈。两国之间的第一场战斗,就在这种情况下,骤然打响。
云翔镇的洪远正在自己的大帐中对沙盘看得入神。
这里是圣威尔进入天风领土的必经之路,曾经的大梁帝国就是在这里打败了圣威尔人的百万联军,挥师西进,却又最终被对手打了回来。曾经的联合公国皇帝陛下曼巴菲斯特,也是从这里出兵,杀进天风,却又最终无功而返。这是一个记录了两个国家数百年的恩怨情仇的历史渊源的特殊地区,每一次梁人与圣威尔之间的战争,几乎都是从这里开始,而几乎每一次的历史记载,都消耗了成吨的血浆进行书写。
相比它这份光荣而血腥的历史,蓝山峪的地形本身到显得不足为奇。
蓝山峪左侧是苍天山脉最后的延伸,右侧则是一望无际的平原。天风人在这一带方圆三百里的地方,先后有两座军事重镇——平州和济阳。
如果跃过苍天山脉,那么与其遥相对应的,正是浅水清曾经上演过飞跃一线天奇迹的燕子岭。
相比山脉后的复杂地形,蓝山峪一带的地形要简单得多,但是越简单的地形,也就越是考量着将官们的指挥水准。
如今阿德金率领的三万先头部队,就在蓝山峪的另一头驻扎,这些狂信徒们用身上坚硬厚实的铠甲,还有那锋利的长矛,向着敌人尽情展示着自己强大的力量。
“阿德金率领的这三万人,来自威敏斯特公国,以枪盾兵为主,配以少量的弓手和重矛兵,战斗力不弱,算得上是联合公国的主力部队之一。”说话的,是洪远的副手卫夏。
“最难得的是他们这一次没有把自己的三万人说成是十万人。”一名营主打趣道,引一片笑声。
“有没有关于斯波卡约何时会抵达的消息?”洪远问,这是一个有着颗狮王般的大脑袋的家伙,很多人在初次见到他时,都会为他满面狰狞的形象吓上一跳,可事实是此人心思细腻,作战颇有章法,在翔龙军团中也算是一员将才。
卫夏摇了摇头:“两国之间的道路已经被彻底中断,全面封死,任何商队皆不许经过,我们的斥候无法得知他们后续部队的情况。”
“那我们的人呢?我们的援军何时会到?”有人问。
卫夏立刻回答:“由于蓝山峪一带地形开阔,平州济阳一带皆需驻兵看守,因此津帅只能暂时为我们再抽调两个镇,总计两万五千人的兵力支援,其他的部队还要再等等。不过暴风军团到是已经全面压上,估计六天后可以抵达。中央军团估计还要慢一些,至少还要等半个月。希望斯波卡约不会在这六天里赶到,否则我们要想守住蓝山峪的压力会很大。”
有人疑惑道:“斯波卡约的圣堂武士队,是全重装部队,虽然阵地战能力很强悍,可是行军度却始终缓慢,暴风军团在得到宣战消息后就开始赶赴此地,应该不会比他们慢吧?”
“难说。”洪远淡淡接口:“斯波卡约也不是省油的灯,以前和北方独立领作战时,手段相当的凶狠毒辣,打出过不少精彩战役。他既然敢来,若说没点准备,怕是很难令人相信的。唉,说起来,咱们天风帝国如今若论名气最响,不败声名最盛的,就属浅水清了。不过他现在驻守寒风关,陛下没有调他过来,否则他二人若是对上,到不知会是怎样的精彩局面。”
“远水解不了近渴,现在的问题是我们该怎么做?洪督,要不要在大军到来前先和那个阿德金干一场?老子看那帮鬼佬就不爽得很。”又有属下叫嚣道。
卫夏冷冷道:“敌军有三万人马,我军却只得一万余,依我看,还是坚守待援来得好些。”
有人立刻翻起了白眼:“怎么,你怕了?”
卫夏怒道:“老子怕个鸟,不过领兵打仗,可不是只凭胆量行事的。云翔镇不是铁血镇,打输了还是小事,丢了蓝山峪才是大事。凡事还是先思而后行得好!”
与暴风军团不同,天风帝国其他四大军团都没有旗的建制,营以上三三编制,一个镇的兵力为九千人,再加两千亲卫队,总计一万一千人,一般配有一个营的后勤辎重兵,不在战斗兵编制之例。因此云翔镇的战士远比铁血镇等要少得多。而按战力论,翔龙军团同样也是排行老末。如今鹰扬军团新建,战斗力比起翔龙军团当再差上一些,但纵如此,翔龙军团的实力依然还是相对有限。
如果是铁血镇一万余人在此地,哪怕没有浅水清坐镇指挥,只要对方不是圣堂武士队,以一敌三,铁血镇也敢言必胜,可是云翔镇可就没这个把握了。洪远座下的将军们很清楚自己有几斤几两,这刻卫夏这么一说,大家也都明白,如果可以还是尽量坐守待援的好。如今云翔镇已在这里布置好大量防御,对手如果敢攻,不敢说稳胜对手,守个几天应当还是没问题的。
而且蓝山峪是个喇叭口,大头朝向天风,先天上利防守而不利进攻,因此卫夏的说法极有道理,如果能在蓝山峪外围以扇形布置防卫力量,形成多道防御线,则敌人要想冲过去,就势必要付出惨重代价。
于是一番军事讨论之后,云翔镇上下众将均决定,坚持防守,不求有功,先求无过。
有人守,就有人攻,在蓝山峪南端做好了坚守决定的同时,其北端阿德金伯爵的营帐里,同样也在和麾下将领探讨着明日的进攻计划……
阿德金绝不是一个以仁慈出名的将军,这个有着鹰一般眼神的秃头大汉,人称秃鹫。他在圣威尔有限的战史中,以凶狠,残暴,狡猾,毒辣和犀利的进攻闻名。他就象一只真正的秃鹫,总是在目标的上空盘旋着,用那双锐利的眼神搜索目标,寻找弱点,然后一击致命。他对敌人的冷酷无情就在于他总是尽可能地把敌人杀死而非俘虏,就象一只真正的食尸动物,到了它手中,连个渣都不会剩下。
斯波卡约给阿德金的任务很简单:在主力大军来到之前,拿下蓝山峪,为后续部队的畅通无阻开辟道路。
既然要打,就必须打个彻底,仅仅为了泄愤怒而打仗,那是蠢人才干的事。当举国上下都为浅水清驱逐曼德教的行为感到愤怒时,斯波卡约考虑的只是如何利用这种军心士气,打出一场真正能为公国带来效益的战争,将主的荣光撒遍这异教徒横生的大地。阿德金作为斯波卡约手下的头号打手,自然深明他的意图所在。
“伯爵阁下,根据我们观察到的情况,负责前来阻截我们的,是翔龙军团的云翔镇,领兵的叫洪远,人称铁狮。”
“铁狮?”阿德金阴婺的眼神里吐露出丝丝的寒意:“那老子明天就把他变成死狮!”
呼啦啦旗下的一批大将全都站了起来,一名高个猛汉放声叫道:“伯爵阁下,就让我领先锋团去教训教训那帮天风人吧,让他们见识一下我主的威严!”
“贝斯特,你对主的虔诚毋庸置疑,但是明天的战斗,不适合你去。”
“为什么?”那大汉怒啸。
阿德金的声音越阴森冷酷:“因为明天,我们要给他们上演一出好戏。在大公爵驾临之前,我们要先拔头筹,拿下蓝山峪!”……
第二天一早。
“报!!!”外面斥候的急告声惊醒了尚在沉睡中的洪远。
“出什么事了?”洪远沉声问。
“圣威尔军已经开始在对面集合人马,排布阵形,看样子是要准备进攻了!”
洪远微微一怔,不过随即又回过神来,大声道:“立刻通知各部将军做好战斗准备,来人啊,跟我去前面看看到底怎么回事?妈的圣威尔的那帮鬼佬,还真想蛮干不成?”
匆匆披上盔甲,洪远跨上马背旋风般冲出大营。眼前是一片刺眼的亮光,那是阳光照射在精亮的盾牌后出的反光。
数以千计的枪盾兵正在排成一列列整齐的钢铁大阵,长矛在旭日下闪着精光,逼出慑人的光芒。
云翔镇的战士靠在尖木栅组成的障碍后,不少弓箭手已经登上高处,做好了射击准备。一道完整大曲线如波浪般划过,无数箭尖同样出夺命寒芒,仿佛一道天边彩虹般绚丽光彩。如果敌人敢冲过来,那么迎接他们的将是死神的拥抱。
中的千里眼仔细观察了一下对面的情况,洪远微微嘟囔了一声:“全是步兵,而且都是枪盾兵,阿德金就这么小看老子吗?”
圣威尔的枪盾兵是颇具地方特色的一种兵种,他们一般右手持枪,左手持盾。为了更好的挥这种长武器与盾牌的搭配,枪盾兵的枪比一般骑枪还要来得更短一些,盾牌也都是小型圆盾,而非重甲兵那种可以将整个身体都遮挡住大塔盾。这种枪盾兵的行动灵活,比一般的刀盾兵拥有更强的杀伤力和攻击范围,但是对阵型要求较高,在大规模野战中如果组合得当,也是相当实用的,但不利于混战,同样不利于攻城拔寨。
如果对手仅靠这些部队就想冲破云翔镇,占领蓝山峪,洪远几乎可以肯定,等待他们的只有失败。然而隐隐约约地,洪远觉得那个传说中的秃鹫伯爵应该手底下还暗藏了一张牌,否则,他实在是理由如此轻举妄动。
“传我命令,全镇严防死守,没有我的许可,谁也不得擅离职守。如果敌人靠上来了,就用弓箭招呼。保持三千人的预备队,做最后应变。敌人若退,不许追击!”洪远下令道。
这是圣威尔人自对天风宣战以来的第一场战事,洪远不希望在自己的身上出现任何问题。
下一刻,随着远方那嘹亮的号角声响起,圣威尔军的钢劲脚步疏然动起,踏出大地的呻吟,成千上万支铁矛凶猛冲向云翔镇的防御圈。两国之间的第一场战斗,就在这种情况下,骤然打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