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术的步法最早起源于古代祭祀的跳大神,当时不叫跳大神,而是叫巫祝,这一古老的文明始兴于夏商,而自周后,周公旦所著《周礼》。(在这里老实人不得不多说说了,点击百度,你会在周礼里看到,“《周礼》是儒家经典”这句话,这句话的出现再次证明了儒学是欺天大盗!众所周知,周公旦是一位西周时期的著名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军事家。这样一个实学者,与儒何关?但自孔子推崇周礼之后,后世儒学者无耻的把周礼扣在了儒学的范术内,我们很多人觉得儒学的确是有东西,但是睁开你们的眼睛看看,儒学除了拿别人的东西说是自己的东西外,还有什么?孔夫子更是无耻的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是什么意思?只要能于我的学说有用的,就可以拿来用,说是我自己的。只是我们往往从另一个意思来理解这句话,让圣人的光环更加的明亮,没有知识产权法,真是可怕呀!)后来一般地方性的巫祝就减少了很多,在战国时,只有楚国还大量保持着这一特定的文化。
而最早的时候,人们现,用一些特别的步子对打架很有用,比如说跳大神的步子,这也就是一些巫祝师让人感觉利害神秘的原因。古时蒙智,对不懂的事情很多,连一种步子里也可觉察于学问,这就是中国早期武学的步法。
齐大是一个楚国的角斗奴,角斗奴用处很多,可以用来赚钱,也可以用来做护卫。
但显然,齐大的主人过于忽视了齐大的造反心理,对他大意了,结果让齐大杀了。
护卫杀主人,这真是太容易不过了,而由于是角斗奴,由于还是护卫,所以齐大学了很多打斗的技巧,这种楚国的方步就是一种,其实此时的步法已经有了很多,齐大会的是一种老步子,对一般人来说还可以,但对刘羲……
步法的妙用,有两个,一是行路走步间省力,可以活动双腿达到煅炼的目的。
一是与人打斗。
因此这就注定了这两种步法不可能一样,比如说前者,步法要求的是一至,步调相同,达到了一定的均衡,就可以日行千里而不累。可如果这用来打斗……那就笑大了。
在打斗中,讲的就是拳无定理,法无定性,怎么可以留下规律给别人研究查寻?
在小说《雪山飞狐》里,胡一刀和苗人凤分不出胜负,后来胡一刀老婆说了,你看他使某一招时,身子必定一动。胡一刀一看,果然,立时有了定计,结果就打败了苗人凤,这虽是小说,但也是说明了,拳术不能留下僵硬的痕迹,不能给人看出你的出手习惯,不然对方会针对此打败你的。
而这个道理,齐大并不明白,他用这套步子打败过了很多人,所以他不知道自己遇上了谁。刘羲看着他的脚步,只转瞬间,就有了对策,这真是太容易了,当下,他想也不想看也不看,也不必再看,只将剑一挥。
“嘎嘎嘎……”齐大捂着喉咙想要说话,但断了弦的琴还能弹出声音吗?当然不能,所以断了声带的嗓子也同样说不出话来了。
于是乎……刘羲轻轻走到了他的身后,只一斜击,就掠断了他的足后脚筋!
“哈……哈……”说不出话的齐大只能哈着气倒下。
再强壮的蚂蚁在大象面前也是无能为力,大象一个鼻涕都可以淹死它!
“瘦熊……”刘羲说话了。在他的话后,立时那个精瘦男子跳过来,一脸的崇敬。
“把他的下面割下来,塞到他的嘴里,再找一根木桩子,把他穿在上面,记住,我要他还活着……做好了,你今后就跟着我吧!”
本来面有难色……这活太恶心了。但一听“你今后就跟着我吧!”这句话,瘦熊眼睛一亮,立时来了精神,古时崇尚强者,往往身为强者的身边总会自动跟着一些小弟,这就是一种强者崇拜。在西方,这也成了一些人君国王的标准。
比如说贝奥武夫,他本来并不是国王,后来勇名远扬,并且身后跟着一大群的追随者。他的国家的国王就把王位传给了他,因为一个国家可以不要别的,但一定要一位强有力的君王!所以,让孟子那句“君为轻”见鬼去吧!
不过,这一切在战国生了变化,战国,也有追随者,但这些凝聚不了力量,只能形成一些小武士集团,在战国,有很多的武道剑馆,这就是强力者的追随者而捧起来的人物,这样的人,在权贵面前,亦成为坐上之客,应为他们可以陪养出量产的武士剑手。
当然,这些人肯定没有一些在野的实干家强,那些人不仅自己练剑,更重要的是,他们经常杀人,同样的剑手,杀过人的和没杀过人的战力就是不一样,可那些开剑馆的哪一个最初开始不也是从在野剑手闯出来的呢。
在战国,最大的牛人剑手强者,就是墨家,老墨子剑术高明,他的追随者最多,直接开辟了一家学派,在战国中画下了浓烈的一笔,墨子可以说是战国实学中的三大派之一,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实学虽有,政治却是幼稚,以至于后期成了权贵利用的工具,终而没落在历史的长河之中。
收下瘦熊,刘羲其实在想的就是,也开创自己的一份实力,而创立一个学派,这正是最最美妙的事。刘羲现在不是没有他的东西,他有很多东西,随便拿出一点,都是震惊世俗,同时,在此之后,是世家大族的时代,刘羲也想借之此,创立他的家族。
从目前看,冒充东夷这个古老文明再合适不过了。
毕竟,不会有人和他较真,因为刘羲是一个失忆了的东夷遗民,他是什么样的身份他都可以自说其道,而最最重要的,是在这一点上,老公叔和公孙鞅都可以替他说话,甚至是公子卬也会出面。由当世第一强国第一大国的丞相和公子说话,谁还有怀疑呢?
在此时,魏国代表的,就是中原最强大的文明。
不然的话,真当那时诸侯称霸好玩的么?这是有实惠的,关键就在于,当你确定霸权的时候,就那么一段时间里,你说的话就是世间最公正的公理。
所有的诸侯都沉迷在这游戏之中,他们称霸为的,就是那一时间出言得到各方肯定的美感,当霸主说话没人听信了,这就意味着霸权下滑,别人不怕你了,正是这份美妙,所以争霸才成了春秋战国时诸侯永不停歇的游戏。
血浸透了这土地,此时的秦国国土并不如后世的那样黄,暗,干。
事实上,秦国的土地毁灭是在唐时,当时长安几百万人,大量的破坏了当地的植被,最终导致了武则天迁都洛阳的决定,事实上,如果秦国的国土真的如后世这样黄干,怎么可能长出无尽的粮食来满足后来秦始皇的东征?
在这地面上,一具具尸体已经喷干了他们的血,由于大量的人是给刘羲用工布剑杀的,所以血流得那叫一个多,不得已下,刘羲抱着月勾,寻了一处斜坡,用山贼的衣服等物铺好了,两人静静坐着。
一轮明月升到了天上,明月生辉,此时的月亮竟然这么亮,让人真心的沉迷。
刘羲抱着月勾,体味着杀过人的快感,一般来说,杀人后会有快感,但这份快感很快就会消失,所以有些意志不坚定的人,就会不知不觉的迷失在这份快感里面,他们一次次杀人,在空虚之后又去杀人,从而形成了杀人狂魔的第二人格。
所以,在这种时候,最好的办法,就是把身心放松下来,而有一个女人在身边是最好的,哪怕不是**,月勾知道自己有一天会要和主人睡觉,但刘羲并没有碰她,在刘羲觉得,月勾的确是一个好女孩,所以对这样的女孩一定要珍重,哪能如猪八戒吃人参果一样囫囵吞枣而不知其味?
得到她的心,得到她的意,得到她的一切,最后,再拿她的身体。
不是为了别的,而是因为,这个女人将会是你这一生之余最最信任的亲人。
没有血缘关系,陪养亲人可不是这边操完了b就可以的,还要有足够心灵的满足。让她一生一世也不会改变,哪怕是哪一天自己了疯,对她不好,打她,骂她,她也会笑着和你一起,直到死去,甚至在你死去,她会要求和你殉葬。
一想到自己要把月勾变成这样的一个女人,刘羲不由得觉得有几分不忍。
这可以说是一种对人性的扭屈,而当事人还没有感觉,还会觉得你好。
把人卖了,还要她记你的好,为你数钱,刘羲觉得自己的确是太无耻了。
是不是自己也要投入一点感情?不过刘羲觉得,目前来说,自己对月勾除了**和一点喜欢来看,却并没有爱,什么是爱?喜欢是把自己的意志加之于别人的身上。而爱是让自己的意志屈从于对方的要求。
这一点刘羲能做到么?他想着想着忽然笑了。
月勾动了一下,抬起头,女孩有着另人心动的长睫毛,轻轻抖动着,如精妙的振翅。
“已经没事了……”刘羲说道:“还在怕么?”
“主人在我就不怕……”月勾说,这时,地面轻动,一匹马跳着跑了。
“啊——”月勾叫着,刘羲却是一笑,道:“没事……没事……”
这时瘦熊过来了,一脸的郁闷:“主人,有一个人……没死……”他现在也算是刘羲的门人,所以也可叫刘羲主人,这一点并不难,因为瘦熊是一个没有娘的独身人,他唯一的住地就是陈家沟子,但显然,由于他逃兵的一幕,哪怕是里正说话,村里人也一样鄙视他,所以能投身在一位大剑士的门下做奴也是一样的光荣,如果他做得好,等他老了,而刘羲又有足够的钱财的话,他就可以成为一位家老,过着被刘羲供养的日子,当然,那时他的工作可以由他的儿子来做。
刘羲笑了笑:“不要紧,那人是我刻意放过的,我们杀了这么多人,对方一定不会甘心,如果给现了,他们的注意力只会投向你们陈家沟,可能没事也可能有事,但怎么说来都是事,不如我们辛苦一点,一次性把对方解决了,那不就什么问题都没了?”
“主人……”瘦熊一下子跪下来了:“主人,你是我陈家沟的救命大恩人,我代表我们陈家沟子,谢谢您啦……”
“好啦好啦……”刘羲才不在意这种事呢,在他看来这只是一种必要的手段,既然对方是贼,打了这么久的劫,一定有钱,刘羲想要的只不过是黑吃黑,但是,这话是不能明说的,所以刘羲用了一个无耻的借口,而且,它是那么的能骗人:“去把我们的东西收一收,不要让那些马跑失了。”
这次收获的马一共二十四匹,加上得回自己的马,就一共是二十八匹,这么多马,虽然也有老马,可还有一部分不错的,算起来,是一笔不小的资财,蚊子再小也是肉,怎么可以放过呢?回头到了陈家沟,再收回自己的熊皮,更是一笔小财,全身上下没有一点伤口的皮子,这得值老钱了,如果做成了睡袋,和月勾在里面……天……那得多美。
想到这,不行,下面要硬了。
“月勾,唱一歌吧……”得把注意力分散。
“那……唱什么呢?”月勾问,她也有自己的私心,主人的歌比她的好听,她想和主人多学学些新歌,所以就这么说。
月勾这一问,刘羲却是心中一动,他不由想起了月勾的这次遇险,还真想到了一歌。
“再教你一新歌,好不好?”刘羲温和着问。
月勾拍着手:“好好好……”她笑着花容绽放。
悠悠秦川道,传起了两个人相合相伴的互唱。
“眨眼间,风卷干草帘。刀光影,挥舞弹指间。心飘摇,朱红轻飞溅。难入眠,黑夜漫漫无边。不是英雄,你不在我的身边。走天涯,一把剑握在手间。漫漫路,踏破铁鞋无觅处。相思苦,刻骨铭心情不古。不是英雄,你不在我的身边。走天涯,一把剑握在手间。漫漫路,踏破铁鞋无觅处。相思苦,刻骨铭心情不古。”
情动,歌声轻轻扬扬。
在这寂静的夜里,这歌声传出许远,一直传到……另一位女子的耳中。
而最早的时候,人们现,用一些特别的步子对打架很有用,比如说跳大神的步子,这也就是一些巫祝师让人感觉利害神秘的原因。古时蒙智,对不懂的事情很多,连一种步子里也可觉察于学问,这就是中国早期武学的步法。
齐大是一个楚国的角斗奴,角斗奴用处很多,可以用来赚钱,也可以用来做护卫。
但显然,齐大的主人过于忽视了齐大的造反心理,对他大意了,结果让齐大杀了。
护卫杀主人,这真是太容易不过了,而由于是角斗奴,由于还是护卫,所以齐大学了很多打斗的技巧,这种楚国的方步就是一种,其实此时的步法已经有了很多,齐大会的是一种老步子,对一般人来说还可以,但对刘羲……
步法的妙用,有两个,一是行路走步间省力,可以活动双腿达到煅炼的目的。
一是与人打斗。
因此这就注定了这两种步法不可能一样,比如说前者,步法要求的是一至,步调相同,达到了一定的均衡,就可以日行千里而不累。可如果这用来打斗……那就笑大了。
在打斗中,讲的就是拳无定理,法无定性,怎么可以留下规律给别人研究查寻?
在小说《雪山飞狐》里,胡一刀和苗人凤分不出胜负,后来胡一刀老婆说了,你看他使某一招时,身子必定一动。胡一刀一看,果然,立时有了定计,结果就打败了苗人凤,这虽是小说,但也是说明了,拳术不能留下僵硬的痕迹,不能给人看出你的出手习惯,不然对方会针对此打败你的。
而这个道理,齐大并不明白,他用这套步子打败过了很多人,所以他不知道自己遇上了谁。刘羲看着他的脚步,只转瞬间,就有了对策,这真是太容易了,当下,他想也不想看也不看,也不必再看,只将剑一挥。
“嘎嘎嘎……”齐大捂着喉咙想要说话,但断了弦的琴还能弹出声音吗?当然不能,所以断了声带的嗓子也同样说不出话来了。
于是乎……刘羲轻轻走到了他的身后,只一斜击,就掠断了他的足后脚筋!
“哈……哈……”说不出话的齐大只能哈着气倒下。
再强壮的蚂蚁在大象面前也是无能为力,大象一个鼻涕都可以淹死它!
“瘦熊……”刘羲说话了。在他的话后,立时那个精瘦男子跳过来,一脸的崇敬。
“把他的下面割下来,塞到他的嘴里,再找一根木桩子,把他穿在上面,记住,我要他还活着……做好了,你今后就跟着我吧!”
本来面有难色……这活太恶心了。但一听“你今后就跟着我吧!”这句话,瘦熊眼睛一亮,立时来了精神,古时崇尚强者,往往身为强者的身边总会自动跟着一些小弟,这就是一种强者崇拜。在西方,这也成了一些人君国王的标准。
比如说贝奥武夫,他本来并不是国王,后来勇名远扬,并且身后跟着一大群的追随者。他的国家的国王就把王位传给了他,因为一个国家可以不要别的,但一定要一位强有力的君王!所以,让孟子那句“君为轻”见鬼去吧!
不过,这一切在战国生了变化,战国,也有追随者,但这些凝聚不了力量,只能形成一些小武士集团,在战国,有很多的武道剑馆,这就是强力者的追随者而捧起来的人物,这样的人,在权贵面前,亦成为坐上之客,应为他们可以陪养出量产的武士剑手。
当然,这些人肯定没有一些在野的实干家强,那些人不仅自己练剑,更重要的是,他们经常杀人,同样的剑手,杀过人的和没杀过人的战力就是不一样,可那些开剑馆的哪一个最初开始不也是从在野剑手闯出来的呢。
在战国,最大的牛人剑手强者,就是墨家,老墨子剑术高明,他的追随者最多,直接开辟了一家学派,在战国中画下了浓烈的一笔,墨子可以说是战国实学中的三大派之一,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实学虽有,政治却是幼稚,以至于后期成了权贵利用的工具,终而没落在历史的长河之中。
收下瘦熊,刘羲其实在想的就是,也开创自己的一份实力,而创立一个学派,这正是最最美妙的事。刘羲现在不是没有他的东西,他有很多东西,随便拿出一点,都是震惊世俗,同时,在此之后,是世家大族的时代,刘羲也想借之此,创立他的家族。
从目前看,冒充东夷这个古老文明再合适不过了。
毕竟,不会有人和他较真,因为刘羲是一个失忆了的东夷遗民,他是什么样的身份他都可以自说其道,而最最重要的,是在这一点上,老公叔和公孙鞅都可以替他说话,甚至是公子卬也会出面。由当世第一强国第一大国的丞相和公子说话,谁还有怀疑呢?
在此时,魏国代表的,就是中原最强大的文明。
不然的话,真当那时诸侯称霸好玩的么?这是有实惠的,关键就在于,当你确定霸权的时候,就那么一段时间里,你说的话就是世间最公正的公理。
所有的诸侯都沉迷在这游戏之中,他们称霸为的,就是那一时间出言得到各方肯定的美感,当霸主说话没人听信了,这就意味着霸权下滑,别人不怕你了,正是这份美妙,所以争霸才成了春秋战国时诸侯永不停歇的游戏。
血浸透了这土地,此时的秦国国土并不如后世的那样黄,暗,干。
事实上,秦国的土地毁灭是在唐时,当时长安几百万人,大量的破坏了当地的植被,最终导致了武则天迁都洛阳的决定,事实上,如果秦国的国土真的如后世这样黄干,怎么可能长出无尽的粮食来满足后来秦始皇的东征?
在这地面上,一具具尸体已经喷干了他们的血,由于大量的人是给刘羲用工布剑杀的,所以血流得那叫一个多,不得已下,刘羲抱着月勾,寻了一处斜坡,用山贼的衣服等物铺好了,两人静静坐着。
一轮明月升到了天上,明月生辉,此时的月亮竟然这么亮,让人真心的沉迷。
刘羲抱着月勾,体味着杀过人的快感,一般来说,杀人后会有快感,但这份快感很快就会消失,所以有些意志不坚定的人,就会不知不觉的迷失在这份快感里面,他们一次次杀人,在空虚之后又去杀人,从而形成了杀人狂魔的第二人格。
所以,在这种时候,最好的办法,就是把身心放松下来,而有一个女人在身边是最好的,哪怕不是**,月勾知道自己有一天会要和主人睡觉,但刘羲并没有碰她,在刘羲觉得,月勾的确是一个好女孩,所以对这样的女孩一定要珍重,哪能如猪八戒吃人参果一样囫囵吞枣而不知其味?
得到她的心,得到她的意,得到她的一切,最后,再拿她的身体。
不是为了别的,而是因为,这个女人将会是你这一生之余最最信任的亲人。
没有血缘关系,陪养亲人可不是这边操完了b就可以的,还要有足够心灵的满足。让她一生一世也不会改变,哪怕是哪一天自己了疯,对她不好,打她,骂她,她也会笑着和你一起,直到死去,甚至在你死去,她会要求和你殉葬。
一想到自己要把月勾变成这样的一个女人,刘羲不由得觉得有几分不忍。
这可以说是一种对人性的扭屈,而当事人还没有感觉,还会觉得你好。
把人卖了,还要她记你的好,为你数钱,刘羲觉得自己的确是太无耻了。
是不是自己也要投入一点感情?不过刘羲觉得,目前来说,自己对月勾除了**和一点喜欢来看,却并没有爱,什么是爱?喜欢是把自己的意志加之于别人的身上。而爱是让自己的意志屈从于对方的要求。
这一点刘羲能做到么?他想着想着忽然笑了。
月勾动了一下,抬起头,女孩有着另人心动的长睫毛,轻轻抖动着,如精妙的振翅。
“已经没事了……”刘羲说道:“还在怕么?”
“主人在我就不怕……”月勾说,这时,地面轻动,一匹马跳着跑了。
“啊——”月勾叫着,刘羲却是一笑,道:“没事……没事……”
这时瘦熊过来了,一脸的郁闷:“主人,有一个人……没死……”他现在也算是刘羲的门人,所以也可叫刘羲主人,这一点并不难,因为瘦熊是一个没有娘的独身人,他唯一的住地就是陈家沟子,但显然,由于他逃兵的一幕,哪怕是里正说话,村里人也一样鄙视他,所以能投身在一位大剑士的门下做奴也是一样的光荣,如果他做得好,等他老了,而刘羲又有足够的钱财的话,他就可以成为一位家老,过着被刘羲供养的日子,当然,那时他的工作可以由他的儿子来做。
刘羲笑了笑:“不要紧,那人是我刻意放过的,我们杀了这么多人,对方一定不会甘心,如果给现了,他们的注意力只会投向你们陈家沟,可能没事也可能有事,但怎么说来都是事,不如我们辛苦一点,一次性把对方解决了,那不就什么问题都没了?”
“主人……”瘦熊一下子跪下来了:“主人,你是我陈家沟的救命大恩人,我代表我们陈家沟子,谢谢您啦……”
“好啦好啦……”刘羲才不在意这种事呢,在他看来这只是一种必要的手段,既然对方是贼,打了这么久的劫,一定有钱,刘羲想要的只不过是黑吃黑,但是,这话是不能明说的,所以刘羲用了一个无耻的借口,而且,它是那么的能骗人:“去把我们的东西收一收,不要让那些马跑失了。”
这次收获的马一共二十四匹,加上得回自己的马,就一共是二十八匹,这么多马,虽然也有老马,可还有一部分不错的,算起来,是一笔不小的资财,蚊子再小也是肉,怎么可以放过呢?回头到了陈家沟,再收回自己的熊皮,更是一笔小财,全身上下没有一点伤口的皮子,这得值老钱了,如果做成了睡袋,和月勾在里面……天……那得多美。
想到这,不行,下面要硬了。
“月勾,唱一歌吧……”得把注意力分散。
“那……唱什么呢?”月勾问,她也有自己的私心,主人的歌比她的好听,她想和主人多学学些新歌,所以就这么说。
月勾这一问,刘羲却是心中一动,他不由想起了月勾的这次遇险,还真想到了一歌。
“再教你一新歌,好不好?”刘羲温和着问。
月勾拍着手:“好好好……”她笑着花容绽放。
悠悠秦川道,传起了两个人相合相伴的互唱。
“眨眼间,风卷干草帘。刀光影,挥舞弹指间。心飘摇,朱红轻飞溅。难入眠,黑夜漫漫无边。不是英雄,你不在我的身边。走天涯,一把剑握在手间。漫漫路,踏破铁鞋无觅处。相思苦,刻骨铭心情不古。不是英雄,你不在我的身边。走天涯,一把剑握在手间。漫漫路,踏破铁鞋无觅处。相思苦,刻骨铭心情不古。”
情动,歌声轻轻扬扬。
在这寂静的夜里,这歌声传出许远,一直传到……另一位女子的耳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