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卷张弓北望射天狼第一千零二章战场(继续求月票)-将血小说的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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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血
作者:河边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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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三春只觉得眼前一空,阳光竟然有点刺眼,在他的视线里,一切都是红色的,红色的草原,红色的阳光,还有远方红色的天空。。。。。。。。
他和他的战马一样,剧烈的喘息着,身上脸上满是汉水,但他们的汗水却也是血红色的,而且还很粘稠。
他下意识的想要勒住马缰绳,但多年的训练以及战阵生涯,让他马上清醒了过来,制止了自己愚蠢的下意识行动。
任由战马继续向前奔跑驰骋,他的前面其实还有很多身影,好像正在远离他的视线,但他没有去管那些,他扭转有些僵硬的脖子,向身后瞧了瞧,然后便咧开嘴,傻笑了起来。。。。。。。。
他跟不知道,他这一笑起来有多骇人,红彤彤的脸上,还在滴滴答答往下流着红色的液体,嘴巴咧开,露出里面的牙齿,竟然也是浅红色的,就像一只吃饱喝足的饿狼。
当然也没人关注他这带着诡异和惊悚的笑容。。。。。。。
赵三春觉得很高兴,他也确实有理由高兴,因为他是第一个穿透敌阵的人,他很疲惫,因为太多次用力挥舞,手臂有着撕裂般的疼痛,不过他知道,这不要紧,最多也就是肩膀胳膊肿上些日子罢了,就像当初操练那样,这种疼痛对于他来说,很熟悉,用力过度而已。
他高兴于自己还活着,也高兴于自己又立功了,他知道。第一个穿透敌阵的人,虽然不会是首功。但功劳也是不小,还高兴于,好像仗打赢了,不然不会能够如此轻松的穿过敌阵,要知道,之前看到敌人那密密麻麻的军阵,他头皮还是有些发凉的。
而现在,他却已经来到了敌人的阵后。好像还有敌人逃走了,所以说,仗八成是又打赢了。
他琢磨着,自己甚至任由战马向前,开始琢磨着这次回去,能不能娶个婆娘,生个娃儿什么的。
这可是当初他想也不敢想的事情。要知道,那会儿他连饭都吃不饱,衣也穿不暖,就更别提娶婆娘了,跟着他当乞丐婆吗?
但现在,一切都不一样了。自从他长高了,虽然时常吃不饱,却生的很是高大健壮,可能是因为他时常抢其他乞丐的饭吃的缘故吧,所以才长的那般快法儿。
当然。时来运转的那一天是猛虎武胜军招兵,因为想混一口饱饭吃。年轻的他无知无畏的便想去从军。
那一天他记得很清楚,一个将军看到他的样子眉头就一皱,当然,那会儿他穿的不好,身上味道也不好闻,不过好像最终还是因为长的高大,就进了猛虎武胜军。
操练的虽然苦了一些,但总算能吃饱穿暖,有了这个,他什么都不在乎,他没名字,旁人都叫他大儿。
伍长看不过去,让他自己给自己弄个姓儿,他想了半天,觉着没有比姓赵更威风的了,因为大将军就姓赵,于是他就姓赵了,反正也没人去管他。
赵大儿这个名字很好记,也很好写,让他很满意,不过等他自己成了伍长,这个名字就总觉着不那么威风了。
所以他决定换个名字,也没什么好说的,在猛虎武胜军已经呆了三个春天,他喜欢春天,因为冷的要命的冬天时他过的最苦,所以就每天每日的盼着春天,而春天不像夏天那么热,也不用担心该死的冬天的到来。
于是,他就叫了赵三春。
没错,这是个长安乞丐的传奇,现在的赵三春,已经是个旅帅了。
在猛虎武胜军中,他的升迁绝对算不上快,那也没办法,他只会写自己的名字,也就是说,他不识字,这在猛虎武胜军军官中,绝对算是个异类,不过没办法,他脑子不太好用,请教了多少先生,却怎么也学不会。
再有,最重要的是,他不是国武监生员,能够做到旅帅的位置,不是因为旁的,而是实打实的战功,自从跟随猛虎武胜军北渡以来,他发现,自己最拿手的本事,可能就是杀人了,他好像天生就是为了战阵而生。
杀起人来,那叫一个斩瓜切菜,十个人也未必抵得上他一个,如果换做是个国武监生员,以他的战功,没准已经是个领兵校尉了,但他还只是个旅帅,那道坎儿稳稳的留在他前面,怎么也跨不过去。
这也就是猛虎武胜军,换个地方,都不会如此。
国武监出身的营正多次要将他弄进国武监再脱胎换骨一回,但赵三春却打死也不去,因为对于他来说,认字的过程,简直太痛苦了,好像还不如回去要饭呢。
对于这个像倔驴一样,但在战场上却凶神恶煞如鬼神附体一般的家伙,营正很是赏识,却也无可奈何,因为不管你的疾言厉色,还是好言好语,只要一提进学这两个字,这个家伙立即便会嚷嚷着回去要饭什么的。
这都成了他们这一营的笑柄了,连木华黎木将军都听说过,有这么一个不当兵,想回去要饭的家伙。
不过名字能传到木华黎耳朵里,说明他升迁的日子也不远了,只不过是因为在猛虎武胜军这里,想要带兵,并且带大兵,不认字,不懂韬略,那是不成的,这里几乎所有后来升迁的军官,差不多不是国武监出身,便是后来因功入国武监进学过,不管长短,几乎是清一色的国武监出身。
像赵三春这样的,绝无仅有,于此,也能看出这个家伙到底是如何的武勇了。。。。。。
不说这些废话,让赵三春高兴的还在后面,当他再回头瞧的时候,一条条血色的身影陆续破阵而出,看着那些一身狼藉的家伙。
赵三春这才觉着身上有些不舒服,在脸上抹了两把,看着血红的左手,还有右手已经断成半截,犹自不觉的风刀,赵三春嘟囔了一句他娘的,顺手扔掉了手里的残品,从马背另一侧的刀鞘中抽出另外一把寒光闪闪的备用品出来。。。。。。。。。
越来越多的骑兵冲出来,汇聚成流,而这个时候,木将军的大旗也已经出现在敌人阵后。
赵三春已经聚拢了身后一群士卒,都是他手底下的军兵,并很快找到了自己那一营,而且还看到了营正那张大脸,以及和自己一样魁梧的身形,没什么好说的,秦军的可怕之处就在这里,他们就像狼群一样,聚集在一起,并分工明确,伍长找到队正,队正找到旅帅,旅帅找到营正,很快便再次猬集在一起。
赵三春兴奋的挥舞起风刀,跟着周围的同袍们一起,发起胜利的欢呼,并很快接到军令,随着大队骑兵转向,有的冲向左方,有的冲向右边,有的追缴残敌。。。。。。。。。
乃蛮人败了,他们经历了一场他们完全不熟悉的战争,被强大的秦人铁骑突破,碾压,甚至没有任何的还手之力。
数万乃蛮骑兵,在两万五千秦军一往无前的冲锋中,被击败,被撕碎,被杀的尸横遍野,血流成河。。。。。。。。。。
而这个时候,除了联军左翼鞑靼人依旧跟乃蛮人在纠缠之外,秦军的正面战场上,已然化作了森罗地狱。
草原已经被染成红色,鲜血依旧在泊泊流淌,汇聚成无数红色小溪,从湿软的草地上流过,在阳光的照射下,反射出刺目的猩红颜色。
乃蛮战士的尸体,遍布于战场之上,面对接连而来的秦军碾压,除了乃蛮后阵以及边缘处的乃蛮人在见势不妙之后,选择了逃跑之外,战场上几乎没有一个或者的乃蛮骑兵。
在秦军的洪流之下,一切都被碾成了齑粉,受伤的乃蛮战士的呼嚎声已经沉寂,只剩下了秦军如同催命符一般的马蹄声以及交杂在其间的战马哀鸣的声音。
而秦军也彻底将这里化作了血肉屠场,乃蛮人的尸体很少有完整,多数都在马蹄下被弄的支离破碎,内脏,残肢断臂到处都是,血腥味儿几乎已经凝固在这里,任凭草原夏风怎么努力,也无法将其驱散。
秦军根本不用再像以往般,翻身冲杀,因为那里已经一片死寂,到处都是游荡的失去了主人的战马。。。。。。。
对于秦军来说,其实这一场大战已经结束了,胜利毫无疑问的属于他们,不过剩下要做的事情还很多,比如鞑靼人那边,却已经快撑不住了,不过乃蛮人想要彻底击溃他们,却不太可能,这就是草原人很少跟敌人如此决战的原因。
因为太乱了,到处都是敌人,到处又都能看到自己的同族的身影,甚至于,有些根本不能确定,是不是自己的同族,因为他们根本认不清楚,这样的情形之下,想要干净利落的击溃敌人,几乎是不可能的。。。。。。。
在秦人眼中,那是一处纷乱到无以复加的战场,分不清敌友,彻头彻尾的混战。。。。。。
(今天看到稿酬,有些兴奋,两个月的努力,终于有了明显的回报,感谢各位读者的大力支持,也让阿草感到,每天更新大量的文字,确实是有回报的,谢谢大家。)
他和他的战马一样,剧烈的喘息着,身上脸上满是汉水,但他们的汗水却也是血红色的,而且还很粘稠。
他下意识的想要勒住马缰绳,但多年的训练以及战阵生涯,让他马上清醒了过来,制止了自己愚蠢的下意识行动。
任由战马继续向前奔跑驰骋,他的前面其实还有很多身影,好像正在远离他的视线,但他没有去管那些,他扭转有些僵硬的脖子,向身后瞧了瞧,然后便咧开嘴,傻笑了起来。。。。。。。。
他跟不知道,他这一笑起来有多骇人,红彤彤的脸上,还在滴滴答答往下流着红色的液体,嘴巴咧开,露出里面的牙齿,竟然也是浅红色的,就像一只吃饱喝足的饿狼。
当然也没人关注他这带着诡异和惊悚的笑容。。。。。。。
赵三春觉得很高兴,他也确实有理由高兴,因为他是第一个穿透敌阵的人,他很疲惫,因为太多次用力挥舞,手臂有着撕裂般的疼痛,不过他知道,这不要紧,最多也就是肩膀胳膊肿上些日子罢了,就像当初操练那样,这种疼痛对于他来说,很熟悉,用力过度而已。
他高兴于自己还活着,也高兴于自己又立功了,他知道。第一个穿透敌阵的人,虽然不会是首功。但功劳也是不小,还高兴于,好像仗打赢了,不然不会能够如此轻松的穿过敌阵,要知道,之前看到敌人那密密麻麻的军阵,他头皮还是有些发凉的。
而现在,他却已经来到了敌人的阵后。好像还有敌人逃走了,所以说,仗八成是又打赢了。
他琢磨着,自己甚至任由战马向前,开始琢磨着这次回去,能不能娶个婆娘,生个娃儿什么的。
这可是当初他想也不敢想的事情。要知道,那会儿他连饭都吃不饱,衣也穿不暖,就更别提娶婆娘了,跟着他当乞丐婆吗?
但现在,一切都不一样了。自从他长高了,虽然时常吃不饱,却生的很是高大健壮,可能是因为他时常抢其他乞丐的饭吃的缘故吧,所以才长的那般快法儿。
当然。时来运转的那一天是猛虎武胜军招兵,因为想混一口饱饭吃。年轻的他无知无畏的便想去从军。
那一天他记得很清楚,一个将军看到他的样子眉头就一皱,当然,那会儿他穿的不好,身上味道也不好闻,不过好像最终还是因为长的高大,就进了猛虎武胜军。
操练的虽然苦了一些,但总算能吃饱穿暖,有了这个,他什么都不在乎,他没名字,旁人都叫他大儿。
伍长看不过去,让他自己给自己弄个姓儿,他想了半天,觉着没有比姓赵更威风的了,因为大将军就姓赵,于是他就姓赵了,反正也没人去管他。
赵大儿这个名字很好记,也很好写,让他很满意,不过等他自己成了伍长,这个名字就总觉着不那么威风了。
所以他决定换个名字,也没什么好说的,在猛虎武胜军已经呆了三个春天,他喜欢春天,因为冷的要命的冬天时他过的最苦,所以就每天每日的盼着春天,而春天不像夏天那么热,也不用担心该死的冬天的到来。
于是,他就叫了赵三春。
没错,这是个长安乞丐的传奇,现在的赵三春,已经是个旅帅了。
在猛虎武胜军中,他的升迁绝对算不上快,那也没办法,他只会写自己的名字,也就是说,他不识字,这在猛虎武胜军军官中,绝对算是个异类,不过没办法,他脑子不太好用,请教了多少先生,却怎么也学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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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武监出身的营正多次要将他弄进国武监再脱胎换骨一回,但赵三春却打死也不去,因为对于他来说,认字的过程,简直太痛苦了,好像还不如回去要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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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蛮战士的尸体,遍布于战场之上,面对接连而来的秦军碾压,除了乃蛮后阵以及边缘处的乃蛮人在见势不妙之后,选择了逃跑之外,战场上几乎没有一个或者的乃蛮骑兵。
在秦军的洪流之下,一切都被碾成了齑粉,受伤的乃蛮战士的呼嚎声已经沉寂,只剩下了秦军如同催命符一般的马蹄声以及交杂在其间的战马哀鸣的声音。
而秦军也彻底将这里化作了血肉屠场,乃蛮人的尸体很少有完整,多数都在马蹄下被弄的支离破碎,内脏,残肢断臂到处都是,血腥味儿几乎已经凝固在这里,任凭草原夏风怎么努力,也无法将其驱散。
秦军根本不用再像以往般,翻身冲杀,因为那里已经一片死寂,到处都是游荡的失去了主人的战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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