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至庸大学读的是历史专业。二十一世纪,是工商业时代,学历史,很难找到工作。秦至庸的那些要好的大学同学,几乎都选择了到学校教书。

    学历史,唯一的选择,好像就是教书,去做个历史老师。

    历史知识,不能给公司带来收益。

    秦至庸出了学校,感觉自己的一身所学,就没有了用武之地。大家都是在谈经济,谈赚钱,而不是谈文化和历史。

    秦至庸来深城闯荡四五年,依然一事无成。

    唯一能给秦至庸心灵带来一点安慰的是,女朋友“唐霞”很温柔,对自己很好。让他在迷茫中还有点希望。

    上午十点。

    秦至庸带着自己的私人物品离开了公司。

    他失业了。

    秦至庸去了一趟银行,取出了一年的积蓄,六万元。

    秦至庸记得唐霞说过,若是有机会,她想要去大漠看日落。

    因为她觉得沙漠的夕阳很美。

    他想要带唐霞一起沙漠戈壁旅行。

    拿出手机,拨通了唐霞的号码。秦至庸用平静的语气说道:“唐霞,我订了两张去北方的机票。你不是一直想要看沙漠的日落吗?我现在就带你去。”

    唐霞的声音传来:“至庸,你怎么会突然想起带我去大漠旅行?你实话告诉我,是不是又失业了。”

    秦至庸装着无所谓,说道:“我在那家公司做得不开心,想要换一个工作环境。”

    唐霞叹了口气,道:“那就是失业了。至庸,旅行你一个人去吧……”

    秦至庸心中一慌,有了不好的预感,连忙说道:“唐霞,你先不要急着拒绝。我机票都订好了。我知道你有时间。我们一起出去走走吧。”

    唐霞沉默了十几秒,声音再次传来:“至庸,我们分手吧。和你在一起,我真的好累。更何况,我看不到我们的未来和希望。以后,你不要再打电话给我。我已经有了新的男朋友。”

    她说完,直接挂断了电话。

    秦至庸拿着手机,眼神没了焦距,心中一阵刺痛。足足过了三分钟,他才回过神来。

    “唐霞……”

    唐霞是秦至庸的初恋。

    秦至庸对她用情至深,是真心想要和她在一起,白头偕老。

    可惜,事与愿违。还是以分手而告终。

    唐霞的离开,给秦至庸心灵很大的打击。

    秦至庸回到出租屋里,大哭了一场。

    男儿有泪不轻弹。

    只是未到伤心处。

    第二天早上。

    秦至庸打开手机,看着航空公司发来的订票信息,说道:“唐霞,既然你不愿意和我一起去看沙漠的日落。那我就一个人去。我代替你去看看大漠的风景!”

    ………………

    秦至庸背着背包,独自一个人行走在沙漠戈壁。

    夕阳将他的影子拉得老长,显得特别孤单。

    黄沙,夕阳。

    天地间,一片金黄。

    秦至庸的内心深处,充满了独孤。

    “唐霞,你说得对,大漠的日落,真的好美。只是,这样的美景,我一个人欣赏,你已经不在我身边。”

    秦至庸站在沙丘上,放下了背包和手机,拿出矿泉水,喝了一口,站直了身体,迎着夕阳。

    秦至庸没什么赚钱能力,但是他有个优点,那就是感情专一。唐霞离开,在他心灵中造成的伤害,不知道要过多久,才能愈合。

    秦至庸向前走了几步。

    突然。

    身体陷入到了沙子当中。

    秦至庸惊骇道:“是流沙……”话还没有说完,他就被流沙淹没。

    ************

    明朝,万历年间。

    大漠边缘,有一客栈。

    知道这家客栈的江湖豪客和盗贼,都称这家客栈为龙门客栈。

    清晨,天刚蒙蒙亮。

    掌柜就带着屠夫“刁不遇”来客栈外面取水。

    龙门客栈虽然是开在沙漠戈壁滩上,但是旁边是有水源的。没有水源,别说开店,就算想要活下去,都不可能。

    毕竟,人想要生存,离不开水。

    掌柜对身后提着水桶的刁不遇说道:“刁不遇,快点。你小子,只要离开了老板娘的视线,你做事就慢吞吞。一刻不训斥你,你就偷懒。”

    刁不遇是鞑靼人,汉话说得不是很清楚:“知道……了……掌柜的。”

    刁不遇比掌柜年轻,眼神好。他一眼就看到了原处躺着一个人。

    “掌柜的……”

    刁不遇提着水桶几步跟上了掌柜。

    掌柜问道:“什么事?有话就直说,痛快点。”

    刁不遇说道:“那边……有个人……”

    掌柜顺着刁不遇的眼神看去,果然躺着一个人。

    “走,过去看看。”掌柜说道,“昨天老板娘正在抱怨包子馅不够。要是人死了,刁不遇你就带回去剁成肉馅。”

    刁不遇是屠夫,切人肉,他可没有一点心理负担:“好。”

    ………………

    到了躺着的人身边。

    只见此人一头短发,皮肤光滑,相貌年轻,二十多岁的样子。

    他穿着怪异。不过,衣服倒是好料子,价值不菲。掌柜猜测,此人可能是大家族子弟。只是不知道怎么会出现在大漠?

    昏迷的年轻人,正是秦至庸。

    掌柜对刁不遇说道:“你去查探一下,他死了没有。”

    在大漠里开店,掌柜遇到的人,大多都是阴险狡诈之徒。无论多谨慎,都不为过。

    刁不遇上前几步,用手指试探了一下秦至庸的鼻息,说道:“掌柜,人还活着。只是昏迷了。怎么办?要不要……”

    刁不遇用手比划了一下切肉的动作。

    意思是要不要杀了秦至庸。

    掌柜眼神一闪,说道:“先不要杀。带回去,让老板娘定夺。”

    刁不遇点头道:“好。”

    扛起昏迷的秦至庸,刁不遇大步向客栈跑去。

    ………………

    客栈的老板娘“金镶玉”是一个美女。

    她刚起床梳妆打扮好。

    店小二敲门:“老板娘,刁不遇和掌柜带回来了一个穿着怪异的年轻人。掌柜让小的来问一下老板娘,要不要杀了他做肉馅?”

    金镶玉打开房门,笑着说道:“杀了他?那说明此人还活着。穿着怪异。老娘见过怪异的人,不知凡几。老娘倒要看看,此人能有多怪异。”

    能到龙门客栈吃饭住店的人,都不是普通百姓,怪异是再正常不过。

    金镶玉的确见过了许多怪异的人。

    阴狠的,毒辣的,伪善的,霸道的……她都遇到过。

    那些想要打她金镶玉主意的男人,都被剁成了肉馅,做成了人肉包。

    金镶玉走了几步,回过头来问道:“对了,掌柜和刁不遇带回来的那个人在什么地方?”

    店小二说道:“放在了厨房的案板上。只要老板娘您一句话,刁不遇就下刀。”

    ………………

    金镶玉带着店小二来到厨房,果然见到了一个穿着怪异的短发年轻人躺在案板上。

    金镶玉愣了下。

    她还真没有见过这样穿着打扮的人呢。

    “此人是在哪里找到的?”金镶玉问道。

    掌柜说道:“就在客栈外面,离水源不远处的沙丘上。老板娘,怎么办?要不要杀了。”

    金镶玉瞪了掌柜一眼,说道:“把他弄醒,看看再说。要是邪恶之徒,就将他剁碎了做包子馅。”

    掌柜笑着说道:“莫非您又准备色诱这小子?老板娘您的美貌,可没有几个男人能抵挡得住啊。”

    店小二和刁不遇脸上都是带着笑意。

    金镶玉娇声呵斥道:“废话少说。给这小子喂点水。先把他弄醒。快点。”

    在场的人,除了昏迷的秦至庸,每个人都会武功。

    刁不遇上前,在秦至庸的身上不断拍打,轻柔的掌力震荡。

    “嗯哼。”

    秦至庸眉头一皱,轻声道:“口渴……水……”

    店小二端起一碗水,给秦至庸喝下。

    有了清水的滋润,秦至庸觉得嗓子一阵清凉,稍微恢复了体力,眼睛缓缓睁开。

    刁不遇退到金镶玉的身边说道:“他醒了。”

    秦至庸眼神迷茫,过了一会儿,才清醒过来。他问道:“多谢你们相救。请问,这里是什么地方?是在医院吗?”

    肯定不是在医院。

    周围的环境和在场的人,秦至庸感觉自己好像回到了古代。

    金镶玉笑起来就是风情万种:“此地乃是龙门客栈。小哥说的什么医院,我不清楚是何物。不过,的确是我们救了你。敢问小哥如何称呼?为何会独自一人到大漠?”

    秦至庸目光清澈,看着美貌的金镶玉没有一点邪念,平静地说道:“我叫秦至庸。我代替一个人来看大漠的夕阳。踏入了流沙之中。再次感谢大家的救命之恩。”

    秦至庸太累,说完便又昏睡了过去。

    金镶玉被秦至庸清澈的目光触动。

    她以前认为,任何男人见到自己,都会充满了占有欲。她从来没有想到,一个男人见到花容月貌的自己,眼神竟然还能如此清澈干净。

    金镶玉转身离开厨房。

    掌柜问道:“老板娘,包子馅不够。杀不杀,您倒是给一句准话啊。”

    金镶玉的声音传回厨房:“留着此人,将其送到十八号客房。包子馅省着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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