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边的石榴花开得娇艳动人,与满城的红绸彩灯一起,将永嘉府装扮得喜气洋洋。

    五月初八,永嘉府倾城而出,观礼江二公子江文略迎娶青陵府大总管罗弘才的女儿罗婉。

    人们都在议论着罗家小姐的贤惠温婉,也羡慕着这桩婚事的门当户对,更庆幸江罗两家联手,保永嘉府和青陵府在乱世的一份平安。

    很少有人提起江二公子曾娶过的一位妻子,那出身寒微的野丫头,如同空气中的小小水珠,不过三个月,便散得无影无踪。

    即使有人不慎提到,也会被别人厉声喝止。谁都知道,那个淫妇是江府和整个永嘉的耻辱。也幸好她在大火中烧成了灰烬,才能令这耻辱略略消减几分。

    韶乐悠扬,琴瑟和鸣。

    凤冠霞帔的新娘如一朵娉婷娇兰,被丰神俊秀的新郎用喜绸牵入喜堂,观礼者报以热烈的掌声。

    新郎江文略珠冠束,俊面含笑,向嘉宾一一致礼。

    他的笑容带着满足的意味,与这喜庆之日十分相衬的满足。

    只是每当他的目光掠过屋檐外湛蓝的天空,便会浮现些许的茫然若失,但一旦收回到喜堂中,又立刻恢复湛然神光。

    江府张灯结彩,就连最下等的仆人也面泛红光,显然,这是一桩受到所有人祝福的好姻缘。

    最高兴的莫过于坐在双亲座上的江太公与江夫人,看着最钟爱的儿子将最理想的媳妇牵进喜堂,江夫人已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

    司礼官高声唱喏:“一拜天地!”

    喜娘正指挥新郎新娘并肩站在一起,有人急奔进喜堂,在江文略耳边说了一句话。

    江文略猛然抬头,将喜绸一丢,喜形于色,连连挥手:“快快请进。”

    喜堂内嗡嗡之声议论不绝,能让新郎连拜天地都要推后的客人,是何方神圣?

    看着一个青衫修儒的身影从容而来,江文略踏前几步,拱手道:“杜兄。”

    青衫公子温雅抱拳:“江兄,恭喜恭喜。”

    江文略有些不同寻常的激动,握住青衫公子的手,道:“就怕杜兄不来,自上次一别,时刻想着要与杜兄痛饮几杯,这回杜兄可得在我这里住上一段时间。”

    青衫公子微微一笑:“杜某也正有此意,就怕江兄府上的酒不够喝。”

    二人相视大笑,江文略引道:“杜兄,请上坐。行完礼后文略再与杜兄叙话。”

    青衫公子却笑得温文如玉,摆手道:“不急不急,我家大嫂还有贺礼,要我在婚礼之前,将这份礼物亲手交给江兄。”

    江文略一怔,眸光闪烁片刻,低声道:“嫂夫人?”

    “是。”

    青衫公子接过随从手中一个用红布盖着的竹篮。竹篮编得很精美,红布上也绣着喜庆的花,但红布下却似在什么东西,在不停向上顶。

    喜堂内,所有人都睁大了眼睛,看这位品貌毫不逊于江文略的青衫公子,要代他的大嫂,送上一份怎样的贺礼。

    青衫公子将竹篮递至江文略面前,似笑非笑:“大嫂说,这份贺礼,烦请江公子亲手收下。”

    “那是自然。”江文略含笑接过竹篮,却犹豫了一阵,才慢慢揭开红布。

    红布甫一揭开,一道白色的影子迅窜出,直窜入江文略怀中。江文略慌忙丢了竹篮,将那白影紧紧抱住。

    然后,他抬起头来,打了一个极响的喷嚏。

    还未等众人看清那白影是什么,江文略又连着打了数个响亮的喷嚏。

    这时,喜堂内的人才看清楚,从竹篮里窜到新郎官怀中的,竟然是一只满月不久的小白狗。此时,它正不停摇着尾巴,伸着舌头,在江文略怀中扭来扭去,还不时舔上他的手。

    所有人都看呆了。虽然怪事年年有,可大婚之喜,送上一只小白狗作为贺礼的,大家伙还真是头一次见到。

    眼见江文略还在不停地打着喷嚏,江太公使了个眼色,管家忙赶了过来,向青衫公子赔笑道:“真抱歉,我家公子天生对狗啊猫啊的敏感,一碰着这些有毛的东西便会不停地打喷嚏。杜夫人的好意,我们心领了。”

    说罢,他便要接过江文略怀中的小白狗。

    江文略却忽伸手,将他的手格开,语气很坚决地道:“不用——啊切!”

    青衫公子满面讶色地看着,眸子里有着掩饰不住的笑意。待江文略稍稍停止喷嚏,他面带歉意,道:“还真是——唉,我家大嫂只道罗家小姐喜欢小动物,让我们送一只小狗来,谁知——”

    江文略左手抱着那小白狗,右手直摆:“不碍事,我很喜欢,啊切!”

    管家急得附在江文略耳边,轻声道:“公子,还要拜堂。”

    江文略却怎么也不肯将那小白狗放下,道:“继续拜堂。”

    于是,喜堂内的上千宾客再次目睹了怪事的生:新郎官抱着一只小白狗,不停打着喷嚏,与新娘完成了拜堂成亲的壮举。

    “一拜天地——”

    “啊——切!”

    “二拜高堂——”

    “啊——切!”

    “夫妻对拜!”

    “啊——切!”

    直到婚礼结束,新郎官端着酒杯向满园宾客谢酒,他的左手,仍紧紧地抱着那只小白狗。

    此时,他那挺秀的鼻子,因为打了数百个喷嚏而变得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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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兄,承让。”

    “江兄棋艺高,杜某甘拜下风。”

    江文略抿了口清茶,笑道:“杜兄不是藏拙吧。”

    青衫公子一笑:“我杜凤若是能藏拙到江兄都看不出来,岂不是天下第一国手?”

    江文略点头:“确也是,若说这天下有谁能藏拙到令我都看不出来,恐怕只有当年淮王府的小王爷才办得到。唉,我与小淮王神交已久,无缘一见,可惜天妒英才——”

    杜凤低头拈了棋子,淡淡道:“小淮王就是太过聪明了,所以才遭了天忌。”

    江文略面上却浮现出一丝伤感,这丝伤感在茶雾的映衬下,更显得有几分锥心之痛。

    他走向窗前,推开茜萝纱窗,望向远处,若有若无地叹息了一声,低低道:“是不是美好的东西,都会遭天忌而无法长久?”

    杜凤也站起,负着双手,慢悠悠地走到窗前,与江文略并肩而立。

    窗外,正下着细雨。斜飘的雨丝象珠帘般在空中挂着,这么多重珠帘无边无际,形成雾濛濛一片,一切皆在灰色的雨雾中模糊起来。

    江文略忽然闭了闭眼,再睁开时,他双眸已恢复了一贯的神采,笑道:“杜兄,不说这些。咱们还是好生商议一下,如何将黄家寨彻底剿灭,不让他们死灰复燃。”

    杜凤一笑:“正是,虽然是来喝江兄的喜酒,可这正事,咱们也不能耽误了。”

    二人回转棋盘前坐下,江文略叹道:“只恨与杜兄相见太晚,不然永嘉府也不会与鸡公寨时有冲突。我们早点联手,也不致让黄家寨贻患至今日。”

    “现在联手也不算迟。”杜凤悠悠然道:“大哥虽不在了,但我们的当家大嫂也算得上是一位巾帼英雄,寨中兄弟更是齐心协力要为大哥报仇。这黄家寨——”

    “灭也得灭,不灭——也得灭!”杜凤在棋盘中落下白子,声音清决,目中也有精光一闪而过。

    有人在笃笃敲门。

    江文略将视线从棋盘中那欲破云而去的长龙之势上收回,借回头之机掩饰眼中的一抹惊讶,道:“进来。”

    丫环抱着小白狗进来,递给江文略,犹豫着道:“少爷,少夫人说,您最好——”

    江文略挥了挥手,丫环不敢再说,退了出去。

    江文略轻柔地抚摸着那小白狗,闷声打了几个喷嚏。他伸出右手,揉了揉鼻子,过得一阵,又再打数个喷嚏。

    杜凤看得呆了,好不容易才收回放在棋盘上的手指,道:“江兄,你这是——”

    江文略一笑,道:“杜兄,你听说过吗?如果你在打喷嚏,证明是有人在思念你。啊——切!”

    杜凤看着他这样子,忽觉自己的鼻尖也痒了起来,只得伸手揉着鼻子,笑道:“倒曾听人说过,只道是无稽之谈,江兄莫非还信这个不成?”

    江文略微笑道:“杜兄,这世上,可有人时刻思念着你?”

    杜凤愣住,过了许久,才道:“我不知道,也许——有吧。”

    “我也不知道。”江文略低头看着怀中欢快摇着尾巴的小白狗,再打了一个喷嚏,淡淡道:“因为这世上没人思念我,而我又很好奇,于是便想这样子打上几个喷嚏,试一试被人思念到底是什么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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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嫂做什么,你们就吃什么。不但要吃下去,还要夸赞几句,方显咱们对大嫂的一番诚意。大嫂若是问起,就说我将于五月十六启程回去。”

    杜凤将纸条折起来,塞进小竹筒中,又将小竹筒绑到信鸽的腿上。

    看着信鸽冲天而起,消失在夜色之中,杜凤唇角的笑意已经不可抑制。

    “杜公子,请这边走。”

    转过数道回廊,清风徐来,琴音淙淙。

    水榭中,江文略临波而坐,膝前一张五弦琴,古朴质雅。

    杜凤在水榭外站定,凝眉听了片刻,忽从腰间取下竹笛,按宫引商,和着琴音吹出一缕欢快的笛音。

    琴音微微一滞,又如行云流水般接了下去。

    琴笛之音婉转相和,似有两只春莺在枝头雀跃跳动,对着春风欢快歌唱。可狂风忽起,暴雨袭来,春莺被打得天各一方,枝头哀哀啼鸣,呼唤同伴的归来。

    似是应着这琴音,水面上又开始泛起雨点打出的波澜。

    江文略右手抚住琴弦,看着丝丝细雨,长久不语。

    杜凤将竹笛负在身后,慢慢走到他身侧,叹道:“春光难久,相聚后总有别离。江兄,寨中有要事,我需赶回去,此番与江兄一聚,实是相见恨晚。”

    江文略站起来,微笑道:“我想我们以后还有的是机会见面,永嘉府和鸡公寨,也定能结为友邻。”

    杜凤点头而笑:“确也是,来日方长,等灭了黄家寨,再与江兄痛饮几杯!”

    江文略举起右手,笑道:“一言为定!”

    杜凤慢慢击上他的右掌,二人相视大笑。

    笑罢,杜凤转过头来,忽见遥对着水榭,有座小楼在雨雾中若隐若现,咦了声,道:“江兄,那是何处?”

    江文略望向那座小楼,笑容慢慢僵在嘴角,许久,才低声道:“那是我死去的妻住过的地方。”

    杜凤愣了一下,忙道:“抱歉,江兄,在下不知——”

    江文略苦笑道:“不知者不怪。怪只怪在这世间,美好的东西总是不能长久。”

    他的眼神,似乎随着细雨而迷蒙起来。

    “方才那曲《春莺儿》,就是她教我的。”

    杜凤微怔,道:“我还正在奇怪,江兄是永嘉人,怎么会弹奏这武定、洪安一带的民谣。因为奶娘是武定人,所以我自幼便会吹奏这曲子。难道、嫂夫人——她是武定人不成?”

    江文略面露惆怅,微微摇了摇头:“她是洪安人。”

    “哦,那就难怪,洪安、武定本就只有一河之隔。”

    江文略望着远处的小楼,声音也似掺了雨雾一般飘渺。

    “她爹是洪安的秀才,从小把她当儿子一般教养。她五岁进学,七岁便有聪慧之名传于洪安,因为文章写得好,被她爹的同窗好友赏识。这位长辈是县里的学督,还突奇想,让她在十四岁那年,冒充族兄之名去参加乡试,因为这学督负责搜身查验,所以她顺利进了考场。结果,她以乡试第一名的成绩,中了秀才。

    “暴民杀死哀帝那年,她一个弱女子,埋葬了她娘,装扮成麻风病人,千里迢迢,穿过黑州和熹州这两座人间地狱,从洪安找到永嘉。才——”

    他似是说不下去了,整个人象痴了一般,呆呆地望着雨雾中那座小楼。

    杜凤默然听着,许久,轻声问:“后来呢?”

    雨渐大,水珠哗哗地砸下来,天地间一片混沌。远处的小楼,也被这混沌吞没,只能隐隐看见小楼一角,无语地指向苍天。

    江文略慢慢闭上双眼,声音带着几分疲倦:“后来——烧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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