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邓才打头,周庆和周洪强紧跟在后面,三人顺着野猪留下的脚印继续追踪下去,在前面没多远的地方,又发现了十几枚脚印,比刚才的要小,估计只有一百多斤。
“一百多斤的野猪,吃起来味道最好。”阿邓才说,“太大了肉老,皮子嚼都嚼不动,太小的口感又不好。”
森林里没有路,时常要手脚并用,遇到荆棘丛和藤蔓缠绕的地方,还得用刀来开路,所以三人走得并不快。
转眼就在丛林里穿行了一个小时,阿邓才和周庆还不觉得怎么样,周洪强却已经是满头大汗,衣服和鞋子上也沾了不少树叶和泥土,看起来非常狼狈。
周庆取笑他:“洪强哥,你这个样子,等会追到野猪,你连枪都端不起来就惨了。”
“哎……老了!要是倒回去几年,我在山上连续钻几天都没问题,不像你现在还没开荤,正正是火力猛的时候。”
“不要说话了!”前面的阿邓才突然转过身来对他们摆了摆手,压低声音说道:“应该离得不远了,野猪这东西警觉得很,特别是白天,它们吃食的时候都会时不时地停下来支起耳朵听动静,稍微有点不对它们就跑了。”
“你们这样说话,离得老远它们就能听到,要是往林子里一钻,人根本就撵不上。”
周庆和周洪强停止了戏谑打趣,神情开始认真起来。很快,走在前面的阿邓才又发现了几枚野猪留下的足印。他从肩上取下了枪,小心翼翼地继续前行,不时停下来地向前方仔细观察。
突然,阿邓才迅速地绕到了一棵大松树的后面,蹲下,端枪,瞄准,一系列动作专业而敏捷,和之前稍显木讷的样子判若两人。
周洪强也在瞬间找到了一块石头趴在下面。
只有周庆慢了一拍,等他找地方藏好身形之后,阿邓才手中的枪已经响了。
紧接着周洪强也开了枪,“呯……呯”连续两声枪声,划破了山林的寂静。
“中了!”阿邓才从松树后面跳了出来,大声喊道。
一眼望去,在前面几十米外的灌木丛边上,一头野猪正躺在那儿惨叫着垂死挣扎。
三个人跑上前去,发现它的颈部中了一枪,估计应该是阿邓才命中的,周洪强刚才根本没来得及瞄准。
周洪强又开了一枪将野猪彻底打死,然后振振有词地说道:“阿邓才的枪先响,野猪一下就受惊跑了,我那一枪才没有打着。”
周庆连枪都没捞着开,两人便一起埋怨阿邓才:“也不知道先打个招呼,大家同时开枪多好,一人打一头,那就能打到三头……再说还离那么远就开枪,万一打不中怎么办?咱们完全可以摸近点再开枪的。”
刚才这一群野猪足足有十二头,三头大的,九头小的,算是一个中等规模的野猪群。
阿邓才没好气地反驳道:“你们以为是打靶啊?目标就停在那儿不动让你们随便折腾?如果咱们是在下风头,小心一点还能够靠近到二三十米之内,但咱们现在是在上风头,野猪的嗅觉灵敏得很,多耽搁一秒钟就有可能被它们察觉!”
“在上风头而且没有猎犬的情况下发现野猪,根本没有时间来给我们商量,用最快的速度开枪才是最好的选择!”
两个门外汉碰了一鼻子灰,再也无话可说,周庆将那头一百多斤的野猪轻松地扛到肩上,郁闷地说道:“说是出来打猎,我现在还一枪都没有开过呢。”
在来的路上,他们只顾着追踪野猪,一路上一枪都没开,现在周庆扛了一头野猪在肩上,想开枪也腾不出手来了。
“庆哥,现在时间还早,如果真想打猎的话,我们把野猪送回营地之后,再到附近的山林里转两圈,说不定能打到山鸡野兔这些小猎物。”
“行,那我们走快点。”周庆的目的是打枪,至于猎物的大小,他根本就无所谓。
三人顺着刚才踩出来的路往回走,速度自然快了很多,来的时候用了两个小时,回去却只用了一半的时间。
事实上他们猎到野猪的位置,离营地的直线距离最多不超过五公里。
将猎物送回营地之后,三个人又扛着枪去附近的一个山头,周庆的目的不是打猎,而是玩枪,所以周洪强就成了他的射击教练。
“三点一线指的是眼睛、准星和射击目标在同一水平线上,距离比较远的时候,还要考虑到空气阻力和重力的双重影响,不能直接瞄准目标位置……”
“有风的时候还要考虑风向和风速,这得有丰富的射击经验,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得清的。”
“为什么感觉瞄准了却打不中,这是因为射击误差并不是出现在了瞄准上,而是在射击的瞬间,两手用力不均衡,再加上呼吸、心跳的影响导致枪口有很小的晃动,从而使得子弹射偏。”
“正确的射击方式是在确保双手稳定的同时,保持呼吸均匀,眼睛始终盯着目标,感受枪口上下微小的晃动,轻扣扳机的时候发力一定要均匀,不能够用力太猛……”
周洪强边讲边示范,直到周庆点头表示明白之后,才让他自己找目标练习。
其实在丛林里打猎,目标距离最多只有几十米,只要瞄准之后保持枪口稳定,基本上都能命中。周庆眼力好,手也稳,所以上手很快,打了几枪过后,枪法已经很不错了。
刚学会打枪的周庆瘾头很大,拉着周洪强和阿邓才在山里转了大半天,收获了几只山鸡和几只野兔,一直到天快黑时才回到营地。
他发现自己喜欢上了开枪的那种感觉,回到营地之后还在回味,子弹出膛那一瞬间的紧张和期待,慢慢熟悉之后觉得每一次扣动扳机都很刺激,然后就是一种说不出来的愉悦。
枪代表着暴力,难道喜欢枪真是男人的天性?又或者说这是一种宣泄?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站了半晚上的桩过后,周庆已经将种种感觉全都抛到了脑后,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这才是一个真正的修行人应该有的心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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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多斤的野猪,吃起来味道最好。”阿邓才说,“太大了肉老,皮子嚼都嚼不动,太小的口感又不好。”
森林里没有路,时常要手脚并用,遇到荆棘丛和藤蔓缠绕的地方,还得用刀来开路,所以三人走得并不快。
转眼就在丛林里穿行了一个小时,阿邓才和周庆还不觉得怎么样,周洪强却已经是满头大汗,衣服和鞋子上也沾了不少树叶和泥土,看起来非常狼狈。
周庆取笑他:“洪强哥,你这个样子,等会追到野猪,你连枪都端不起来就惨了。”
“哎……老了!要是倒回去几年,我在山上连续钻几天都没问题,不像你现在还没开荤,正正是火力猛的时候。”
“不要说话了!”前面的阿邓才突然转过身来对他们摆了摆手,压低声音说道:“应该离得不远了,野猪这东西警觉得很,特别是白天,它们吃食的时候都会时不时地停下来支起耳朵听动静,稍微有点不对它们就跑了。”
“你们这样说话,离得老远它们就能听到,要是往林子里一钻,人根本就撵不上。”
周庆和周洪强停止了戏谑打趣,神情开始认真起来。很快,走在前面的阿邓才又发现了几枚野猪留下的足印。他从肩上取下了枪,小心翼翼地继续前行,不时停下来地向前方仔细观察。
突然,阿邓才迅速地绕到了一棵大松树的后面,蹲下,端枪,瞄准,一系列动作专业而敏捷,和之前稍显木讷的样子判若两人。
周洪强也在瞬间找到了一块石头趴在下面。
只有周庆慢了一拍,等他找地方藏好身形之后,阿邓才手中的枪已经响了。
紧接着周洪强也开了枪,“呯……呯”连续两声枪声,划破了山林的寂静。
“中了!”阿邓才从松树后面跳了出来,大声喊道。
一眼望去,在前面几十米外的灌木丛边上,一头野猪正躺在那儿惨叫着垂死挣扎。
三个人跑上前去,发现它的颈部中了一枪,估计应该是阿邓才命中的,周洪强刚才根本没来得及瞄准。
周洪强又开了一枪将野猪彻底打死,然后振振有词地说道:“阿邓才的枪先响,野猪一下就受惊跑了,我那一枪才没有打着。”
周庆连枪都没捞着开,两人便一起埋怨阿邓才:“也不知道先打个招呼,大家同时开枪多好,一人打一头,那就能打到三头……再说还离那么远就开枪,万一打不中怎么办?咱们完全可以摸近点再开枪的。”
刚才这一群野猪足足有十二头,三头大的,九头小的,算是一个中等规模的野猪群。
阿邓才没好气地反驳道:“你们以为是打靶啊?目标就停在那儿不动让你们随便折腾?如果咱们是在下风头,小心一点还能够靠近到二三十米之内,但咱们现在是在上风头,野猪的嗅觉灵敏得很,多耽搁一秒钟就有可能被它们察觉!”
“在上风头而且没有猎犬的情况下发现野猪,根本没有时间来给我们商量,用最快的速度开枪才是最好的选择!”
两个门外汉碰了一鼻子灰,再也无话可说,周庆将那头一百多斤的野猪轻松地扛到肩上,郁闷地说道:“说是出来打猎,我现在还一枪都没有开过呢。”
在来的路上,他们只顾着追踪野猪,一路上一枪都没开,现在周庆扛了一头野猪在肩上,想开枪也腾不出手来了。
“庆哥,现在时间还早,如果真想打猎的话,我们把野猪送回营地之后,再到附近的山林里转两圈,说不定能打到山鸡野兔这些小猎物。”
“行,那我们走快点。”周庆的目的是打枪,至于猎物的大小,他根本就无所谓。
三人顺着刚才踩出来的路往回走,速度自然快了很多,来的时候用了两个小时,回去却只用了一半的时间。
事实上他们猎到野猪的位置,离营地的直线距离最多不超过五公里。
将猎物送回营地之后,三个人又扛着枪去附近的一个山头,周庆的目的不是打猎,而是玩枪,所以周洪强就成了他的射击教练。
“三点一线指的是眼睛、准星和射击目标在同一水平线上,距离比较远的时候,还要考虑到空气阻力和重力的双重影响,不能直接瞄准目标位置……”
“有风的时候还要考虑风向和风速,这得有丰富的射击经验,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得清的。”
“为什么感觉瞄准了却打不中,这是因为射击误差并不是出现在了瞄准上,而是在射击的瞬间,两手用力不均衡,再加上呼吸、心跳的影响导致枪口有很小的晃动,从而使得子弹射偏。”
“正确的射击方式是在确保双手稳定的同时,保持呼吸均匀,眼睛始终盯着目标,感受枪口上下微小的晃动,轻扣扳机的时候发力一定要均匀,不能够用力太猛……”
周洪强边讲边示范,直到周庆点头表示明白之后,才让他自己找目标练习。
其实在丛林里打猎,目标距离最多只有几十米,只要瞄准之后保持枪口稳定,基本上都能命中。周庆眼力好,手也稳,所以上手很快,打了几枪过后,枪法已经很不错了。
刚学会打枪的周庆瘾头很大,拉着周洪强和阿邓才在山里转了大半天,收获了几只山鸡和几只野兔,一直到天快黑时才回到营地。
他发现自己喜欢上了开枪的那种感觉,回到营地之后还在回味,子弹出膛那一瞬间的紧张和期待,慢慢熟悉之后觉得每一次扣动扳机都很刺激,然后就是一种说不出来的愉悦。
枪代表着暴力,难道喜欢枪真是男人的天性?又或者说这是一种宣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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