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妹子依然没有回答,只是笑,一笑两个酒窝有点甜蜜的意思。
这年头能长出酒窝的姑娘大概也就饭店服务员这一群体了。
但万峰却有疑问:不会是个花痴吧。
“冷家吴屯。”服务员终于开口了,但只说个住址却没说自己的名字。
“妹子,你还没告诉我名字呢?”
“不告诉你。”说完服务员留下一个笑容转身款款而去。
于庆涛看着女生的背影十分失望:“她为什么不告诉我名字?”
“我说涛哥,你脑袋是不是石头做的?人家都告诉你家在哪儿了,你去冷家吴屯打听不就知道了,这难度不高吧。”
于庆涛点头:“也对,反正吴屯又不大,一打听就能打听到。”
这酒喝得也没准了,人家还特么王八瞅绿豆对眼了。
这叫什么事儿?
大概刚才于庆涛露出的王八之气引起女孩的注意了。
按照八零年的审美观,这个女孩的眼神很有毛病,那时期的混混可是不怎么吃香的,是不务正业、五马六混的代名词,很容易找不到老婆的。
但世界就是这么奇怪,百货迎百客,这就像一件破了洞的裤头偏偏就遇上一个有露阴癖的主儿。
万峰呵呵地笑,笑的于庆涛莫名其妙。
“兄弟,别为了那摊狗屎耽误了咱们的酒兴,来走一个。”
这货已经喝了四两了,脸色快和虾爬子一个色了。
“我说待会你还能回去吗?别喝多了掉海里淹死。”
这可不是十几年后出来的那种乱七八糟的三十八、四十二度的酒,这可是正宗六十度的烧酒,不是闹着玩儿的。
“没事儿,我喝个六七两一点都不带晃的。”
那年头能喝这么多酒的这也算是能耐了。
又一盅下肚,于庆涛终于说到正题了。
“兄弟,你说街里的老夏是你大哥?”
万峰点头。
“是这么个事儿,前些日子我们和南岛的猛子有点过节,他们吃了点亏扬言要找老夏收拾我们。”
猛子是谁万峰不认识也没听说,但南岛他还是知道的,虽然名字叫南岛但也是在陆地上并不在海里。
“你们在黑礁公社东南南岛在黑礁公社西南,隔着几十里你们也能发生摩擦?”
这就是抢地盘了,争夺谁是黑礁老大。
“这不碰上了吗。”
“你的意思是让我和老夏说一声让他别趟你们中间这浑水呗?”
“兄弟你真是聪明人,哥就是这个意思。”
“我以为多大的事儿,这好办,一句话的事儿,老夏保证不会来的。”
对万峰来说这确实不叫事儿,还真就一句话的事儿。
但话又说回来,他就是不和夏秋隆说,这货现在跟着老婆赚钱都红眼了,哪有功夫搭理这些鸡毛蒜皮。
“这就好,兄弟,不是哥吹牛皮,只要街里的人不出面用不了多久黑礁就是哥说了算,以后在这一片有什么事儿,你提哥的名字就好使,来来,再整一个!”
麻痹的提你的名字不会挨揍?还是等你闯出名声再说吧。
饭店里陆陆续续地进来了一些客人开始热闹起来。
而万峰和于庆涛的酒局则进入了尾声阶段。
万峰喝完最后一口啤酒的时候,于庆涛已经半斤白酒下肚了。
“涛哥,我家里有很多事儿就不陪你在这里喝了,你自己慢慢喝,心里有点数别喝得连东西南北都分不清了回不了家。”
“没事儿,我就是都喝了也没什么事儿。”
都已经开始晃悠了还吹牛比。
这货会不会喝死万峰不会去考虑,他确实要回去了,家里还一大摊子事儿呢。
两人在饭店外面握手告别后,于庆涛回去自斟自饮,万峰则骑车向北走王庄那条线回家。
虽然只是一瓶啤酒,但万峰也感觉身体有飘飘欲仙的冲动。
上一辈子他的酒量就稀松平常,自己一人喝酒一瓶啤酒还要剩下五分之一,就算酒桌上有话语投机的人助兴也不会超过三瓶。
今天这是他重生以来第一次喝酒,十二点五度的啤酒让他的胸中清醒但头脑却异常兴奋,心中有一种激情想喷薄而出。
如果此时栾凤在身边说不定他就会兽性大发做出些儿童不宜的事情。
可惜栾凤没在这里。
此时万峰走在王庄和朴屯只见的山道上,两边是即将进入收割季节的庄稼,因为是中午大路上除他之外空无一人。
风吹过头顶让他心中有豪情涌动,他决定唱一首歌,上一辈子他就很喜欢唱歌,但重生后好像没唱过几次。
“向前跑,迎着冷眼和嘲笑
生命的广阔不经历磨难怎能感到
命运它无法让我们跪地求饶
就算鲜血洒满了怀抱
继续跑
带着赤子的骄傲
生命的闪耀不历经磨难怎能感到
与其苟延残喘不如纵情燃烧吧
有一天会再发芽…”
唱到这里,万峰被自己吓了一跳,连那点酒劲都吓醒了。
这首歌的副歌他竟然唱上来了!唱上来了!
没有一点假音完全靠本音唱上来了,没有降调,尽管最高调部分有点翻车。
翻车不是问题,这首歌如果在**部分不翻点车根本就唱不出那种歇斯底里、誓死爆发的感觉。
这是上一世万峰最喜欢的几首歌之一。
在听歌方面万峰自认自己是个另类,作为一个男人他几乎从来不听女人唱歌,原因只有一个,太阴柔。
他只听男人唱歌但娘炮除外。
他只听那些节奏较快充满金属感的歌曲,那些绵软无力你爱我我爱她她又爱着她的歌曲他从来不听。
他认为歌曲就要给人一种奋发向上的感染,而不是听完了有去死的冲动。
所以他听得歌曲都是这种力量感十足的歌曲,这一世依然如此。
《追梦赤子心》这首歌曲是他上一世最爱的歌曲,但是只敢听却不敢唱,因为副歌部分语调太高就是用假音都唱不上去。
但是今天,他竟然毫无压力地唱上去了!
为了确定刚才发生的一切不是幻想,他认认真真地完整地唱了一遍。
没毛病,自己确实可以驾驭这首歌。
难道重生的时候嗓子变好了?莫非老天让他重生是让他当歌星来的?
如果当歌星是不是迈克尔杰克逊就得靠边站了?
这年头能长出酒窝的姑娘大概也就饭店服务员这一群体了。
但万峰却有疑问:不会是个花痴吧。
“冷家吴屯。”服务员终于开口了,但只说个住址却没说自己的名字。
“妹子,你还没告诉我名字呢?”
“不告诉你。”说完服务员留下一个笑容转身款款而去。
于庆涛看着女生的背影十分失望:“她为什么不告诉我名字?”
“我说涛哥,你脑袋是不是石头做的?人家都告诉你家在哪儿了,你去冷家吴屯打听不就知道了,这难度不高吧。”
于庆涛点头:“也对,反正吴屯又不大,一打听就能打听到。”
这酒喝得也没准了,人家还特么王八瞅绿豆对眼了。
这叫什么事儿?
大概刚才于庆涛露出的王八之气引起女孩的注意了。
按照八零年的审美观,这个女孩的眼神很有毛病,那时期的混混可是不怎么吃香的,是不务正业、五马六混的代名词,很容易找不到老婆的。
但世界就是这么奇怪,百货迎百客,这就像一件破了洞的裤头偏偏就遇上一个有露阴癖的主儿。
万峰呵呵地笑,笑的于庆涛莫名其妙。
“兄弟,别为了那摊狗屎耽误了咱们的酒兴,来走一个。”
这货已经喝了四两了,脸色快和虾爬子一个色了。
“我说待会你还能回去吗?别喝多了掉海里淹死。”
这可不是十几年后出来的那种乱七八糟的三十八、四十二度的酒,这可是正宗六十度的烧酒,不是闹着玩儿的。
“没事儿,我喝个六七两一点都不带晃的。”
那年头能喝这么多酒的这也算是能耐了。
又一盅下肚,于庆涛终于说到正题了。
“兄弟,你说街里的老夏是你大哥?”
万峰点头。
“是这么个事儿,前些日子我们和南岛的猛子有点过节,他们吃了点亏扬言要找老夏收拾我们。”
猛子是谁万峰不认识也没听说,但南岛他还是知道的,虽然名字叫南岛但也是在陆地上并不在海里。
“你们在黑礁公社东南南岛在黑礁公社西南,隔着几十里你们也能发生摩擦?”
这就是抢地盘了,争夺谁是黑礁老大。
“这不碰上了吗。”
“你的意思是让我和老夏说一声让他别趟你们中间这浑水呗?”
“兄弟你真是聪明人,哥就是这个意思。”
“我以为多大的事儿,这好办,一句话的事儿,老夏保证不会来的。”
对万峰来说这确实不叫事儿,还真就一句话的事儿。
但话又说回来,他就是不和夏秋隆说,这货现在跟着老婆赚钱都红眼了,哪有功夫搭理这些鸡毛蒜皮。
“这就好,兄弟,不是哥吹牛皮,只要街里的人不出面用不了多久黑礁就是哥说了算,以后在这一片有什么事儿,你提哥的名字就好使,来来,再整一个!”
麻痹的提你的名字不会挨揍?还是等你闯出名声再说吧。
饭店里陆陆续续地进来了一些客人开始热闹起来。
而万峰和于庆涛的酒局则进入了尾声阶段。
万峰喝完最后一口啤酒的时候,于庆涛已经半斤白酒下肚了。
“涛哥,我家里有很多事儿就不陪你在这里喝了,你自己慢慢喝,心里有点数别喝得连东西南北都分不清了回不了家。”
“没事儿,我就是都喝了也没什么事儿。”
都已经开始晃悠了还吹牛比。
这货会不会喝死万峰不会去考虑,他确实要回去了,家里还一大摊子事儿呢。
两人在饭店外面握手告别后,于庆涛回去自斟自饮,万峰则骑车向北走王庄那条线回家。
虽然只是一瓶啤酒,但万峰也感觉身体有飘飘欲仙的冲动。
上一辈子他的酒量就稀松平常,自己一人喝酒一瓶啤酒还要剩下五分之一,就算酒桌上有话语投机的人助兴也不会超过三瓶。
今天这是他重生以来第一次喝酒,十二点五度的啤酒让他的胸中清醒但头脑却异常兴奋,心中有一种激情想喷薄而出。
如果此时栾凤在身边说不定他就会兽性大发做出些儿童不宜的事情。
可惜栾凤没在这里。
此时万峰走在王庄和朴屯只见的山道上,两边是即将进入收割季节的庄稼,因为是中午大路上除他之外空无一人。
风吹过头顶让他心中有豪情涌动,他决定唱一首歌,上一辈子他就很喜欢唱歌,但重生后好像没唱过几次。
“向前跑,迎着冷眼和嘲笑
生命的广阔不经历磨难怎能感到
命运它无法让我们跪地求饶
就算鲜血洒满了怀抱
继续跑
带着赤子的骄傲
生命的闪耀不历经磨难怎能感到
与其苟延残喘不如纵情燃烧吧
有一天会再发芽…”
唱到这里,万峰被自己吓了一跳,连那点酒劲都吓醒了。
这首歌的副歌他竟然唱上来了!唱上来了!
没有一点假音完全靠本音唱上来了,没有降调,尽管最高调部分有点翻车。
翻车不是问题,这首歌如果在**部分不翻点车根本就唱不出那种歇斯底里、誓死爆发的感觉。
这是上一世万峰最喜欢的几首歌之一。
在听歌方面万峰自认自己是个另类,作为一个男人他几乎从来不听女人唱歌,原因只有一个,太阴柔。
他只听男人唱歌但娘炮除外。
他只听那些节奏较快充满金属感的歌曲,那些绵软无力你爱我我爱她她又爱着她的歌曲他从来不听。
他认为歌曲就要给人一种奋发向上的感染,而不是听完了有去死的冲动。
所以他听得歌曲都是这种力量感十足的歌曲,这一世依然如此。
《追梦赤子心》这首歌曲是他上一世最爱的歌曲,但是只敢听却不敢唱,因为副歌部分语调太高就是用假音都唱不上去。
但是今天,他竟然毫无压力地唱上去了!
为了确定刚才发生的一切不是幻想,他认认真真地完整地唱了一遍。
没毛病,自己确实可以驾驭这首歌。
难道重生的时候嗓子变好了?莫非老天让他重生是让他当歌星来的?
如果当歌星是不是迈克尔杰克逊就得靠边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