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顾同尘,十七岁,故事记录人。周围很少有人知道我家是专门记录故事的,但我们却有很多妖怪界的朋友,他们甚至有时候会主动向我们提供故事。和他们打交道的时间长了,次数多了,我发现他们的生活也不尽如意,活了太久太久,需要有人分担他们记忆的重量。

    我曾经就遇到过这样的一位主顾。

    大概两年前,我刚刚开始上高中,有一个女妖上我家里找我,她叫阿夜,预约了在我家存放她的故事。在我的既定思维里,妖怪们都是长生不老的,所以他们可以永远维持年轻的样貌,甚至可以随意改变,但阿夜却不是这样。她看起来可能八十多岁,银发满头如霜,脸上皱纹如沟壑般纵横。不过,她的脊背挺直,还化着淡淡的妆,穿着简单的白衬衫和有些泛白的牛仔裤,像是八十年代电影中那些女星的老年版,丝毫也不显得老态龙钟。我在想,如果我加把劲,好好完善自己,说不定能够像她这样优雅地老去。我一点儿也不讨厌衰老,我喜欢老年人站在风里背朝自己家小院那种奇特的美感。我喜欢一切奇特的事物。

    “血缘真是一种奇怪的东西,能把很久以前的东西以另外的形式留下来。”她端着我给她泡的茶说道,双手修长,指甲修剪得很整齐,真是个对细节也一丝不苟的老太太。接着,她打量了一下我的房间,像检查宿舍卫生的老师。但我没什么好心虚的,我虽然是个大大咧咧的人,但非常反感房间里有一丝丝凌乱。

    “你是说我和我的某位祖先很像?你向他预约了存放故事?”

    她点点头,又道:“是你的曾祖父。你和他相像的部分是嘴巴。有些人靠眼神标志自己独特的个性,但你们家的故事记录人,都有同样坚毅的嘴唇,我想这也是我信赖你们的原因。”

    “怎么个信赖法?”

    “我相信你们虽然会被时光一个个带走,但总会把你们追寻一生的东西延续下来,相信把我记忆里的故事存在在你们这儿是安全的。”

    “我妈妈告诉过我,如果没有人能够继续从事故事记录人的工作,就应该把那些故事完全交给书翁,把笔也交给他,他可以帮我们找到新的继承人。就算找不到,至少也能让故事保存下去。”

    “非常明智的做法。”她的嘴角带着一丝笑,真是一位让人喜欢的老妇人。“刚开始还担心着要不要把我的故事告诉你,毕竟,我是和你的曾祖父预约,到了恰当的时候,会把长长的故事都讲出来,只是——”

    “只是没想到,他早已经故去多年。”

    “人类诸般都好,就是经不起漫长的等待。”

    她放下茶杯。

    “我也经不起。现在时间已到,麻烦你了。”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阿夜一直向我讲述着她那几百年来的故事。我一边倾听一边做记录,甚至准备列一个关系图,好让她故事里出现的人物更加有条理。不过真是奇怪,她的故事人生里,出现的人物非常简单,或者说,她愿意记下来愿意告诉我的人实在很少。

    她的生命,也不像其他妖怪那样跌宕起伏,总结起来,这只是一个关于等待的故事。

    第一个出场的重要角色是人类,他是留过学的博士,也是阿夜的养父。在阿夜一百年前第五次重新诞生后,以人类那样的嗷嗷待哺的婴儿模样出现时,遇到了那个男人。他那时刚留洋归来,在大学里任教,一天夜里,在学校后山散步时遇到了她。因为相识于夜晚,所以她便有了阿夜这个小名。

    接下来是无尽的成长岁月。那个学识渊博的男人,准备把天资聪颖的阿夜,培养成一个传统的大家闺秀。虽然他留过洋,接受的是新式的西方教育,可受家庭的影响非常深,又因为那个柔顺的母亲早逝,心里理想的女性形象,便是母亲的化身,他想要把阿夜培养成那样的人。有学识,有智慧,有远见,不过甘于留守家庭,陪伴孩子,扶持丈夫。为了成为这样的人,阿夜必须要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整个童年都非常非常忙碌,父亲对她也相当严格。不过,对她来说,学习的过程没有痛苦,谁让她天生是个爱书爱画爱音乐爱一切的女孩呢?

    痛苦的事情是记忆的复苏。阿夜拥有非常神奇的生命。遇到这个教授养父时,她已经进入了生命的第五个百年。没错,对于阿夜来说,一百年就是一段生命,她每过一百年不会重生一次。不过重生之初,她不记得以前生命里的任何事情,大概七岁时,过往岁月的记忆就会慢慢恢复。那时她还是个孩子,不明白自己脑子里出现的一幕幕到底有什么意义。她曾问过家里帮佣的阿姨,那个女人说,可能她过奈何桥时少喝了一口孟婆汤,所以还记得前世的事情。父亲当然对这种说法嗤之以鼻,只能把一切归于她脑子里的胡思乱想。

    不过那些场景和那些记忆,生动如同昨天才发生,生动如同主角就是自己,怎么会是胡思乱想呢?

    这种痛苦,日复一日地折磨着她,无法向任何人诉说。直到过了十二岁,记忆越来越清晰,她看到了那棵树的成长,那棵树上结出的果子,她知道那是她自己。同时,她知道所有的一切,都是属于她的记忆,她越来越多的回忆起自己的过往。

    阿夜的生命,是一个又一个以百年为单位的循环。这一百年里,她会像人类一样,由婴儿到少年,再到成年,继而走向衰老。接下来,她的生命气息会越来越弱,身体功能也会跟着衰竭,到了这时,她的生命需要重新开始,以获得新的能量。那时的她,就会找到一个僻静的地方,会存在危险的地方,静静地站着,便能站成一棵树,扎根于地下。一两年的时间会留给这棵树,它会长大,会结果。等果子成熟之后,便会化成一个孩子的模样,阿夜,也就开始的新的生命旅程。

    “对我来说,我的生命不像你们人类所认识的其他妖怪那样延续上几百年甚至几千年,我是一段一段走过人生的,真的有些像你们的投胎转世。所以,虽然我从来没体会过死亡,却觉得自己已经活了好多好多次。每一次都会遇到不同的人,都会有一个不同的身份,每一次,虽然看起来是一个新的开始,虽然有年轻的外表,依然像活得越来越老。”

    她对我说这些话时,脸上带着无奈的淡淡的笑,嘴角一上扬,牵扯起整张脸上的皱纹跟着改变位置。

    “那你的名字呢?也会有很多个,对吧?”

    她点点头,又道:“不过我忘了。”

    她上了中学,父亲决定让她离开家,离开自己身边,到寄宿制学校接受更加严格的教育,那时他才想起来为自己的可爱女儿起一个大气端庄的大名。不过那个名字阿夜非常不喜欢,不肯告诉我。

    “好好念书,学识要中西相结合,才能成为一个真正有教养的女孩,明白么?”那天晚餐之后,父亲坐在书桌前对她说。对于接下来的生活,如果是一个正常的十二岁女孩,肯定会有几分胆怯,但她不害怕。记忆里,她活过了好几个十二岁,更是见识过各式各样的学校。啊,学校,真是有些反感呢。她想到很早很早的记忆里,成为了某位隐居乡野的大学士家里的用人。在那个时代,主人可谓开明又现代,丝毫不把她看得低人一等,那时她的十二岁,在主人的书房里度过。她爱极了书,也恐怕也是她会遇到我的某位祖先,开始这段友谊的原因。

    “爸爸,与其上学校,我还更喜欢呆在你的书房里,能学到更多的东西呢。”她说。

    教授先生摇摇头,说道:“学校不仅仅是念书的地方,也是成长的地方,要学的东西也不仅仅在书本上。”

    这位爸爸的话向来很少,但他字字都经过了仔细斟酌,也就难以改变,阿夜只好接受。离开父亲的书房之前,她看了看书架上满满的书,喃喃地说了一句:“其实,我只是想多陪陪爸爸您啊。”

    说完之后她就转身离开了,可以感觉到父亲那一直牵引着自己的目光,这目光,直到现在,依然陪伴在她的身后。过去的十二年,就像一场梦,梦里的她模模糊糊知道一些,但了解得不真切,她非常脆弱,非常无助,因此非常感激这个男人曾经给予自己的无偿的关心与爱护。她很愿意像一个女儿那样,多多陪在他的身边啊。

    离开家去学校那天,她仔仔细细看着眼前这个男人。他已经四十岁了,因为长年沉浸在书的世界里,眼神很是单纯,看着非常舒服。同时,千百年来都有一个传统,爱书之人是不容易老的,所以他看起来还不过三十来岁。瘦弱,非常瘦,戴着厚重的眼镜,似乎快压断他那高挺的鼻梁,家里有一位和他年纪相仿的胖胖的女佣,除了阿夜之外没有亲人,有几个知交朋友,都是读书人。大部分时候对着书,没有爱的人,没有多少欢笑,孤独吗?书真的可以排遣孤独么?

    “爸爸,帮我找一个你喜欢的妈妈,好吗?”她笑盈盈地说。

    从记忆开始唤醒那一刻起,阿夜就明白自己在等待着一个人。很小很小的时候,她时不时会想起要等待的那个人的模样,很模糊,像近视五百度的人没戴眼镜时看到的世界。但她知道那个人就是他。她急于想记忆更加清晰一点,急于知道那个人的身份,名字,长相,知道关于他的一切,知道等待的原因。到了十二岁时,她明白书本和学习只是消遣,那个人才是自己的生命,到了十六七岁,她明白除了等待,可能她还需要寻找他。

    他的名字叫朱南。和她一样,他也是妖。

    阿夜和朱南相识于两百多年前,那时她还处于百年循环生命的前十几年,与人类女孩一样,青春年少,千娇百媚。

    那一段生命里的她,是某位大户人家里的千金小姐,知书识礼,适度的羞涩让她显得那么迷人。因为父亲从仕的原因,十岁左右时,她就已经被许配给父亲政治上某位同伴的儿子。她还没有见过他,想像过他的模样,想像着今后的两个人的生活。如果没有以前记忆的影响,她说不定会盼望这段政治婚姻的到来,会期望在不自由的被动婚姻里,寻找到两个的真正的幸福与爱。不过她做不到,她无法像普通女孩那样盼望这段婚姻。

    那时的她正在思考,自己的生命这样循环下去,到底有什么意义?一次次融入不同的家庭里,在相同的年龄经历相似的生活,难道能体会到不同的生命吗?而且,每一次重生后的那个人,还是自己么?那时她已经活了两百余年,阅人无数,却从来没有爱过任何人。她曾经逼迫自己,把自己的未婚夫想像成潘安那样的美男子,有宋玉那样的情怀。她和他会情投意合,举案齐眉,携手走过百年。不过她做不到,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两个从来都没见过面的人,怎么就能被动地接受要共度此生这样的命运呢?

    婚姻,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她想不明白。可能自己并不属于人类的一员,不了解他们的心情。好在上一百年的生命里,她被一位武功高手收养,练就了一身的功夫,虽然现在换了另外一副身体,但记忆并没有把那些动作忘记。经过短暂的练习之后,她重新掌握了武术,而且功夫还越来越高。她准备离开这个家,离开爱她的父母。毕竟她并不是他们的孩子,更不能成为他们的棋子。

    婚礼前一个月,家里已经被喜气所弥漫,她也定下了离开的日子——婚礼前一天。她毕竟还是有些少年心性,想引得众人吃惊,一想到他们惊慌失措的模样,阿夜就不由得想笑。

    那天,府里举办宴会,住在别院里的她听着大家欢快的谈话声,悄悄换上了轻便的服饰,收拾细软和首饰,又从父亲的书房里,拿走那把他珍藏多年的剑。跳上高高的院墙,可以看到灯火明亮的花园里,父亲正与几位政治上的朋友们谈论天下大事。那几个人如狼似虎,其中就有她将来丈夫的父亲。

    那个四十左右的男人目光炯炯,不苟言笑,看起来很不好应付,怪不得父亲会用她的终身幸福来维持和这个男人的友好关系。阿夜突然想弄一出恶作剧来,她捡起一小片瓦,朝着大家聚会的桌子扔动。那瓦片恰好掉进汤里,溅了那个肥头大耳、白面小眼的男人一脸,吓得他跌坐在地上,那长长大大的袖子,带着桌子上的茶杯也掉落了下来。“啪”的一声摔得粉碎。有几个下人立即上前想扶他起来,其他人则打量起周围,想要寻找扔瓦片的人。阿夜抿着嘴笑了起来,从围墙上跳下去,离开了这个生活了十六年的家。

    政治婚姻不得不以失败告终,想到父亲会为此生气,甚至会失去帮他爬上更高位的同伴,阿夜觉得有些对不住他,不过也就仅此而已。她还有更多想要关注的事情。那个本来会成为她丈夫的男人会怎么想呢?恐怕也会因为未婚妻的出走而觉得有些丢脸吧?不对,父母应该会先瞒着大家,只说她病了,然后会再四处寻找她。如果实在找不到她,说不定会让她干脆就此死去。这样最好。

    阿夜本来准备天一亮就出城,离这儿远远的,她有两百年多的记忆,知道自己去过不少地方,但还有更多的地方想去。因为上辈子是侠女,一直在行侠仗义,对这样的生活她有些厌烦,她又想到了一个更好的主意,换一个身份去流浪。

    晚上她独立爬上城里最高楼的屋顶,这还是这一百年生命里,她第一次独自离开家,当然也是第一次爬上房顶。夜风轻轻吹,周转的灯烛也渐渐灭了,街巷里时不时传来钟声,只是让这个城市显得更加寂静。坐得久了,屁股凉凉的,她站起来,决定再去看看那个人。

    如果一切按照父亲的设想发展下去,他本来会在她这一段的生命里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他会成为她的天,她的一切,他就是她的未婚夫。

    阿夜很轻易就找到了那个人的家,从他房间的屋顶上轻轻跳进院子里。睡莲也睡了,他的窗户却开着。阿夜从窗户跳进去,一眼就看到了桌上放着的没有写完的一幅字。他的字迹不算刚劲有力,却也漂亮,想来,这个人应该也不讨厌。她来到床头,借着窗外的月光,看着他的脸。

    是一个和她年纪相仿的男孩,长相很像他的父亲,不过没有那满脸的杀气,但他只是没有长大吧,总有一天他会变成他老爸那样。

    果然,如人所说,他还算英俊潇洒,但错过也不觉得可惜,不会留恋。阿夜很快就离开了这个地方。

    十天后,阿夜出现在另外一个更小的城市里,不过此时的她,褪去了脂粉,换上男孩的服装。这就是她的新身份,她活了两百多年,想要试试像男人那样在世界上行走。

    也就是在这一天,她遇到了朱南。

    她到这个城市里,只是想赌博而已,这个城市里到处都是赌坊。赌博并不是她的兴趣,只是前一段人生里的她非常擅长赌钱,行侠仗义的经济来源,一半是劫富济贫,一半就是赌博。现在的她,不过是想通过赌博,更加真切地感受到记忆里那位侠女曾经是自己。

    依然逢赌必赢,赌坊里那几个胡子拉碴的男人,都被这个相貌白净又瘦弱的少年惊住了。当她带着赢来的一大笔钱离开赌坊时,朱南也从那儿离开了。不过他却输得精光。

    “哎呀,小兄弟,你还真是个天才哪,全天下的好运气都和你站在一起。”朱南吊儿郎当地说。

    阿夜转过头看了看他,恰好他也正望着她。目光对上之际,不知为何,阿夜感觉自己的心怦怦怦跳了起来。生病了吗?到底怎么回事?脸上好像也火辣辣的。

    “兄台,兄台过奖了。”她低着头说。

    “还真是腼腆啊,刚刚在赌桌上,明明得心应手,自信满满啊。”

    阿夜感觉他向自己靠近了两步。

    “一起去喝一杯,怎么样?”他说。

    还是不要和陌生人一起去比较好吧,可阿夜鬼使神差地点了点头。

    朱南身无分文,所以虽然是他请客,最后还是阿夜付了钱。两个人把酒言欢,很是投缘,离开酒馆之后,沿江边柳堤缓缓前行,在桥头那家酒馆再次坐下,继续喝酒。就这样一路走一路饮一路闲谈,直到日落西山,黑暗占领了这个世界。有着两百年生命的阿夜,觉得世界变得年轻,她也变得年轻起来。快乐从四面涌来,占领了她身体的每一部分,可是说不清楚快乐的源头,也不想让这快乐消失。以前的她,从来没有体会过这样的生活。当朱南说话时,她还是不太敢看他的眼睛,他的目光像要摄走她的灵魂。不过有时候,她会偷偷看他,他的脸那么好看,总是让她舍不得把目光转到别处去。

    她不了解身边这个人,只知道他叫朱南,他和自己一样四处流浪。不过,他也不了解她吧。阿夜不知道怎样向他讲述自己这来来往往的漫长生命。他不知道最好。

    “天晚了,小孩子该回家去了。”他看了看窗外,笑着对她说。朱南笑起来嘴巴有点歪,带着些痞子气。

    “我才不是孩子,而且我也没有可以回去的家,我现在正四处流浪。”

    “住在客栈里吗?”

    “没错。”

    “这样瘦弱,看起来就非常好欺负吧?又带着这么钱财,不担心遇到黑店被打劫吗?”

    “那要看看有人有人敢啰。”阿夜拿出自己的剑,得意地笑了。

    “但如果你遇到的人是我,恐怕就危险了。”

    “你也会使剑?”

    朱南点点头,又道:“我不用剑也能制服你,小鬼头。”

    不服输又比以往更加年轻的阿夜,一定要和他比试一番。两个微醉的人相互搀扶着来到城外。夜风凉凉的,吹走了阿夜身上的大半酒气,但她还是醉得厉害,醉在这个男人的眼光里。她拿出从父亲书房里偷出的剑,一招一式都有板有眼,还没比试,就先得到了朱南的赞赏。她心花怒放,挥着剑朝着自己的对手扑去。你来我往,你出招我闪躲,真是奇了,她向来自信的剑术,竟然伤不到眼前这个男人半分。她明明已经尽了全力,可朱南倒是游刃有余。几十招之后,阿夜手中的剑,被朱南夺走了。

    她已经气喘吁吁:当了十六年的大家小姐,体力可不像前一段生命那样充沛。朱南当然脸不红气不喘,把剑还给阿夜,说道:“你比我想像的要厉害多了。”

    “但我还是输了。”她说。完完全全输给了眼前人,却又心甘情愿。

    朱南把阿夜扶起来,因为比试出了些汗,酒气已经全消,两个人又去喝了一场。醉酒还真是好,让人暂时舍弃掉羞怯,阿夜不再害怕看他的眼睛,甚至说道:“兄长如果不嫌弃的话,我们俩何不一起流浪呢?我可以帮你赌钱,你可以教我武功,你看如何?”

    “再好不过了。”

    “那就这样说定了。”

    接下来三天,阿夜和朱南的时间都花在赌钱、喝酒和切磋武艺上,用现在的话说,日子过得颓废又快乐,赢得了不少钱,变得也非常亲近。第三天晚上,两个人比试完从城外回来后,朱南对阿夜说:“要不要我带你去个好地方呢?”

    “在哪儿?”她兴致勃勃。

    “妓院。”他笑着说。

    阿夜吃了一惊,惊疑,失望,转而又释然:只要是男人,是不是都会去过那个地方呢?他也不过如此。阿夜正想着要开口拒绝时,朱南笑了,说道:“还是个未经世事的孩子呢,算了,我就不带你去那种地方了。”

    “那你要去么?”

    他摇了摇头,阿夜松了一口气。

    “我要去另外一个地方。”

    阿夜抬起头来,听到朱南说了一家陌生的宅邸。他的目标是那宅子里的小姐,他早就迷上了她,大概半个月前曾在城外寺庙里见过她,一见倾心。不过那个女孩毕竟是矜持的大小姐,严厉的斥责了他。

    “几天前还偷偷跑进过她家里的宅子里见到过她,本来以为夜晚会让人脱去很多不必要的矜持,但那个女孩还真是正经呢。”

    “你对她动粗了吗?”

    “我向来会先得到她们的心。”

    他用暧昧的眼神看了阿夜一眼。

    得到她们的心,她们。阿夜感觉自己的心一直往下沉,一直沉,那个深不见底的地方。但她知道,他总会得到任何人的心。

    那天夜里,阿夜一个人住在客栈里,注意听着旁边房间的动静,她逼着自己不去想现在他在干什么,逼着自己睡去,实在不行,就逼着自己在心底里念书,一部《诗经》从头背到尾,只是木然地背着,就像我们现在数羊一样,耳朵依然注意着朱南房间的动静。很晚很晚了,朱南还没有回来。她的脑子里越来越多地浮现出可能正在进行中的各种场景,又将它们一一否定。她从床上起来在屋子里踱步,然后又躺在床上,虽然不甘愿,但还是不得不承认:除了和自己混在一起的生活外,朱南还拥有更加广阔的人生。

    她不过是他生活里小小的一部分,这个想法还真是让人沮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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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故事的人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笔趣阁只为原作者千山玄鱼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 第十四章 伴你远行(一)-寻找红色故事手抄报,寻找故事的人,笔趣阁并收藏寻找故事的人最新章节 伏天记笔趣阁最新章节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