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两个字阴森森的吐出,血奴那只扼喉的右手,骤然血光大盛,耀眼欲花,似乎大厅之内,皆被一层朦胧的血色笼罩,血光甫一冒出,便如吸力极强的磁石般,产生一股强大的吸力,顷刻间,从骷髅使的咽喉部位,一抹死气沉沉的灰白之色,急的蔓延扩散,但凡经过之处,惨白色的骨骼迅即变为死灰之色,点点黑斑,浮现骨骼。
“哇……”骷髅使猝遭袭击,血奴的强悍攻击,让他无法抵挡,直觉浑身的生命精华,像是被难以抗拒的力量大力抽吸般,飞快的流逝着,纷涌而出的骷髅冥气,犹如烟雾般飘散无踪。
“领主级的抽髓术?”另一名骷髅使骇然惊呼,他的注意力一直在张文龙身上,根本没有注意到,静悄悄一言不像个影子般站在其后的血奴,竟然是一个拥有领主级实力的血族高手。
抽髓术,是吸血鬼帝国极少数高级贵族修习的一种黑暗斗气的旁系分支,它是结合血族独有的能力吸血术淬炼研创的。具体表现为能够以最快的度,吸取敌人体内的骨髓,让敌人以最快的度老化腐朽,成为一具死气沉沉的尸体。它的诡异之处在于,同等级别决斗,可以不断抽吸着对手骨髓内的生命值,让他加衰老,顺利击杀对手;高等级迎战低等级的对手,则吸取生命值的度更为可怕,瞬间可让对手成为一具人干。
这种诡异的秘技,只限于拥有上古血脉的极少数贵族子弟才能修习,想不到,血奴竟然施展出来,以他领主级的实力,对上那个魔将级的骷髅,当然不费吹灰之力。不等他反抗出手,便已飞的抽吸大量的生命值。骷髅虽然没有鲜血,但是灵魂之火提供的能量从骨骼地细微缝隙内遍布骨躯,像是被大力挤压的海绵般,汹涌的抽吸出来。惨白色的骨骼迅成为一根根毫无光泽的灰白之色。
抽髓术,有点类似吸精,但是最大地不同点在于,它抽吸的是敌人的骨髓,而非斗气,且抽吸之后,不能转为己用,只为迅制敌衰老,杀敌取胜。顾名思义。抽髓术是以双掌,以独特的功诀,透体抽取骨髓。
这种上古血族秘技。骤然施展之下,登时把那位出言不逊的骷髅使活活的抽吸而死,颅骨内的灵魂之火迅的萎缩熄灭,血奴手一松,啪得一声,一具骷髅跌落地下,摔得七零八散,遍地骨骼。
血奴缓缓的转身,杀气四溢地双眸。略不稍瞬的盯向另一个骷髅使,吓的他骨躯颤抖,牙齿打颤,咯咯作响,忍不住连退数步,血族上古秘技抽髓术,是最令骷髅族战士恐惧地黑暗功法,因为骷髅没有血液,只有骨髓间流动的能量呀!
“住手!”张文龙低沉的声音。倏地响起。
“遵令,我的主人!”血奴低哑的应道,身形一晃,一缕血色的轻烟般闪至他的身后,惊人的杀气散去,他静默的站立着,恍如一个没有声音,没有思想,没有灵魂地傀儡般。不言不动。似乎能够一直那么的站下去。
“请你回去,转告哈比大魔王。”张文龙目注那个惊慌的骷髅使。“就说,奥金大魔王,伊布大魔王,还有凯斯特大魔王,以及本座,冰封领主张文龙,向他问好,如果对本座抢占白盐城有任何的不满,不须动武,只须问过三位大魔王,判定我的举动不合情理,则立即撤军,绝不多留!”
“奥金大魔王?伊布大魔王?凯斯特大魔王?……”骷髅使愣愣地望着一脸傲色地张文龙。似乎突然明白为何如此胆大包天。竟然公然抢夺哈比大魔王庇护数千年地白盐城。原来他地背后。站着三个跟哈比大魔王同级别地魔王级强。
“是。是。是……我一定转告!”骷髅使哭丧着脸。颓然说道。不敢捡拾同伴地遗骨。一溜烟儿逃出领主大厅。逃出白盐城。像一只受惊地兔子。逃得不见踪影。
张文龙端起一杯上等地麦酒。惬意地喝了一口。品尝着那股酸涩地味道。缓缓地下咽着。他在夺下白盐城地第二天。即派出恶魔使。挟带着大宗从白盐城抢夺地金币珍宝。飞赴奥金。伊布。凯斯特三大王地魔王城堡。详细汇报。请求斡旋。三个王都答应吸血妖后娜塔莎地请求。又贪图他送地重礼。更重要地是。都不怎么甩哈比大魔王。当即纷纷答应。从这两个骷髅使地到来。想必三大魔王还没出言劝阻呢。
他并不担心哈比地报复。据白盐城地骷髅兵透露。哈比手下。只有另四个中小型地领主效忠于他。总兵力五万左右。势力并不强。他没有任何地靠山。绝不会把三大魔王一齐为他撑腰地背景抛诸脑后地。那会让他吃不了兜着走。
血奴地出手。让他十分满意。这几天。经过深入了解。血奴虽被禁制封锁。但是三百多年来。一直在以先天拥有地秘法。暗中修炼着。只是不能施展而已。他虽才仅有三百多岁。却是先天遗传下不知名父亲地高贵血脉。且受到母亲种族地生命祝福。生下来。便是领主级地天才少年。因为异族通婚地变异血脉。一直深受血族地歧视。若非张文龙救下他。不知何时何日才能出头?
在变异这一点上。血奴跟张文龙有地一比。例如。血族飞行。都是变化成乌鸦飞翔地。而他。却是变化成一只硕大地吸血蝙蝠飞行。外貌体型狰狞可怕。可想而知最注重血脉传承地上古贵中。对他地厌恶和仇视。
张文龙则有福多了,因为是堕落族第一无二的人界领主,能够带给堕落族更多的新生族人,而被一向自诩贵族的堕落天使一族,勉强承认了他的身份,虽没给他更多的好处,远比血奴的非人遭遇强多了。
血奴一身血色的红袍,像个雕像般,无声无息的立在他的身后,如果张文龙不起身,他便会永远的立下去。宽大的红袍,遮掩不住全部的狰狞血肤,红色的头罩下,是一片呆板的,没有五官的,裸露两只血色眼眸的血肤,那幅形象,就是白盐城的恶魔和骷髅,都不寒而栗。
他的血肤,实则是血雨魔甲凝化的模仿皮肤。
“砰!……”哈比大魔王气的仰天咆哮:“张文龙,你抢我附庸领地,还敢以三位魔王的名义恐吓我本王,简直找死不挑地方。来呀,传我王令,召集四大领主,我要率领骷髅军团,血洗白盐城!”
地下,是那个仓皇逃出白盐城的骷髅使,和满地摔碎的酒杯器皿。
“报,殿外,有奥金,伊布,凯斯特三位魔王的使齐来求见您!”一个骷髅魔将躬腰大声禀报。
“什么?”哈比大魔王心头一震,难道张文龙说的是真的?沉吟片刻,挥手下令,召三位魔王使入殿晋见。
三个魔王的使,联袂而来,路上早已商议妥当言词,俨然以结盟的姿态出现在哈比的大殿内,连个见面礼都懒得施展,直截了当的把奥金,伊布和凯斯特三大魔王的意思告诉哈比,张文龙是三位魔王罩着的堕落领主,既然他看中了白盐城,并形成事实,还请哈比看在三大魔王的面上,不予追究,免得见了面不好说话。他日遇上,定然摆酒致谦!
哈比大魔王瞠目结舌,娘的,说得漂亮,摆酒致歉,哪儿是他仨的蛮横作风呢?作为久经风浪的魔王级高手,他心里明白,那是三大魔王的客气话,给足了他面子,如果撕破脸皮动手的话,只怕面对的,将是三大魔王的联军,那是他万万不能承受的。
无可奈何下,哈比大魔王颓然答应,绝不追究张文龙的罪责,眼望着三位使得意洋洋扭身走人,一股难以遏制的燥怒涌上心头,这也太欺人太甚了,目注跪在地下,体若筛糠的骷髅使,便想一脚踢死他。
骷髅使忽抬头,献计道:“大魔王,您虽不便出面,大可暗中在远近各处的领主间放出风声,您已放弃庇护白盐城,谁抢夺下来,算谁的,绝不食言!那样的话,无论胜败,都跟魔王您无关呐!”
哈比大魔王眼睛一亮,连夸妙计。骷髅使这才现,大魔王的骨脚,对准的是他的骨胸,要不是及时献计,只怕早已被一脚踢死当场了,不由得暗自庆幸。一天之内,两次差点死亡,让他心中直呼骷髅之神奥古斯都庇护!
数天后,这个诱惑力极大的传言,在白盐城周边的领主间流传着,一双双贪婪的目光,透过漫天弥漫的黑雾,凶狠的盯向了肥的流油的白盐城。
“哇……”骷髅使猝遭袭击,血奴的强悍攻击,让他无法抵挡,直觉浑身的生命精华,像是被难以抗拒的力量大力抽吸般,飞快的流逝着,纷涌而出的骷髅冥气,犹如烟雾般飘散无踪。
“领主级的抽髓术?”另一名骷髅使骇然惊呼,他的注意力一直在张文龙身上,根本没有注意到,静悄悄一言不像个影子般站在其后的血奴,竟然是一个拥有领主级实力的血族高手。
抽髓术,是吸血鬼帝国极少数高级贵族修习的一种黑暗斗气的旁系分支,它是结合血族独有的能力吸血术淬炼研创的。具体表现为能够以最快的度,吸取敌人体内的骨髓,让敌人以最快的度老化腐朽,成为一具死气沉沉的尸体。它的诡异之处在于,同等级别决斗,可以不断抽吸着对手骨髓内的生命值,让他加衰老,顺利击杀对手;高等级迎战低等级的对手,则吸取生命值的度更为可怕,瞬间可让对手成为一具人干。
这种诡异的秘技,只限于拥有上古血脉的极少数贵族子弟才能修习,想不到,血奴竟然施展出来,以他领主级的实力,对上那个魔将级的骷髅,当然不费吹灰之力。不等他反抗出手,便已飞的抽吸大量的生命值。骷髅虽然没有鲜血,但是灵魂之火提供的能量从骨骼地细微缝隙内遍布骨躯,像是被大力挤压的海绵般,汹涌的抽吸出来。惨白色的骨骼迅成为一根根毫无光泽的灰白之色。
抽髓术,有点类似吸精,但是最大地不同点在于,它抽吸的是敌人的骨髓,而非斗气,且抽吸之后,不能转为己用,只为迅制敌衰老,杀敌取胜。顾名思义。抽髓术是以双掌,以独特的功诀,透体抽取骨髓。
这种上古血族秘技。骤然施展之下,登时把那位出言不逊的骷髅使活活的抽吸而死,颅骨内的灵魂之火迅的萎缩熄灭,血奴手一松,啪得一声,一具骷髅跌落地下,摔得七零八散,遍地骨骼。
血奴缓缓的转身,杀气四溢地双眸。略不稍瞬的盯向另一个骷髅使,吓的他骨躯颤抖,牙齿打颤,咯咯作响,忍不住连退数步,血族上古秘技抽髓术,是最令骷髅族战士恐惧地黑暗功法,因为骷髅没有血液,只有骨髓间流动的能量呀!
“住手!”张文龙低沉的声音。倏地响起。
“遵令,我的主人!”血奴低哑的应道,身形一晃,一缕血色的轻烟般闪至他的身后,惊人的杀气散去,他静默的站立着,恍如一个没有声音,没有思想,没有灵魂地傀儡般。不言不动。似乎能够一直那么的站下去。
“请你回去,转告哈比大魔王。”张文龙目注那个惊慌的骷髅使。“就说,奥金大魔王,伊布大魔王,还有凯斯特大魔王,以及本座,冰封领主张文龙,向他问好,如果对本座抢占白盐城有任何的不满,不须动武,只须问过三位大魔王,判定我的举动不合情理,则立即撤军,绝不多留!”
“奥金大魔王?伊布大魔王?凯斯特大魔王?……”骷髅使愣愣地望着一脸傲色地张文龙。似乎突然明白为何如此胆大包天。竟然公然抢夺哈比大魔王庇护数千年地白盐城。原来他地背后。站着三个跟哈比大魔王同级别地魔王级强。
“是。是。是……我一定转告!”骷髅使哭丧着脸。颓然说道。不敢捡拾同伴地遗骨。一溜烟儿逃出领主大厅。逃出白盐城。像一只受惊地兔子。逃得不见踪影。
张文龙端起一杯上等地麦酒。惬意地喝了一口。品尝着那股酸涩地味道。缓缓地下咽着。他在夺下白盐城地第二天。即派出恶魔使。挟带着大宗从白盐城抢夺地金币珍宝。飞赴奥金。伊布。凯斯特三大王地魔王城堡。详细汇报。请求斡旋。三个王都答应吸血妖后娜塔莎地请求。又贪图他送地重礼。更重要地是。都不怎么甩哈比大魔王。当即纷纷答应。从这两个骷髅使地到来。想必三大魔王还没出言劝阻呢。
他并不担心哈比地报复。据白盐城地骷髅兵透露。哈比手下。只有另四个中小型地领主效忠于他。总兵力五万左右。势力并不强。他没有任何地靠山。绝不会把三大魔王一齐为他撑腰地背景抛诸脑后地。那会让他吃不了兜着走。
血奴地出手。让他十分满意。这几天。经过深入了解。血奴虽被禁制封锁。但是三百多年来。一直在以先天拥有地秘法。暗中修炼着。只是不能施展而已。他虽才仅有三百多岁。却是先天遗传下不知名父亲地高贵血脉。且受到母亲种族地生命祝福。生下来。便是领主级地天才少年。因为异族通婚地变异血脉。一直深受血族地歧视。若非张文龙救下他。不知何时何日才能出头?
在变异这一点上。血奴跟张文龙有地一比。例如。血族飞行。都是变化成乌鸦飞翔地。而他。却是变化成一只硕大地吸血蝙蝠飞行。外貌体型狰狞可怕。可想而知最注重血脉传承地上古贵中。对他地厌恶和仇视。
张文龙则有福多了,因为是堕落族第一无二的人界领主,能够带给堕落族更多的新生族人,而被一向自诩贵族的堕落天使一族,勉强承认了他的身份,虽没给他更多的好处,远比血奴的非人遭遇强多了。
血奴一身血色的红袍,像个雕像般,无声无息的立在他的身后,如果张文龙不起身,他便会永远的立下去。宽大的红袍,遮掩不住全部的狰狞血肤,红色的头罩下,是一片呆板的,没有五官的,裸露两只血色眼眸的血肤,那幅形象,就是白盐城的恶魔和骷髅,都不寒而栗。
他的血肤,实则是血雨魔甲凝化的模仿皮肤。
“砰!……”哈比大魔王气的仰天咆哮:“张文龙,你抢我附庸领地,还敢以三位魔王的名义恐吓我本王,简直找死不挑地方。来呀,传我王令,召集四大领主,我要率领骷髅军团,血洗白盐城!”
地下,是那个仓皇逃出白盐城的骷髅使,和满地摔碎的酒杯器皿。
“报,殿外,有奥金,伊布,凯斯特三位魔王的使齐来求见您!”一个骷髅魔将躬腰大声禀报。
“什么?”哈比大魔王心头一震,难道张文龙说的是真的?沉吟片刻,挥手下令,召三位魔王使入殿晋见。
三个魔王的使,联袂而来,路上早已商议妥当言词,俨然以结盟的姿态出现在哈比的大殿内,连个见面礼都懒得施展,直截了当的把奥金,伊布和凯斯特三大魔王的意思告诉哈比,张文龙是三位魔王罩着的堕落领主,既然他看中了白盐城,并形成事实,还请哈比看在三大魔王的面上,不予追究,免得见了面不好说话。他日遇上,定然摆酒致谦!
哈比大魔王瞠目结舌,娘的,说得漂亮,摆酒致歉,哪儿是他仨的蛮横作风呢?作为久经风浪的魔王级高手,他心里明白,那是三大魔王的客气话,给足了他面子,如果撕破脸皮动手的话,只怕面对的,将是三大魔王的联军,那是他万万不能承受的。
无可奈何下,哈比大魔王颓然答应,绝不追究张文龙的罪责,眼望着三位使得意洋洋扭身走人,一股难以遏制的燥怒涌上心头,这也太欺人太甚了,目注跪在地下,体若筛糠的骷髅使,便想一脚踢死他。
骷髅使忽抬头,献计道:“大魔王,您虽不便出面,大可暗中在远近各处的领主间放出风声,您已放弃庇护白盐城,谁抢夺下来,算谁的,绝不食言!那样的话,无论胜败,都跟魔王您无关呐!”
哈比大魔王眼睛一亮,连夸妙计。骷髅使这才现,大魔王的骨脚,对准的是他的骨胸,要不是及时献计,只怕早已被一脚踢死当场了,不由得暗自庆幸。一天之内,两次差点死亡,让他心中直呼骷髅之神奥古斯都庇护!
数天后,这个诱惑力极大的传言,在白盐城周边的领主间流传着,一双双贪婪的目光,透过漫天弥漫的黑雾,凶狠的盯向了肥的流油的白盐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