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小心的塞到豪华悬浮车内的凌天,长叹一声,也只能祝愿杨雄能让带着自己的妻儿老母离开这里了,至于说回来并肩战斗,凌天从未想过,也不会去奢求,凌天现在心里想的,只是这个组织的头目,究竟是哪个仇家!
生活的精彩,往往来自很多出乎意料的事情生,打破了原本的均衡和平静,才会让人感到新鲜,但是这个新鲜,有好事儿,自然也就有坏事。
凌天感觉自己现在跟烈焰的融合已经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如果自己再次站在当时拍卖会那里的话,所有的电子精灵融合者都将不会是自己的对手。他自信自己可以在瞬间破掉链金的束缚,然后恢复最佳状态,打不过,完全有跑的能力。
凌天的精神力现在已经强大到了那种可以轻易将一个普通人变成白痴的地步,并且收放自如,能力带来的自信,凌天对自己这趟虎穴之行,可以说踌躇满志!
不过这一切,在自己被送进一个没有人,四周全部都是精钢墙壁的房间时,改变了。
凌天开始并没有感觉到惶恐,他知道,总会有人来见自己。可是当漫长的一天过去的时候,凌天才现,对方虽然迫不及待的将自己抓来,可是却并没有急着见自己的意思。
凭着凌天的现在的知识,很清楚的知道,这个房间里不止安装了一个摄像头。嘴角挂着一丝冷笑,心说看你们能挺到什么时候,反正老子我来了!
想通了的凌天干脆靠在躺椅上睡起觉来,不过在脑海中,却有着三股不同地精神力正在激烈的讨论着。
那边的监控室里,一个相貌平淡无奇的中年人,正冷眼注视着监视器下睡大觉的凌天。眼中流露出一种复杂的感**彩。
看了半天才摇头道:“这个小家伙,倒是真像从前的队长。一副无所谓地态度,还真是不知死字怎么写。”叹息了一声,并没有继续说,这是属于他心底里最深的一个秘密,从未对任何人说起过。
就连跟自己地妻儿,坎比亚索也从不说自己的过去,他从不认为自己是好人。不过这并不代表他希望自己的孩子也跟自己一样,成为一个无耻的卑鄙的背叛者,小人。
是的,坎比亚索从不否认自己是个小人,当年在背叛队长凌霄的事件中,他实际上是一个绝对地主导者,是他最先提议这么做的,然后其他人表示了响应。有两个不愿同流合污的,也被自己杀死了。
可是又有谁知道,坎比亚索当年还是一个在大街上捡垃圾的孩子时,遇到了就已经成为一个冒险小队队长的凌霄,是那个男人让自己脱离了贫困的枷锁。如果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话,坎比亚索的作为。死一万次也不多!
但是坎比亚索并不认为自己做错了什么,他当流浪儿地时候,曾经为了一块饼干杀死了一个跟自己同样大的伙伴,为了富贵,他没有什么事情是做不出的,所以,从很小的时候开始,他就已经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堕落,根本就不足以形容他。
他认为那个将自己带离贫困的男人,也不是安的什么好心。他眼中地世界。就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想要做人上人。就必须无所不用其极。
最后,他成功了,他得到了大量的晶石,同时,他还知道了一个天大的秘密,坎比亚索想起了他们找到电子精灵的那天晚上。
正处于蜜月期的凌霄十分开心的找到自己,毕竟坎比亚索是他一手带起来的亲信,凌霄也最为器重这个不像手下,倒像兄弟多些的人,所以无论有什么秘密,凌霄最先告诉的,就是他坎比亚索。
“坎比,你知道么,咱们这次,真是达了!”凌霄好像还喝了些酒,有些醉醺醺地搂着坎比亚索地肩膀说道。
“是啊,老大,咱们这次找到的晶石,足够咱们用上几辈子,我几乎无法计算出那是多大一笔财富了!”有些心虚地坎比亚索不敢看凌霄的眼睛,幸好凌天有些喝多了,加上太高兴,自然不会察觉自己的这个亲信的异样。
“不,不止晶石。”凌霄的手轻轻摇晃了下,然后小声道:“记得咱们在晶石那里现那几只几乎透明的生物吧?”
坎比亚索心里一动,当时现那几只透明的生物时,大家好奇多过于别的,都嚷嚷着这种从未听说过的物种回去一定能卖个好价钱,可惜不知他们是干什么的。
“嘿嘿。”凌霄得意的笑了笑,然后悄声道:“那可不仅仅是一个从未被现的物种,你看看这个!”说着凌霄手掌摊开,一团红色的火焰如同魔术般出现在凌霄的手上,精灵般的跳动着,把坎比亚索的眼睛都看直了。
“老,老大,这是什么?”坎比亚索的心一下子悬了起来,作为最了解凌霄的人,他有把握在瞬间杀死这个男人,可是凌霄这忽然冒出的火球,像个骑士小说中的魔法师般,让坎比亚索心里一下子没底起来。
凌霄还当是坎比亚索被自己惊呆了,得意的笑笑,然后道:“这就是那小东西的作用,我曾经在一本很奇怪的书上见过对这东西的介绍,他们有个名字,叫电子精灵!”
………………
凌霄不知道,自己这番好意的举动,成了真正的催命符,原本还在犹豫的坎比亚索更加坚实了要除去凌霄然后占有这批晶石的想法。
不过在他的计划中,是独吞了这批晶石和所有的电子精灵,他没想到的是,凌霄也是一个及其聪明的人,看破了自己的意图后,直接带着老婆跑掉了,任凭自己和其他三人拼命追杀,也没能将他们杀死。
这件事,就像一个隐疾一般,埋藏在坎比亚索的心里,时不时就会作一次。这些年他经常会做噩梦,仿佛无形中有一张大网般,自己用尽力气也无法挣脱。
这种感觉让越来越富的坎比亚索越来越恐惧,如果说作为流浪儿的时候,可以为一块饼干杀人的话,那么他现在所享受的生活,是从前想都不敢想的,所以,他很怕死。
当然,最怕的,就是当年队长的后人来寻找自己!
虽然这个想法被自己否定过无数次,当年的凌霄和他妻子全部身受重伤,就算能生下来一个孩子,也未必能成活,再说,就算是活了,也不过是个野人,有什么好恐惧的,自己现在手中掌握着旁人无法想象的势力。
那美克星的执政官算什么,如果他坎比亚索愿意,明天就可以换人!
那自己还有什么理由害怕一个野人呢,但当这个野人真的出现的时候,坎比亚索终于明白了,龙生龙,凤生凤!这句流传千古的话,果然有道理!
狂野不羁的眼睛,随时散着让人胆寒的目光,仿佛可以随时撕碎敌人的力量,从小在山野中磨练出来的意志,这一切的一切,都不是正常在人类社会中长大的人能拥有的!
杨雄不知道一件事,为什么自己做什么组织上都会在第一时间知道,他曾经怀疑过身边有组织的眼线,可是看着这些全部都是自己嫡系的人,纵然杨雄这样的大奸大恶之徒,也不敢贸然去调查。
到后来妻儿都落到人家手中,杨雄也认命了,爱谁谁吧,反正也这样了。其实这个人,就是杰克,当初在米奇而星球上的时候,也是杰克把现凌天这件事第一时间告诉了坎比亚索。
因为之前坎比亚索听说他们要去这个星球的时候,就秘密通知了杰克。所以当杰克形容出凌天的长相时,绕是坎比亚索这个久居上位的“人上人”也半天没有说出话来,如果当时杰克敢打量坎比亚索,就会现自己一直连反抗之心都不敢升起的大头目,眼中竟充满恐惧。
坎比亚索从这时起,就誓一定要找到凌天,然后将他弄到自己的身边,然后亲眼看着他死去,那个噩梦才会消失掉,否则,他这一生虽然富贵,但将永远活在恐惧之中。
虽然他身上的电子精灵,也早已经融合到了更高的层次,可他还是害怕!
凌天刚以入定,脑海中就传来烈焰的声音,似乎沉睡了好久刚刚醒来,烈焰的声音中竟然带着一**惑般的慵懒。
“凌,这里似乎有我同类的气息,而且,比我们强大!”
凌天一愣,他的烈焰一直就是一个很特殊的存在,至少凌天心里坚信!
因为薇薇的若水就很少跟薇薇沟通什么,先前还以为是若水冷淡,后来时间长了才现,原来是若水根本就没有烈焰这么高的智商!
当然,这个问题凌天是不会去跟薇薇说起,免得她不开心,不过这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自己是个怪胎,自己的电子精灵似乎也是。
凌天应道:“那我们应该怎么办?”
烈焰似乎沉思了一会,柔柔的声音再次响起:“我们,我们不是还有一条威猛的巨龙么?”
生活的精彩,往往来自很多出乎意料的事情生,打破了原本的均衡和平静,才会让人感到新鲜,但是这个新鲜,有好事儿,自然也就有坏事。
凌天感觉自己现在跟烈焰的融合已经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如果自己再次站在当时拍卖会那里的话,所有的电子精灵融合者都将不会是自己的对手。他自信自己可以在瞬间破掉链金的束缚,然后恢复最佳状态,打不过,完全有跑的能力。
凌天的精神力现在已经强大到了那种可以轻易将一个普通人变成白痴的地步,并且收放自如,能力带来的自信,凌天对自己这趟虎穴之行,可以说踌躇满志!
不过这一切,在自己被送进一个没有人,四周全部都是精钢墙壁的房间时,改变了。
凌天开始并没有感觉到惶恐,他知道,总会有人来见自己。可是当漫长的一天过去的时候,凌天才现,对方虽然迫不及待的将自己抓来,可是却并没有急着见自己的意思。
凭着凌天的现在的知识,很清楚的知道,这个房间里不止安装了一个摄像头。嘴角挂着一丝冷笑,心说看你们能挺到什么时候,反正老子我来了!
想通了的凌天干脆靠在躺椅上睡起觉来,不过在脑海中,却有着三股不同地精神力正在激烈的讨论着。
那边的监控室里,一个相貌平淡无奇的中年人,正冷眼注视着监视器下睡大觉的凌天。眼中流露出一种复杂的感**彩。
看了半天才摇头道:“这个小家伙,倒是真像从前的队长。一副无所谓地态度,还真是不知死字怎么写。”叹息了一声,并没有继续说,这是属于他心底里最深的一个秘密,从未对任何人说起过。
就连跟自己地妻儿,坎比亚索也从不说自己的过去,他从不认为自己是好人。不过这并不代表他希望自己的孩子也跟自己一样,成为一个无耻的卑鄙的背叛者,小人。
是的,坎比亚索从不否认自己是个小人,当年在背叛队长凌霄的事件中,他实际上是一个绝对地主导者,是他最先提议这么做的,然后其他人表示了响应。有两个不愿同流合污的,也被自己杀死了。
可是又有谁知道,坎比亚索当年还是一个在大街上捡垃圾的孩子时,遇到了就已经成为一个冒险小队队长的凌霄,是那个男人让自己脱离了贫困的枷锁。如果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话,坎比亚索的作为。死一万次也不多!
但是坎比亚索并不认为自己做错了什么,他当流浪儿地时候,曾经为了一块饼干杀死了一个跟自己同样大的伙伴,为了富贵,他没有什么事情是做不出的,所以,从很小的时候开始,他就已经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堕落,根本就不足以形容他。
他认为那个将自己带离贫困的男人,也不是安的什么好心。他眼中地世界。就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想要做人上人。就必须无所不用其极。
最后,他成功了,他得到了大量的晶石,同时,他还知道了一个天大的秘密,坎比亚索想起了他们找到电子精灵的那天晚上。
正处于蜜月期的凌霄十分开心的找到自己,毕竟坎比亚索是他一手带起来的亲信,凌霄也最为器重这个不像手下,倒像兄弟多些的人,所以无论有什么秘密,凌霄最先告诉的,就是他坎比亚索。
“坎比,你知道么,咱们这次,真是达了!”凌霄好像还喝了些酒,有些醉醺醺地搂着坎比亚索地肩膀说道。
“是啊,老大,咱们这次找到的晶石,足够咱们用上几辈子,我几乎无法计算出那是多大一笔财富了!”有些心虚地坎比亚索不敢看凌霄的眼睛,幸好凌天有些喝多了,加上太高兴,自然不会察觉自己的这个亲信的异样。
“不,不止晶石。”凌霄的手轻轻摇晃了下,然后小声道:“记得咱们在晶石那里现那几只几乎透明的生物吧?”
坎比亚索心里一动,当时现那几只透明的生物时,大家好奇多过于别的,都嚷嚷着这种从未听说过的物种回去一定能卖个好价钱,可惜不知他们是干什么的。
“嘿嘿。”凌霄得意的笑了笑,然后悄声道:“那可不仅仅是一个从未被现的物种,你看看这个!”说着凌霄手掌摊开,一团红色的火焰如同魔术般出现在凌霄的手上,精灵般的跳动着,把坎比亚索的眼睛都看直了。
“老,老大,这是什么?”坎比亚索的心一下子悬了起来,作为最了解凌霄的人,他有把握在瞬间杀死这个男人,可是凌霄这忽然冒出的火球,像个骑士小说中的魔法师般,让坎比亚索心里一下子没底起来。
凌霄还当是坎比亚索被自己惊呆了,得意的笑笑,然后道:“这就是那小东西的作用,我曾经在一本很奇怪的书上见过对这东西的介绍,他们有个名字,叫电子精灵!”
………………
凌霄不知道,自己这番好意的举动,成了真正的催命符,原本还在犹豫的坎比亚索更加坚实了要除去凌霄然后占有这批晶石的想法。
不过在他的计划中,是独吞了这批晶石和所有的电子精灵,他没想到的是,凌霄也是一个及其聪明的人,看破了自己的意图后,直接带着老婆跑掉了,任凭自己和其他三人拼命追杀,也没能将他们杀死。
这件事,就像一个隐疾一般,埋藏在坎比亚索的心里,时不时就会作一次。这些年他经常会做噩梦,仿佛无形中有一张大网般,自己用尽力气也无法挣脱。
这种感觉让越来越富的坎比亚索越来越恐惧,如果说作为流浪儿的时候,可以为一块饼干杀人的话,那么他现在所享受的生活,是从前想都不敢想的,所以,他很怕死。
当然,最怕的,就是当年队长的后人来寻找自己!
虽然这个想法被自己否定过无数次,当年的凌霄和他妻子全部身受重伤,就算能生下来一个孩子,也未必能成活,再说,就算是活了,也不过是个野人,有什么好恐惧的,自己现在手中掌握着旁人无法想象的势力。
那美克星的执政官算什么,如果他坎比亚索愿意,明天就可以换人!
那自己还有什么理由害怕一个野人呢,但当这个野人真的出现的时候,坎比亚索终于明白了,龙生龙,凤生凤!这句流传千古的话,果然有道理!
狂野不羁的眼睛,随时散着让人胆寒的目光,仿佛可以随时撕碎敌人的力量,从小在山野中磨练出来的意志,这一切的一切,都不是正常在人类社会中长大的人能拥有的!
杨雄不知道一件事,为什么自己做什么组织上都会在第一时间知道,他曾经怀疑过身边有组织的眼线,可是看着这些全部都是自己嫡系的人,纵然杨雄这样的大奸大恶之徒,也不敢贸然去调查。
到后来妻儿都落到人家手中,杨雄也认命了,爱谁谁吧,反正也这样了。其实这个人,就是杰克,当初在米奇而星球上的时候,也是杰克把现凌天这件事第一时间告诉了坎比亚索。
因为之前坎比亚索听说他们要去这个星球的时候,就秘密通知了杰克。所以当杰克形容出凌天的长相时,绕是坎比亚索这个久居上位的“人上人”也半天没有说出话来,如果当时杰克敢打量坎比亚索,就会现自己一直连反抗之心都不敢升起的大头目,眼中竟充满恐惧。
坎比亚索从这时起,就誓一定要找到凌天,然后将他弄到自己的身边,然后亲眼看着他死去,那个噩梦才会消失掉,否则,他这一生虽然富贵,但将永远活在恐惧之中。
虽然他身上的电子精灵,也早已经融合到了更高的层次,可他还是害怕!
凌天刚以入定,脑海中就传来烈焰的声音,似乎沉睡了好久刚刚醒来,烈焰的声音中竟然带着一**惑般的慵懒。
“凌,这里似乎有我同类的气息,而且,比我们强大!”
凌天一愣,他的烈焰一直就是一个很特殊的存在,至少凌天心里坚信!
因为薇薇的若水就很少跟薇薇沟通什么,先前还以为是若水冷淡,后来时间长了才现,原来是若水根本就没有烈焰这么高的智商!
当然,这个问题凌天是不会去跟薇薇说起,免得她不开心,不过这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自己是个怪胎,自己的电子精灵似乎也是。
凌天应道:“那我们应该怎么办?”
烈焰似乎沉思了一会,柔柔的声音再次响起:“我们,我们不是还有一条威猛的巨龙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