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事都瞒不过你的眼睛。”听到冯慕华这句话,林桂兰心里像到了蜜一样甜,她一个富婆什么都不缺,重新找一个男人,还给他做小是为了什么?不就是想找一个有了事能为自己做主的人吗,现在见冯慕华肯为她大包大揽,感觉自己这次是找对人了,又怎么会不开心呢?便笑了一下,又往他的胸膛上依偎了几分,道:“是这样的。爷你应该知道青帮和洪帮这两个帮派吧。”

    这两个帮派的名气实在是太大了,可以说是大到如雷贯耳,妇孺皆知,后世的网络上更是将其传的神乎其神,各种有关于他们的文章电视剧不知道搞了多少部,冯慕华怎么会不知道呢?

    事实上,洪帮又叫洪门,最一开始是反清复明的组织,从明末清初一直延续到了民国时期,可以说是一个历史久远的帮派了,在孙中山先生举起反清的大旗之后,他们曾经积极地支持过革命。

    青帮则是由清朝的漕运机构演变而来的,又叫安清帮,并不想跟清政府对着干,不过在辛亥革命的风云激荡之中,他们一个小小的帮派也做不了什么,只能是顺应着历史形势,跟着社会一起来到了民国。

    相比洪帮而言,青帮里走出来的大佬就多得多了,其中最著名的就是杜月笙和常申凯两位猛人。当年常校长落魄江湖的时候曾经受过杜老板的恩惠,所以在他上台之后也极力支持青帮,使得青帮的势力突飞猛进,一时风头无两。

    杜老板也凭借着这股东风广交四海朋友,手眼通天,黑白两道通吃,就连戴笠都是他的坐上宾,由此可见此人在这个年代的影响力有多么大。

    冯慕华是搞特务的,不可能不会知道这么一股很有力量的势力,只是他不知道的是,林桂兰为什么会突然跟他说这个,难道她实际上是帮会的人,或者是跟帮会有什么关系,便搂着她的娇躯柔声说道:“我当然知道了,你跟我说这个干什么?你跟他们有什么关系?”说罢,用柔和的眼光盯着林桂兰的俏脸,想要看看她到底要说什么。

    林桂兰靠在他的身体上,小鸟依人般地说道:“爷,这你就有所不知了吧。我们这些做小本生意的,哪里能逃得过他们,每个月都得给他们交保护费,要不少钱呢。”说罢,便嘟囔着嘴开始撒娇卖萌,看来这笔保护费确实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否则也不会让林桂兰心疼成这样。

    冯慕华这次恍然大悟,他这才想起了,与后世光明的新中国不一样,在这个年代,像帮派这种接近于黑社会性质的机构竟然是合法机构,可以堂而皇之地设堂口收徒弟。像杜月笙那么多徒子徒孙都指望着他吃饭,他的钱是从哪里来的?光靠他自己做生意赚的出来吗?累死他他也赚不出来,实际上,他的钱很大一部分都是从那些没有背景的商贩身上收保护费收来的。

    像林桂兰这种没有背景的孤弱女子,在任何人眼里都是肥羊,那些帮派大佬们肯定更不会轻易放过她,不一定变着什么法从她身上榨取钱财呢?不要以为那些混黑社会的都像电视上演的那样敬重关公,义气最重,那都是扯淡。他们其实还是混钱,没钱还混个屁,没钱谁还认你当老大?

    那些个整天将江湖义气挂在嘴上的浩南哥们,一见到钱保准一个比一个跑得快,若是见到林桂兰这种财色兼备的小美人,那更是哈喇子都要流出来了,江湖义气?扯淡!能当饭吃吗?能当美女睡吗?

    冯慕华可以想象,在林桂兰守寡的这些日子里,为了摆脱他们的纠缠,不知道费了多少周折,花了多少心思。之前的事情他管不着,但是现在林桂兰是他的女人,林桂兰的钱是他的钱,他岂能再允许这些鼠辈插手?便拍了拍林桂兰的肩头,豪气顿生地说道:“兰姐,你放心吧。从今天开始,那些人再也不敢来找你的麻烦了。这件事就交给王德彪去办吧,他要是连这件事都办不好,以后也就不要跟着我混了。”

    林桂兰大喜过望,实话实话,这些年她没少受这些人的气,偏偏她自己又是一个没有什么背景的孤弱女子,不能拿他们怎么样,只能忍气吞声地每月给他们缴纳巨额的保护费,还动不动要忍受他们去自己的店里白吃白喝白拿,现在有冯慕华给她出头,她感觉自己的苦日子总算是熬过来了。

    此时此刻,林桂兰不由地长舒了一口气,颇有一番扬眉吐气的感觉,一时忍不住激动往冯慕华的脸颊上亲了一口,娇滴滴地笑道:“谢谢爷。”说罢,又开始卖力的伺候起冯慕华来。

    第二天清晨,在林桂兰这里吃过早饭之后,冯慕华就开着自己的道奇车上班去了。上班之后,冯慕华什么都没有干,第一时间拿起电话给王德彪打了过去,交待了一下林桂兰的事情。

    王德彪正愁着没有机会表现呢,接到电话之后,立即屁颠屁颠地去找管着那一片的青帮堂口办事去了。

    中午时分,刚刚吃完饭的林桂兰忽然听到一阵敲门声,心里不由地感到一阵纳闷,她记得冯慕华走之前交待她中午不回来吃了,难不成是他太想念自己变卦了?人其实都有自恋心理,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总是以为自己有足够的魅力,能牢牢地吸引住对方。

    林桂兰也不例外,听到敲门声之后,第一时间便是认为是冯慕华回来了,心里一阵高兴,三步两步地跑到门口打开了大门。

    不过,接下来的那一幕却让她颇为失望,只见来人并不是令她心心念念的冯慕华,而是她最不愿意看见的青帮管这一带的堂口老大金七。

    金七此人人称七爷,也算是这一带有头有脸的人物,经常跟一些当官的推杯换盏,搞一些非法交易,手面也比较广,在青帮中的辈分也比较高,手下有一群狗腿子,因此此人也很牛气,平常见面都是鼻孔朝天,很少有见他笑着看人的时候。

    平日里林桂兰没少给这个人交保护费,还看了他不少冷脸子,心里对他是有恨又怕,既不愿意搭理他,也不敢表现的太明显,平日里见到了还得客客气气的。

    不过,她现在有了冯慕华的保护,倒是也不怎么怕他了,便将他挡在门外,不冷不热地问道:“你来干什么?这个月的钱我不是已经交了吗?”

    不想平日里人五人六,根本不拿正眼儿看他们这些平民百姓的金七此刻却脸上笑出了一朵菊花,连连冲着她拱手作揖,道:“嫂子不要误会,我怎么敢再收您的保护费?王警官已经把所有的事情跟我说了,没想到嫂子是冯长官的家眷。冯长官连破两件大案,抓了不少日本间谍,为我们国家的安全做出了重大的贡献,是人人敬仰的英雄,包括我金某人在内。冯长官在前线卖命杀敌,我们又怎么能在后方干不是人的事?从今天开始,嫂子再也不用交钱了,另外之前交的钱我都带来了,连本带利一并退回。”说罢,从自己的兜里掏出一沓美元来递给林桂兰,然后又吩咐自己的两个手下挑着几担东西过来,重新向林桂兰拱了拱手,笑道:“嫂子和冯长官郎才女貌,天作之合,能结成连理实在是人间的一件美事。请恕小的消息闭塞,不知道二位成双之日,所以礼物送的迟了一些,还望嫂子海涵。”

    金七今年已经五十多岁了,不知道比冯慕华大了多少,但是在冯慕华跟前还是得老老实实地做小弟,黑社会混的再大,在政府跟前根本屁都不是。青帮里最负盛名的大佬杜月笙曾有句名言——政府一向拿黑社会当夜壶,一句话便精辟地揭露了政府与黑社会的关系。每次当政府有了脏活不方便出面的时候都会找黑社会代劳,但是每次在利用完黑社会之后,又会嫌弃他们败坏了自己的名声而把他们踢到一边。就像人们用的夜壶,用得着的时候方便一下,用不着的时候就嫌它臭给扔到一边。

    冯慕华连破两件大案,名声早就传遍了整个杭州城,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他是军事情报处杭州站最有前途的人。军事情报处是什么单位金七很清楚,在那里面上班的可都是一群凶神恶煞,随随便便一句话就可以搞得人们家破人亡,尤其是像他这种家底不干净的人,若是落到他们手里还不得任他们搓圆搓扁?

    所以,金七是万万不敢得罪军事情报处的人的,他敬还来不及呢,怎么敢得罪呢?金七在江湖上混了这么久也不是白给的,他能混这么大,靠的就是手面两个字,他早就听说了冯慕华的名声,正想找机会结交一下,好为自己的将来埋下一支伏笔,没想到老天爷不开眼,让他平白无故地冲撞了冯慕华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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