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是一夕之间,大街小巷就冒出许多的气*枪摊子,但就算是这样也满足不了人们对于射击的热情。
“叶梧桐,我们去打气*枪吧。”最近邓倩倩也迷上了这个,梧桐里这一块大街小巷的气*枪摊子上常常能看到她的身影,当然她最喜欢去的是梧桐舅舅的气*枪摊子,一次能多打几发不说,还不用跟人排队。
“走吧。”叶梧桐将板凳放回门里同邓倩倩一起出了大院门。
“倩倩,你爱听戏吗?”路上叶梧桐问,爷爷那天把戏票给她,有两张,可叶梧桐愣是找不着陪她一起看戏的人。
姥姥姥爷是老一辈子的工人,他们只认勤勤恳恳做事,听戏太浪费时间了。
而且听戏在古代那是纨绔子弟的休闲,在姥姥姥爷眼里不是个好消遣。
另外现在又有了电视,那东西可比看戏带劲多了,最近随着邓家买了电视机,大院几家都蠢蠢欲动,江家也有了这个苗头,不过被姥姥打住了。姥姥最近正托人四处给小舅介绍对象,不管怎么样,一但处上了对象,到时结婚那一套,一台电视少不掉,如果现在买了,那到时岂不还要再买一台?
所以,最终江家买电视机的事情暂时被姥姥搁置,用姥姥的话来说,等三儿处了对象后再买。
母亲那边,叶梧桐不想让她触景伤情。至于小舅,那根本就不是一个能坐下来听戏的。
总之这几天叶梧桐硬是找不到跟她一起听戏的伴儿,这会儿死马当作活马医,盯上了邓倩倩。
邓倩倩头摇的跟拔郎鼓似的:“不去不去,我在家看电视,戏有什么好听的,每回都不晓得她们在唱些什么。”
邓倩倩的回答在叶梧桐的意料之中,叶梧桐也不强求,路过路口,看到阿春婆坐在门前树荫下摇着巴焦扇,叶梧桐眼睛一亮,怎么把这位给忘了:“阿婆,我这里多一张戏票,是几天后电影院排的大戏,据说是招待外宾的,票可难弄了,你要不?”
“哟,是你奶奶给你的吧,我这两天天天翻垃圾桶,我估摸着你奶奶应该把票甩了,没想到原来给了你这小猴子,难怪我一直找不到。”阿春婆笑咧了嘴。
“阿婆真是我奶奶肚子里的蛔虫,那天若不是我正好在边上,奶奶早让爷爷把票拿去甩了,可累着你了,给你。”叶梧桐将多余的一张票给了阿春婆,打着趣说。
“那是,你阿春婆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中知人心。”阿春婆高兴的接过戏票,吹起牛来那也是一点也不含糊。
终于找着听戏的伴儿了,叶梧桐了却了一桩事,同邓倩倩一路飞跑。
路过小公园时,那里的气*枪摊子已经不是最初那一家了,好几家挤在一起,小舅因着当初答应那个摊主,只要那位还在小公园摆,他决不在这一块儿插一脚,所以,小舅的气*枪摊子今天摆在工人文化宫门口,当然,这得利于黑皮叔带来的便利。
“桐桐,倩倩来了,来,我给你们备枪。”小舅忙的一头汗,见两人过来笑呵呵的道。
“赖皮赖皮,这不是插队吗?”边上早等着的几个半大小子起哄。
“臭小子,懂不懂发扬风格啊,女士优先不知道啊。”小舅舅把几个小子一顿熊。
后世发扬风格不过是口头上的一句话,甚至在一些人眼里还成了假仙。
但在这时代,发扬风格真的是骨子里的东西,哪怕是游戏,几个男生立刻让出了地儿。
叶梧桐对打气*枪不感兴趣,她一溜跑进了摊子,帮着小舅舅收钱,江寄海一开始还担心她算错,但看叶梧桐算钱收钱找钱的麻溜劲儿,直道这大外甥女儿是干这一行的料。
他这自己还没发展起来呢,便已经有了一种后继有人的骄傲。
邓倩倩对于打气*枪也不是那么真喜欢,只不过是喜欢凑热闹,打了几枪后,便站在一边看别人打,还给别人数数。
“桐桐舅舅,我们打两块钱。”这时,虞东南带着一帮男生过来,马上要上初中的小子,已经有些小大人的味儿了。
“好咧。”江寄海这边备着枪,那边虞东南带着那帮小子坏的很,将正在打抢的那帮小子挤到了一边。
“喂,你们怎么插队啊。”一帮男生可以对女生发扬风格,但对于同是男生,那断没有发扬风格的道理,这种事情对上岂有不斗个乌鸡眼的。
“就你们那枪技,别丢人现眼了,回家歇着吧。”虞东南等几个起哄。
“呸,我看该回家歇着的是你们。“那边的男生气着了,一个个跳脚。
“谁该歇着得凭真本事说话,要不,咱们比上一场。”虞东南冷哼着道。
“虞东南,我知道你,你这个臭二道贩子,比就比。”对面的男生群里,一个稍高一点的男生排众而出,一扬手冲着江寄海这边道:“叔叔,也给我们备两块钱。”
阳光下,说话的男生有着一种不可一世的张扬。
叶梧桐眯着眼,从那还有些稚嫩的脸上认出了人,平晓北。
重生以来,叶梧桐一直在想着,如果再见到平晓北,她要以一种什么样的心情去应对。
对于前世的叶梧桐来说,平晓北是一个特殊的存在,在她的生命里占有极其重要的份量。
跟平晓北第一次见面是母亲嫁给继父后,那时她性格内向,阴郁,甚至有些孤僻,这样的性格在学生的群体里是不受欢迎的,也难免要被人欺负。
于是,她跟平晓北的相识便是在一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之下。
平晓北的性格里有着热血和侠义,或者说是一股子江湖的气息,这样的性格注定身边会聚拢一批人,前世叶梧桐就是这批人中的一个,她总是追随着平晓北的脚步,甚至在相当一段时间里,大家都认准叶梧桐是平晓北的女朋友。
叶梧桐知道她不是,平晓北身上带着一种江湖性,这种性格有着热血和侠义,但同时也具有一种侵略性,凡是他想要的他就要想尽办法去争来,夺来,抢来,用尽各种办法。
就好象当初叶梧桐被欺负,他带着人为叶梧桐出头。可随着能力以及不断的成长,平晓北的这种侵略不但针对别人,更针对身边的人,他踩着身边的人一步步高歌,最终他身边的人都黯然离开。
当然,那时候平晓北已经不在乎了,因为跟曾经的朋友相比,他已站在了更高的点上,对于他来说,原来的这帮朋友已经跟不上他的脚步,既然跟不上,那就被淘汰。
平晓北的骨子里没有念旧之说,他只会前进前进再前进,凡是跟不上的或者是旧的东西都将被他扫进历史的尘埃。
这就是平晓北,再见之时,叶梧桐发现,除了一丝怀念外,无喜无悲,今生对于叶梧桐来说是一个新的开始,平晓是她生命中曾经的过客。
“叶梧桐,我们去打气*枪吧。”最近邓倩倩也迷上了这个,梧桐里这一块大街小巷的气*枪摊子上常常能看到她的身影,当然她最喜欢去的是梧桐舅舅的气*枪摊子,一次能多打几发不说,还不用跟人排队。
“走吧。”叶梧桐将板凳放回门里同邓倩倩一起出了大院门。
“倩倩,你爱听戏吗?”路上叶梧桐问,爷爷那天把戏票给她,有两张,可叶梧桐愣是找不着陪她一起看戏的人。
姥姥姥爷是老一辈子的工人,他们只认勤勤恳恳做事,听戏太浪费时间了。
而且听戏在古代那是纨绔子弟的休闲,在姥姥姥爷眼里不是个好消遣。
另外现在又有了电视,那东西可比看戏带劲多了,最近随着邓家买了电视机,大院几家都蠢蠢欲动,江家也有了这个苗头,不过被姥姥打住了。姥姥最近正托人四处给小舅介绍对象,不管怎么样,一但处上了对象,到时结婚那一套,一台电视少不掉,如果现在买了,那到时岂不还要再买一台?
所以,最终江家买电视机的事情暂时被姥姥搁置,用姥姥的话来说,等三儿处了对象后再买。
母亲那边,叶梧桐不想让她触景伤情。至于小舅,那根本就不是一个能坐下来听戏的。
总之这几天叶梧桐硬是找不到跟她一起听戏的伴儿,这会儿死马当作活马医,盯上了邓倩倩。
邓倩倩头摇的跟拔郎鼓似的:“不去不去,我在家看电视,戏有什么好听的,每回都不晓得她们在唱些什么。”
邓倩倩的回答在叶梧桐的意料之中,叶梧桐也不强求,路过路口,看到阿春婆坐在门前树荫下摇着巴焦扇,叶梧桐眼睛一亮,怎么把这位给忘了:“阿婆,我这里多一张戏票,是几天后电影院排的大戏,据说是招待外宾的,票可难弄了,你要不?”
“哟,是你奶奶给你的吧,我这两天天天翻垃圾桶,我估摸着你奶奶应该把票甩了,没想到原来给了你这小猴子,难怪我一直找不到。”阿春婆笑咧了嘴。
“阿婆真是我奶奶肚子里的蛔虫,那天若不是我正好在边上,奶奶早让爷爷把票拿去甩了,可累着你了,给你。”叶梧桐将多余的一张票给了阿春婆,打着趣说。
“那是,你阿春婆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中知人心。”阿春婆高兴的接过戏票,吹起牛来那也是一点也不含糊。
终于找着听戏的伴儿了,叶梧桐了却了一桩事,同邓倩倩一路飞跑。
路过小公园时,那里的气*枪摊子已经不是最初那一家了,好几家挤在一起,小舅因着当初答应那个摊主,只要那位还在小公园摆,他决不在这一块儿插一脚,所以,小舅的气*枪摊子今天摆在工人文化宫门口,当然,这得利于黑皮叔带来的便利。
“桐桐,倩倩来了,来,我给你们备枪。”小舅忙的一头汗,见两人过来笑呵呵的道。
“赖皮赖皮,这不是插队吗?”边上早等着的几个半大小子起哄。
“臭小子,懂不懂发扬风格啊,女士优先不知道啊。”小舅舅把几个小子一顿熊。
后世发扬风格不过是口头上的一句话,甚至在一些人眼里还成了假仙。
但在这时代,发扬风格真的是骨子里的东西,哪怕是游戏,几个男生立刻让出了地儿。
叶梧桐对打气*枪不感兴趣,她一溜跑进了摊子,帮着小舅舅收钱,江寄海一开始还担心她算错,但看叶梧桐算钱收钱找钱的麻溜劲儿,直道这大外甥女儿是干这一行的料。
他这自己还没发展起来呢,便已经有了一种后继有人的骄傲。
邓倩倩对于打气*枪也不是那么真喜欢,只不过是喜欢凑热闹,打了几枪后,便站在一边看别人打,还给别人数数。
“桐桐舅舅,我们打两块钱。”这时,虞东南带着一帮男生过来,马上要上初中的小子,已经有些小大人的味儿了。
“好咧。”江寄海这边备着枪,那边虞东南带着那帮小子坏的很,将正在打抢的那帮小子挤到了一边。
“喂,你们怎么插队啊。”一帮男生可以对女生发扬风格,但对于同是男生,那断没有发扬风格的道理,这种事情对上岂有不斗个乌鸡眼的。
“就你们那枪技,别丢人现眼了,回家歇着吧。”虞东南等几个起哄。
“呸,我看该回家歇着的是你们。“那边的男生气着了,一个个跳脚。
“谁该歇着得凭真本事说话,要不,咱们比上一场。”虞东南冷哼着道。
“虞东南,我知道你,你这个臭二道贩子,比就比。”对面的男生群里,一个稍高一点的男生排众而出,一扬手冲着江寄海这边道:“叔叔,也给我们备两块钱。”
阳光下,说话的男生有着一种不可一世的张扬。
叶梧桐眯着眼,从那还有些稚嫩的脸上认出了人,平晓北。
重生以来,叶梧桐一直在想着,如果再见到平晓北,她要以一种什么样的心情去应对。
对于前世的叶梧桐来说,平晓北是一个特殊的存在,在她的生命里占有极其重要的份量。
跟平晓北第一次见面是母亲嫁给继父后,那时她性格内向,阴郁,甚至有些孤僻,这样的性格在学生的群体里是不受欢迎的,也难免要被人欺负。
于是,她跟平晓北的相识便是在一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之下。
平晓北的性格里有着热血和侠义,或者说是一股子江湖的气息,这样的性格注定身边会聚拢一批人,前世叶梧桐就是这批人中的一个,她总是追随着平晓北的脚步,甚至在相当一段时间里,大家都认准叶梧桐是平晓北的女朋友。
叶梧桐知道她不是,平晓北身上带着一种江湖性,这种性格有着热血和侠义,但同时也具有一种侵略性,凡是他想要的他就要想尽办法去争来,夺来,抢来,用尽各种办法。
就好象当初叶梧桐被欺负,他带着人为叶梧桐出头。可随着能力以及不断的成长,平晓北的这种侵略不但针对别人,更针对身边的人,他踩着身边的人一步步高歌,最终他身边的人都黯然离开。
当然,那时候平晓北已经不在乎了,因为跟曾经的朋友相比,他已站在了更高的点上,对于他来说,原来的这帮朋友已经跟不上他的脚步,既然跟不上,那就被淘汰。
平晓北的骨子里没有念旧之说,他只会前进前进再前进,凡是跟不上的或者是旧的东西都将被他扫进历史的尘埃。
这就是平晓北,再见之时,叶梧桐发现,除了一丝怀念外,无喜无悲,今生对于叶梧桐来说是一个新的开始,平晓是她生命中曾经的过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