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也能如此大场面地风光一把,让倩倩也浪漫一次,就是让我去死,那也值了。”墩子自言自语道。

    “得了吧你,简单就是最大的幸福,安生过好自己的小日子吧,比什么都好。”

    “你们俩磨蹭什么呢,赶紧地,跟我下楼去接客!”羽凡推开门,从门缝中露出一张慌里慌张的脸。

    “催什么催!慌个鸟蛋!马上就下来。”墩子骂道。

    我们赶紧收拾完毕,跟着羽凡一同来到楼下,果然,教堂里已经扎满了人,正如上层社会的规矩,大家都非常安静,纷纷向羽凡投来惊赞的目光,的确,今天的他显得成熟大方,举手投足之处无不显成熟男性的魅力,人长得干净,家境丰厚,这是多少女生家庭朝思暮盼的金龟婿,此时此刻,他们恨不得将他俘下,收入自己囊中。

    墩子跟在羽凡身后进入了伴郎组,我则由司仪带领着来到后台,因为我要牵着小晓的手走过那人生中最后、最漫长的十来步。

    呆呆地站在那里,感受着这一奢华盛宴,以此来平复自己内心的愧疚与不安。我安慰着自己:小晓嫁过去以后,至少不会忍受物质匮乏的痛苦,而羽凡也一定会在精神上善待她,所以小晓一定会是幸福的,从今天开始,她的人生必定变得多姿多彩,我不断地为自己找诸如此类借口,希望自己能够心安理得。

    “哇――!”随着屋内一片哇然,我的思绪被突然中断,这才发现大家的目光都齐刷刷地朝我投来,不对,是向我后方投来。

    我也跟着大家的目光转过头,而眼前的一幕差点令我窒息,映入眼帘的是一个皮肤白皙,五官清秀,穿着洁白婚纱的女人,那如天使般的面容足以让所有女人心生自卑,即便是我,也看得如痴如醉。她脸上的淡妆已改变了自己的初始模样,但那双正凝视着我的双眼却让我一眼区分开来,只有邱小晓的眼睛才能如此深邃而逼人心魄,正将我的怯懦一层一层剥开。

    没见过小晓化妆的样子,不过却着实好看,那简单的妆容配合自身的质朴,简直就是出水芙蓉。在这座偌大的教堂之内攒动着无数人影,而她却只将眼神洒向我一个人。那是一种令人无法看透的眼神,她是笑着的,可那笑容之中却隐藏着太多东西,我看不透,更不想去看透。我实在不敢再看她的双眼,于是我选择缓缓低下了头。

    随着司仪的指挥,小晓走到了我跟前,站在我旁边,我的心开始微微颤动。她主动挽起了我的手臂,那是一只多么熟悉的手,曾为我做过饭,煎过药,我甚至仍能感受到那份熟悉的体温,一股不知名的香水味飘过我的鼻尖,那是我对邱小晓最后的嗅觉记忆。

    红毯前方不远处,耶稣雕像下,一位瘦小的白发老人,正手捧着圣经,庄重严肃地阐释着婚姻的神圣。站在他面前的则是刘羽凡,满脸笑容,手持一支血红的玫瑰,目不转睛地望向我们。

    突然,一首熟悉的音乐在场内响起,正是那首曾令我魂牵梦绕的《梦中的婚礼》,一直以来,我都希望在自己的婚礼现场能听到这首曲子,却没想到它出现在了如今这个特殊的场合。

    “走吧,送我这最后一程。”小晓突然转过头,轻声对我说道,那言语中既带着悲叹又混杂着解脱,让我无法完全分辨。

    我微微转过头,看到了她那张洋溢着笑容的脸。

    这真的就是最后一程了,从今以后,我与小晓不再会有任何瓜葛,就如同两条相交的直线,我们都经过了那个交点,以后,彼此之间会越来越远,绝不可能再次交汇,趁着这最后的一丝温存,我决定勇敢地陪她走下这最后十来步。

    我轻轻挽起她的手,一步一步缓慢地朝羽凡走去,那每一步都走得如此沉重,仿似在穿越一段一段回忆,又痛苦地强破自己立马忘掉这一段一段回忆。从未发现,这首《梦中的婚礼》听起来竟如此悲伤,如此断人心肠。

    那一刻,我已完全忘记了时间,不知不觉已来到羽凡面前,我模仿着影视剧里的场景,轻轻托起小晓的右手,羽凡则如一副绅士模样,伸出手准备接过这一生的幸福。可就在那一刹那,我明显感觉到了小晓的抗拒,她几乎是拽着我的手不愿松开,我惊异地转过头,才发现泪水已驻满了她的眼眶。我知道,这是小晓在做最后的抵抗,她不愿就此罢休,希望再抗争这最后一次。

    那一刻,我多想牵着小晓的手逃离婚礼现场,我可以不顾任何人的想法,不介意任何人反对,带她去一个无人认识的地方,去过那种简单得可以被他人遗忘的生活。

    经此一来,现场立马变得有些尴尬,我将视线挪向台下,却正好看到刘羽凡的爸妈,那一脸的严肃令我胆寒。在这最关键的一步,我若背叛他们的意图,对他们而言,损失的不光是小晓,更是脸面,要知道这帮达官贵人最注重的就是面子这东西,我若背道而行,当着众人的面让他们颜面扫尽,那后果必定不堪设想。这帮人如同禽兽,视人命如草芥,任凭肆意践踏,当然,他们大可不必自己动手,随便出点钱找几个**上的人便可让我在当晚躺尸街头,现实就是如此残忍,一切坏的状况都有可能会发生。所以我控制着自己的情绪,理智着不让他们恼羞成怒。

    我稍加力气,将小晓的手送到了羽凡手中,尽管仍感受到她微弱的抵抗。

    永远也忘不了小晓当时的表情,失望?无奈?哀怨?感情太过复杂,却只被一个冷冷的笑容覆盖,或许,这也算是对我们感情的最后一丝回应吧。

    我强忍着泪走下台,听着背后传来神父的祝福,婚礼的高潮正式开始,可对我而言,一切都已结束。

    来到自己的位置坐下,我的双眼已经模糊,甚至看不清台上唯美的画面,那拥抱和亲吻太过刺眼,那对爱的誓言太过刺耳,几乎要将我杀得灰飞烟灭。

    “看着很心疼对吗?”背后突然传来一个声音。

    我赶紧转过头,看到了久违的蚯蚓。

    “你――你怎么在这儿?”我问道。

    “你这话说得,今天是我姐结婚,你说我应该在哪儿!”蚯蚓讽刺道,我也觉得自己问得太过白痴,这种场景,蚯蚓一定会到场,即便不是来为姐姐祝福,也是为了看我到底有多狼狈。

    “我怎么会心疼,看着你姐幸福,我高兴还来不及。”我赶紧控制住即将掉下的眼泪。

    “姐夫,你可别逞强,憋坏了自己。”蚯蚓轻蔑地说道。

    对她的戏谑,我只是一笑了之,不作任何理睬。

    本以为她不会再作纠缠,却没想到她并未善罢甘休,而是贴近我的耳朵轻声说道:“姐夫,你知道我为什么会喜欢你吗?”

    “为什么?”我漫不经心地问道,并不期望她能给出什么特殊的答案。

    “因为――邱小晓喜欢你!”

    “与她有什么关系?”

    “怎么没关系?凡是邱小晓喜欢的东西,我都必须拿走。”蚯蚓一副奸诈表情,仿似与小晓有着不共戴天之仇。

    “神经病!”我为蚯蚓的言行而作恶。

    “对,我就是神经病,但也比你那猥琐的爱强,看看台上,人家已经攀上高枝儿嫁入豪门了,你不过算颗垫脚石而已,唉,你不会真以为她愿意跟你这穷酸的家伙过上一辈子吧?”蚯蚓刻薄的语言令我无法作答。

    反正早就想离开这里,于是索性起身,悄悄离去,没有告诉任何人。

    我一步一步漫无目的地走着,背后那教堂内传来的欢呼声越来越小,脖子上的领结掐得我喘不过气来,索性用力将它狠狠扯掉。

    地处三环外,少有人烟,一望无际的平原,如此空旷。天气真好,湛蓝的天空没有挟来一片云彩,突然发现,此番天地之间仅剩下一个孤零零的我,在这飘渺的空间内游荡,如同玻璃瓶内的孤魂野鬼,跌跌撞撞,找不到任何希望。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也不知道走了多远的路程,只知道肚子已饿得咕咕作响,才突然发现从早上到现在,自己还颗米未进,恰巧而前方有一小面馆,正好可以安抚这只叫嚣着的胃。

    看看时间间,已是下午4点一刻,不曾想自己浑浑噩噩地走了近4个钟头。午餐已过,晚饭太早,小面馆内根本没有客人,老板踩着拖鞋,穿着脏兮兮的工作服趴在桌子上睡觉,店内没有其它活着的声音,除了那鼾声和苍蝇抖动翅膀的声音。那缺了一只胳膊的吊扇无精打采地旋转着,真是一个催眠的好地方。

    “老板!来三两牛肉面。”我扯开喉咙,希望打破这份死亡般的宁静。

    那老板微微抬起头,皱着眉,嘴上还挂着哈喇子,似乎厌烦我搅了他的好梦,不过生意毕竟是生意,只要有客人,再困再累都必须得做下去,他站起身,打了一个长长的哈欠,然后懒洋洋地朝厨房走去。

    没多长工夫,一大碗热腾腾的牛肉面摆到了我面前,看着它,我便想起了邱小晓,那个曾为我做面条的邱小晓,那个正穿着婚纱的邱小晓。不知不觉,我发现自己已喜欢上了面条。

    “有酒没?”突然之间,我很需要酒精麻醉自己。

    “要什么酒?”那老板一副莫名的表情看着我,别说他,换作是我,也会觉得奇怪。

    “白酒!有吗?”我问道。

    “卖的白酒倒是没有,不过我这有自己家酿的纯高粱酒,如果你不怕度数太高,可以凑合着试试。”

    “那好,给我来一斤吧。”

    “一斤?小伙子,不是我瞧不起你,这一斤你可真喝不了,这是没勾兑过的圆度酒,与市场上卖的大不相同,你可不要逞强,我吧,平时就好这一口,喝了几十年,都不敢说来一斤这话。”

    平日里喝酒还真没怎么醉过,而今天的目的就是要麻醉自己,如若这酒真如老板所言,那便正好达到了我的目的――醉生梦死。

    “没事,就来一斤吧,喝不完再打包回家。”我笑着对那老板说道。

    听我这么一说,那老板也只好进屋取酒。

    那酒是从一个老旧坛子里取出的,盛装在一个饮料瓶儿里,当我揭开瓶盖的时候,一股浓烈的酒香从内部飘出,我虽不会品酒,却也能感受到它的醇厚。

    那老板不再招呼我,而是回到原来的位置继续打起瞌睡,我给程之初发了一条短信,告诉她我有事先走了,然后关掉了手机。

    我一口面一口酒款待着自己,脑子里却全是失落与绝望,幸好老板已经睡着,要不然他该看到那一颗颗泪水混入面汤的场景了。在这个陌生的角落里,我试图抛开一切烦恼,忘记邱小晓,忘记这场婚礼,甚至是忘记自己,可无论我走得有多远,悲伤就会跟到多远,所以,只有酒精才是最好的解药,有了它,我才可以忘记他们,忘记自己。

    差不多半小时的样子,那瓶白酒已被我一饮而尽,的确如老板所言,这酒果真劲道十足,我明显感觉自己的大脑已经昏昏沉沉。

    “老板!结账!”想来我的确是醉了,嗓门大得连自己都控制不住。

    那老板揉搓着眼睛来到我面前,被那只倒地的空酒瓶儿吓得瞪大了眼睛。

    “你――你都喝光了?”他长大嘴巴朝桌下东瞟西找,以为我弄虚作假,将酒洒入地表。

    我翻着白眼儿,吐着酒气说道:“还――还可以――再――再来二两。”结结巴巴的话让我意识到自己的确是醉了。

    “你可真行!不过小伙子,这酒后劲儿足,待会儿会很难受,你还是早点回去休息吧。”这老板好心关切道。

    我笑着付完钱,然后东偏西倒地朝外走去,说来运气也挺好,刚一上马路便碰到一出租车,条件反射地招手,然后开门上去坐下。

    “去哪儿?”司机问我道。

    昏昏沉沉的大脑实在想不出一个合适的去处,既然选择要将自己灌醉,那便绝不能手下留情。“离――离这最近的――酒吧!”我仰着脖子,结结巴巴地对司机说道。

    出租车启动没多久,我便闭上了眼睛,那感觉如同死了一般,整个大脑完全不受控制,仿佛灵魂即将从驱壳中跳出,7月21日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日子,现如今,我却只能用酒精来祭奠它。

    “喂,快醒醒,到了。”出租车司机将我弄醒,我才发现自己到了一个吵杂喧闹、满是霓虹灯的地方,具体是在成都的哪个方位我已全然不知,仿佛感觉自己来到了另外一个世界,这地方远离地球,远离人类,这里没有痛苦,没有悲伤,没有泪水,只有永无止境的快乐,这里是被大多数人遗弃的极乐世界。

    付完车钱,我偏偏倒倒地下车,准备进入下一站。

    说是酒吧,其实更像一家迪厅,刚一进门便被剧烈的dj声穿刺着耳膜,幸好酒精已将耳部神经麻痹,所以感觉不到刺疼。一个醉熏熏的女人被一个男人抗着出来,从我面前经过,那样子已经不省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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