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饭后,小晓帮着我妈清洗碗筷,我决定与李宴出门散散步。我们漫步在儿时一起嬉戏打闹的泥巴路上,踩着干涸稻田里的稻梗。

    “你跟她什么时候认识的?”我问李宴关于她女朋友的事。

    “哎!去年在厂子里认识的,说起这事我就心烦。”

    “嗯?心烦?为什么?”

    “怪我吧,我们没谈多久就发展到了床上,现在,她有了。”

    “有了?”

    “嗯,三个月了。”

    “有了就有了呗,你现在年龄也不小了,是时候结婚生子了。”

    “我倒是想结婚,可也得跟我所爱的人一起吧,跟她在一起后,我才慢慢地发现,其实她并不是我真正所喜欢的人。”

    “你小子这个想法可不道德哈,吃了人家的肉,就想撒丫子走人?”

    “真不是那么回事儿,不光我,就连她自己都觉得不合适,现在的我们几乎不怎么说话,各过各的,行同路人。”

    “啊?怎么会到这种地步,如果――如果实在不合适那就分吧,把孩子打掉,这样下去迟早会出问题,将来的生活,痛苦的不光是你们自己,还包括那无罪的孩子。”

    “如果有那么简单也就罢了,好聚好散,可――可医生说她**有什么病症,她只能怀这最后一胎。”

    这个结果让我无话可说,两个没有感情的人在一起必定不会幸福,最终还会影响到下一代,而倘若两个人选择分开,然后将孩子打掉,那女方将再无下一代这一说。要知道对一个女人而言,一生之中最大的幸福莫过于享受孕育的过程,我能够看出李宴并不希望剥夺掉她的这项权利,那毕竟太过于残忍,太过于自私。而作为一个男人,在责任面前唯一的选择只能是勇敢担当。

    我们坐在干枯稻草堆起的草垛上,他递给我一支烟。

    “别光说我,说说你吧,那女孩儿还不错,你小子可千万要知足。”李宴笑着说道。

    我猛吸了一口烟,因为我很明确事情的真相,邱小晓并非我的女朋友,她只不过是我暂时安慰他人的一个工具,或许将来的某一天,我们也会形同路人,过着彼此不相往来的生活,不知那时的我心里是否还会刻上邱小晓的名字。我欺骗了所有人,甚至也让自己陷入了这场编造的谎言之中,倘若有一天我入戏太深,无法自拔,我会变得比如今的李宴更痛苦吗?那时,会不会有某个人将我从梦中敲醒?

    二舅一家人选择了在我们家过年,作儿女的常年在外,一家人难得聚在一起,所以大家干脆来了个大团圆,重温大家庭的温暖。那几晚,我以要跟李宴叙旧为借口,接连几天都跟他睡在一起,其实真正的原因是我不想再卷入与小晓的尴尬境地之中。好在农村地大屋多,有足够多的房间和被褥供我们选择。

    大年三十,与往年一样,我们仍旧是祭祖、吃饭、打麻将、看春晚、放鞭炮,以此方式纪念、终结本年度的最后一天。那一整晚,我的手机都在不停地震动,各种各样的祝福短信塞满了手机,我并不喜欢这一套祝福方式,不喜欢别人用复制的短信在手机里群发,这让我觉得那份祝福是那么轻浮、那么虚伪。至始至终,我并未感觉到自己收到的是一份祝福,而更像是一种轻视与羞辱,如果非要说成是祝福,那这种俗套的祝福方式也会让我极度恶心,因为或许发送祝福的人根本就不知道我的存在,只不过他通讯录的角落里恰巧多了一个我,这使得我有幸成为他群发短信的受益人,无意间获得了这份施舍而已。所以对于此类短信,我一贯是不看也不回。如果是真正的朋友,他绝不会采取那种令人作恶的方式,哪怕只是一个简短的电话,几个问候的词语,只要是自己手写的,却也能让我心生温暖,因为这让我清楚地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某某人在快乐的时候仍是记住我的。

    羽凡打来电话时我正在吃饭,他叽里呱啦地在电话里讲了一通,异常兴奋,根本没有给我说话的余地,想必这小子这些天过得十分潇洒。程之初倒是跟我闲聊了一会儿,最后也是以一句新年快乐终结了电话。墩子发来了一条短信,七八个祝福的语句中就有五六个错别字,可这却让我尤为感动,至少表明他是真正用心地在寄予我一份祝福,想想他抠着后脑勺、绞尽脑汁想着成语的样子,也着实可爱。而那错别字也让我得出一个结论――这哥们儿没白交。其实朋友就是如此,你并不需要从对方那里得到什么,我们牵着手来到这个世界,不是为了靠对方给养,而是为了不让彼此感受到孤独,我们需要的只是一份慰藉,那份彼此之间的存在感。在忧愁时,他可以坐在我旁边递上一支烟,一句话也不用说;在寂寞时,他可以立马出现,带我去各种热闹场所排解孤独;在快乐时,他会比我更加快乐,享受那份由我所带来的疯狂;在悲痛时,他会视我为娇弱的女人,任凭我拥抱着他哭得声嘶力竭。当我们手牵着手走到生命尽头之时,那身后留下的零碎回忆,表明了友谊的真正价值。

    从初一到初四,我们几乎就没有呆在家里,接连几天都在串门走亲戚,我大方地给孩子们抛洒着压岁钱,吃着各家独具特色的农家饭。当然,邱小晓并没让我失望,得到了亲戚的一致好评,这让我妈骄傲了许多,四处炫耀自己捡得了一个好媳妇。

    我们买好了初六回成都的车票,初五那天,邱小晓拉扯着我,非要再去看一次那片向日葵,想想也不是很远,我便领着她去了。

    那天天气不是很好,灰蒙蒙的,整片向日葵被雾霭笼罩着,走近时才发现大棚已经撑开,那一株株向日葵早已躲进了温室内,这让邱小晓极度失望,不停责骂着这鬼天气。

    不过既然来了,我们还是决定四处走走,绕着那一片片分割开来的大棚,仿若进入了一片迷宫,没过多久我们已找不清来时的路,便索性一直往前走。

    不知过了多久,我们忽然听到一丝动静,循声而去,在离我们不远处出现了一个背影,这个人蹲在地上,戴着绒线帽子,穿着老款呢子大衣,正蹲在地上修补着温室的一个大窟窿。他的听力似乎并不大好,我们走得非常近时,他才突然感觉到我们的存在,当他转头的那一刹那,我们就对他的身份猜了个十之八九,雪白头发的老头儿,五十多岁,面容憔悴,这不正是先前二舅所描述的那个老人吗。听见背后有动静,他先是一愣,然后缓缓转过身,皱着眉头端详着我们,几番打量之后,他露出了一张孩子般的笑脸。

    年轻人,迷路了吧?”这老头一口标准的普通话。

    嗯――,对,本来是想看看这些葵花的,走着走着却迷路了。”我回答道。

    “噢,原来是看向日葵的,这些,那些,这一大片都是我种植的,你们尽管看!不过今天天凉,怕冻着它们,都盖起来了。”这老头一听说我们是来看向日葵的,变得更加热情。

    “我特别喜欢向日葵,感觉它总是微笑着。”邱小晓笑着说道。

    这老头脸色突然一变,低着头嘀咕道:“她也曾这么说过。”

    “她?”邱小晓本知道她指的是谁,却仍试探地问道。

    “哦,一位故人,她也喜欢向日葵,也说过和你刚才同样的一句话。”这老头笑着说道,我本以为这让他回想起了痛苦的记忆,却没想到他竟能以笑脸相对。

    “我们能进去看一下吗?”邱小晓提出了一个大胆的请求。

    “当然可以,你们跟我来吧。”

    我曾猜想他会是一位视花如命的怪癖老头儿,不允许任何人靠近他的花海,竟没想到他会这么爽快慷慨地答应,或许是遇见了也如此欣赏向日葵的邱小晓的缘故吧,知音难觅。他领着我们走进了一间温室,一打开塑料棚,一股强大的暖流迎面袭来,头顶的探照灯似乎并不逊于阳光。我想,这才是向日葵所应当生存的环境,如此规模的温室,看来这小老头倒是投入了不少资金。

    那一朵朵向日葵犹如一张张孩子的脸,正调皮地注视着我们这两位陌生人,如此近距离地接触,让邱小晓异常兴奋,在温室里蹦蹦跳跳,此刻的她,仿若也变成了一株向日葵,与新认识的朋友们相拥在了一起。老头耐心地给我们介绍着向日葵的各类品种,金色莫妮卡、莫奈、绿天使、月影、开心小矮人,听得我一头雾水,没想到一个小小的向日葵居然会有如此众多的品种,而邱小晓却听得十分专注,恨不得把所有的种类和种植方法都一一记下。

    我们在那片向日葵里待了整整一个下午,直到夜幕降临之时才决定离开,老头将我们送往向日葵外的那条大道,临别时塞给了邱小晓一袋向日葵种子,与我们作别之后,他蹒跚着消失在那片向日葵之中。我变得开始有些喜欢这个小老头,他并没有因为上天的惩罚而崩溃,也没有因为艰苦条件而退缩,只是坚守着自己的承诺,等待着某个并不会出现的人出现。如若是我,我也会像他一般,选择远离尘世,呼吸着爱人的味道,感受着爱人的温度,与那片向日葵一起,成为孤独的守望者,任凭时光荏苒,斗转星移,说不定在某天,那个魂牵梦绕的她,还真的会再次出现。

    路上我问小晓:“为什么你对向日葵如此钟爱?”

    小晓沉默不语。

    “是因为它向着太阳,给人一种积极阳光的感觉?”

    小晓仍沉默不语。

    我不再多问。

    第二天一大早,我们携着蚯蚓,准备离开老家,我不忍回头看爸妈的身影,讨厌依依不舍的场面,但我还是听到了身后母亲眼泪坠地的声音,我宁肯他们骂我残忍,也不愿正面接受这种离别的痛苦。我加快了步伐,逃离了爸妈的视野,这才让我心里好受得多。回城的大巴上,我们并没多说话,只是各自闭着眼睛思考着各自的事情。我不太喜欢对离别的场景作过多的描述,不愿在键盘上敲出带着泪水的字迹。

    蚯蚓并没有选择跟我们一同回家,一到成都便奔去了朋友家里,对此选择,我们无可奈何,也只能任凭她肆意而为。

    只一周不在,屋内已生出一股霉臭,我与小晓花了很大功夫才让这个冷清的家恢复了几分生气。几番折腾之后,天色已晚,懒得自己做饭,便索性出去找吃的。可思来想去也不知道到底该吃个啥,最后还是小晓拿定了注意,我们去了一家低档咖啡馆,那里有各式套饭供我们选择,中国的舶来品不都这样吗,经过改良,名义上是咖啡厅,其实也就一个吃盒饭的地方。

    这家店并不奢华,简约大方反倒成了它要表达的主题,如若要与高档接轨,那也只有大厅中央所摆放的一台三角钢琴了,我嚼着嘴里的饭指着它问小晓道:“对了,你不是学音乐的吗,那玩意儿,你会吗?”

    “废话,我一直都有很用心地在学。”

    “真的假的?那你去试试。”

    “这么多人看着,我可不干。”

    “哟哟哟,你瞧瞧你那点出息,还学艺术的人,居然会害羞,就你这点儿胆量,还怎么登台表演!”

    小晓想了片刻,嘟囔着嘴说道:“去就去,谁怕谁!”

    没想到我这激将法还真起到了几分作用,邱小晓将勺子一放,转身便朝那台钢琴走去。

    她悄悄地坐到了钢琴旁边,轻轻地打开了琴盖,然后双手触摸着琴键。沉默几秒之后,几个清脆的旋律从钢琴内飘出,这是她在试音。这几个简单的音符引来了店内所有人的注意,本来有些吵杂的小店迅速安静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了那家钢琴以及邱小晓,但她似乎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只是低着头凝视着琴键。

    几秒之后,随着小晓指节的舞动,一首熟悉的曲子从钢琴内流出,这是一首由达芬唱片创始人保罗?塞内维尔为理查德?克莱德曼量身定制的曲子――《梦中的婚礼》,我曾多次在网上听过,尤为喜爱,但却从未听别人用钢琴现场演奏过。那一天,我第一次感受到原音的震撼,音符从小晓的手指中孕育,然后入驻我们的耳朵,冲击着我们的耳膜,波动着我们的心弦。我的心跟着这旋律随波逐流,享受着梦中那一场既快乐又忧伤的婚礼。小晓闭上眼睛,全神贯注,全然投入其中,此刻的她是如此的圣洁与高不可攀,音乐就是这么神奇,每一段乐章都如同一个世界,每个人都会奏出专属于自己的内心世界,通过音乐,我看到了一个穿越时光隧道而来的邱小晓,她显得如此神秘,如此富有内涵。

    我托着下巴认真地享受着这一视听盛宴,当最后一个音符消失时,小晓将双手从琴键上退回,突然紧皱了眉头,呆坐数秒之后才缓缓站立起来。此刻,小小的咖啡厅内发出了一阵躁动,几乎所有人都向小晓投来赞扬的目光,甚至有些人已拍手鼓掌,小晓受宠若惊,羞嗒嗒地向大家鞠了一躬,表示感谢,然后迅速回到我这边。

    “哟!小妮子,不错嘛,这学费没白交啊。”我赞叹道。

    这一刻我才突然发现,原来邱小晓的眼角早已湿润,我曾听说钢琴演奏者时常会被自己所弹奏出的旋律所感动,我并不知道那演奏过程当中他们到底经历了什么,因为我不是圈内人,所以更无法体会他们的感受。从小我就对钢琴充满着一种神秘感,那长着三只脚的黑色怪物,安静地躺在屋子的角落里,它拒绝粗俗与浮躁,只与懂它的人发出共鸣。而如今,我却对它有了另外一层定义,它更像是一台时光机器,可以打开通往过去与未来的大门,我们穿梭于其中,拾取自己零碎的记忆,不为寻找某个人,只为拼凑一个完整的自己。

    “嘿嘿,知道本姑娘的厉害了吧!”小晓翘着嘴巴,作出一副骄傲的样子。

    “对了,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学的音乐?为什么会选择它?”我问道。

    “初中那会儿,我学习成绩一直不是很好,所以学了一段时间的电脑,准备将来作个打字员什么的,可就在那段时间,我发现自己的手指节特别灵活,朋友开玩笑让我去学钢琴,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我遇见了它,从此便爱上它了。”

    “就这原因?”

    “对呀,后来就跟着我们学校音乐老师一起学习,高考时直接报考了艺术类院校。”

    如果说人与人之间的相遇需要缘分,那人与物之间也应该存在机缘吧。

    “小姐,您好。”

    不经意间,一位西装革履,年龄四十左右的家伙走到我们餐桌面前。

    我与小晓相互对望,确定都不认识这个人之后,才莫名其妙地看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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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尘之末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笔趣阁只为原作者之末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 第二十三章 孤独的守望者-心尘之埃,心尘之末,笔趣阁并收藏心尘之末最新章节 伏天记笔趣阁最新章节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