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游戏总归是游戏,与现实还是存在一定差距的。”我质疑道。

    “胡说!游戏本就是对现实社会的反映,你怎么就知道这里没有好心人?你怎么就知道人家不愿意施舍?”

    “可现实中的乞丐都是衣衫褴褛的样子,游戏里的角色却个个一般样,人家怎么就知道你寒酸窘迫了?”

    “这个简单,只要你脱光了衣服,在那些装备好的人面前跳跳舞,卖弄卖弄风骚,大爷大爷地多喊上几声,我就不相他会有那么吝啬。”

    “不大靠谱吧?辛辛苦苦赚来的金币,凭你几句马屁话,人家就心甘情愿给你?”我仍旧质疑道。

    “那可不一定,你想想,这玩游戏的人,弄那么多装备,无非就希望自己能在虚拟世界中牛逼一把。我们这么干,正好投其所好,满足了他的虚荣心理,随便扔我们几个小钱,人家肯定乐意。不需太多,只要在每个人那里讨回四五十个金币,你可不要小瞧,这一天下来,数目肯定惊人。”

    “说得好像是有些道理,要不咱试试?”

    “相信我,准没错!”

    “可是,这趟水,让谁先去试试深浅呢?”尽管是游戏,可这毕竟属丢脸的事,却还得需要一定勇气。

    我和羽凡不约而同地将目光转向了一直沉默着的墩子。

    “你们――你们可别找我,刚才说的我什么都没听见,要我去乞讨?那脸我可丢不起。”墩子赶紧缩回了视线。

    “哟哟哟,瞧你那点出息!大丈夫能屈能伸,那兵仙韩信都还能受得了胯下之辱,你怕个什么!”墩子激将道。

    “再苦再穷,绝不乞讨!”墩子撅着嘴巴拒绝道。

    见此状况,羽凡赶紧转换了说话方式:“谁他妈跟你说这是乞讨了?我们这叫收入再分配,将那些有钱人的腰包平衡平衡。你想想,他们拽着那么多的钱,又不拿出来消费,这是会破坏游戏内经济环境的,我们这么做,是在为大局着想,以消费带动经济。再说了,这也只算讨个彩头而已呀,等于是向人家要个小红包,说不定人家最近心烦事太多,就想洒洒红包解解气呢!中国几千年的传统文化,到了你嘴里怎么就变成乞讨了?”

    这番荒诞扯犊子的借口,墩子竟听得出了神,傻呆呆地望着羽凡,一个劲儿地点头。我对羽凡的忽悠能力简直佩服得五体投地。

    “看什么看?还不赶紧去?喏,就那个,站你右边那傻帽,你去找他要五十金,说你没钱修装备了,让他给个修理费。”羽凡对墩子嚷道。

    “好嘞!”这墩子竟脱光了衣服,兴高采烈地朝旁边那位貌似有钱的法师走去。

    我捂着嘴,尽力控制住自己的笑声。

    只见他傻呼呼地靠进那法师,面对面站着,片刻之后,头上出现一大行白字:

    “大爷,大吉大利,小的我没钱修装备了,现在连衣服都没得穿,您行行好,给我50金修修装备吧?我这给您磕头了。”

    电脑前,我捂着嘴笑得前仰后合,我想那羽凡也定是笑得喘不上气来。

    可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一招竟果真产生了效果,墩子兴高采烈捧回的不只有50金,而是100金。他说那法师只给了他一句话:穷b,拿着这些钱,有多远滚多远!别来烦我!

    从此以后,我们几乎每天都蹲在主城内,复制着墩子的方法。如羽凡预言,那乞讨的收入简直让人不敢相信,每天至少能赚到1万金币。长此以往,如此积累,我们顺理成章地成为了游戏里的富翁,同时,也成为了名副其实的乞丐,以乞讨发家致富的传说也自然在游戏里传诵。当然,时间长了,游戏里的人自然是识破了我们的“奸计”,不愿再作任何施舍,可这并不能难倒我们,无非就是再创立一个小号,继续蹲在主城里扮扮乞丐,装装可怜。

    第二天一大早,我倚在办公桌上发愣。程之初端着一杯咖啡从我旁边经过。

    “你这副表情,该不会是,喜欢上谁了吧?”她笑嘻嘻地向我打趣道。

    “没有啦,我在想游戏里的一些事情。”我实话实说。

    “游戏里的事情?难道是碰到什么不可理喻的人了?”

    “那倒没有,不过,牛x的人物,我倒是遇见了一个。”

    “有那么厉害嘛?说来听听。”程之初品尝着咖啡,端正地坐到我面前,那笑容有些诡异。

    “我这么跟你说吧,凡是游戏里的东西,她都比我清楚,真可算是上通天文,下晓地理,特别是下副本的时候,只要我按照她教我的方法去抗boss,你猜怎么样?屡试不爽啊!哎!跟你说了你也不明白,你又不懂游戏。总之吧,他就是特牛掰!对这游戏好像十分熟悉的样子。”我边啃着面包,边在她面前吹嘘道。

    “那你跟她比起来,谁更厉害?”

    “这还用问?跟她比起来,我充其量就算个跟班儿。”

    “那你知道这个‘机器猫’她到底是什么人吗?”

    “这我就不清楚了,不过从她那娇滴滴的语气可以看出,她应该是个女的。”

    “娇滴滴的语气?”程之初挤着眉毛说道。

    “对啊,说起话来娇滴滴的,我敢肯定,一定是个女的。唉!不对啊,你怎么知道她叫机器猫?我刚才有跟你说过?”我非常惊讶,摸着后脑勺,一副莫名其妙的样子。

    “乖徒儿,我们之间的秘密,可不能对别人讲。”程之初一副贼兮兮的样子,悄悄凑近我耳旁说道。

    迟钝的大脑这才将那根弦连接上来,迅速将整个事情彻底捋了捋,最终才得出结论:机器猫就是程之初,程之初就是机器猫。

    想想自己在游戏里对这位师傅拍尽了马屁,献尽了殷勤。而如今,她就活生生地站在我面前,突然之间我感觉尴尬万分,羞愧得要死。

    “你怎么会――?”对于一个女生,游戏玩得如此精通,这令我有些惊讶。

    “我可从来没说过自己不会玩游戏。”程之初仍旧一副贼兮兮的表情。

    “我有些饿了,去买点吃的。”我无话可说,也无法可说,便胡乱找了一个理由躲开她,以排解尴尬的气氛。

    “乖徒儿,你嘴里不是正嚼着面包吗?还饿?”程之初捂着嘴,从没见她笑得如此欢实。

    “我――我去上厕所。”我迅速朝厕所跑去,只留下背后程之初咯咯的笑声。

    那一整天我都不敢跟她说话,因为无法将游戏里乖巧听话的我与现实中坚强不屈的自己重叠起来,更不愿意让程之初来对比我性格上的巨大反差,总之,那天我连看她一眼的勇气都没有。

    晚上玩游戏时,她突然再次出现。

    “对不起,我不是有意要骗你的。”

    “没什么,这点玩笑,我还是能承受的。”经过一天时间的缓冲,最终我还是释怀开来。

    “那,我们继续下副本?”

    “好啊,不过,我有一个要求。”

    “知道啦,以后你不用作我乖徒儿啦,也不用再喊我师父啦,呵呵。”

    “……”

    事已至此,我觉得是时候将我的两位战友介绍给她了,于是我打开了群语音。

    “羽凡,墩子,我有一同事,也在玩这游戏。”

    “男的女的?”羽凡问道。

    “他会玩吗?在哪个服务器?”墩子问道。

    “女的,跟我们一个服务器。”我回答道。

    “漂亮否?有男朋友吗?”羽凡问道。

    “算是个美女吧,不过你们别不承认,她的游戏水平绝不在你们之下。”

    “那还他娘的磨蹭什么,赶快!加好友,是个女人就好。”羽凡催促道。

    就这样,梅淋艾三人组又增添了新成员――多啦a梦,至此,游戏“四人帮”正式成立,多出了一名现实生活的逃亡者。

    当程之初进入语音频道的那一刹,羽凡和墩子突然变得特别躁动,七嘴八舌,像走了火的机枪一样,问了她无数个问题,不过好歹程之初完全有能力招架住他们的进攻。

    几番交流之后,羽凡提议道:“为了庆祝我们队伍的成立,也为了欢迎新成员的加入,我提议,找时间喝一杯!大家觉得怎么样?”

    羽凡提出的建议虽名正言顺,却让我鄙视不已,难道我还猜不到他的鬼心思?无非就想见一见程之初的真面目。

    “好建议!这个酒值得一喝,就是不知道机器猫有空没。”墩子也跟一旁凑着热闹。

    “当然可以呀,那就明晚吧,我来安排地方。”程之初却没拒绝,倒是答应得爽快。

    “那,去哪儿整呢?”羽凡问道。

    “‘西雅图夜未眠’,这地方你们知道吗?明晚就去那吧。”程之初问道。

    此语一出,我们哥仨彻底惊呆了,凡是有点见识的人,谁能不知道‘西雅图夜未眠’这地方?因奢华和昂贵流行于上层社会。那地方我仅有耳闻,从没亲自去过,只知道是一家贵得离谱的西餐厅。

    “知道知道,当然知道。呀哈哈,终于有口福了。”羽凡一个劲儿地欢呼。

    已然如此,我也不便多说什么,反正又不是我出钱,就当跟着噌顿饭而已。

    第二天下班后,我等着羽凡来接我,小晓上课还没回来,当然,我也没准备在这个时候将她介绍给大家。

    当羽凡到我家楼下时,他才打电话提醒我必须得着正装,可我压根儿也没那玩意儿啊,在衣柜里搜寻了好半天,才找出一件公司发的西服,我赶紧将它套在身上,匆匆朝楼下跑去。

    打开车门时,我才发现羽凡将自己拾掇得人模狗样,溜光的发型,笔挺的西服,擦得蹭亮的皮鞋,俨然一西方贵族绅士。再转头看看坐在前排的墩子,竟令我差点笑喷出来。见他领部打着一个白色蝴蝶结,身上穿的竟然是一身表演用的燕尾服,手里居然还握着一根拐杖,配上那肥胖的体型,让我更有一种去参加音乐会或奥斯卡颁奖晚会的感觉。

    “墩子,你这――也太夸张了吧?”我指着他咯咯地笑个不停。

    墩子则一声不吭,一副委屈的表情。

    羽凡拉大嗓门骂他道:“我真他妈是服你了,能动动脑子不?这是去吃饭,你居然给我整出这副打扮,以为是奥斯卡颁奖晚会啊?还燕尾服,要不要我提前通知他们给你准备一块儿红地毯?让您踩个够!”

    “我――这不都是按照你的要求整的啊,还特意在百度上查了,这可是西方最正规的绅士装扮,就连这衣服,我都还是费了好大劲儿,才从一哥们儿那弄到手的。”墩子像个孩子一般嘟囔道。

    我搁一边儿笑得前仰后合。

    “还――还有你!你笑个屁,让你正式一点,你就穿这身工作服?”羽凡将牢骚转至我身上。

    “这咋了?我可只有这件像样的装备了。”我解释道。

    “祖宗,没有正装你提前跟我说啊,我那多的是!哎!真不知道这是造了什么孽,摊上你们这两个呆货。”羽凡一脸苦逼的样子。

    “那――那咋办?现在去你那换?”我问道。

    羽凡看了看手表,然后皱着眉说道:“算了算了,来不及了,就这样吧。不过都给我听好了,一会儿听我指挥,看我脸色行事。”

    我和墩子不住地点头。

    车上,羽凡和墩子问了我无数个问题,包括程之初的身高,容貌,身材,有无男友等一系列问题,我也只能用一句话应付:“等会儿就知道了!”

    墩子嘟囔道:“西雅图夜未眠,听朋友说这地方贵得离谱,一顿饭能吃上好几千块。你说你那同事是不是脑子有毛病啊,还是钱多了烧得慌,第一次见面,何必那么破费,整一个路摊烧烤不是挺好嘛,又经济又实惠,何必跟自个儿钞票过意不去?”

    “你懂个屁,那叫风韵,那叫层次,那叫浪漫,整一个字儿――高档!而且人家这叫懂礼数,是看得起咱,别说几千,就是几万,能请哥几个出场,那也值!”羽凡数落着墩子的不知好歹。

    “高档,这不是两个字吗?”墩子数着手指找茬道。

    “滚犊子!”羽凡谩骂着他的吹毛求疵,不解风情。

    此时,我倒是没工夫陪他们拌嘴,占据我思绪更多的程王之初,她是否已经到达?把我这两位损友介绍给她,对她而言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这种大家闺秀会接受我们这类在泥巴里成长起来的人吗?

    到达西雅图夜未眠时,我们仨被这里所充斥的浓烈贵族气氛所震撼,典型的哥德式建筑,如一座城堡,静谧地伫立在草地之上。虽身处都市中心,却并没有刺眼的霓虹灯,没有都市所应具有的那份吵杂与喧闹,仿佛被西游记中广目天王的避火罩所罩住,将外界的一切纷扰与喧嚣隔绝开来。随着厚重的正门打开,里面走出的人,男的身着正装,女的长裙高跟,步伐平稳,毫不躁动,他们也带出了屋内所传出的不知曲名的西方清音乐,钢琴与小提琴的完美融合,如同天籁之音在耳畔旋转,若再加上一支圣歌,我真怀疑自己是否步入了天堂。

    我们傻呆呆地坐在车里,直到服务生伸手准备打开车门。

    “等一等!”羽凡向服务生发出杀猪式的嚎叫。

    他向我们使了一个奇怪的眼色,然后急匆匆地下了车,沿着车身绕了一圈,来到服务生所站的地方。首先是站直了身体,然后谦卑地弯下腰,左手放在后背,右手缓慢伸出,轻轻打开车门。

    “尊贵的查理先生,欢迎您!”羽凡恭敬地向墩子弯下了腰,伸手搀扶他下车。

    墩子先是一愣,然后似乎顿时明白了羽凡的意思,突然挺起了高傲的胸脯,缓步走下车来,那模样还真有些西方贵族的气质。

    “刘易斯先生,这个地方,verygood。我离开太久了,中国的变化简直太大了!”那墩子竟然装出一副洋人的强调说道。

    “那可不?迎接你这种世界级的钢琴家,必然要到这种上档次的地方,要不然怎么配得了您这高贵的身份!”羽凡故意将声音提高,以让那服务生听见。

    “多么可爱的中国人,热情,太热情了,让我想起了我的演奏会,想起了我的那些崇拜者们。”墩子这洋腔还真他妈像那回事儿,竟让我忍俊不禁。

    “oh!ygod!差点忘了,我的随从力齐斯诺夫斯基还在后面,请您宽恕我的无理。”墩子赶紧走到车窗前,示意我下车。我他妈就纳闷了,我啥时候变成他随从了,不过事已至此,我也只能陪他们继续演下去。

    站在一旁带着圆顶帽的服务生先是一脸茫然,然后突然变得非常恭敬,伸出手迎领我们向室内走去。

    我倒是半句话没说,可那两个家伙却入戏太深,伸直了腰杆儿,提起了臀部,像绅士般一路畅谈着,一个洋人腔调,一个四川川普,还真把自己当成个角色。不过从背影看来,也的确是像那么回事,我甚至以为自己跌入了中世纪的欧洲。不过他们这招倒也使得灵验,那服务生对我们毕恭毕敬,尊敬有佳。

    习惯性地看了看手表,已是晚上9点。

    来到服务台,我问道:“请问有没有一位叫王程之初的小姐在这里定了餐?”

    那前台小姐先是看了看我们的装扮,然后说道:“噢,你们是程小姐邀请的客人?”

    “嗯哼,嗯哼,yes!”墩子拄着拐杖,从我背后伸出脑袋,露出两排大黄牙,不知道的还以为是精神病人。

    羽凡立马解释道:“对,是程小姐邀请我们来的,这位是著名钢琴家查理先生。”

    羽凡这么一说,那服务小姐立马转变了态度,迎着笑脸说道:“噢!原来是艺术家啊,真是荣幸。程小姐已经安排妥当,只不过路上堵车,要耽搁一点时间,你们先到餐桌休息一会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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