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论:间接路线》在西方战史研究中具有崇高地位,是军事理论的必读书。因为此书,李德哈特被西方奉为“军事理论教皇”。李德哈特以深厚的军事理论和战史研究功底,通过分析世界历史上自希波战争到第二次全球大战的30场战争、280多次战役,得出一个结论:间接路线战略是最具效果、最为经济的战略形式。看似最远和最弯曲的路线,往往才是真正的“捷径”。
在任何竞争中,只有击败对手才能获胜。而在未克服对手的抵抗之前,应首先减弱他的抵抗,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将其引出自己的防线之外。这就是间接路线战略的精髓所在。因此,“间接路线”不仅是战争的定律,更是一个哲学上的真理,在战争之外,于人类生活中的政治、经济活动等各个方面,都有着广泛的应用。
《战略论:间接路线》写道:“所谓间接路线的战略,其目的就是要设法使敌人丧失平衡,以产生一个决定性的战果。若是一个人沿着敌人所‘自然期待的路线’,‘直接’地向他的精神目标或物质目标进攻,则产生的常常是负面的结果。沿着敌人‘自然期待的路线’采取行动,结果足以巩固敌人的平衡,因而也增强了他的抵抗力量。在多数战役中,首先使敌人在心理和物质上丧失平衡,常常足以奠定胜利的基础。”间接路线和《孙子兵法》的《军争》篇中的“以迂为直”的道理相同,看似迂回的路线,却可以比直接路线更快的到达目的。
军事学的核心原则是:集中力量打击敌人的弱点。
《战略论:间接路线》写道:“不仅是一条原则,而且可以说所有的战争原则,都可以用一个名词来表达,这就是‘集中’。但是,说得更准确些,还是要把它的范围稍微扩大一点,就叫做‘集中自己的力量对付敌人的弱点’。为了真正使用这条原则,还须进一步作些解释:要想达到‘集中自己的力量对付敌人的弱点’这个目的,就要使敌人分散他们的兵力,这样才能造成一种形势,通过分散用兵而取得局部性的效果。于是便形成两个相继行动的程序:首先自己分散,引起敌人方面分散,然后才是自己集中。所以,下一步的任何行动都是上一步行动的结果,而真正的集中即为有计划分散的后果。
这样,我们就有了一条基本原则。只要对它有比较深刻的认识,就能防止触犯一个主要的,而且是最普遍的错误。这个错误指的是给敌人提供行动自由的机会,使他们有时间集中兵力来对抗你的集中。”
大战略、战略和战术
《战略论:间接路线》将战略分为大战略、和战术三个层次,大战略的层次最高,然后是战略,最后是战术。从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赫尔伯特西蒙的手段-目的链的角度来说,战术的目标是战略目标的手段,战略的目标是大战略目标完成的手段,也就是每一层级都有自己的目标和手段,下层目标是上层的手段。大战略的定义是:协调和指导一个国家或者几个国家的一切力量,使其达到战争的政治目的。手段是使用一切力量,不仅包含军事力量,还包括政治和经济等其他一切力量。战略的定义是:分配和运用军事工具,以来达到政策目的的艺术。战略的手段是使用军事工具。战术的定义是:军事工具和实际战斗合而为一,处理和控制那些直接行动的方法。战术的手段是控制实际军事战斗。
战略
战略是《战略论:间接路线》的核心内容,战略的目标是使敌人丧失平衡,战略的衡量标准是:兵力经济,即指兵力物尽其用,无过无不及,兵力既没有浪费不用,也没有超出使用的限度,保持在刚好的位置。比如敌人的军队是10万人,使用1万人去直接进攻,这是不及,使用100万人去直接进攻,这是浪费。使敌人丧失平衡有两个因素,一个是运动,一个是奇袭,运动对应的是物理领域,奇袭对应的是心理领域。拿破仑说:“在战争中,精神对物质的比重是三比一。”所以奇袭对于降低敌人抵抗力,而使得敌人丧失平衡是非常重要的。《战略论:间接路线》写道:“使敌人丧失平衡,自乱步骤,才是战略的真正目标,其结果不是敌人自动崩溃,就是在会战中轻易被击溃。战略的目的就是要尽量减少抵抗的可能性;为此,它所利用的则是‘运动’和‘突然性’这类因素。‘运动’是属于物理领域的问题,它所需要考虑的条件是时间、地形和运输能力。所谓运输能力,包括现时可以用来运送和保障部队行动的一切工具和方法。‘突然性’是属于心理领域的问题,它需要考虑的条件是多种多样的,是在每一个具体场合下都能影响敌人意志的东西。因此,它面临的问题要比物质领域的问题复杂得多。战略可以偏重于利用运动,而较少依重突然性,也可以反过来,偏重于利用突然性,而较少依重运动。不过,这两个因素是相辅相成的,可以互为因果。运动可以产生突然性,而突然性也可以起到刺激运动的作用。如果运动的速度较快,超过了一般的速度,或者变换了方向,那么毫无疑问,即使这种运动没有采取隐蔽措施,它也可能产生某种程度的突然性。同时,突然性又可以促使运动不停地进行,从而迫使敌人无法进行反机动,不能采取其他反措施。
军事学的核心原则是:集中力量打击敌人的弱点。
《战略论:间接路线》写道:“不仅是一条原则,而且可以说所有的战争原则,都可以用一个名词来表达,这就是‘集中’。但是,说得更准确些,还是要把它的范围稍微扩大一点,就叫做‘集中自己的力量对付敌人的弱点’。为了真正使用这条原则,还须进一步作些解释:要想达到‘集中自己的力量对付敌人的弱点’这个目的,就要使敌人分散他们的兵力,这样才能造成一种形势,通过分散用兵而取得局部性的效果。于是便形成两个相继行动的程序:首先自己分散,引起敌人方面分散,然后才是自己集中。所以,下一步的任何行动都是上一步行动的结果,而真正的集中即为有计划分散的后果。
理论知识普及结束了,
王松扶了扶自己的额头,真是累啊!
在任何竞争中,只有击败对手才能获胜。而在未克服对手的抵抗之前,应首先减弱他的抵抗,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将其引出自己的防线之外。这就是间接路线战略的精髓所在。因此,“间接路线”不仅是战争的定律,更是一个哲学上的真理,在战争之外,于人类生活中的政治、经济活动等各个方面,都有着广泛的应用。
《战略论:间接路线》写道:“所谓间接路线的战略,其目的就是要设法使敌人丧失平衡,以产生一个决定性的战果。若是一个人沿着敌人所‘自然期待的路线’,‘直接’地向他的精神目标或物质目标进攻,则产生的常常是负面的结果。沿着敌人‘自然期待的路线’采取行动,结果足以巩固敌人的平衡,因而也增强了他的抵抗力量。在多数战役中,首先使敌人在心理和物质上丧失平衡,常常足以奠定胜利的基础。”间接路线和《孙子兵法》的《军争》篇中的“以迂为直”的道理相同,看似迂回的路线,却可以比直接路线更快的到达目的。
军事学的核心原则是:集中力量打击敌人的弱点。
《战略论:间接路线》写道:“不仅是一条原则,而且可以说所有的战争原则,都可以用一个名词来表达,这就是‘集中’。但是,说得更准确些,还是要把它的范围稍微扩大一点,就叫做‘集中自己的力量对付敌人的弱点’。为了真正使用这条原则,还须进一步作些解释:要想达到‘集中自己的力量对付敌人的弱点’这个目的,就要使敌人分散他们的兵力,这样才能造成一种形势,通过分散用兵而取得局部性的效果。于是便形成两个相继行动的程序:首先自己分散,引起敌人方面分散,然后才是自己集中。所以,下一步的任何行动都是上一步行动的结果,而真正的集中即为有计划分散的后果。
这样,我们就有了一条基本原则。只要对它有比较深刻的认识,就能防止触犯一个主要的,而且是最普遍的错误。这个错误指的是给敌人提供行动自由的机会,使他们有时间集中兵力来对抗你的集中。”
大战略、战略和战术
《战略论:间接路线》将战略分为大战略、和战术三个层次,大战略的层次最高,然后是战略,最后是战术。从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赫尔伯特西蒙的手段-目的链的角度来说,战术的目标是战略目标的手段,战略的目标是大战略目标完成的手段,也就是每一层级都有自己的目标和手段,下层目标是上层的手段。大战略的定义是:协调和指导一个国家或者几个国家的一切力量,使其达到战争的政治目的。手段是使用一切力量,不仅包含军事力量,还包括政治和经济等其他一切力量。战略的定义是:分配和运用军事工具,以来达到政策目的的艺术。战略的手段是使用军事工具。战术的定义是:军事工具和实际战斗合而为一,处理和控制那些直接行动的方法。战术的手段是控制实际军事战斗。
战略
战略是《战略论:间接路线》的核心内容,战略的目标是使敌人丧失平衡,战略的衡量标准是:兵力经济,即指兵力物尽其用,无过无不及,兵力既没有浪费不用,也没有超出使用的限度,保持在刚好的位置。比如敌人的军队是10万人,使用1万人去直接进攻,这是不及,使用100万人去直接进攻,这是浪费。使敌人丧失平衡有两个因素,一个是运动,一个是奇袭,运动对应的是物理领域,奇袭对应的是心理领域。拿破仑说:“在战争中,精神对物质的比重是三比一。”所以奇袭对于降低敌人抵抗力,而使得敌人丧失平衡是非常重要的。《战略论:间接路线》写道:“使敌人丧失平衡,自乱步骤,才是战略的真正目标,其结果不是敌人自动崩溃,就是在会战中轻易被击溃。战略的目的就是要尽量减少抵抗的可能性;为此,它所利用的则是‘运动’和‘突然性’这类因素。‘运动’是属于物理领域的问题,它所需要考虑的条件是时间、地形和运输能力。所谓运输能力,包括现时可以用来运送和保障部队行动的一切工具和方法。‘突然性’是属于心理领域的问题,它需要考虑的条件是多种多样的,是在每一个具体场合下都能影响敌人意志的东西。因此,它面临的问题要比物质领域的问题复杂得多。战略可以偏重于利用运动,而较少依重突然性,也可以反过来,偏重于利用突然性,而较少依重运动。不过,这两个因素是相辅相成的,可以互为因果。运动可以产生突然性,而突然性也可以起到刺激运动的作用。如果运动的速度较快,超过了一般的速度,或者变换了方向,那么毫无疑问,即使这种运动没有采取隐蔽措施,它也可能产生某种程度的突然性。同时,突然性又可以促使运动不停地进行,从而迫使敌人无法进行反机动,不能采取其他反措施。
军事学的核心原则是:集中力量打击敌人的弱点。
《战略论:间接路线》写道:“不仅是一条原则,而且可以说所有的战争原则,都可以用一个名词来表达,这就是‘集中’。但是,说得更准确些,还是要把它的范围稍微扩大一点,就叫做‘集中自己的力量对付敌人的弱点’。为了真正使用这条原则,还须进一步作些解释:要想达到‘集中自己的力量对付敌人的弱点’这个目的,就要使敌人分散他们的兵力,这样才能造成一种形势,通过分散用兵而取得局部性的效果。于是便形成两个相继行动的程序:首先自己分散,引起敌人方面分散,然后才是自己集中。所以,下一步的任何行动都是上一步行动的结果,而真正的集中即为有计划分散的后果。
理论知识普及结束了,
王松扶了扶自己的额头,真是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