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世邑被堵得哑口无言,抬起蒲扇般的大掌挠了挠后脑勺,尴尬地瞪了瞪眼。

    他俩都是耍耍嘴皮子,不过是半斤对八两,谁也不比谁强多少。

    越世邑突然挥掌扯晨曦的脖领子,“起来,老子找你有事,要睡,滚回你自己的帐篷。”

    “有事也得等老子睡醒再说,在外人面前,老子给你面子,通个报啥的,没人了,你还跟老子装什么王爷、战神,老子可不怕你。”

    嘴上不肯示弱,但身体已经迅速地做了反应,晨曦腾地一下翻身坐起,躲过了那蒲扇般的大巴掌。

    他头脑清楚的很,自己还不想死呢,最好不要无故招惹这头蛮牛,有时痛快痛快嘴也就罢了,若是真惹怒了这头蛮牛,有自己好受的。

    指了指自己脚边的白衣小子,越世邑说道:“这小子从福满楼四楼跳了下去,三个多时辰了还没有醒,你给瞧瞧,看看是不是要死了?”

    说到白小子要死了的时候,越世邑心口隐隐涌起一丝烦闷之意。

    “丫的,你小子是逼良为娼了,还是刨人家祖坟了?从福满楼四楼跳下来,至今还活着,本公子真佩服这小子的生命力。再说,害人害到底嘛,直接一巴掌拍死不就完了吗?还医什么医?这不是白白浪费银子吗?”嘴上奚落归奚落,晨曦还是来到白衣小子近前,伸手探向脉间。

    随着脉博的起落,晨曦的一双凤眸,微微眯了起来,脸上神色越发地凝重起来。

    看到晨曦越来越凝重的脸色,越世邑的脸色也阴沉了下来,此时恐怕即使是小鬼来了,也能吓飞一溜了。

    好半晌,晨曦才挪开号脉的手指,凤眸瞥向越世邑那张黑脸,十分郑重地说道:“回禀邑王,这‘小子’真的死不了,只不过是撞到了头,陷入昏迷而已,服下本公子开的药,明日便可醒来。”

    他特意将“小子”二字的音,咬得重重的,想看看越世邑是个什么表情。

    “能醒便好,老子还要找这小子算帐呢,敢毁了老子的福满楼,老子一定要整得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再世不敢为人。哼……”越世邑咬牙切齿地说道。

    一想到白衣小子,他满脑子都是那个被毁的不成样子的福满楼,那些或都是白花花的银子啊,想想就揪心,他可没闲情,去理会晨曦咬的小字眼儿。

    “什么?赔偿福满楼?难不成这‘小子’吃了霸王餐,你追着人家要钱,把人家给逼得从四楼跳下去的?至于嘛,再怎么爱钱,也不应该把个好好的孩子,给逼得跳楼啊,惨绝人寰啊,惨绝人寰。你你你,你也太坏了,以后出门,别说跟老子认识啊。”晨曦说着说着,捧着肚子狂笑起来。

    看来这小子根本不知道自己抓回来的是个女人,还一口一个小子的叫着。

    他心中更为奇怪是,越世邑这小子根本碰不得女人身子,只要一碰,就会浑身起红疹。

    可这回越世邑抓这白衣“小子”的时候,怎地没有发现自己身体的异样吗?

    难不成这小子的怪毛病已经好了?

    越世邑没心情与晨曦斗嘴,他唬着脸骂道:“滚,你小子懂个屁,赶快给老子用金针将这小子的内力封阻了。”

    “哈哈哈……”晨曦笑得眼泪都快流出来了,用汗巾抹了抹眼角,取出随身携带的金针,封阻了慕灵溪运功的几处要穴。

    取出巾帕擦了擦手,晨曦来到案几前,提笔写了一张方子。

    吹了吹墨迹,他来到越世邑面前,晃晃了手中的方子,伸出一根手指,眉眼弯弯,笑得如同一只狐狸,红唇轻启,说道:“王爷,您知道价的。”

    越世邑气得牙根直痒痒,这小子还敢大言不惭地说老子爱财如命,他比老子有过之而无不及。

    什么神医,他就是个腹黑的大尾巴狼,每次找这小子开个方子,都要榨老子一万两黄金,还好老子身体壮得很,否则还不倾家荡产了。

    越世邑在心里安慰着自己,没事,没事,这次的药钱,老子会算在这个白衣小子头上的。

    这样想着,他觉得心里舒服多了。

    晨曦贼兮兮地笑着,能整到这蛮牛的机会不多,今天他可是赚到了。其实这个白衣“小子”不吃药也是能醒的,只不过要晚上几日罢了。

    他俩相识已是第九个年头了,可晨曦觉得,这些年自己从越世邑身上榨到钱太少了,满打满算才五万九千两黄金。

    第一次为越世邑医治时,越世邑不过是个十一岁的孩子,身子骨弱得很。

    可这几年来,也不知越世邑吃了什么灵丹妙药,竟壮得如同蛮牛,身体倍棒,啥病没有。

    平日里,别说伤风感冒了,就是连个喷嚏,都打不上一个。

    世人若都是越世邑这样,那些医师们都趁早收了家什,改投他业吧。

    说来越世邑也是晨曦的第一个病患,想着越世邑久在战场,受伤的次数肯定会多得数不过来,所以晨曦好心地给越世邑打了个九折。

    但是悲催的是,越世邑伤好之后,晨曦拿到手里的不过是一张写着“玖仟两黄金”的白条。

    不仅如此,九年来,越世邑受伤的次数没有超出十个手指头。

    为此,晨曦也长了记性,在日后行医的日子里,他必定先收钱,再看诊,而诊金只比一万两黄金高,不比一万两黄金少,因而,世人也送了晨曦一个“贵医”的歪号。

    别以为晨曦开口便是一万两黄金,天下间的黄金便已多到随手捡,白银满地堆的程度了。

    在恒洲大陆,五十两白银可是够一个普通五口之家,开销一年的。

    当年晨曦向越世邑要一万两黄金的诊金,不过是为自己讨个好彩头罢了。

    想他堂堂药圣的嫡传弟子,第一次行医,怎地也不能给师傅丢了颜面,自然就狮子大开口了。

    而越世邑为了那张空头金票,被晨曦足足笑话了两年。

    两年后,越世邑把厚厚一沓子银票塞进晨曦嘴里时,晨曦立时傻了眼。

    对于越世邑这样一个最下等的兵士,别说九千两黄金了,就是九两白银,都应是一笔巨款了。

    可嘴里的银票不是假的,晨曦也不知道越世邑在哪里打家劫舍,弄到了这么多银票,还硬是塞到了他的嘴里。

    再说,哪有人像他这么还钱的,晨曦气得都快内伤吐血了。

    往后的日子里,晨曦才知道那些钱,是越世邑经商赚回来的。

    而这么多年来,越世邑具体在做些什么,晨曦也只摸到了一点点皮毛,他搞不清楚越世邑到底拥有多少产业和银钱。

    但今时今日,用腰缠万贯来形容越世邑还真不恰当,应当说是富甲天下来差不多。

    五万九千两黄金,对于越世邑来说,只能算是一丁点儿的小钱儿,连根汗毛都算不上。

    晨曦真恨自己这张嘴,当年为什么要说一万两,随便说他个一百万两,不就好了,他现在岂不是天下第二富了。

    但有一点,更让晨曦受不了,那便是越世邑此人死爱钱,说他吝啬、小气那都是在夸他,想从这小子荷包里掏银子,比从铁公鸡身上拔下毛来还要难上千万倍。

    晨曦榨到钱的那几次,皆是越世邑在战场上受的伤。可近五年来,越世邑的武艺越发地精进了,伤过他的人,都投胎见阎王去了。自然,晨曦榨钱的机会也趋于零了。

    越世邑丢给晨曦一个大大的白眼,从怀中摸出一沓银票,一脸肉疼的掷向晨曦,而后来到白衣小子近前,将他身上的绳索松开。

    晨曦旋身接过,修长如玉的手指弹了弹这厚厚的一沓子银票,对着光亮一张一张仔细翻看起来。

    还不住地发出“嘿嘿嘿……”的笑声,那笑容怎么看,怎么奸诈。

    多久没这么向外数银子了,越世邑眼睛瞪得滚圆,里面燃起的簇簇火苗,足以将晨曦炼化个上千回。

    别过头,不再看晨曦的那副贱样儿,越世邑回身对上白衣小子,真恨不得一巴掌拍死这该死的赔钱精。

    一想到那些飞出荷包的白花花银子,越世邑还是忍了。

    他上前对着白衣小子的屁股狠狠地踹了几脚,心中恶气丝毫不减。

    又瞪了好半晌,心中的怒气仍然未减分毫,越世邑只得在心里不停地念叨着:“医好白衣小子,收回银子,医好白衣小子,收回银子……”

    大掌一捞,他将白衣小子扔到了一旁的行军榻上。

    晨曦边装模作样地查看着银票,边偷偷地瞟向越世邑,见越世邑把那白衣“小子”扔到榻上后,他心里可是乐开了花儿。

    也不知这蛮牛着了什么魔,这白衣“小子”把福满楼都毁了,越世邑竟然没把这白衣“小子”关起来折磨,反而弄到自己的大帐里,好生医治,真是见鬼了。

    就是不知,日后这蛮牛得知面前这个白衣“小子”不是小子的时候,会是个什么样的表情?

    又有好玩的事了,真的很有趣啊!

    晨曦本就是个腹黑的个性,能整人,绝不错过。

    但凡与晨曦相识之人,皆逃不过被整的噩运,人人都一把血泪史,无处痛诉。

    此番,若能整到越世邑,他自然是乐此不疲。ps:新书,求收藏、推荐票票!!!再不收藏,不给推荐票票,俺半夜放大黑出去,挠你们家窗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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