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除了他之外,也有三个中队在场,其中一个中队的领队军官是同样年纪不大,达斯-冯-林顿,联队长墨林的弟弟,白玫瑰家族的小子。
这么多人靠近一起操练,自然会有比较,从报数,行走,到操枪等,互别苗头,几天时间下来,还有几起小摩擦。
到了出征前两天,有两个中队率先移动,就剩伟伯跟达斯两个中队,互相在场上训话。
“你来说说,武术是怎么产生的?”伟伯大声点名一名士官。这个士官是从修道院出来的,能够读写,这几天的文书琐事,都是丢给他。
“大人,为了保卫我们家园,抵抗盗匪,敌人,异教徒,先人英雄们祈祷上天,从神迹中领悟出来的。”士官说出流传最广的官方回答。
“回答得很好,听说你已经在学“慈恩录”和“弥撒七训””?
“是的,大人。”
“入列。”
伟伯说完,往达斯方向看了一眼,挑眉一笑暗道,“老子的兵也是有学问的。”
年轻人总是好胜,达斯听完,也找了个士官,同时也是他带来的家臣。
“你说说,武术是什么?”
“为了战场上更有效率的杀死敌人。”被点名之人脱口而出。
简单,明懂,达斯露出满意表情,回敬伟伯。
这回答真好,伟伯像是喉咙卡了刺,不吐不快,又看了几个鼻青眼肿的新兵,心下来气。
昨天他的士兵跟达斯的中队打架,他没制止,但没想到今天操练一看,全被人打趴了,让他大丢面子。
“看看你们这耸样,老子来教你们几招。”伟伯说的很大声,全场两百多号人,都被他的声音给吸引过去,他活动完筋骨,望着达斯道,“借你的兵用用?听说你这次带了好几个能打个的手下入伍?”
“可以。”达斯叫了一个体格比伟伯还壮的士官出列,当作助手,准备演练,并让他的中队,停下手边训练,观看表演。
“怎么比?带甲还是不带甲,用武典中的什么规则”这个士官道。
百年前,高卢王国将各种杀人技巧有系统地编辑,把各类残留武术手稿编为一本百科全书,名为武典,从装甲格斗,到无甲武技,还有各种搏斗规则,都有说明,使习武强身之风盛行,这也是这几十年来,高卢兵员明显强过邻近诸国的原因之一。
“士官,没人教你礼节吗?你他妈要叫我中队长。”伟伯说完,士官不情愿的举手敬礼。
“嗯?你脚下是什么?”伟伯突然佯装看着地下,并让他一起看,当这个士官照做时。
“这就是第一招。”伟伯直接一记下钩拳挥了出去,打在他鼻子上,让他痛的弯下腰用手摸脸,口水鼻涕都流了出来。
“看清楚没?这就叫出其不意,这一拳我充分运用指尖力量,能对敌人造成痛击。”伟伯自豪道。
“接着是步法。”伟伯使出一个前弓后箭的姿势,下一秒,对着士官又是一阵乱踢,地上尘土都被扬起。
这种偷袭手段,让人厌恶,还是打自己的人,达斯怒道,“这算什么?街头混混打架?”
“你懂个屁。”伟伯并对他的在场士兵道,“兵不厌诈,记住这套规则,就能进步很多,你们可能绝着我是耍无赖,但老子告诉你们,上了战场,想活下来,就要不要脸。”
“大人,我跟他打。”达斯几名手下士官,准备出来教训伟伯,被达斯拦下道,“后天就要出征了,别自己人打自己人。”
达斯让手下把那个士官带下去医治后,伟伯得意道,“你这话说的对,不然你的士官就要全交代在这。”他接着拿出一套陈旧手稿,这是他叔叔的遗物,扫了几页后,收下道。
“上了战场,除了保护自己外,另一个就是立功,抓到一个富有骑士的赎金,你们就能分到三成赎金,这笔钱,可以养情妇,喝酒,甚至盖间房子,所以很多人都会动起骑士甚至贵族主意,而骑士跟贵族喜欢用剑,你们虽然不用剑,但需要知剑,才能把伤害降低,而剑有很多变种,
武典中介绍的,多达多达二十七种,但很多都已经消失,改良,比如这座演武场只有三种,也是最多人用的三种,我先从第一种“长剑”说起。”
一旁的里克多递上长剑,同时也专心听着,伟伯告诉过他,想成为真正法兰人,甚至在格勒行省立足,最好的办法是立功,尤其是战功。
伟伯继续道,“大多数人都以为,剑身长就是长剑,剑身短就是短剑,这是错的,轻,薄,长短适中,这三要素齐备,单手或双手都能方便运使的武器,才称为长剑。攻击方式以切削,突刺为主要攻击方式,刃长七十到八十厘米,柄长二十到二十五厘米。
这种剑的破坏力小,主要以刺或削为攻击,对付无甲敌人,但威力有限,轻便快速是优点-”伟伯清清嗓子,饮了一口中队的后勤士带来的红茶。
“第二种我们说,“骑士剑”,它由长剑发展而来,又吸收俄斯大陆的丹麦海盗惯用的武器-维京剑,这剑有很多特点,比如剑身为锥形,底部有配重球,主用于突刺,但挥砍威力差,长度多再七十到八十厘米,握把仅容一手握持,马战中可以充分发挥突刺威力。”
伟伯拿起身上配剑比划几下,“要是面对站在地上或已经倒地的敌人时它也是最佳选择……,这把剑很贵,可以把娱乐街最贵的女婊子-梦娜,包上一个月都有找。”
“中队长,是梦露。”
伟伯的中队中,也被他塞入几个是从小玩到大的好友,说话这人,便常常跟他一起去寻花问柳。
“操,那臭婊子,我老记不住。”伟伯说完,他的士兵哄堂大笑,甚至还有几个人问,梦露的胸有多大,腿有多长。
“想知道?那这次好好立功,安全回来,就能拿着赏金去了。”伟伯说完这句话,马上正色道,“第三种就是阔剑,现在的剑王之一,三十年前,也是北方那些乡巴佬打造出来的新武器。”
伟伯看有些人不懂,解释道,“就是不列颠地区那些野人,头毛红色像猴子屁股和火柴棒,女人身上一股骚味,以后千万别找那地方的。”
语言虽然粗俗,但伟伯懂得不少,达斯听到这里,对他评价稍微高了一点,“看来也有可取之处……。”
“阔剑由长剑改良,剑身平行,头部椭圆,剑柄单或双握,无论挥砍突刺,马上马下,都能发挥作用,极为优秀的武器之一。
说到之一,伟伯停了下来,转对达斯道,“让你开开眼。”
这么多人靠近一起操练,自然会有比较,从报数,行走,到操枪等,互别苗头,几天时间下来,还有几起小摩擦。
到了出征前两天,有两个中队率先移动,就剩伟伯跟达斯两个中队,互相在场上训话。
“你来说说,武术是怎么产生的?”伟伯大声点名一名士官。这个士官是从修道院出来的,能够读写,这几天的文书琐事,都是丢给他。
“大人,为了保卫我们家园,抵抗盗匪,敌人,异教徒,先人英雄们祈祷上天,从神迹中领悟出来的。”士官说出流传最广的官方回答。
“回答得很好,听说你已经在学“慈恩录”和“弥撒七训””?
“是的,大人。”
“入列。”
伟伯说完,往达斯方向看了一眼,挑眉一笑暗道,“老子的兵也是有学问的。”
年轻人总是好胜,达斯听完,也找了个士官,同时也是他带来的家臣。
“你说说,武术是什么?”
“为了战场上更有效率的杀死敌人。”被点名之人脱口而出。
简单,明懂,达斯露出满意表情,回敬伟伯。
这回答真好,伟伯像是喉咙卡了刺,不吐不快,又看了几个鼻青眼肿的新兵,心下来气。
昨天他的士兵跟达斯的中队打架,他没制止,但没想到今天操练一看,全被人打趴了,让他大丢面子。
“看看你们这耸样,老子来教你们几招。”伟伯说的很大声,全场两百多号人,都被他的声音给吸引过去,他活动完筋骨,望着达斯道,“借你的兵用用?听说你这次带了好几个能打个的手下入伍?”
“可以。”达斯叫了一个体格比伟伯还壮的士官出列,当作助手,准备演练,并让他的中队,停下手边训练,观看表演。
“怎么比?带甲还是不带甲,用武典中的什么规则”这个士官道。
百年前,高卢王国将各种杀人技巧有系统地编辑,把各类残留武术手稿编为一本百科全书,名为武典,从装甲格斗,到无甲武技,还有各种搏斗规则,都有说明,使习武强身之风盛行,这也是这几十年来,高卢兵员明显强过邻近诸国的原因之一。
“士官,没人教你礼节吗?你他妈要叫我中队长。”伟伯说完,士官不情愿的举手敬礼。
“嗯?你脚下是什么?”伟伯突然佯装看着地下,并让他一起看,当这个士官照做时。
“这就是第一招。”伟伯直接一记下钩拳挥了出去,打在他鼻子上,让他痛的弯下腰用手摸脸,口水鼻涕都流了出来。
“看清楚没?这就叫出其不意,这一拳我充分运用指尖力量,能对敌人造成痛击。”伟伯自豪道。
“接着是步法。”伟伯使出一个前弓后箭的姿势,下一秒,对着士官又是一阵乱踢,地上尘土都被扬起。
这种偷袭手段,让人厌恶,还是打自己的人,达斯怒道,“这算什么?街头混混打架?”
“你懂个屁。”伟伯并对他的在场士兵道,“兵不厌诈,记住这套规则,就能进步很多,你们可能绝着我是耍无赖,但老子告诉你们,上了战场,想活下来,就要不要脸。”
“大人,我跟他打。”达斯几名手下士官,准备出来教训伟伯,被达斯拦下道,“后天就要出征了,别自己人打自己人。”
达斯让手下把那个士官带下去医治后,伟伯得意道,“你这话说的对,不然你的士官就要全交代在这。”他接着拿出一套陈旧手稿,这是他叔叔的遗物,扫了几页后,收下道。
“上了战场,除了保护自己外,另一个就是立功,抓到一个富有骑士的赎金,你们就能分到三成赎金,这笔钱,可以养情妇,喝酒,甚至盖间房子,所以很多人都会动起骑士甚至贵族主意,而骑士跟贵族喜欢用剑,你们虽然不用剑,但需要知剑,才能把伤害降低,而剑有很多变种,
武典中介绍的,多达多达二十七种,但很多都已经消失,改良,比如这座演武场只有三种,也是最多人用的三种,我先从第一种“长剑”说起。”
一旁的里克多递上长剑,同时也专心听着,伟伯告诉过他,想成为真正法兰人,甚至在格勒行省立足,最好的办法是立功,尤其是战功。
伟伯继续道,“大多数人都以为,剑身长就是长剑,剑身短就是短剑,这是错的,轻,薄,长短适中,这三要素齐备,单手或双手都能方便运使的武器,才称为长剑。攻击方式以切削,突刺为主要攻击方式,刃长七十到八十厘米,柄长二十到二十五厘米。
这种剑的破坏力小,主要以刺或削为攻击,对付无甲敌人,但威力有限,轻便快速是优点-”伟伯清清嗓子,饮了一口中队的后勤士带来的红茶。
“第二种我们说,“骑士剑”,它由长剑发展而来,又吸收俄斯大陆的丹麦海盗惯用的武器-维京剑,这剑有很多特点,比如剑身为锥形,底部有配重球,主用于突刺,但挥砍威力差,长度多再七十到八十厘米,握把仅容一手握持,马战中可以充分发挥突刺威力。”
伟伯拿起身上配剑比划几下,“要是面对站在地上或已经倒地的敌人时它也是最佳选择……,这把剑很贵,可以把娱乐街最贵的女婊子-梦娜,包上一个月都有找。”
“中队长,是梦露。”
伟伯的中队中,也被他塞入几个是从小玩到大的好友,说话这人,便常常跟他一起去寻花问柳。
“操,那臭婊子,我老记不住。”伟伯说完,他的士兵哄堂大笑,甚至还有几个人问,梦露的胸有多大,腿有多长。
“想知道?那这次好好立功,安全回来,就能拿着赏金去了。”伟伯说完这句话,马上正色道,“第三种就是阔剑,现在的剑王之一,三十年前,也是北方那些乡巴佬打造出来的新武器。”
伟伯看有些人不懂,解释道,“就是不列颠地区那些野人,头毛红色像猴子屁股和火柴棒,女人身上一股骚味,以后千万别找那地方的。”
语言虽然粗俗,但伟伯懂得不少,达斯听到这里,对他评价稍微高了一点,“看来也有可取之处……。”
“阔剑由长剑改良,剑身平行,头部椭圆,剑柄单或双握,无论挥砍突刺,马上马下,都能发挥作用,极为优秀的武器之一。
说到之一,伟伯停了下来,转对达斯道,“让你开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