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送邓布离开后,图达走入房内,把被弄昏在地上的妻子摇醒,醒后,妻子用着愤怒眼神瞪着他,图达却不闪避,走近后,拿出一枚金戒指,往妻子的手上套去。

    “你不要怨我,邓布这个非人,不知在哪里看过你一眼后,就威胁我,若不把你献上去,我们一家都要倒霉,我们可爱的女儿,才刚刚出生,你想想她,我也是没办法,你相信我,有一日我会爬到他头上的,那时候不只金戒指,你的十指都能戴上钻石,连脚趾都行……。”图达又哄又骗,妻子终于服软,拥他而泣。

    ……

    ……

    “我好命苦啊!”

    一个年轻贵妇正在布兰琪面前哭哭啼啼,她是加玛郡郡长贝铎的妻子-诗雯夫人,一个月前,她的丈夫要把她休掉,最近又大吵一架,所以她连夜赶来月光宫,要让侯爵作主,不过波尼北上,兰德尔没回来过,女管家把她安排在客房,最后布兰琪听见她的哭声,出面接见她。

    听从抱怨,也是领主夫人的工作,如果领主不在,领地农作收成差了,就会有农民代表陈情,但那是小领地。数十万人的巴赛郡,还有九十万的总领民,每天产生的陈情案,超过二十件!所以,只有特定身分之人的抱怨,才能到布兰琪面前。

    以前没有女主人,这些事也是兰德尔处理,最让兰德尔烦的事,来陈情的女人哭啼便罢,年轻些的常说着说着,就袒胸漏乳,让他不受其烦……。

    “那个混球,才几年,就嫌弃我老,好久不碰我了,小夫人,你要帮帮我!”

    布兰琪看着诗雯长相,好奇比道,艾咪接着转述,“小夫人问,夫人多大了?”

    “都快十八了,脸越来越老,这该死的岁月毫不留情,我每日都勤加保养,还是没什么用处。”

    诗雯的正确年纪是只有十七岁十一个月,大布兰琪两个月,八岁就嫁给十八岁的贝铎,十四岁前生了两个女儿,全都早夭,生下第二胎后,三年时间,她没有再怀孕,贝铎则跟外面的女人生下一个儿子。

    私生子可不光彩,诗雯的家族让他将关系断除,他却不愿。夫妻冷战了几天后,贝铎再也不回家,诗雯忍不下这口气,誓言报复。

    国王是男人,教宗是男人,骑士是男人,什么都是男人说了算,诗雯干出离家投诉丈夫这种丑事,已经没有回头路,如果没得到满意答案,也许回去后,重视面子的贝铎会把他杀了,当然,肯定向外说是急病而亡。

    “那位女仕…人多大?”艾咪好奇道。

    “好像十三吧?”诗雯擦擦眼泪。

    布兰琪跟艾咪吸了一口凉气,阿拉贡的贵族,多在十六七才成婚,法兰人是早了些。而且光看长相,诗雯可说年轻漂亮,漂亮的亚麻色头发,乌溜的大眼珠,跟丰满的身材,很合阿拉贡人的审美。

    布兰琪手摸着诗雯肩膀,给了让她安心的神情,她已了解事情经过,但也不知道能帮上什么忙,毕竟家事难断。

    “想……怎……么……帮……你?”布兰琪用了快两分钟的时间道。

    她从艾咪那里听说,关于自己是哑巴的留言传的很大,所以这几日,她都会在人前说上一两句,并向外解释她喉咙受伤,所以无法顺利开口。

    “我不离婚,我永远都是贝铎的妻子,他的正牌夫人,我求您下令,让他把那孩子送去修道院,当个修士,一辈子不准继承领地。”诗雯又道,“至于那女人,赶出领地,我会给她一笔钱。”

    听见这么狠的要求,布兰琪也不敢答应,最后实在没办法,用了身体不适的理由,先把诗雯请走。

    “怎……么……办?”布兰琪又对艾咪道。

    “我看我们别管吧,姑姑。”艾咪道。

    “写一封和好信?让两人在谈谈?”布兰琪改用比的,每当说太多话,她就会喘不过气。

    “我看这个法子好,就写请贝铎郡长多多包涵。”艾咪道。

    布兰琪决定后,坐在书桌前的椅子上,拿起鹅毛笔写起,她的字迹工整,用词小心,看了几次,把一些可能会刺激贝铎的用词修改。

    写完后,接着找来霍亨,他身为月光宫大管家,对于领地内,一定地位的贵族,官员都有一份详细的纪录,从家族背景到个人爱好,都记录在上。

    “贝铎大人跟少爷一样,很喜欢东方的茶叶,每一年,少爷都会送几罐过去,当作礼物。如果小夫人想要送礼,少爷的私人库藏中,还有一些茶叶。”

    “方便吗?”布兰琪比道,艾咪翻译。

    “其实少爷有交代过,月光宫的任何东西,您都能使用,我现在就带您去看看。”

    霍亨领路,不久,三人来到了西院的一间大房间外。

    西院有上百间房间,又分好几栋楼,这一栋楼只有一层,布兰琪首次拜访。

    有三名士兵在这栋楼外把守,看见霍亨,马上行礼。

    “开门。”霍亨表明来意。

    领头一名士兵道,“大管家,您要进入得有信物。”

    “小夫人要进去,还要什么信物?”霍亨说完,领头人马上致歉,“原谅我的失礼,原来是小夫人,快请进。”

    门锁共有四道,看守士兵有三道,兰德尔自己有一道,平日交由霍亨保管,但如果没有兰德尔在场,霍亨也进不来。

    打开后,布兰琪便看见各式兵器,有波斯的战刀,天竺的大砍刀,拜廷的拉丁长枪等各地武器,护胸甲冑有十多套,其中有一套闪亮的黑铁盔甲,被单独陈列出来,跟盔甲单独陈列的还有一把剑,没有入鞘,用着一块透明琉璃隔开。

    “这是少爷初上阵时的盔甲和剑。”霍亨指道,“高卢传统,贵族初阵都会记录下来,尤其是家族继承人,战场上所立下的第一份武功,也会写入家族荣誉中。

    这一仗后,兰德尔颇为反感伤人,甚至见血……。

    “那少爷…杀过人吗?”艾咪有点害怕。

    “在这。”霍亨在文件区找到初阵记录后,念给两女听,“少爷的初阵外号可威风了,他还击杀一只獠牙凶猛的野猪呢。”

    两女接开初阵记录,上面记录了这场战争。

    “当我持剑踏入此地时,敌人所建高耸入云的城墙,阻挡我们面前,涌出比蚂蚁还多的敌人,围杀我们,我的身后只一个百人队,我一手拿剑,一手扶着受伤的王子殿下(坤克),同心齐力拼出一条血路……最后我站在城楼上,提着敌将人头,往下抛去,而原本繁华无比的大城,红日之下,已被血与火包围……。”

    布兰琪看着同时,脑中浮现蓝德尔穿上戎装的英武形象。

    而实际情况,在兰德尔的另一本用“前母语”写的私人日记中,如此记录道,“新历四一二年,十七位贵族子弟同船而行,最高身份者为王子坤克,次之是我,我们乘着船,在正规军护送下,靠着洋流,快速往北海行了一日,登入一处外族小村庄,准备清理此处。

    这是一座安静的小村庄,炊烟袅袅升起,时不时还能听见屋里传来的笑声,但在我们上岸后,不到一刻,风云变色。敌人快速集结,大概有两个百人队,如果连公狗跟公猪,甚至公鸡都算上的话……,原来杀人会传染的,有人动了第一剑后,大家开始效仿,甚至杀红了眼,

    我没动手,就这么呆呆看着,最后我一个人头都没拿到,却没人敢笑我,因为我气的拿剑背刺一个比我高大,杀的最欢的骑士继承人,他伤的不重,加上我的地位比高他十倍,最后坤克出来裁决,解决了这事。

    当然,事后我还得花不少金币打点,且军功官告诉我,我得了三人头,五助攻的战功,仅次于杀了一只公猪的“驭猪者坤克”,得到“捕猎者”称号……。回程时,这些死去的异族,被涂上黑色的颜料和刺青,以示他们十分凶猛和野蛮,更要带回港口展示……而我跟坤克同乘一船,坤克从军功官那里,看到他的荣誉称号,大表不满,上岸时,把化妆过的家猪猪头丢给我。

    接着坤克把泡过腥血的盔甲穿上,准备登岸接受民众欢呼。

    坤克上岸后,立刻上马,边走边扬起他的骑士长枪,民众对他投以掌声和膜拜。

    “血染的战神”,坤克被民众如此赞扬。

    轮到我时,我乘马配剑,心情甚差,而身后的骑士护卫高举猪头,欢呼再起。

    “剑圣!”

    “剑圣兰德尔!”

    “猪头剑圣兰德尔!”

    除此外,这场试炼,我也也因背刺伙伴,得到了,“心狠手辣的兰德尔”,“死妈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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