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公子一甩衣袖,十分不甘愿地转过回廊去拜见朱老太爷。那叫念奴的美男依旧冷了一张脸,对东张西望的陈秋娘冷声说:“东张西望,你也出不去。自己跟上,别让我麻烦。”
陈秋娘瞟了他一眼,想用眼神鄙视一下这个貌似给那朱公子做男宠的美男。却不料那美男已转身往内堂走。
周围的站了不少家丁,凶神恶煞的,还有几个满脸横肉的还拿眼神狠狠瞪着陈秋娘,其中一个还冷哼一声,小声说:“念奴是公子心尖尖上的人,你不听他的。找死么?”
陈秋娘看他一眼,并不理会,而是跟那念奴儿的去处去,穿过一间堂屋,绕到一处清雅院子,便是那朱公子的住所。院子匾额是金字的隶书,提了“香居”二字。
陈秋娘看到这俗不可耐的两个字,不由哂笑,这朱家果然是暴发户之家,这朱公子也算是“癞蛤蟆戴眼镜”,装有文化,学人玩深沉。
不过,陈秋娘可没因这两个字看不起朱家,认为朱家水浅。相反她依旧觉得朱家水深,那一草一木,一砖一瓦,可是朱家祖上走南闯北,在乱世兵戈中挣下的。再者,像念奴这种气度与姿色的男子,亦是一口北地音,竟在朱家公子这种淫|邪的贱人手底下,要知道北地来到蜀中的,大多数都是各种权贵,或者与权贵有关的人,来这富得流油的蜀中发财的。
这朱家处处透着古怪。自己要步步小心才可以。陈秋娘暗自告诫自己。周遭的那种压迫感比刚才更甚。
那念奴兀自踏入院内,看陈秋娘没跟上,便站在原地等她,亦不说话,只用一种淡然的眼神看着她。陈秋娘与他对视,说不出他眼里到底有什么。
这人像一口幽深的井,他的神情举动总让人看不透。这绝对是个不简单的角色。
陈秋娘兀自判定,亦不多跟他口舌,跨步踏入“香居”。这院落里倒比那俗名雅致得多。亭台楼阁、花圃池塘,都是一应俱全,布局精美。
她这才刚进院子,才转过一丛碧绿的芭蕉,就有个十五六岁的红衣丫鬟便正对门的房间里窜出来,站在廊檐下将陈秋娘上上下下来来回回扫视了几遍,才装腔作势地拿了手帕子略略掩嘴,咳嗽一声,问:“念奴儿,她是谁?”
陈秋娘看她装束做派,顶得上个姨娘的模样,但那装扮又是丫鬟装束,理应只是得宠的大丫鬟。
“带她去沐浴更衣,送到书斋去。”念奴儿淡扫了那红衣丫鬟一眼。
红衣丫鬟一听,对她的那种防备神情瞬间没有,取而代之的是居高临下的嘲笑神情,颇为倨傲地说:“我道是什么来历,原来是公子新欢。”她说着,又问,“公子呢?”
“去老爷子那里了。”念奴回答,语气有些不耐烦。
“老爷子病重,公子还总往外跑,怕这次少不得又要挨骂了。”红衣丫鬟感叹。
念奴没理会,只伸手抚摸花圃里一丛碧绿美人蕉的叶子,神情专注。这人生得美,与这花圃里的花相映,简直是绝美的画。
红衣丫鬟讨了没趣,便又转过来狠狠瞪了陈秋娘一眼,说:“你既入得这院子里来,就得守规矩。这朱府是讲究规矩的。”
陈秋娘亦不言语,只低眉顺眼站在一旁,心里却是将刚才所观察进行了飞快总结,想找出可能逃生的路线,却是越分析越绝望。
大约是陈秋娘的低眉顺眼让这红衣丫鬟感觉到了尊敬以及站在高位的快感,她只狠狠嘀咕一声“还算老实,就是木讷了些”,然后又对念奴说,“老爷子这回病得可不轻。大爷把十里八乡的大夫都请来过了,不见起色。听说大爷昨天又启程去成都府了,说找前些年替主上看好顽疾的神医了。只不过这几年乱,据说那神医早就失踪好久了。这回大爷过去,也是碰碰运气了。”
她自顾自地说得越发起劲儿,念奴却只是瞧着花圃发呆,像是人还在,魂早就出窍飞走了似的。这人连朱公子的大丫鬟都不放在眼里,在这府邸地位真是不一般。
陈秋娘暗自观察,却又听那大丫鬟说这朱老爷子已经病重,每况愈下。所以,趁着还算清醒,就让管家找来了十里八乡最体面的金牌媒婆李桃花。一方面,让李桃花去那败落的陈家谈退婚的事,还叮嘱那李桃花任凭陈家开条件呢,说也算报答陈柳氏当年的相救之恩。另一方面是去成都府首富杨家,给二小姐送簪花帖子。
“那杨二小姐的叔父如今掌管成都府的守城兵马呢。跟大爷是故交呢。”大丫鬟继续说,絮絮叨叨的。
念奴却依旧在发呆,神游。大丫鬟似乎也不在乎念奴的表现,像是多日不曾说话,好不容易抓到一个活人,便一股脑儿地倒出来了,也不在乎对方是否有所回应。
所以,她略停顿,又走了几步,靠到念奴身旁,压低声音说:“你可知道,那原先跟公子有婚约的陈家已经败落了么?先前,老爷子就不怎么瞧得上那丫头琴棋书画、女红刺绣样样不会,若不是碍于老太太的面子,陈家还算是体面,早就退婚了。而今,陈家败落,惨淡得很。而那丫头被蛇咬,死透了,谁知道一场雷雨,就诈尸活过来了。这等不祥的人,断然是不能进朱家的了,何况,老爷子在她诈尸一天后就病了。道士来了,都说凶月雷雨诈尸,晦气得很。老爷子这才连夜喊李桃花去退婚。还说陈家要求尽量答应,也算报答陈柳氏当年的奔走救命之恩了。”
我去,生老病死的,这朱老头快挂了,就怪我诈尸晦气。我跟他有半毛钱的关系吗?陈秋娘暗自腹诽,却也确定了刚才那淫|邪公子哥就是那未婚夫啊。
真是庆幸,朱家来退婚啊。要不然,这要嫁过来――,她可是没有信心改造渣男啥的。她可是始终信奉“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的。
“公子最不喜多嘴之人。”念奴终于不耐烦,狠狠扫了那大丫鬟一眼。
“你不说,公子怎会知道?再说,我这不是琢磨这老爷子是着急给公子办喜事了。我们这院子将会迎来女主人,我在想我们这处境――”红衣丫鬟依旧在吐槽。
陈秋娘听到这里,总算是明白这女的为啥一股脑地吐槽。怕她这些时日一直在担惊受怕,怕女主子来了,她地位有变啥的。这个时代,这种家养丫鬟,若是被主人讨厌,轻的会丢去做粗活,配个下贱的小厮或粗汉子,重的就可能买到**去,再不济还会被买家煮了吃。
人吃人,在这个时代,越往北走越是寻常可见。简直都是一种全民活动了。
“没不该有的心思,安分守己的。你担心什么。”念奴不悦地说。
这大丫鬟顿觉没面子,就咬了唇,露出狠狠的神色,继而一脸凶相地对陈秋娘轻飘飘地招招手,说:“走吧。”
陈秋娘自知反抗会让自己陷入更被动的局面,于是没有丝毫反抗就跟那红衣丫鬟出发。念奴儿却是冷哼一声:“我道是个有骨气的,却不料还是这样的故弄玄虚。”
这人好生奇怪,是他让她不要做无意义的挣扎,这会儿却又从骨子里鄙视她不敢反抗。
那红衣丫鬟却是吃吃地笑,冷冷地说:“哟,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初来乍到,抵死不从,上吊抹脖子、跳河跳楼,也亏得是公子耐心,还宠着你。哎呀,你说吧。这兵荒马乱的年代,难得我们公子看上,免了饿死、流离,看这小蹄子,也是乡野丫头,哪能跟念奴儿你出身显贵相比了。她还不暗自庆幸祖上积德呢。再说这些年,这种欲擒故纵的把戏,我秀红可是看多了。”
那红衣丫鬟原来叫秀红,音调尖锐得像要拔高到云端去了。那念奴儿一甩手,便是大步出了院落。秀红轻哼一声,扫了陈秋娘一眼,颇为轻蔑地说:“你也别喜出望外,不知身份。说得不好听点,你就是公子的玩物。宠爱也就两三天的劲儿。小心伺候公子,说不定公子腻了,还会留你在这朱府当个粗使丫鬟,不会把你卖去钓鱼池的。”
陈秋娘听秀红这话,算是知道这朱文康比自己想象中更纨绔子弟,更荒唐。沉迷美色,不论男女。强强民女,玩腻了就卖到什么**窑子去,真是恶毒到了极致。
想到这些,她又暗暗后悔。若知道这朱家是这等货色,她还去争那等面子做啥,李桃花来退婚,爽快接受,又何至于有了后面这些祸端呢。
这人啊,还是不要做这种意气之争才是。陈秋娘一边走,一边想。
“别一副傻乎乎的样子,姐姐这是给你指明路。”秀红见她走得慢,伸手掐了她的脸。
陈秋娘想伸手打这女子,却又忍住,只捂着吃痛的脸,说:“多谢秀姐姐。”
秀红大约很满意自己的立威,就说:“走吧。前面去沐浴。”
陈秋娘默默跟着,刚走了几步,就听见有人喊:“走水了,走水了。”
陈秋娘瞟了他一眼,想用眼神鄙视一下这个貌似给那朱公子做男宠的美男。却不料那美男已转身往内堂走。
周围的站了不少家丁,凶神恶煞的,还有几个满脸横肉的还拿眼神狠狠瞪着陈秋娘,其中一个还冷哼一声,小声说:“念奴是公子心尖尖上的人,你不听他的。找死么?”
陈秋娘看他一眼,并不理会,而是跟那念奴儿的去处去,穿过一间堂屋,绕到一处清雅院子,便是那朱公子的住所。院子匾额是金字的隶书,提了“香居”二字。
陈秋娘看到这俗不可耐的两个字,不由哂笑,这朱家果然是暴发户之家,这朱公子也算是“癞蛤蟆戴眼镜”,装有文化,学人玩深沉。
不过,陈秋娘可没因这两个字看不起朱家,认为朱家水浅。相反她依旧觉得朱家水深,那一草一木,一砖一瓦,可是朱家祖上走南闯北,在乱世兵戈中挣下的。再者,像念奴这种气度与姿色的男子,亦是一口北地音,竟在朱家公子这种淫|邪的贱人手底下,要知道北地来到蜀中的,大多数都是各种权贵,或者与权贵有关的人,来这富得流油的蜀中发财的。
这朱家处处透着古怪。自己要步步小心才可以。陈秋娘暗自告诫自己。周遭的那种压迫感比刚才更甚。
那念奴兀自踏入院内,看陈秋娘没跟上,便站在原地等她,亦不说话,只用一种淡然的眼神看着她。陈秋娘与他对视,说不出他眼里到底有什么。
这人像一口幽深的井,他的神情举动总让人看不透。这绝对是个不简单的角色。
陈秋娘兀自判定,亦不多跟他口舌,跨步踏入“香居”。这院落里倒比那俗名雅致得多。亭台楼阁、花圃池塘,都是一应俱全,布局精美。
她这才刚进院子,才转过一丛碧绿的芭蕉,就有个十五六岁的红衣丫鬟便正对门的房间里窜出来,站在廊檐下将陈秋娘上上下下来来回回扫视了几遍,才装腔作势地拿了手帕子略略掩嘴,咳嗽一声,问:“念奴儿,她是谁?”
陈秋娘看她装束做派,顶得上个姨娘的模样,但那装扮又是丫鬟装束,理应只是得宠的大丫鬟。
“带她去沐浴更衣,送到书斋去。”念奴儿淡扫了那红衣丫鬟一眼。
红衣丫鬟一听,对她的那种防备神情瞬间没有,取而代之的是居高临下的嘲笑神情,颇为倨傲地说:“我道是什么来历,原来是公子新欢。”她说着,又问,“公子呢?”
“去老爷子那里了。”念奴回答,语气有些不耐烦。
“老爷子病重,公子还总往外跑,怕这次少不得又要挨骂了。”红衣丫鬟感叹。
念奴没理会,只伸手抚摸花圃里一丛碧绿美人蕉的叶子,神情专注。这人生得美,与这花圃里的花相映,简直是绝美的画。
红衣丫鬟讨了没趣,便又转过来狠狠瞪了陈秋娘一眼,说:“你既入得这院子里来,就得守规矩。这朱府是讲究规矩的。”
陈秋娘亦不言语,只低眉顺眼站在一旁,心里却是将刚才所观察进行了飞快总结,想找出可能逃生的路线,却是越分析越绝望。
大约是陈秋娘的低眉顺眼让这红衣丫鬟感觉到了尊敬以及站在高位的快感,她只狠狠嘀咕一声“还算老实,就是木讷了些”,然后又对念奴说,“老爷子这回病得可不轻。大爷把十里八乡的大夫都请来过了,不见起色。听说大爷昨天又启程去成都府了,说找前些年替主上看好顽疾的神医了。只不过这几年乱,据说那神医早就失踪好久了。这回大爷过去,也是碰碰运气了。”
她自顾自地说得越发起劲儿,念奴却只是瞧着花圃发呆,像是人还在,魂早就出窍飞走了似的。这人连朱公子的大丫鬟都不放在眼里,在这府邸地位真是不一般。
陈秋娘暗自观察,却又听那大丫鬟说这朱老爷子已经病重,每况愈下。所以,趁着还算清醒,就让管家找来了十里八乡最体面的金牌媒婆李桃花。一方面,让李桃花去那败落的陈家谈退婚的事,还叮嘱那李桃花任凭陈家开条件呢,说也算报答陈柳氏当年的相救之恩。另一方面是去成都府首富杨家,给二小姐送簪花帖子。
“那杨二小姐的叔父如今掌管成都府的守城兵马呢。跟大爷是故交呢。”大丫鬟继续说,絮絮叨叨的。
念奴却依旧在发呆,神游。大丫鬟似乎也不在乎念奴的表现,像是多日不曾说话,好不容易抓到一个活人,便一股脑儿地倒出来了,也不在乎对方是否有所回应。
所以,她略停顿,又走了几步,靠到念奴身旁,压低声音说:“你可知道,那原先跟公子有婚约的陈家已经败落了么?先前,老爷子就不怎么瞧得上那丫头琴棋书画、女红刺绣样样不会,若不是碍于老太太的面子,陈家还算是体面,早就退婚了。而今,陈家败落,惨淡得很。而那丫头被蛇咬,死透了,谁知道一场雷雨,就诈尸活过来了。这等不祥的人,断然是不能进朱家的了,何况,老爷子在她诈尸一天后就病了。道士来了,都说凶月雷雨诈尸,晦气得很。老爷子这才连夜喊李桃花去退婚。还说陈家要求尽量答应,也算报答陈柳氏当年的奔走救命之恩了。”
我去,生老病死的,这朱老头快挂了,就怪我诈尸晦气。我跟他有半毛钱的关系吗?陈秋娘暗自腹诽,却也确定了刚才那淫|邪公子哥就是那未婚夫啊。
真是庆幸,朱家来退婚啊。要不然,这要嫁过来――,她可是没有信心改造渣男啥的。她可是始终信奉“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的。
“公子最不喜多嘴之人。”念奴终于不耐烦,狠狠扫了那大丫鬟一眼。
“你不说,公子怎会知道?再说,我这不是琢磨这老爷子是着急给公子办喜事了。我们这院子将会迎来女主人,我在想我们这处境――”红衣丫鬟依旧在吐槽。
陈秋娘听到这里,总算是明白这女的为啥一股脑地吐槽。怕她这些时日一直在担惊受怕,怕女主子来了,她地位有变啥的。这个时代,这种家养丫鬟,若是被主人讨厌,轻的会丢去做粗活,配个下贱的小厮或粗汉子,重的就可能买到**去,再不济还会被买家煮了吃。
人吃人,在这个时代,越往北走越是寻常可见。简直都是一种全民活动了。
“没不该有的心思,安分守己的。你担心什么。”念奴不悦地说。
这大丫鬟顿觉没面子,就咬了唇,露出狠狠的神色,继而一脸凶相地对陈秋娘轻飘飘地招招手,说:“走吧。”
陈秋娘自知反抗会让自己陷入更被动的局面,于是没有丝毫反抗就跟那红衣丫鬟出发。念奴儿却是冷哼一声:“我道是个有骨气的,却不料还是这样的故弄玄虚。”
这人好生奇怪,是他让她不要做无意义的挣扎,这会儿却又从骨子里鄙视她不敢反抗。
那红衣丫鬟却是吃吃地笑,冷冷地说:“哟,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初来乍到,抵死不从,上吊抹脖子、跳河跳楼,也亏得是公子耐心,还宠着你。哎呀,你说吧。这兵荒马乱的年代,难得我们公子看上,免了饿死、流离,看这小蹄子,也是乡野丫头,哪能跟念奴儿你出身显贵相比了。她还不暗自庆幸祖上积德呢。再说这些年,这种欲擒故纵的把戏,我秀红可是看多了。”
那红衣丫鬟原来叫秀红,音调尖锐得像要拔高到云端去了。那念奴儿一甩手,便是大步出了院落。秀红轻哼一声,扫了陈秋娘一眼,颇为轻蔑地说:“你也别喜出望外,不知身份。说得不好听点,你就是公子的玩物。宠爱也就两三天的劲儿。小心伺候公子,说不定公子腻了,还会留你在这朱府当个粗使丫鬟,不会把你卖去钓鱼池的。”
陈秋娘听秀红这话,算是知道这朱文康比自己想象中更纨绔子弟,更荒唐。沉迷美色,不论男女。强强民女,玩腻了就卖到什么**窑子去,真是恶毒到了极致。
想到这些,她又暗暗后悔。若知道这朱家是这等货色,她还去争那等面子做啥,李桃花来退婚,爽快接受,又何至于有了后面这些祸端呢。
这人啊,还是不要做这种意气之争才是。陈秋娘一边走,一边想。
“别一副傻乎乎的样子,姐姐这是给你指明路。”秀红见她走得慢,伸手掐了她的脸。
陈秋娘想伸手打这女子,却又忍住,只捂着吃痛的脸,说:“多谢秀姐姐。”
秀红大约很满意自己的立威,就说:“走吧。前面去沐浴。”
陈秋娘默默跟着,刚走了几步,就听见有人喊:“走水了,走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