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李路宵衣旰食,励精图治,他建立的大英王朝也算是国泰民安,称得上太平盛世。 就在人们的欢庆声中,京都碎叶街头出现了一处与盛世景象极不协调的风景。
一位六旬左右的汉化胡人老翁,身穿一件白色长袍,长袍后面有一个大“冤”字,前面是一份状子,老翁声泪俱下地向过往行人诉说儿子的冤情。
老人姓叶,弗州(位置大约在后世的毛子国下诺夫哥罗德附近)人氏,出身于保加尔部族,后来因为英军征服了东欧平原,他们一家全部接受了汉化,他有个儿子叫叶子非,是弗州巡警队的一个巡警。
一天,叶子非身带佩刀,出门公办,经过弗州一家客店,正是吃午饭的时候,他打算填饱肚子,再去赶路,酒菜用过,顿觉头昏目眩,不知不觉趴在桌上睡着了……第二天早早起来上路,无缘无故被人当成杀人犯,扭送进了官府。
原来,那天夜里,老板娘回了娘家,客店老板张嵩被人杀死在床上。住店的客人中,除叶子非离店,其余人都在店内。
客店的伙计,一个叫克拉苏斯的阿瓦尔人临危不乱,他首先怀疑叶子非,认定叶子非杀死张嵩,趁人们还未起床就仓皇逃窜了。
这个克拉苏斯颇有心计,他一面让人看住店里的客人,一个也不许离开,留作人证,一面带人追赶叶子非,捉拿凶手。好在叶子非并未走远,一会儿就被追上了,从叶子非身上搜出了一把血迹斑斑的佩刀,这下子人、证俱获。
弗州刺史升堂审案,看了杀人凶器,验了张嵩身上的刀痕,传了人证,当堂将叶子非定为杀人凶犯。叶子非拒不招供,弗州刺史大卫恼怒,施用酷刑,屈打成招,将叶子非打入死囚牢,并且将结果汇报给了碎叶的法务部,只等法务部批文一到,就开刀问斩。
叶子非判了斩刑,叶父深知儿子的为人,决不会无缘无故杀人,一定是被人冤枉的,可弗州刺史定的铁案,要解救儿子,谈何容易!
他不忍心看着儿子做冤死鬼,要拼命为儿子申冤。叶父闯州过府,向上申诉,终因杀死张嵩的凶器是叶子非的佩刀,叶子非又身带佩刀,仓皇逃窜,可谓铁证如山,不能翻案。老人只好身背状子,上帝京碎叶去告御状。
虽然李路很亲民,但是他的皇宫也不是叶父这样的平民百姓能随便进出的。叶父无法见到李路,心想,“我虽然见不着陛下,可以见碎叶的父老,不如将儿子的冤情公布于众,造成影响,或许能引起官府的重视,说不准还能惊动陛下。”
于是他买了一件白袍,咬破食指,在白袍的背面写了个大“冤”字,又用自己的点点鲜血,在白袍的正面写成了一份血泪交融的状子。他将白袍穿在身上,每天往来于碎叶街市,向人们诉说儿子的冤情。
行人看着状子,听着老人诉说,被老人的爱子之心所感动,为叶子非的冤屈鸣不平,只是他们无能为力,一个个摇头叹气,留下一片同情声。
围观的人群中,有位中年汉子,虽穿一身布衣,却气度不凡。他上前问老人:“老人家!您儿子有如此冤屈,为啥不到法务部申诉?”
“哎,小老儿也曾去过法务部衙门,官家的人也接受了小老儿的状纸,可是他们在审理之后却认为我儿就是杀人凶手,呜呜呜!”老人可怜巴巴地说道,一个白人老头,开口小老儿,闭口小老儿,话里话外一副汉家老汉的做派,这就是李路汉化的结果。
中年汉子皱起了眉头,他又问道,“老人家,你确信你儿子是无辜的,是蒙冤入狱?”
“这位先生,咱们汉人有句老话,叫知子莫若父,我儿子什么样的人,小老儿还不知道?更别提他还是一个巡警,是个公差,您说他和死者素无交集,又怎么会…..”老头儿说说眼圈红了,说真的,他都有些绝望了。
中年汉子想了一会,拿出来一把折扇,递给了叶父,“老人家,也许我能帮你一把,这样吧,我这儿有把折扇,明天您带着它进宫,自然能见到当今天子。”
“您是……”
“我是那位天子的好友,到时他会见您的。”中年人说完,离开了老人,消失在行人之中。
第二天,叶父拿着折扇,顺利地进了皇宫,在大殿之上递上状子,跪在地上向李路鸣冤。李路让他平身,他抬头一看,龙椅上端坐的竟是昨天赠扇之人。叶父终于明白,昨天遇上的是微服私访的大英天子李路。
李路亲自询问了叶子非的案情,立即传旨,命法务部尚书姜明亲自复审,要姜明将复审情况随时奏报。
姜明将叶子非从弗州提到碎叶,初审时,叶子非一口咬定是他杀死了张嵩,后来又说他没有杀人,他是被人冤枉的,可他又说不出一点翻供的依据和理由。
姜明见人证、物证俱在,没有新的线索,此案只能维持原判,他将案情如实地奏明李路。
李路听了之后,紧紧地皱起了眉头然后问道:“爱卿可曾问过叶子非,为啥要杀死张嵩?”
姜明一愣,支支吾吾地说:“也许是图财吧!”
李路眉头又是一皱:“叶子非是见财起心吗?那么客店钱财可曾少了?”
“这个……”姜明一时语塞。
李路很是生气,他要姜明把案情勘问清楚后,重新上奏。
姜明没料到李路会如此经心地深究这起民间案子。他不敢怠慢,回衙后立即升堂审案,又派人星夜赶到弗州勘察杀人现场,经反复核实,杀张嵩者,只有叶子非嫌疑最大。姜明的结论是:叶子非的杀人案不能翻。
姜明第二次向李路奏报,李路还是紧锁眉头,有些愠怒的说道:“姜明,依朕看来,此案并未查清,疑点有三:其一,叶子非与张嵩只有一夜的主客关系,以往又无冤无仇,无须加害张嵩;其二,张嵩被杀,客店钱财丝毫未动,叶子非既不图财,无须害张嵩性命‘其三,即使是叶子非杀了人,必然会毁证灭据,为啥偏偏将带血的佩刀插入刀鞘,给人留下证据?朕以为,杀张嵩者另有其人。”
李路对案情透彻的分析,对姜明触动很大,他认真思索叶子非杀人案的前因后果,令他茅塞顿开,当即向李路表示,一定不负皇命,迅速破案,还叶子非一个清白。
为查明案情,姜明亲自到弗州,坐镇张嵩的客店,采用欲擒故纵的策略,先将客店的伙计和周围的居民集中起来,借口人未到齐,又将众人放回去,惟独留下一位八十多岁的老婆婆,天黑后,才允许老婆婆回家。
姜明派人对老婆婆暗中监视,看有没有人与老婆婆接触。老婆婆回家后,当晚果然有人偷偷地溜进了老婆婆的家。姜明反复试用此计,一连三日,天天如此。三日后,将那与老婆婆接触的人拘捕了。
姜明升堂审问,这个人做贼心虚,以为这位姜尚书是神人,知道了他的底细,就竹筒倒豆子,彻底招供了。
原来,杀张嵩者就是客店的伙计克拉苏斯。张嵩的妻子石莎是汉化阿瓦尔人,她与克拉苏斯本是青梅竹马的恋人,后来石莎一家搬到了英国境内皈依了道门,做了汉籍百姓,就嫁给了张嵩。
本来这事情到这里也就完了,可是阴差阳错,克拉苏斯两年前也来到了弗州,他偶遇了自己的初恋,在得知她已为人妇之后,克拉苏斯却不肯放弃,他设法做了张嵩客店的伙计,借机与自己的青梅竹马接近。两人本来就余情未了,加上张嵩与石莎是老夫少妻,夫妻生活方面石莎不是很满意,在见到自己昔日的情哥哥之后,两人很快就如同干柴碰见了烈火,也就水到渠成勾搭成奸,为了能成长久夫妻,克拉苏斯又想出了一条借刀杀人的奸计。
那日叶子非进店用餐,克拉苏斯见有机可乘,一面指使石莎回娘家省亲,脱离干系,一面主动招待叶子非用餐,暗地在酒菜里下了麻药。麻倒叶子非后,安排他在客店住宿,夜里用叶子非的佩刀杀了张嵩,又将带血的佩刀插进刀鞘……
而叶子非半夜里才苏醒过来,为不误行程,天未亮就离店赶路,正好中了克拉苏斯设下的圈套。
杀人案真相大白了,叶子非无罪释放。弗州刺史被革职查办,克拉苏斯和石莎被判斩刑。姜明将结案情况上奏后,李路才满意地点了点头,说:“朕近日连续几日微服出宫,查访民情,没有想到正巧碰到叶父为儿伸冤,朕就想试试朝廷官员的办案能力。”
李路以此案为例,神色肃然地告诫他的大臣们:“为官之人,掌握人的生死大权,对人命关天的大事,切不可主观臆断,草率行事,酿成冤狱。”
大臣们连声称是,对李路三次亲理民间冤案,穷追深究、一查到底的决心心悦诚服。
虽然大臣们都在称赞李路是圣明之君,但是李路却没有被马屁熏到,他在暗暗思索,自己的行政体系之下,地方官行政司法混于一体,像这弗州刺史政务还算马马虎虎,但是律政就差的有些远,这样下去可不行,看来司法改革是势在必行,是时候把提刑官这个官职给弄出来啦。
一位六旬左右的汉化胡人老翁,身穿一件白色长袍,长袍后面有一个大“冤”字,前面是一份状子,老翁声泪俱下地向过往行人诉说儿子的冤情。
老人姓叶,弗州(位置大约在后世的毛子国下诺夫哥罗德附近)人氏,出身于保加尔部族,后来因为英军征服了东欧平原,他们一家全部接受了汉化,他有个儿子叫叶子非,是弗州巡警队的一个巡警。
一天,叶子非身带佩刀,出门公办,经过弗州一家客店,正是吃午饭的时候,他打算填饱肚子,再去赶路,酒菜用过,顿觉头昏目眩,不知不觉趴在桌上睡着了……第二天早早起来上路,无缘无故被人当成杀人犯,扭送进了官府。
原来,那天夜里,老板娘回了娘家,客店老板张嵩被人杀死在床上。住店的客人中,除叶子非离店,其余人都在店内。
客店的伙计,一个叫克拉苏斯的阿瓦尔人临危不乱,他首先怀疑叶子非,认定叶子非杀死张嵩,趁人们还未起床就仓皇逃窜了。
这个克拉苏斯颇有心计,他一面让人看住店里的客人,一个也不许离开,留作人证,一面带人追赶叶子非,捉拿凶手。好在叶子非并未走远,一会儿就被追上了,从叶子非身上搜出了一把血迹斑斑的佩刀,这下子人、证俱获。
弗州刺史升堂审案,看了杀人凶器,验了张嵩身上的刀痕,传了人证,当堂将叶子非定为杀人凶犯。叶子非拒不招供,弗州刺史大卫恼怒,施用酷刑,屈打成招,将叶子非打入死囚牢,并且将结果汇报给了碎叶的法务部,只等法务部批文一到,就开刀问斩。
叶子非判了斩刑,叶父深知儿子的为人,决不会无缘无故杀人,一定是被人冤枉的,可弗州刺史定的铁案,要解救儿子,谈何容易!
他不忍心看着儿子做冤死鬼,要拼命为儿子申冤。叶父闯州过府,向上申诉,终因杀死张嵩的凶器是叶子非的佩刀,叶子非又身带佩刀,仓皇逃窜,可谓铁证如山,不能翻案。老人只好身背状子,上帝京碎叶去告御状。
虽然李路很亲民,但是他的皇宫也不是叶父这样的平民百姓能随便进出的。叶父无法见到李路,心想,“我虽然见不着陛下,可以见碎叶的父老,不如将儿子的冤情公布于众,造成影响,或许能引起官府的重视,说不准还能惊动陛下。”
于是他买了一件白袍,咬破食指,在白袍的背面写了个大“冤”字,又用自己的点点鲜血,在白袍的正面写成了一份血泪交融的状子。他将白袍穿在身上,每天往来于碎叶街市,向人们诉说儿子的冤情。
行人看着状子,听着老人诉说,被老人的爱子之心所感动,为叶子非的冤屈鸣不平,只是他们无能为力,一个个摇头叹气,留下一片同情声。
围观的人群中,有位中年汉子,虽穿一身布衣,却气度不凡。他上前问老人:“老人家!您儿子有如此冤屈,为啥不到法务部申诉?”
“哎,小老儿也曾去过法务部衙门,官家的人也接受了小老儿的状纸,可是他们在审理之后却认为我儿就是杀人凶手,呜呜呜!”老人可怜巴巴地说道,一个白人老头,开口小老儿,闭口小老儿,话里话外一副汉家老汉的做派,这就是李路汉化的结果。
中年汉子皱起了眉头,他又问道,“老人家,你确信你儿子是无辜的,是蒙冤入狱?”
“这位先生,咱们汉人有句老话,叫知子莫若父,我儿子什么样的人,小老儿还不知道?更别提他还是一个巡警,是个公差,您说他和死者素无交集,又怎么会…..”老头儿说说眼圈红了,说真的,他都有些绝望了。
中年汉子想了一会,拿出来一把折扇,递给了叶父,“老人家,也许我能帮你一把,这样吧,我这儿有把折扇,明天您带着它进宫,自然能见到当今天子。”
“您是……”
“我是那位天子的好友,到时他会见您的。”中年人说完,离开了老人,消失在行人之中。
第二天,叶父拿着折扇,顺利地进了皇宫,在大殿之上递上状子,跪在地上向李路鸣冤。李路让他平身,他抬头一看,龙椅上端坐的竟是昨天赠扇之人。叶父终于明白,昨天遇上的是微服私访的大英天子李路。
李路亲自询问了叶子非的案情,立即传旨,命法务部尚书姜明亲自复审,要姜明将复审情况随时奏报。
姜明将叶子非从弗州提到碎叶,初审时,叶子非一口咬定是他杀死了张嵩,后来又说他没有杀人,他是被人冤枉的,可他又说不出一点翻供的依据和理由。
姜明见人证、物证俱在,没有新的线索,此案只能维持原判,他将案情如实地奏明李路。
李路听了之后,紧紧地皱起了眉头然后问道:“爱卿可曾问过叶子非,为啥要杀死张嵩?”
姜明一愣,支支吾吾地说:“也许是图财吧!”
李路眉头又是一皱:“叶子非是见财起心吗?那么客店钱财可曾少了?”
“这个……”姜明一时语塞。
李路很是生气,他要姜明把案情勘问清楚后,重新上奏。
姜明没料到李路会如此经心地深究这起民间案子。他不敢怠慢,回衙后立即升堂审案,又派人星夜赶到弗州勘察杀人现场,经反复核实,杀张嵩者,只有叶子非嫌疑最大。姜明的结论是:叶子非的杀人案不能翻。
姜明第二次向李路奏报,李路还是紧锁眉头,有些愠怒的说道:“姜明,依朕看来,此案并未查清,疑点有三:其一,叶子非与张嵩只有一夜的主客关系,以往又无冤无仇,无须加害张嵩;其二,张嵩被杀,客店钱财丝毫未动,叶子非既不图财,无须害张嵩性命‘其三,即使是叶子非杀了人,必然会毁证灭据,为啥偏偏将带血的佩刀插入刀鞘,给人留下证据?朕以为,杀张嵩者另有其人。”
李路对案情透彻的分析,对姜明触动很大,他认真思索叶子非杀人案的前因后果,令他茅塞顿开,当即向李路表示,一定不负皇命,迅速破案,还叶子非一个清白。
为查明案情,姜明亲自到弗州,坐镇张嵩的客店,采用欲擒故纵的策略,先将客店的伙计和周围的居民集中起来,借口人未到齐,又将众人放回去,惟独留下一位八十多岁的老婆婆,天黑后,才允许老婆婆回家。
姜明派人对老婆婆暗中监视,看有没有人与老婆婆接触。老婆婆回家后,当晚果然有人偷偷地溜进了老婆婆的家。姜明反复试用此计,一连三日,天天如此。三日后,将那与老婆婆接触的人拘捕了。
姜明升堂审问,这个人做贼心虚,以为这位姜尚书是神人,知道了他的底细,就竹筒倒豆子,彻底招供了。
原来,杀张嵩者就是客店的伙计克拉苏斯。张嵩的妻子石莎是汉化阿瓦尔人,她与克拉苏斯本是青梅竹马的恋人,后来石莎一家搬到了英国境内皈依了道门,做了汉籍百姓,就嫁给了张嵩。
本来这事情到这里也就完了,可是阴差阳错,克拉苏斯两年前也来到了弗州,他偶遇了自己的初恋,在得知她已为人妇之后,克拉苏斯却不肯放弃,他设法做了张嵩客店的伙计,借机与自己的青梅竹马接近。两人本来就余情未了,加上张嵩与石莎是老夫少妻,夫妻生活方面石莎不是很满意,在见到自己昔日的情哥哥之后,两人很快就如同干柴碰见了烈火,也就水到渠成勾搭成奸,为了能成长久夫妻,克拉苏斯又想出了一条借刀杀人的奸计。
那日叶子非进店用餐,克拉苏斯见有机可乘,一面指使石莎回娘家省亲,脱离干系,一面主动招待叶子非用餐,暗地在酒菜里下了麻药。麻倒叶子非后,安排他在客店住宿,夜里用叶子非的佩刀杀了张嵩,又将带血的佩刀插进刀鞘……
而叶子非半夜里才苏醒过来,为不误行程,天未亮就离店赶路,正好中了克拉苏斯设下的圈套。
杀人案真相大白了,叶子非无罪释放。弗州刺史被革职查办,克拉苏斯和石莎被判斩刑。姜明将结案情况上奏后,李路才满意地点了点头,说:“朕近日连续几日微服出宫,查访民情,没有想到正巧碰到叶父为儿伸冤,朕就想试试朝廷官员的办案能力。”
李路以此案为例,神色肃然地告诫他的大臣们:“为官之人,掌握人的生死大权,对人命关天的大事,切不可主观臆断,草率行事,酿成冤狱。”
大臣们连声称是,对李路三次亲理民间冤案,穷追深究、一查到底的决心心悦诚服。
虽然大臣们都在称赞李路是圣明之君,但是李路却没有被马屁熏到,他在暗暗思索,自己的行政体系之下,地方官行政司法混于一体,像这弗州刺史政务还算马马虎虎,但是律政就差的有些远,这样下去可不行,看来司法改革是势在必行,是时候把提刑官这个官职给弄出来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