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翰宵右手提了一个硕大的包袱,从王勋身后走出来,落落大方的到了娄筝面前,将硕大的包袱递给娄筝,“小兄弟,这是赔给你的被褥。”
娄筝盯着甄翰宵手中的包袱,一瞬间有些呆滞。
随即嘴角就抽了抽,她怎么也没想到早上气愤之下说的话,甄翰宵会真的放在心上,而且到了晚上,他就买了床被褥亲自送上了门……
王勋见娄筝愣神,他代替娄筝将被褥接着,转头笑着对娄筝说,“阿筝,本来我是说帮甄大少带来给你的,但是甄大少一定要来亲自登门才有诚意,所以我们才一同回来。”
甄翰宵将手中包袱交给了王勋,一点也不觉得尴尬,他甚至毫不见外的率先走进了不大的厨房中,“没想到阿筝还会做几个拿手菜,这味道闻着真香。”
甄大少话都说到这里了,如果不请他留下吃饭,娄筝都觉得自己在亏待他。
“麻烦甄大少跑一趟了,其实您不必这样,您留下的二两银子置办被褥已经绰绰有余了。”
甄翰宵只是瞥了眼娄筝,笑了笑,却并不接她的话。
“阿筝如果觉得让我吃亏了,就留我吃晚饭吧。”
娄筝在心里默默翻了个白眼,前几次见到甄翰宵,他都是一副隐忍失落的模样,却不想这人正常起来却是个脸皮如此厚的。
甄翰宵是生意人,在生意场上摸爬滚打多年,其实脸皮厚也很正常。
不过在娄筝心中,这甄大少前后性格给她的冲击着实是大了些。
无奈只好留甄翰宵一同吃饭,临走时,甄翰宵站在厨房门口,颇带着些无赖道:“人情嘛,就是你来我往,既然今日吃了阿筝做的饭,改日我也请你们去酒楼吃一顿。”
娄筝嘴角抽了抽。这甄大少叫她“阿筝”叫的还挺溜,不过娄筝并未答应甄翰宵的邀约,她可不想与甄大少有什么来往,那一家子估摸着除了甄大少。其他的全是奇葩。
王勋许是看出了娄筝对甄翰宵的冷淡,急忙上前打了圆场,应了下来,“既然甄大少相请,我和阿筝是一定会去的。我送送甄大少。”
甄翰宵辞别了王勋,离开了这个简陋却温暖的小院,挂在嘴角的那抹笑容就完全消失了。
他朝着家中方向看了一眼,只觉得每一次迈出的步伐都重逾千斤。
娄筝拆开了甄翰宵送来的大包袱,里面放着一床软软的还带着香味的宝蓝色锦缎面儿的被褥,被褥下还压着一床厚实的棉花。
拿到屋中木床上一铺,竟正好契合这小木床,娄筝瞧着软软的被褥,一时有些发怔,可立马想到甄翰宵将她好不容易收拾的床铺弄的恶心又脏乱。娄筝心里的那点小感动就飘没了。
有了甄翰宵送来的棉被,娄筝的床变得舒服了许多,至少不硌人了,这一晚,她好眠到天亮。
后面几天娄筝的生活很平静,在医馆兢兢业业帮着谢大夫打下手,很快,谢大夫就发现娄筝的医术一点儿也不比他差,甚至有时候随意说的话还能给他启发。
谢大夫心中是越来越喜欢这个少年,甚至放心的都把看诊的事情交给娄筝。还跟刘掌柜说长了娄筝两百文工钱。
谢大夫年纪大,容易疲累,这两天医馆上门的病人又比平日多,谢大夫早上一大早来到杏林馆。忙到中午也不得片刻歇息,于是一到了午时,娄筝就让谢大夫去医馆后院歇息,她在诊室顶一个时辰,等谢大夫午歇后,再替她。
一开始还有病人吵闹。害怕娄筝一个少年,耽误病情,可娄筝露了两次真本事后,这些病人也就渐渐消停了,甚至有时候还有几人到了医馆一定要娄筝给看病才行。弄的刘掌柜和谢大夫都哭笑不得。
又过了两日,娄筝正在前堂帮着田七一起整理药材,就有两个小厮打扮的男子疾步匆匆的进了杏林馆。
“两位发生何事了?”刘掌柜停下手中动作问道。
“刘掌柜,赶快让谢大夫带着药箱随我们走一趟,我们家少爷不好了,摔了腿!”
刘掌柜忙放下手中毛笔,从柜台后走出来,“肖府?”
“哎,刘掌柜,可不是咱们肖府吗!”
“你们等等,我这就去寻谢大夫。”
娄筝双眼一动,也跟着刘掌柜去诊室。
诊室里还有好些病人在等着,谢大夫这两日身体的老毛病又犯了,平时坐诊都是强撑着,更不用说出诊那么劳心劳力的事情,而且这看了一半的病人也不能就这么丢着是不是,谁家命不是命呢!
“谢老哥,肖家来人请你去府上给肖少爷看病呢,说是腿摔了,您看?”
谢大夫正闭眼号脉,闻言睁开一双浑浊的老眼,对刘掌柜道:“我这丢不开,你让阿筝去。”
刘掌柜一怔,“这不大好吧,虽然我们相信阿筝的医术,可那肖府的人不知道。”
“你就和肖府的人直说,说是我让阿筝去的,那孩子医术比我这老头好多了。”谢大夫说完,动了动酸麻的老腿,刘掌柜瞧他这样儿,也明白他这老哥是身体不适,叹了口气,“好,我去让阿筝收拾收拾跟他们去一趟。”
“嗯,让田七也跟着一起去吧!”谢大夫想了想道,一抬头正看到娄筝进诊室,就朝着娄筝招手,让她去拿他以前出诊经常用的药箱跟着肖家的小厮走一趟。
娄筝当然不会推辞,她正有这个意思,没想到没等她说,谢大夫就派她去了。
肖家的这两个小厮倒是好说话,“既然是谢大夫力保的人,那我们自是相信谢大夫的,那麻烦这位小兄弟与我们走一趟了。”
田七帮娄筝提着药箱,与她一同坐上了去肖家的马车。
进了肖府的大门,娄筝和田七就被带着进了后院,绕过一个小花园,见到一丛颇有气韵的紫竹,脑中一瞬间觉得这竹子好似有几分熟悉,但真的去追想又是一片空白。她又好奇的朝着那片竹子看了好几眼。
竹林后,是一个独立的小院,院子布置的精致优雅,却又让娄筝有几分莫名其妙的熟悉感。(未完待续。)
娄筝盯着甄翰宵手中的包袱,一瞬间有些呆滞。
随即嘴角就抽了抽,她怎么也没想到早上气愤之下说的话,甄翰宵会真的放在心上,而且到了晚上,他就买了床被褥亲自送上了门……
王勋见娄筝愣神,他代替娄筝将被褥接着,转头笑着对娄筝说,“阿筝,本来我是说帮甄大少带来给你的,但是甄大少一定要来亲自登门才有诚意,所以我们才一同回来。”
甄翰宵将手中包袱交给了王勋,一点也不觉得尴尬,他甚至毫不见外的率先走进了不大的厨房中,“没想到阿筝还会做几个拿手菜,这味道闻着真香。”
甄大少话都说到这里了,如果不请他留下吃饭,娄筝都觉得自己在亏待他。
“麻烦甄大少跑一趟了,其实您不必这样,您留下的二两银子置办被褥已经绰绰有余了。”
甄翰宵只是瞥了眼娄筝,笑了笑,却并不接她的话。
“阿筝如果觉得让我吃亏了,就留我吃晚饭吧。”
娄筝在心里默默翻了个白眼,前几次见到甄翰宵,他都是一副隐忍失落的模样,却不想这人正常起来却是个脸皮如此厚的。
甄翰宵是生意人,在生意场上摸爬滚打多年,其实脸皮厚也很正常。
不过在娄筝心中,这甄大少前后性格给她的冲击着实是大了些。
无奈只好留甄翰宵一同吃饭,临走时,甄翰宵站在厨房门口,颇带着些无赖道:“人情嘛,就是你来我往,既然今日吃了阿筝做的饭,改日我也请你们去酒楼吃一顿。”
娄筝嘴角抽了抽。这甄大少叫她“阿筝”叫的还挺溜,不过娄筝并未答应甄翰宵的邀约,她可不想与甄大少有什么来往,那一家子估摸着除了甄大少。其他的全是奇葩。
王勋许是看出了娄筝对甄翰宵的冷淡,急忙上前打了圆场,应了下来,“既然甄大少相请,我和阿筝是一定会去的。我送送甄大少。”
甄翰宵辞别了王勋,离开了这个简陋却温暖的小院,挂在嘴角的那抹笑容就完全消失了。
他朝着家中方向看了一眼,只觉得每一次迈出的步伐都重逾千斤。
娄筝拆开了甄翰宵送来的大包袱,里面放着一床软软的还带着香味的宝蓝色锦缎面儿的被褥,被褥下还压着一床厚实的棉花。
拿到屋中木床上一铺,竟正好契合这小木床,娄筝瞧着软软的被褥,一时有些发怔,可立马想到甄翰宵将她好不容易收拾的床铺弄的恶心又脏乱。娄筝心里的那点小感动就飘没了。
有了甄翰宵送来的棉被,娄筝的床变得舒服了许多,至少不硌人了,这一晚,她好眠到天亮。
后面几天娄筝的生活很平静,在医馆兢兢业业帮着谢大夫打下手,很快,谢大夫就发现娄筝的医术一点儿也不比他差,甚至有时候随意说的话还能给他启发。
谢大夫心中是越来越喜欢这个少年,甚至放心的都把看诊的事情交给娄筝。还跟刘掌柜说长了娄筝两百文工钱。
谢大夫年纪大,容易疲累,这两天医馆上门的病人又比平日多,谢大夫早上一大早来到杏林馆。忙到中午也不得片刻歇息,于是一到了午时,娄筝就让谢大夫去医馆后院歇息,她在诊室顶一个时辰,等谢大夫午歇后,再替她。
一开始还有病人吵闹。害怕娄筝一个少年,耽误病情,可娄筝露了两次真本事后,这些病人也就渐渐消停了,甚至有时候还有几人到了医馆一定要娄筝给看病才行。弄的刘掌柜和谢大夫都哭笑不得。
又过了两日,娄筝正在前堂帮着田七一起整理药材,就有两个小厮打扮的男子疾步匆匆的进了杏林馆。
“两位发生何事了?”刘掌柜停下手中动作问道。
“刘掌柜,赶快让谢大夫带着药箱随我们走一趟,我们家少爷不好了,摔了腿!”
刘掌柜忙放下手中毛笔,从柜台后走出来,“肖府?”
“哎,刘掌柜,可不是咱们肖府吗!”
“你们等等,我这就去寻谢大夫。”
娄筝双眼一动,也跟着刘掌柜去诊室。
诊室里还有好些病人在等着,谢大夫这两日身体的老毛病又犯了,平时坐诊都是强撑着,更不用说出诊那么劳心劳力的事情,而且这看了一半的病人也不能就这么丢着是不是,谁家命不是命呢!
“谢老哥,肖家来人请你去府上给肖少爷看病呢,说是腿摔了,您看?”
谢大夫正闭眼号脉,闻言睁开一双浑浊的老眼,对刘掌柜道:“我这丢不开,你让阿筝去。”
刘掌柜一怔,“这不大好吧,虽然我们相信阿筝的医术,可那肖府的人不知道。”
“你就和肖府的人直说,说是我让阿筝去的,那孩子医术比我这老头好多了。”谢大夫说完,动了动酸麻的老腿,刘掌柜瞧他这样儿,也明白他这老哥是身体不适,叹了口气,“好,我去让阿筝收拾收拾跟他们去一趟。”
“嗯,让田七也跟着一起去吧!”谢大夫想了想道,一抬头正看到娄筝进诊室,就朝着娄筝招手,让她去拿他以前出诊经常用的药箱跟着肖家的小厮走一趟。
娄筝当然不会推辞,她正有这个意思,没想到没等她说,谢大夫就派她去了。
肖家的这两个小厮倒是好说话,“既然是谢大夫力保的人,那我们自是相信谢大夫的,那麻烦这位小兄弟与我们走一趟了。”
田七帮娄筝提着药箱,与她一同坐上了去肖家的马车。
进了肖府的大门,娄筝和田七就被带着进了后院,绕过一个小花园,见到一丛颇有气韵的紫竹,脑中一瞬间觉得这竹子好似有几分熟悉,但真的去追想又是一片空白。她又好奇的朝着那片竹子看了好几眼。
竹林后,是一个独立的小院,院子布置的精致优雅,却又让娄筝有几分莫名其妙的熟悉感。(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