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片不知名的大山里,林荫成群,溪水流淌,如诗如画,美不胜收。
清晨,第一缕阳光照射大地,给万物带来了光明。
光明就意味着希望。
山林之间,溪水之畔,有一个人四仰八叉的仰天躺着,正在呼呼大睡。
此君年纪不大,尚未满十八岁,但嘴上已经长满了胡子,看上去平添了几岁,至少二十三四。
突然,一只兔子出现在不远处,阳光下白光一闪,已经来到了少年的身边。
“奶奶个熊,原来这家伙跑到了这里来,让我好找。”
擎天兔心里想着,跳到了那人的胸口上,猛力跳了十多下,却是没有将那人弄醒。
眼见这一招不行,擎天兔飞身而起,凌空之际张嘴一吸,竟是吸起了一长串的溪水。
哗啦一声,溪水宛如一股水龙似的打在了那人的身上。
“看你这次还醒不醒?”
擎天兔心想。
然而,那个人就像是一条大懒虫,居然没有被溪水淋醒。
“咦,这家伙不会是醒不来了吧?”
擎天兔正要采取第三个办法。
突然间,一个奇怪的现象发生。
只见那人嘴上的胡子如同洒了催生剂,噌噌噌的往外直冒,即便是两腮之间,也在短短一分钟之内,长满了胡子。
乍一看去,就像是一个混世小魔王。
忽见他在睡梦中打了一个极为响亮的喷嚏,然后伸手揉了揉鼻子,睁开了眼睛。
“不会吧,我尿床了?”
他口里说着,人坐了起来。
而这个时候,做了坏事的擎天兔已经跑得影踪。
人虽然醒来了,但方笑武的头还些疼,记忆有些模糊。
一会儿之后,他的大脑终于清醒了,记忆清晰,一字不漏的记得温百川告诉他的那个藏宝地。
“奇怪,我身上怎么**的?还有,我怎么会出现在这里?我记得温百川告我我藏宝地之后,我就突然昏了过去,难道是温百川把我弄到这里来的?这里是什么地方?”
方笑武站了起来,略微活动了一下手脚。
随后,他伸手一摸,不觉呆住了。
下一刻,他从储物戒指里拿出了九转天龙镜,发现镜中的自己虬髯满面,胡子拉碴,就跟混世魔王没什么区别。
“难道修炼了《混世魔功》就会变成混世魔王?不对啊,温百川并没有络腮胡啊,一定是哪里出了问题。不管了,先看看体内有什么的变化。”
方笑武略一运功,元气仅仅在体内流动了一会,就将**的身体烘干,感觉舒服多了。
接着,他展开内视之术,发现体内多了一样东西,正是破军琴。
刹那间,一道道的音律从破军琴里散发出来,使得他头昏脑涨,几乎昏厥过去。
好在他坚持了下来,并没有让自己昏倒。
片刻后,那些音律终于消失了,而在他的脑海中,却是多了一首曲子的奏法诀,想来就是《武圣降魔曲》。
他仔细看了一遍,发现这个《武圣降魔曲》确实神奇。
以他现在的修为,能奏十段就不错了,想要将七十二段部完,只怕需要天赋、修为、运气三者之间的结合,缺了这三样,想要把此曲从头到尾,疑是痴人说梦。
过了一会,他发现自己的左手和以往有些不一样,便举起手掌来看,只见掌心之处隐隐透出一股魔光。
“莫非《混世魔功》的力量就藏在这只手掌里?”
方笑武试着向外挥了一下,本以为会威力惊人,哪里想到,除了拍出一股掌风之外,威力很小。
用了十多种方式去挥手,甚至是展开“忘情遮天手”,都没能将掌心潜藏的魔力发动,便知道自己火候还很浅。反正《混世魔功》已经到了自己身上,自己今后有的是时间,不怕研究不出来。
确定身心都没有任何不适之后,方笑武心满意足的收功,举目四望,想看看这里是什么地方。
但他看来看去,却是极为陌生,根本就是第一次来过。
“温百川。”
他大声叫了一句。
略微等了一下,不见温百川出现,就当作是温百川走了。
一个时辰后,他终于从这片大山里飞出来,而且还是御剑飞行,只是动作略显笨拙,一看就知道是初学者。
但即便是这样,他也很活。
一直以来,他就梦想着自己能像鸟一般的飞翔,而现在,他终于可以做到了。
尽管他的御剑飞行术还很稚嫩,但用来飞个几十里应该没有问题。
于是,他展开御剑飞行术,慢悠悠的飞在半空中,觉得自己就像是一只鸟,在边际的天空上自由翱翔。
因为是刚刚学会了怎么用气去控制脚底下的玄影剑,让它可以载人飞动,所以方笑武飞行的速度很慢,相当于普通人的慢跑,好在他不急于赶路,先把御剑飞行练熟了再说。
飞了二十里后,方笑武对御剑飞行的掌控比之前甚一筹,不但可以加了一倍的速度,而且自忖能够一口气飞出六十里以外。
“嗖”一声,他正从两百多丈高空过去的时候,底下一片树林里面突然射出一支袖箭,铛的一声,打中了剑身。
以玄影剑的威力,当然没事,可这一撞,却破坏了方笑武的御剑飞行术,当即一个跟头坠落下来。
要是换成了精通御剑飞行术的人,此时意念一动,就能再次踏上宝剑,保持御剑飞行的姿态。
但是,对于一个初学者,尤其是方笑武这种刚刚学会了不到两个时辰的人来说,那就太勉为其难了。
于是,方笑武就从半空中掉了下来。
“他妈的,谁吃饱了没事干,竟敢暗算老子。”
方笑武心里怒骂着,展开身法,将玄影剑拿到手,半空中一个飘身,落在了那片树林外。
此时,树林中走出四个人来,都是貌似二十出头的年轻人,身上穿的也都是上乘的绫罗绸缎,风度翩翩。
方笑武正要问是谁将自己打下来的,忽见林中奔出四匹宝马,居然都是“火狐”。
他不由咽了咽口水,心道;“这四个家伙绝对不是普通人,一对一,我倒不惧,但他们是四个人,那就有些难缠了。”
只听一个身穿蓝衣的人问道:“喂,你是刚学会御剑飞行吗?”
方笑武道:“是。”
听他口气有些不高兴,另外一个身穿紫衣的人笑道:“大叔,我们对你并恶意,只是和你开开玩笑而已,你用不着把我们当仇人。”
“大叔?”方笑武伸手一指自己的鼻子,脸上写满了愕然,问道:“你叫我大叔?”
“你满脸都是胡子,不是大叔又是什么?”紫衣人笑道。
方笑武想申明自己不是大叔,但想了想,觉得还是算了,反正大叔就大叔吧,自己又有没少一块肉。
“大叔,你知道剑道阁怎么走吗?”另外一个身穿白衣的人跟着起哄,也把方笑武叫做大叔。
方笑武淡淡的道:“不知道。”
第四个人身穿红衣,身材也是矮的,说道:“我还以为你是剑道阁的弟子,既然不是,那就算了。三位,我们上路吧。”
下一刻,红衣人、白衣人、蓝衣人、紫衣人,都骑上了火狐,策马而行。
眼见四人骑着火狐去了数十丈,速度正要加,方笑武扬声喊道:“喂,你们四个到底是什么人,去剑道阁干什么?”
那红衣人头也不回的道:“大叔,你还是好好学你的御剑飞行吧,我们的事你要是知道了,你就算有一百万个脑袋也不够砍。”
说话间,四匹火狐宛如四朵连在一起的红云,转瞬远去。
方笑武站在原地沉思了一会。眼瞅着四下没人,进林中洒了一泡尿。
出来以后,继续施展御剑飞行术。
他醒来的时候是早晨,而等他将御剑飞行学得比较娴熟的时候,已经是当天黄昏,且只去了两百多里。
往前去了十多里,一座依山伴水,气势雄浑的大城出现在数里外,瞭望之下,胸襟也跟着开阔起来,绝对是一座大城市。
没等来到城门外,方笑武远远就看到了这座大城的名字,却是——琅琊。
“琅琊城!”方笑武心头微微一凛,暗道;“琅琊城不是登州四大城之一吗?我怎么会跑到琅琊城周边来了?这琅琊城虽然比不上大武王朝十八城中的任何一座,但论人口,肯定是在华阳城之上。算了,先进城再说,明天问清怎么回华阳之后,再返回华阳城吧。”
进了城,正是掌灯时分,城中到处是灯火,行人甚多。
尤其是餐馆、酒楼,烟花柳巷,热闹非凡,进出的都是食客或者嫖客。
方笑武找了一家像样的酒楼,点的都是招牌菜,价格虽然贵了不少,但应该不会吃坏肚子。
等伙计写好菜单之后,他随口问道:“小二,你知道华阳城距离琅琊多远么?”
“华阳城啊……”伙计想了想,说道:“客官,小的没有去过华阳城,不过小的听说要去华阳城的话,普通人至少要走三个月。”
话音刚落,忽见五人上得楼来。
伙计见了,急忙向方笑武赔了一个不是,赶去迎接那五个人,像是不敢得罪。
那五个人之中,为首的是一位四十多岁的青衫客,身材魁梧,双目炯炯,活像两个灯笼。
至于其他四个,也都是非一般的人物。
尤其是内中一个秃顶老汉,长了一个鹰钩鼻子,目光锐利如刀,随便一扫,似乎就能看穿人的内心。
五人坐下后,那个伙计问候了两句,这才下楼而去。
方笑武心道:“这五个人一定是琅琊城的知名人物,不然的话,那个小二也不会过去问候他们。”
清晨,第一缕阳光照射大地,给万物带来了光明。
光明就意味着希望。
山林之间,溪水之畔,有一个人四仰八叉的仰天躺着,正在呼呼大睡。
此君年纪不大,尚未满十八岁,但嘴上已经长满了胡子,看上去平添了几岁,至少二十三四。
突然,一只兔子出现在不远处,阳光下白光一闪,已经来到了少年的身边。
“奶奶个熊,原来这家伙跑到了这里来,让我好找。”
擎天兔心里想着,跳到了那人的胸口上,猛力跳了十多下,却是没有将那人弄醒。
眼见这一招不行,擎天兔飞身而起,凌空之际张嘴一吸,竟是吸起了一长串的溪水。
哗啦一声,溪水宛如一股水龙似的打在了那人的身上。
“看你这次还醒不醒?”
擎天兔心想。
然而,那个人就像是一条大懒虫,居然没有被溪水淋醒。
“咦,这家伙不会是醒不来了吧?”
擎天兔正要采取第三个办法。
突然间,一个奇怪的现象发生。
只见那人嘴上的胡子如同洒了催生剂,噌噌噌的往外直冒,即便是两腮之间,也在短短一分钟之内,长满了胡子。
乍一看去,就像是一个混世小魔王。
忽见他在睡梦中打了一个极为响亮的喷嚏,然后伸手揉了揉鼻子,睁开了眼睛。
“不会吧,我尿床了?”
他口里说着,人坐了起来。
而这个时候,做了坏事的擎天兔已经跑得影踪。
人虽然醒来了,但方笑武的头还些疼,记忆有些模糊。
一会儿之后,他的大脑终于清醒了,记忆清晰,一字不漏的记得温百川告诉他的那个藏宝地。
“奇怪,我身上怎么**的?还有,我怎么会出现在这里?我记得温百川告我我藏宝地之后,我就突然昏了过去,难道是温百川把我弄到这里来的?这里是什么地方?”
方笑武站了起来,略微活动了一下手脚。
随后,他伸手一摸,不觉呆住了。
下一刻,他从储物戒指里拿出了九转天龙镜,发现镜中的自己虬髯满面,胡子拉碴,就跟混世魔王没什么区别。
“难道修炼了《混世魔功》就会变成混世魔王?不对啊,温百川并没有络腮胡啊,一定是哪里出了问题。不管了,先看看体内有什么的变化。”
方笑武略一运功,元气仅仅在体内流动了一会,就将**的身体烘干,感觉舒服多了。
接着,他展开内视之术,发现体内多了一样东西,正是破军琴。
刹那间,一道道的音律从破军琴里散发出来,使得他头昏脑涨,几乎昏厥过去。
好在他坚持了下来,并没有让自己昏倒。
片刻后,那些音律终于消失了,而在他的脑海中,却是多了一首曲子的奏法诀,想来就是《武圣降魔曲》。
他仔细看了一遍,发现这个《武圣降魔曲》确实神奇。
以他现在的修为,能奏十段就不错了,想要将七十二段部完,只怕需要天赋、修为、运气三者之间的结合,缺了这三样,想要把此曲从头到尾,疑是痴人说梦。
过了一会,他发现自己的左手和以往有些不一样,便举起手掌来看,只见掌心之处隐隐透出一股魔光。
“莫非《混世魔功》的力量就藏在这只手掌里?”
方笑武试着向外挥了一下,本以为会威力惊人,哪里想到,除了拍出一股掌风之外,威力很小。
用了十多种方式去挥手,甚至是展开“忘情遮天手”,都没能将掌心潜藏的魔力发动,便知道自己火候还很浅。反正《混世魔功》已经到了自己身上,自己今后有的是时间,不怕研究不出来。
确定身心都没有任何不适之后,方笑武心满意足的收功,举目四望,想看看这里是什么地方。
但他看来看去,却是极为陌生,根本就是第一次来过。
“温百川。”
他大声叫了一句。
略微等了一下,不见温百川出现,就当作是温百川走了。
一个时辰后,他终于从这片大山里飞出来,而且还是御剑飞行,只是动作略显笨拙,一看就知道是初学者。
但即便是这样,他也很活。
一直以来,他就梦想着自己能像鸟一般的飞翔,而现在,他终于可以做到了。
尽管他的御剑飞行术还很稚嫩,但用来飞个几十里应该没有问题。
于是,他展开御剑飞行术,慢悠悠的飞在半空中,觉得自己就像是一只鸟,在边际的天空上自由翱翔。
因为是刚刚学会了怎么用气去控制脚底下的玄影剑,让它可以载人飞动,所以方笑武飞行的速度很慢,相当于普通人的慢跑,好在他不急于赶路,先把御剑飞行练熟了再说。
飞了二十里后,方笑武对御剑飞行的掌控比之前甚一筹,不但可以加了一倍的速度,而且自忖能够一口气飞出六十里以外。
“嗖”一声,他正从两百多丈高空过去的时候,底下一片树林里面突然射出一支袖箭,铛的一声,打中了剑身。
以玄影剑的威力,当然没事,可这一撞,却破坏了方笑武的御剑飞行术,当即一个跟头坠落下来。
要是换成了精通御剑飞行术的人,此时意念一动,就能再次踏上宝剑,保持御剑飞行的姿态。
但是,对于一个初学者,尤其是方笑武这种刚刚学会了不到两个时辰的人来说,那就太勉为其难了。
于是,方笑武就从半空中掉了下来。
“他妈的,谁吃饱了没事干,竟敢暗算老子。”
方笑武心里怒骂着,展开身法,将玄影剑拿到手,半空中一个飘身,落在了那片树林外。
此时,树林中走出四个人来,都是貌似二十出头的年轻人,身上穿的也都是上乘的绫罗绸缎,风度翩翩。
方笑武正要问是谁将自己打下来的,忽见林中奔出四匹宝马,居然都是“火狐”。
他不由咽了咽口水,心道;“这四个家伙绝对不是普通人,一对一,我倒不惧,但他们是四个人,那就有些难缠了。”
只听一个身穿蓝衣的人问道:“喂,你是刚学会御剑飞行吗?”
方笑武道:“是。”
听他口气有些不高兴,另外一个身穿紫衣的人笑道:“大叔,我们对你并恶意,只是和你开开玩笑而已,你用不着把我们当仇人。”
“大叔?”方笑武伸手一指自己的鼻子,脸上写满了愕然,问道:“你叫我大叔?”
“你满脸都是胡子,不是大叔又是什么?”紫衣人笑道。
方笑武想申明自己不是大叔,但想了想,觉得还是算了,反正大叔就大叔吧,自己又有没少一块肉。
“大叔,你知道剑道阁怎么走吗?”另外一个身穿白衣的人跟着起哄,也把方笑武叫做大叔。
方笑武淡淡的道:“不知道。”
第四个人身穿红衣,身材也是矮的,说道:“我还以为你是剑道阁的弟子,既然不是,那就算了。三位,我们上路吧。”
下一刻,红衣人、白衣人、蓝衣人、紫衣人,都骑上了火狐,策马而行。
眼见四人骑着火狐去了数十丈,速度正要加,方笑武扬声喊道:“喂,你们四个到底是什么人,去剑道阁干什么?”
那红衣人头也不回的道:“大叔,你还是好好学你的御剑飞行吧,我们的事你要是知道了,你就算有一百万个脑袋也不够砍。”
说话间,四匹火狐宛如四朵连在一起的红云,转瞬远去。
方笑武站在原地沉思了一会。眼瞅着四下没人,进林中洒了一泡尿。
出来以后,继续施展御剑飞行术。
他醒来的时候是早晨,而等他将御剑飞行学得比较娴熟的时候,已经是当天黄昏,且只去了两百多里。
往前去了十多里,一座依山伴水,气势雄浑的大城出现在数里外,瞭望之下,胸襟也跟着开阔起来,绝对是一座大城市。
没等来到城门外,方笑武远远就看到了这座大城的名字,却是——琅琊。
“琅琊城!”方笑武心头微微一凛,暗道;“琅琊城不是登州四大城之一吗?我怎么会跑到琅琊城周边来了?这琅琊城虽然比不上大武王朝十八城中的任何一座,但论人口,肯定是在华阳城之上。算了,先进城再说,明天问清怎么回华阳之后,再返回华阳城吧。”
进了城,正是掌灯时分,城中到处是灯火,行人甚多。
尤其是餐馆、酒楼,烟花柳巷,热闹非凡,进出的都是食客或者嫖客。
方笑武找了一家像样的酒楼,点的都是招牌菜,价格虽然贵了不少,但应该不会吃坏肚子。
等伙计写好菜单之后,他随口问道:“小二,你知道华阳城距离琅琊多远么?”
“华阳城啊……”伙计想了想,说道:“客官,小的没有去过华阳城,不过小的听说要去华阳城的话,普通人至少要走三个月。”
话音刚落,忽见五人上得楼来。
伙计见了,急忙向方笑武赔了一个不是,赶去迎接那五个人,像是不敢得罪。
那五个人之中,为首的是一位四十多岁的青衫客,身材魁梧,双目炯炯,活像两个灯笼。
至于其他四个,也都是非一般的人物。
尤其是内中一个秃顶老汉,长了一个鹰钩鼻子,目光锐利如刀,随便一扫,似乎就能看穿人的内心。
五人坐下后,那个伙计问候了两句,这才下楼而去。
方笑武心道:“这五个人一定是琅琊城的知名人物,不然的话,那个小二也不会过去问候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