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头并不远,但是山路比官道要难走得多。
赵复果然遇到了大批的胡军,山林中最麻烦的便是陷阱与树木,前者能打乱部队的阵型,后者会极大的妨碍各种兵器的发挥,尤其是长兵器与弓箭。
当然,影响最大的还是黑夜,在山林中连火把都要用得小心翼翼,否则一旦引火烧山波及到自己部队或者藏匿在山中的兰河子民就不好了。好在是初春,夜间的山林湿漉漉的,似乎不会那么容易烧起来。
赵复运气再度挡下三箭,虽然说树木的阻拦会影响弓箭的发挥,但是敌人在暗处,而自己这边却是打着火把,火把在黑夜中就是天然的靶子。
然后他再度挽弓,在内力加持之下的双目虽然不能达到夜视仪的效果,但是对于密林中的动静还是察觉得十分清晰,四箭轮发,很快就是四条人命。胡人到死都不明白,为什么自己躲在暗处放暗箭不仅伤不了对方还使得对方那么轻松就发现了自己。
赵复自嘲,很想知道这样下去自己的眼睛是不是能进化成写轮眼白眼一样的存在,他将弓箭递回给刘安远,继续带着火龙在山中穿行。
郑源还是和之前一样,领着他的胡军,在向导的帮助下从另外一个方向进山。
胡军是上一次瓦伦城战役中留下来的产物,当时捕捉了大量的胡人俘虏,赵复不喜欢干杀俘这种事情,但是胡人却显然没有将这些俘虏赎回去的意思。如果安排那些俘虏当奴隶赵复又担心会暴动伤人,如果就这么放了别说兰河人,就算是他都不同意,没有办法,只好试着将这些胡人再度整编成军队。
郑源在瓦伦城时就初步展示了他的统帅才能,靠七千伪骑兵打破敌阵,而赵复对于郑源的信任又是来自神的,因此这些人自然就被归为通熟两族文化的郑源手下。
郑源也并没有辜负赵复对他的信任,很快就将这些俘虏驯得服服帖帖,并从中先挑选了三千人成为第一批胡军。
赵复都十分惊讶,郑源只好用他那简洁的汉语向赵复解释。胡人的文化就是崇尚强者,因此战败的俘虏王庭肯定不会打算再要回去,而对于那些战败的俘虏而言,赵复、郑源便是强者,那些部落无非是换一个主人罢了,这在北庭是常有的事情,只不过近年北庭并没有分裂的趋势,左右帐庭也被阿胡裕一统了,才没有这种来一个主人换一身衣服的做法。
第一次说那么多,郑源感到十分吃力,更别说还要自行补充修饰词,分析语法关系的赵复了。郑源都有些不好意思,好像因为自己使主人困扰了,但是赵复只是拍拍他肩膀,鼓励让他以后多说说这么长的话。
准确来说,郑源要比赵复还要高上那么一丝,因此赵复也不怎么好意思向对待个孩子那些摸摸他的头以示鼓励,虽然郑源相较拍肩膀更加喜欢被摸头……
当他第一次跪倒在赵复面前宣誓效忠的时候,赵复就对着他笑笑摸了摸他的头;当他躺在床上半死不活的时候,赵复也是摸了摸他的头让他好好休养;当他学会了汉字向赵复汇报的时候,赵复也是摸着他的头纠正他抑扬顿挫的口音……
因此对于郑源而言,摸头是这个世界上表达关爱、鼓励、亲昵的最好方法。
赵复和郑源互相遇上了两队信使,赵复遇到的是负责藏匿在山中民众安全的军官派出来的斥候,在得知民众并没有被发现后松了一口气,下令熄灭火把,就地休息。
而郑源却是遇到了来自白锋城由军官组成的求救队。没有人想知道这支由不同军官组成的求救队经历了什么,十三人组成的求救队,活着见到郑源的,只有一个人,他左耳被削去,右手的手掌也被斩断,后背还插着数支羽箭。没有人知道他是怎么找到郑源的,就是史学家也无法猜测出来,只好将其称之为奇迹。
是的,就是奇迹,十三人配合着五十名忘死的士兵从胡人包围圈最为薄弱的北门闯出,经历了几十场战斗,一个又一个人倒在在最后一个人面前。但是他不能倒下,他看着昔日一同饮酒的伙伴替他挡刀挡剑;看着那些称呼他“宁老大”的朋友大吼着用肉体撞开敌人的包围;看着那名消瘦无比的小豆丁在最后关头爆发出惊人的力量从马背上跃起飞到胡人将领马背上,他力气小无法挥动马刀,就用自己的指甲,牙齿生生将那名将领的脖子咬断……
他什么都不记得了,却又什么都记得,但他知道,这些记忆再悲壮也罢,他最主要的事情是冲出去,冲出胡人的包围圈,找到大将军,替白锋城找到援军!
“救,救……白…锋…城!”他拼着最后一口气将被他绑在背后的长矛放在了郑源手中——时间来不及再去城主府找到相关证明,只好带走那杆一直保存在将军府的血矛,金翎将军当年用过的血矛。
郑源帮用气将那人的伤口草草处理完,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是他知道白锋城那边一定出了事,这人能不能活下来就只能看造化了。他留下五人负责照看这名信使和通报消息给赵复。
“全军,回白锋!”郑源用胡语下令“不从者,斩!”
胡人虽然疲惫,但是却不敢对这个年轻的将领有所违背,乌拉乌拉的大喊着整理队伍掉头。
当郑源再度站在白锋城下时,被眼前的火光吓到了。不久前的白锋还是兰河帝国的一座坚城,是可以给予他们庇护的堡垒,现在的白锋虽然还没有被毁,但是城中却处处飘着血腥味和妇女孩子的惨叫声。城主府的方向燃起了大火,四个城门洞开,不时有城中的居民被胡人骑着马用马鞭抽打着往外赶。
郑源握紧了拳头,这是他最讨厌的一种方式,仿佛一块伤疤从他心间裂开,一年间被赵复和兰河文化填补的地方突然崩塌,无尽的怒火仿佛决堤一般喷涌而出。
杨世珠并没有昏睡太久,很快就醒了过来,然后在几名投降派军官的帮助下制服了看守他的赵四,重掌大权的杨世珠当即宣布白锋城投降,而后便是低头哈腰的站在城门口恭迎胡人入城。
颜骨笑着看着那名跪在地上给他当踏板的白锋城护城使,从马上踩着杨世珠的背下来,又让杨世珠给他舔了舔他那沾满马粪与泥土的靴子,那种快意何其通畅。
多少年了!多少年了!颜骨忍不住放声大笑,吓得杨世珠以为自己没有伺候好这位主,连忙磕头赔罪。
颜骨站在白锋城里面看着这座汉人的城市,这是胡人这些年来第一次成功的打败了汉人,而自己就是那名主导者,是主将!颜骨当即宣布,狂欢一夜!
跟在一旁的翻译慌了,连忙用胡语提醒“你们说了不会杀人的。”。
颜骨哦了一声,用更加怪异的强调提醒他的部下“不许杀人哦。”。
“不许杀人哦”很快就传开了,而且那种语调越来越奇怪,很快就有士兵问他们的长官为什么不许杀人,长官一巴掌咣得一声拍到那名士兵脑袋上“不许杀人,两脚羊那算人吗?”
“哦哦!”那名士兵很快就明白过来,然后高呼着“不许杀人哦”的口号开始满城找乐子去了。
于是便有了郑源率军到来时看到的这一幕,胡人将对汉人的不满全都发泄在了白锋城居民身上,郑源看着那些还在寻欢作乐的胡人,手指不经意在掌心抠出了血。
很快,不少胡人看到了郑源这支全是胡人组成的胡军,先是好奇,然后恍然大悟,这大概是王庭派来的后续部队吧?居然这么快?胡人虽然好奇,但是也十分好客,招呼着郑源他们也去一同快乐快乐,甚至有几个人特意将几名妇女赶向了郑源那边。
胡军很快就开始骚动,看着那些衣不遮体漏出了白花花皮肤的妇女们目露凶光,甚至有人提议现在就反了吧,重归王庭的怀抱。
郑源很快就给出了他的答复,很快,那名提议要反的胡人喉咙处多了一道巨大的切口,接下来,他的头从他脖子上掉了下来,而他的身子还保持着骑马的姿势,血泉喷涌而出,吓得那些心怀不轨的人低头不敢再看郑源。
这是主人的世界,这里才是文明的国度,郑源心道,我不会让任何人破坏这里,绝对不会,谁都不行!
“谁再说一个反字,杀无赦!”郑源汉语说的有些简洁,胡语却不会,他十分清晰的下令,然后第一个提着血矛往最近的一个胡人刺去。
身后的胡军看着郑源,也只好呼啦呼啦的跟上,而那些还在驱赶兰河人的胡人还没反应过来就已经命丧黄泉,他们到死都不明白,为什么分明是胡人却要互相伤害。
而那些满脸惊恐的兰河人也不解,她们似乎并没有死,看着身边呼啸而过的胡军,一脸不可置信。
赵复果然遇到了大批的胡军,山林中最麻烦的便是陷阱与树木,前者能打乱部队的阵型,后者会极大的妨碍各种兵器的发挥,尤其是长兵器与弓箭。
当然,影响最大的还是黑夜,在山林中连火把都要用得小心翼翼,否则一旦引火烧山波及到自己部队或者藏匿在山中的兰河子民就不好了。好在是初春,夜间的山林湿漉漉的,似乎不会那么容易烧起来。
赵复运气再度挡下三箭,虽然说树木的阻拦会影响弓箭的发挥,但是敌人在暗处,而自己这边却是打着火把,火把在黑夜中就是天然的靶子。
然后他再度挽弓,在内力加持之下的双目虽然不能达到夜视仪的效果,但是对于密林中的动静还是察觉得十分清晰,四箭轮发,很快就是四条人命。胡人到死都不明白,为什么自己躲在暗处放暗箭不仅伤不了对方还使得对方那么轻松就发现了自己。
赵复自嘲,很想知道这样下去自己的眼睛是不是能进化成写轮眼白眼一样的存在,他将弓箭递回给刘安远,继续带着火龙在山中穿行。
郑源还是和之前一样,领着他的胡军,在向导的帮助下从另外一个方向进山。
胡军是上一次瓦伦城战役中留下来的产物,当时捕捉了大量的胡人俘虏,赵复不喜欢干杀俘这种事情,但是胡人却显然没有将这些俘虏赎回去的意思。如果安排那些俘虏当奴隶赵复又担心会暴动伤人,如果就这么放了别说兰河人,就算是他都不同意,没有办法,只好试着将这些胡人再度整编成军队。
郑源在瓦伦城时就初步展示了他的统帅才能,靠七千伪骑兵打破敌阵,而赵复对于郑源的信任又是来自神的,因此这些人自然就被归为通熟两族文化的郑源手下。
郑源也并没有辜负赵复对他的信任,很快就将这些俘虏驯得服服帖帖,并从中先挑选了三千人成为第一批胡军。
赵复都十分惊讶,郑源只好用他那简洁的汉语向赵复解释。胡人的文化就是崇尚强者,因此战败的俘虏王庭肯定不会打算再要回去,而对于那些战败的俘虏而言,赵复、郑源便是强者,那些部落无非是换一个主人罢了,这在北庭是常有的事情,只不过近年北庭并没有分裂的趋势,左右帐庭也被阿胡裕一统了,才没有这种来一个主人换一身衣服的做法。
第一次说那么多,郑源感到十分吃力,更别说还要自行补充修饰词,分析语法关系的赵复了。郑源都有些不好意思,好像因为自己使主人困扰了,但是赵复只是拍拍他肩膀,鼓励让他以后多说说这么长的话。
准确来说,郑源要比赵复还要高上那么一丝,因此赵复也不怎么好意思向对待个孩子那些摸摸他的头以示鼓励,虽然郑源相较拍肩膀更加喜欢被摸头……
当他第一次跪倒在赵复面前宣誓效忠的时候,赵复就对着他笑笑摸了摸他的头;当他躺在床上半死不活的时候,赵复也是摸了摸他的头让他好好休养;当他学会了汉字向赵复汇报的时候,赵复也是摸着他的头纠正他抑扬顿挫的口音……
因此对于郑源而言,摸头是这个世界上表达关爱、鼓励、亲昵的最好方法。
赵复和郑源互相遇上了两队信使,赵复遇到的是负责藏匿在山中民众安全的军官派出来的斥候,在得知民众并没有被发现后松了一口气,下令熄灭火把,就地休息。
而郑源却是遇到了来自白锋城由军官组成的求救队。没有人想知道这支由不同军官组成的求救队经历了什么,十三人组成的求救队,活着见到郑源的,只有一个人,他左耳被削去,右手的手掌也被斩断,后背还插着数支羽箭。没有人知道他是怎么找到郑源的,就是史学家也无法猜测出来,只好将其称之为奇迹。
是的,就是奇迹,十三人配合着五十名忘死的士兵从胡人包围圈最为薄弱的北门闯出,经历了几十场战斗,一个又一个人倒在在最后一个人面前。但是他不能倒下,他看着昔日一同饮酒的伙伴替他挡刀挡剑;看着那些称呼他“宁老大”的朋友大吼着用肉体撞开敌人的包围;看着那名消瘦无比的小豆丁在最后关头爆发出惊人的力量从马背上跃起飞到胡人将领马背上,他力气小无法挥动马刀,就用自己的指甲,牙齿生生将那名将领的脖子咬断……
他什么都不记得了,却又什么都记得,但他知道,这些记忆再悲壮也罢,他最主要的事情是冲出去,冲出胡人的包围圈,找到大将军,替白锋城找到援军!
“救,救……白…锋…城!”他拼着最后一口气将被他绑在背后的长矛放在了郑源手中——时间来不及再去城主府找到相关证明,只好带走那杆一直保存在将军府的血矛,金翎将军当年用过的血矛。
郑源帮用气将那人的伤口草草处理完,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是他知道白锋城那边一定出了事,这人能不能活下来就只能看造化了。他留下五人负责照看这名信使和通报消息给赵复。
“全军,回白锋!”郑源用胡语下令“不从者,斩!”
胡人虽然疲惫,但是却不敢对这个年轻的将领有所违背,乌拉乌拉的大喊着整理队伍掉头。
当郑源再度站在白锋城下时,被眼前的火光吓到了。不久前的白锋还是兰河帝国的一座坚城,是可以给予他们庇护的堡垒,现在的白锋虽然还没有被毁,但是城中却处处飘着血腥味和妇女孩子的惨叫声。城主府的方向燃起了大火,四个城门洞开,不时有城中的居民被胡人骑着马用马鞭抽打着往外赶。
郑源握紧了拳头,这是他最讨厌的一种方式,仿佛一块伤疤从他心间裂开,一年间被赵复和兰河文化填补的地方突然崩塌,无尽的怒火仿佛决堤一般喷涌而出。
杨世珠并没有昏睡太久,很快就醒了过来,然后在几名投降派军官的帮助下制服了看守他的赵四,重掌大权的杨世珠当即宣布白锋城投降,而后便是低头哈腰的站在城门口恭迎胡人入城。
颜骨笑着看着那名跪在地上给他当踏板的白锋城护城使,从马上踩着杨世珠的背下来,又让杨世珠给他舔了舔他那沾满马粪与泥土的靴子,那种快意何其通畅。
多少年了!多少年了!颜骨忍不住放声大笑,吓得杨世珠以为自己没有伺候好这位主,连忙磕头赔罪。
颜骨站在白锋城里面看着这座汉人的城市,这是胡人这些年来第一次成功的打败了汉人,而自己就是那名主导者,是主将!颜骨当即宣布,狂欢一夜!
跟在一旁的翻译慌了,连忙用胡语提醒“你们说了不会杀人的。”。
颜骨哦了一声,用更加怪异的强调提醒他的部下“不许杀人哦。”。
“不许杀人哦”很快就传开了,而且那种语调越来越奇怪,很快就有士兵问他们的长官为什么不许杀人,长官一巴掌咣得一声拍到那名士兵脑袋上“不许杀人,两脚羊那算人吗?”
“哦哦!”那名士兵很快就明白过来,然后高呼着“不许杀人哦”的口号开始满城找乐子去了。
于是便有了郑源率军到来时看到的这一幕,胡人将对汉人的不满全都发泄在了白锋城居民身上,郑源看着那些还在寻欢作乐的胡人,手指不经意在掌心抠出了血。
很快,不少胡人看到了郑源这支全是胡人组成的胡军,先是好奇,然后恍然大悟,这大概是王庭派来的后续部队吧?居然这么快?胡人虽然好奇,但是也十分好客,招呼着郑源他们也去一同快乐快乐,甚至有几个人特意将几名妇女赶向了郑源那边。
胡军很快就开始骚动,看着那些衣不遮体漏出了白花花皮肤的妇女们目露凶光,甚至有人提议现在就反了吧,重归王庭的怀抱。
郑源很快就给出了他的答复,很快,那名提议要反的胡人喉咙处多了一道巨大的切口,接下来,他的头从他脖子上掉了下来,而他的身子还保持着骑马的姿势,血泉喷涌而出,吓得那些心怀不轨的人低头不敢再看郑源。
这是主人的世界,这里才是文明的国度,郑源心道,我不会让任何人破坏这里,绝对不会,谁都不行!
“谁再说一个反字,杀无赦!”郑源汉语说的有些简洁,胡语却不会,他十分清晰的下令,然后第一个提着血矛往最近的一个胡人刺去。
身后的胡军看着郑源,也只好呼啦呼啦的跟上,而那些还在驱赶兰河人的胡人还没反应过来就已经命丧黄泉,他们到死都不明白,为什么分明是胡人却要互相伤害。
而那些满脸惊恐的兰河人也不解,她们似乎并没有死,看着身边呼啸而过的胡军,一脸不可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