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一醒来的时候,也不知道过去了多少时间,只见满眼尽是黄沙,还有那没有太阳的天空。那把黑恶的小剑,还发着白光躺在黄沙地,仍然那么凶恶,只是少了主人的意念,否则它一定还会攻向他。他浑身无力,胸口是剧痛剧辣,还凹了进去,风一摸都不敢摸一下,腹部、两肋、双肩也无不疼痛,头也一阵阵晕黑。
风一真想再睡过去一次,但他还是没有,他想爬向那棵巨大树根,但双掌撑地他胸部就更痛,终于咬牙拼命站了起来,一步一步向树根走去。路是平坦的,但他走得从来没有这么艰难过,如果能够爬,他都愿意啊!人最弱的时候,却又是没有任何人来帮助的时候,也是最考验人毅力的时候。风一就当这具身体不是自己的,摧残着它的耐力,行向那棵树。
他到了树根了,因为他坚强的毅力。当他被裹入树根里的时候,他终于可以再一次昏睡过去了……
他这次刚进日星印时的昏迷,醒来时感觉是刚刚昏过去,然后就是醒来;而这回树身里的昏迷,他却感觉过去了好久,像做一个长梦般,梦里他停住了呼吸,一口口吞食着芦荟胶浆般的粘稠树液,而树液也从他的每处皮肤渗入,更是凉丝丝的树液泡住伤口时,无比的止痛啊。
再次醒来了,他不管时间,不睁开眼,只知道自己斜躺在树身里,身上没那么痛了,力气也有了一些,便开始主动疗伤。他下部的医疗据点是黄庭,以黄庭为中心,向伤痛区胸口攻去;他上部的据点是脑袋里的神府即上田,神气也向痛区包围梳杀,他的脑袋似乎是光源,不停地对自己的胸部做着放射性治疗。
一切的疗法,他觉得那么的熟悉,那么的理所当然,他好了。他睁开眼睛,从树身出来,坐在上层天地的石椅上。他看到胸前还是凹下去,破绸衫粘在胸口厚厚的,血肉树汁共同形成的痂里。风一把衣服撕开,脱了下来,伤口又是一阵疼痛,而痛是小事,他发现自己的胸口原来断了两根骨头,胸骨也是变形的!
他脱了衣服,再进入树身盘坐,用内气往外撑,手指也扳猪骨头一般,不顾疼痛地纠正着胸骨,自我感觉正确了,才停下来。清醒之下对自己的手术,实在是残忍,但他也是撑过去了。现在他如果不对自己残忍,那将来会是对自己永远的残忍。
当他再次完成修复的时候,方才觉到了久失的舒服感,于是行起了久违的小周天:身内的天地是我的,身外的日星印天地也重新回到了掌握。他功力境界还是和原来一样,并没有像一些小说里写的那样,大难后恢复又猛涨一大截!他只是对生命的感觉更强了,对于死亡的耐力也更大了。
时间是晚上,日星印飞出北明湖底,回到北明广场。一棵树下,风一现身出来,纯棉的直筒裤,短袖花绸衫。他不知道过去多久的时间,便步行出了公园。
不夜的城市,一切那么美好,高大的建筑,热闹的街道,悠闲的美好人影……虽然,这一切都不是他的,但他喜欢这一切。他想知道时间,却又不好意思问人,担心别人问他是不是从外星刚来的。在一个报亭,他拿起一份报纸看——时间过去快半月了!“看来我是一个适合休息的人!”风一想。
风一连夜跑遍了北林师范之外的,几乎所有的北林市大中专学校,平安无事。他其间碰上了正约会中双双从白金大学出来的,帅得有点像女人的西门甲机,知道了这个范围很广的归真教风波已经暂时平息了。
无聊,他从来没有这么无聊!他想仰天长啸,想震天巨吼,也想杀人等等。李凤杳走了,林东宝也许已经在别人的怀抱了,稚憇死了。想到林东宝,他就心里难受,也是自嘲自己的不智。他想起自己还有一个卢婷,心里一阵甜,然而他又担心,她会不会也会是另一个林东宝?
他似乎先后做了林东宝和卢婷两个女人的挡箭牌,不同的是卢婷直言出来。卢婷虽然是个平凡女子,然而她的来头也是不小,她知道林东宝更知道李凤杳后,会不会也产生了暗中摆渡的念头呢?女人的第一次,给的又非得是老公么?
李凤杳会不会原谅自己,卢婷会不会离开自己,风一是想了很多。想多了,结论多了,他有一种万念俱灰的感觉。
一间酒吧里,他一个人独坐一张桌子,白酒啤酒一杯又一杯地喝着,那么地显眼,又似乎那么地哀伤。白酒是他的酒,啤酒是他的茶,就这样喝了好久,在那轻轻淡淡的音乐柔曲里。他的桌边桌下,空酒瓶比所有满人的整桌的还多。
相遇本无缘,
多情也是冤。
酒足人不醉,
梦醒奈何天!
就算在遥远的京都,他都如在故里,而这本省的北林市,他第一次尝到了异乡浪子的孤独。繁华的都市,或许不是自己的归宿,不如回了家乡,此身所有,何必再求利禄,风一心中生起了隐退的念头。
风一向来不屑于儒家的规矩,但不屑归不屑,长期的习惯已经让他不需要为难自己,便也不会逾越。他虽然想就此一走了之,淡去纷尘之事,但他仍是忠人之所托,决定明天再好好检查这北林市一遍。
出了酒店,他无目的地走,没人时,他又无目的地飞。北林市的一角,他发现了一小群的山,便落了下去。满山满山都是桃树,没有桃花笑枝头,也没有桃子,只是桃枝桃叶,还有落叶以及杂草矮树,野径难寻。想那桃花盛开时,整日满山游客,风一此时满心尽是荒凉。
风一坐在山石上,掏出那把前世就是自己的长箫,随意地吹了起来。心中是前世今生,红颜利禄尽成云烟,红尘渐远。曲不成句,句不成曲,却也吹出了满山的荒野萧条。
他收起箫,又拿出卢婷送的那把吉他,乱弹琴,隐约还似刚才的箫曲。箫意未尽其美,琴弦补之。
不知何时,他来了一个听众——一只毛茸茸,小猫般大小的小狗狗,犹豫地,先是在远处听他的曲,再是越来越近,许是感受不到任何威胁吧,最后匍匐在他的脚边吉他之下,甚至用它的脸蹭风一的腿。
风一真想再睡过去一次,但他还是没有,他想爬向那棵巨大树根,但双掌撑地他胸部就更痛,终于咬牙拼命站了起来,一步一步向树根走去。路是平坦的,但他走得从来没有这么艰难过,如果能够爬,他都愿意啊!人最弱的时候,却又是没有任何人来帮助的时候,也是最考验人毅力的时候。风一就当这具身体不是自己的,摧残着它的耐力,行向那棵树。
他到了树根了,因为他坚强的毅力。当他被裹入树根里的时候,他终于可以再一次昏睡过去了……
他这次刚进日星印时的昏迷,醒来时感觉是刚刚昏过去,然后就是醒来;而这回树身里的昏迷,他却感觉过去了好久,像做一个长梦般,梦里他停住了呼吸,一口口吞食着芦荟胶浆般的粘稠树液,而树液也从他的每处皮肤渗入,更是凉丝丝的树液泡住伤口时,无比的止痛啊。
再次醒来了,他不管时间,不睁开眼,只知道自己斜躺在树身里,身上没那么痛了,力气也有了一些,便开始主动疗伤。他下部的医疗据点是黄庭,以黄庭为中心,向伤痛区胸口攻去;他上部的据点是脑袋里的神府即上田,神气也向痛区包围梳杀,他的脑袋似乎是光源,不停地对自己的胸部做着放射性治疗。
一切的疗法,他觉得那么的熟悉,那么的理所当然,他好了。他睁开眼睛,从树身出来,坐在上层天地的石椅上。他看到胸前还是凹下去,破绸衫粘在胸口厚厚的,血肉树汁共同形成的痂里。风一把衣服撕开,脱了下来,伤口又是一阵疼痛,而痛是小事,他发现自己的胸口原来断了两根骨头,胸骨也是变形的!
他脱了衣服,再进入树身盘坐,用内气往外撑,手指也扳猪骨头一般,不顾疼痛地纠正着胸骨,自我感觉正确了,才停下来。清醒之下对自己的手术,实在是残忍,但他也是撑过去了。现在他如果不对自己残忍,那将来会是对自己永远的残忍。
当他再次完成修复的时候,方才觉到了久失的舒服感,于是行起了久违的小周天:身内的天地是我的,身外的日星印天地也重新回到了掌握。他功力境界还是和原来一样,并没有像一些小说里写的那样,大难后恢复又猛涨一大截!他只是对生命的感觉更强了,对于死亡的耐力也更大了。
时间是晚上,日星印飞出北明湖底,回到北明广场。一棵树下,风一现身出来,纯棉的直筒裤,短袖花绸衫。他不知道过去多久的时间,便步行出了公园。
不夜的城市,一切那么美好,高大的建筑,热闹的街道,悠闲的美好人影……虽然,这一切都不是他的,但他喜欢这一切。他想知道时间,却又不好意思问人,担心别人问他是不是从外星刚来的。在一个报亭,他拿起一份报纸看——时间过去快半月了!“看来我是一个适合休息的人!”风一想。
风一连夜跑遍了北林师范之外的,几乎所有的北林市大中专学校,平安无事。他其间碰上了正约会中双双从白金大学出来的,帅得有点像女人的西门甲机,知道了这个范围很广的归真教风波已经暂时平息了。
无聊,他从来没有这么无聊!他想仰天长啸,想震天巨吼,也想杀人等等。李凤杳走了,林东宝也许已经在别人的怀抱了,稚憇死了。想到林东宝,他就心里难受,也是自嘲自己的不智。他想起自己还有一个卢婷,心里一阵甜,然而他又担心,她会不会也会是另一个林东宝?
他似乎先后做了林东宝和卢婷两个女人的挡箭牌,不同的是卢婷直言出来。卢婷虽然是个平凡女子,然而她的来头也是不小,她知道林东宝更知道李凤杳后,会不会也产生了暗中摆渡的念头呢?女人的第一次,给的又非得是老公么?
李凤杳会不会原谅自己,卢婷会不会离开自己,风一是想了很多。想多了,结论多了,他有一种万念俱灰的感觉。
一间酒吧里,他一个人独坐一张桌子,白酒啤酒一杯又一杯地喝着,那么地显眼,又似乎那么地哀伤。白酒是他的酒,啤酒是他的茶,就这样喝了好久,在那轻轻淡淡的音乐柔曲里。他的桌边桌下,空酒瓶比所有满人的整桌的还多。
相遇本无缘,
多情也是冤。
酒足人不醉,
梦醒奈何天!
就算在遥远的京都,他都如在故里,而这本省的北林市,他第一次尝到了异乡浪子的孤独。繁华的都市,或许不是自己的归宿,不如回了家乡,此身所有,何必再求利禄,风一心中生起了隐退的念头。
风一向来不屑于儒家的规矩,但不屑归不屑,长期的习惯已经让他不需要为难自己,便也不会逾越。他虽然想就此一走了之,淡去纷尘之事,但他仍是忠人之所托,决定明天再好好检查这北林市一遍。
出了酒店,他无目的地走,没人时,他又无目的地飞。北林市的一角,他发现了一小群的山,便落了下去。满山满山都是桃树,没有桃花笑枝头,也没有桃子,只是桃枝桃叶,还有落叶以及杂草矮树,野径难寻。想那桃花盛开时,整日满山游客,风一此时满心尽是荒凉。
风一坐在山石上,掏出那把前世就是自己的长箫,随意地吹了起来。心中是前世今生,红颜利禄尽成云烟,红尘渐远。曲不成句,句不成曲,却也吹出了满山的荒野萧条。
他收起箫,又拿出卢婷送的那把吉他,乱弹琴,隐约还似刚才的箫曲。箫意未尽其美,琴弦补之。
不知何时,他来了一个听众——一只毛茸茸,小猫般大小的小狗狗,犹豫地,先是在远处听他的曲,再是越来越近,许是感受不到任何威胁吧,最后匍匐在他的脚边吉他之下,甚至用它的脸蹭风一的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