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刀毙命后,叶轩没有丝毫犹豫,赶忙凑上去,将嘴贴在骆驼的伤口处,疯狂吮吸着喷涌而出的鲜血。
温热的鲜血,带着一丝咸味,同时伴随一股让人作呕的腥味。
叶轩强忍住反胃的冲动,大口大口的吞咽着骆驼血。
如果不考虑寄生虫的危害,动物的血液对于人来说,是一种非常不错的补品。既能补充水分,又富含蛋白质、盐分、铁元素以及各种矿物质。
此刻的叶轩,已经不在乎这些危害了。相比起自己的生命,寄生虫就显得微不足道,反正回去后都是要吃药排虫。
很快,骆驼伤口处流出的鲜血,渐渐变小。
骆驼血有股躁意,这让叶轩不由松开嘴,长长的出了口气。
揉了揉有些发酸的嘴,他冲着直播镜头笑道:“讲道理,这是我第一次喝动物的血液。骆驼血并不难喝,只要适应了浓烈血腥味,就会发现还挺好喝的。另外,血液凝固的速度很快,让我嘴里有些粘稠。不过我的小命总算暂时保住了!”
此刻叶轩满嘴鲜血,在夜视模式的镜头下,双眼反射着点点光芒,加上旁边还有只死骆驼,画面显得格外诡异。
“次奥,吓老子一跳。”
“尼玛,族长不笑还好,一笑更恐怕。”
“画风转变太快,有点不适应。”
“看族长喝骆驼血,我竟然也想喝。吗的,我是不是病了?”
“何方妖孽,在贫道面前还敢装逼!”
“法克,这破直播间有毒,族长吃的东西,我都想尝尝。”
“讲真,哪怕世界末日,族长这种人也能活的很潇洒。”
“不吹不黑,沙漠求生真没什么难度,反正我感觉自己...活不过三天。”
“二营长,把老子的意大利炮收起来,差点误伤友军。”
干渴的喉咙,得到血液的滋润,刺痛感渐渐消失。
叶轩感受着身体下方,微微晃动的流沙,不由笑道:“趴在流沙上喝骆驼血,如果放在以前,我甚至连想都不敢想。老实说,这一幕恐怕我永远也忘不掉。而这正是荒野求生的魅力所在,拼尽全力后,争取到生存的希望,这种感觉让我深深着迷。”
感慨一番后,他将匕首咬在口中,随后手脚并用,继续向前慢慢挪动。
一直爬到骆驼左侧肩膀位置才停下,取下匕首,叶轩开口道:“由于干燥的环境,沙漠中的动物死去后,是不会腐烂的,而是被风化成干尸。我得趁着尸体中还含有水分时候吃一点,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减少自身水分消耗。另外,再过一会儿温度就会降到零下,到时候再想切开骆驼吃肉,就不是那么容易了。”
由于骆驼刚刚死去不久,因此身体还保持着温热。
叶轩手中锋利的匕首,轻松划开骆驼厚厚的外皮,顿时露出内里红白相间的骆驼肉。
切下一小块骆驼肉,迅速塞进嘴里,快速咀嚼起来。同时口中含糊不清的说道:“在沙漠里,新鲜肉质最好立刻吃掉。否则干燥的环境,会在短时间内将肉质中的水分蒸发干净。”
生肉很难嚼,叶轩废了好大劲,才勉强把口中这块骆驼肉嚼碎。艰难的咽下后,他揉了揉有些酸麻的腮帮子,评价道:“骆驼肉本身没有什么味道,口感很紧致,类似生牛肉。就是有点太难嚼了,吃一块要废好大劲。”
吃下巴掌大小以及厚度的骆驼肉,叶轩就停下了动作,其实这么点分量根本就吃不饱,但他还是强迫自己停下。
见直播间里的观众纷纷疑惑,他解释道:“生肉一次性不能吃太多,否则肠胃无法适应,导致急性腹泻脱水就麻烦了。而且我说过,沙漠中不需要吃太多东西,只要能维持日常活动的能量就足够了。”
在观众们的眼中,这么大一只骆驼,只吃几块肉,显然太过浪费。
“嗨呀,好气啊!剩下的骆驼不带走吗?”
“族长吃驼峰,驼峰是绝世美味啊!”
“话说,主播为什么不生火烤熟了再吃。”
“你这个智商,真是让人捉鸡。”
“来来来,你告诉我用什么生火?”
“我感觉可以把骆驼皮剥下来,这样晚上睡觉就不会冷了。”
“乖乖,你真是个鬼才,海洋tv捡到宝了。”
“666,我发现你们这帮逼,一天不秀就浑身难受。”
说话间,他又切下一大块骆驼肉,准备带走当做储备粮。
做完这些,叶轩收起匕首,不在停留,慢慢向流沙外爬去。虽然流沙到现在都没有出现异常,但是待在上面,免不了让人提心吊胆。
“流沙这玩意太危险,还是早点离开的好。这片流沙的范围不算大,只有八九个平方。曾经在牙买加,发生过迄今为止最大的一次流沙事故,整整三分之一的城市被吞噬,2800多人在流沙中丧生。”
说话间,叶轩已经爬处了流沙的范围,重新踩在结实的沙地上,他高悬的心总算放下了,同时长出了一口气。
一个生命的死亡,往往意味着另一个生命的延续。
这只骆驼死了,但却死的很有价值,它的生命毫无保留的延续给了叶轩。
此刻叶轩站在原地,静静看着流沙中毫无声息的骆驼,眼中满是感激,“伙计,感谢你救了我一命。”
“各位观众,我们继续出发吧!”
深深看了眼骆驼,叶轩转过身,大步前行。
阵阵寒风吹过,卷起无数黄沙,仿佛丝丝细雨,缓缓飘落在骆驼那柔顺的毛发之上。用不了多久,它就会被黄沙彻底掩埋,但它在这个世界上的痕迹,却不会随之掩埋。
它会留在叶轩的心中,留在他的记忆深处。
等他老去的那一天,回首往事时,或许会想起那片漫天黄沙的死亡之海中,为他延续生命的那头单峰骆驼。
塔克拉玛干沙漠不会因为某个人,某个动物所改变。千万年的岁月长河中,也未曾留下过痕迹。
当19世纪的探险家斯坦因,带着探险队,首次进入这片茫茫的沙漠时,曾意气风发的说出那句凯撒大帝的名言:我来,我见,我征服!
但最后的结局,却是他孤身一人狼狈不堪的逃出这片沙漠,惊恐万分的大呼:死亡之海。
大自然从来不会屈服,叶轩也从来没有想过征服大自然,他只是单纯的享受过程,仅此而已。
人的一生,本就是在不断的斗争中度过。
显然,叶轩在这条充满斗争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与天斗,其乐无穷。
与地斗,其乐无穷。
与兽斗,其乐无穷。
生命不息,战斗不止。
温热的鲜血,带着一丝咸味,同时伴随一股让人作呕的腥味。
叶轩强忍住反胃的冲动,大口大口的吞咽着骆驼血。
如果不考虑寄生虫的危害,动物的血液对于人来说,是一种非常不错的补品。既能补充水分,又富含蛋白质、盐分、铁元素以及各种矿物质。
此刻的叶轩,已经不在乎这些危害了。相比起自己的生命,寄生虫就显得微不足道,反正回去后都是要吃药排虫。
很快,骆驼伤口处流出的鲜血,渐渐变小。
骆驼血有股躁意,这让叶轩不由松开嘴,长长的出了口气。
揉了揉有些发酸的嘴,他冲着直播镜头笑道:“讲道理,这是我第一次喝动物的血液。骆驼血并不难喝,只要适应了浓烈血腥味,就会发现还挺好喝的。另外,血液凝固的速度很快,让我嘴里有些粘稠。不过我的小命总算暂时保住了!”
此刻叶轩满嘴鲜血,在夜视模式的镜头下,双眼反射着点点光芒,加上旁边还有只死骆驼,画面显得格外诡异。
“次奥,吓老子一跳。”
“尼玛,族长不笑还好,一笑更恐怕。”
“画风转变太快,有点不适应。”
“看族长喝骆驼血,我竟然也想喝。吗的,我是不是病了?”
“何方妖孽,在贫道面前还敢装逼!”
“法克,这破直播间有毒,族长吃的东西,我都想尝尝。”
“讲真,哪怕世界末日,族长这种人也能活的很潇洒。”
“不吹不黑,沙漠求生真没什么难度,反正我感觉自己...活不过三天。”
“二营长,把老子的意大利炮收起来,差点误伤友军。”
干渴的喉咙,得到血液的滋润,刺痛感渐渐消失。
叶轩感受着身体下方,微微晃动的流沙,不由笑道:“趴在流沙上喝骆驼血,如果放在以前,我甚至连想都不敢想。老实说,这一幕恐怕我永远也忘不掉。而这正是荒野求生的魅力所在,拼尽全力后,争取到生存的希望,这种感觉让我深深着迷。”
感慨一番后,他将匕首咬在口中,随后手脚并用,继续向前慢慢挪动。
一直爬到骆驼左侧肩膀位置才停下,取下匕首,叶轩开口道:“由于干燥的环境,沙漠中的动物死去后,是不会腐烂的,而是被风化成干尸。我得趁着尸体中还含有水分时候吃一点,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减少自身水分消耗。另外,再过一会儿温度就会降到零下,到时候再想切开骆驼吃肉,就不是那么容易了。”
由于骆驼刚刚死去不久,因此身体还保持着温热。
叶轩手中锋利的匕首,轻松划开骆驼厚厚的外皮,顿时露出内里红白相间的骆驼肉。
切下一小块骆驼肉,迅速塞进嘴里,快速咀嚼起来。同时口中含糊不清的说道:“在沙漠里,新鲜肉质最好立刻吃掉。否则干燥的环境,会在短时间内将肉质中的水分蒸发干净。”
生肉很难嚼,叶轩废了好大劲,才勉强把口中这块骆驼肉嚼碎。艰难的咽下后,他揉了揉有些酸麻的腮帮子,评价道:“骆驼肉本身没有什么味道,口感很紧致,类似生牛肉。就是有点太难嚼了,吃一块要废好大劲。”
吃下巴掌大小以及厚度的骆驼肉,叶轩就停下了动作,其实这么点分量根本就吃不饱,但他还是强迫自己停下。
见直播间里的观众纷纷疑惑,他解释道:“生肉一次性不能吃太多,否则肠胃无法适应,导致急性腹泻脱水就麻烦了。而且我说过,沙漠中不需要吃太多东西,只要能维持日常活动的能量就足够了。”
在观众们的眼中,这么大一只骆驼,只吃几块肉,显然太过浪费。
“嗨呀,好气啊!剩下的骆驼不带走吗?”
“族长吃驼峰,驼峰是绝世美味啊!”
“话说,主播为什么不生火烤熟了再吃。”
“你这个智商,真是让人捉鸡。”
“来来来,你告诉我用什么生火?”
“我感觉可以把骆驼皮剥下来,这样晚上睡觉就不会冷了。”
“乖乖,你真是个鬼才,海洋tv捡到宝了。”
“666,我发现你们这帮逼,一天不秀就浑身难受。”
说话间,他又切下一大块骆驼肉,准备带走当做储备粮。
做完这些,叶轩收起匕首,不在停留,慢慢向流沙外爬去。虽然流沙到现在都没有出现异常,但是待在上面,免不了让人提心吊胆。
“流沙这玩意太危险,还是早点离开的好。这片流沙的范围不算大,只有八九个平方。曾经在牙买加,发生过迄今为止最大的一次流沙事故,整整三分之一的城市被吞噬,2800多人在流沙中丧生。”
说话间,叶轩已经爬处了流沙的范围,重新踩在结实的沙地上,他高悬的心总算放下了,同时长出了一口气。
一个生命的死亡,往往意味着另一个生命的延续。
这只骆驼死了,但却死的很有价值,它的生命毫无保留的延续给了叶轩。
此刻叶轩站在原地,静静看着流沙中毫无声息的骆驼,眼中满是感激,“伙计,感谢你救了我一命。”
“各位观众,我们继续出发吧!”
深深看了眼骆驼,叶轩转过身,大步前行。
阵阵寒风吹过,卷起无数黄沙,仿佛丝丝细雨,缓缓飘落在骆驼那柔顺的毛发之上。用不了多久,它就会被黄沙彻底掩埋,但它在这个世界上的痕迹,却不会随之掩埋。
它会留在叶轩的心中,留在他的记忆深处。
等他老去的那一天,回首往事时,或许会想起那片漫天黄沙的死亡之海中,为他延续生命的那头单峰骆驼。
塔克拉玛干沙漠不会因为某个人,某个动物所改变。千万年的岁月长河中,也未曾留下过痕迹。
当19世纪的探险家斯坦因,带着探险队,首次进入这片茫茫的沙漠时,曾意气风发的说出那句凯撒大帝的名言:我来,我见,我征服!
但最后的结局,却是他孤身一人狼狈不堪的逃出这片沙漠,惊恐万分的大呼:死亡之海。
大自然从来不会屈服,叶轩也从来没有想过征服大自然,他只是单纯的享受过程,仅此而已。
人的一生,本就是在不断的斗争中度过。
显然,叶轩在这条充满斗争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与天斗,其乐无穷。
与地斗,其乐无穷。
与兽斗,其乐无穷。
生命不息,战斗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