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质被杀所产生的后果,远比袁云担心的要少,几乎就好像不是个事,反是因为肆意破坏已经修好的水坝地基,而被朝廷下令罚俸一年。
不过所有的惩罚也仅仅如此而已,即便是曹仁也没有做出更多余的事情,一切就好像从来没有发生过,而吴质这个人更是好像根本没存在过。
袁云百思不得其解,最后还是曹昂将这个疑问给彻底解答了。
吴质虽然是有官职在身,奈何家族已经衰落,他们家的爵位也早就被取缔了,充其量他不过是个良家子。
而一位侯爵斩杀了一名良家子,还是因为这位良家子犯错在先,那么就完全一点问题都没有,甚至都不算是动用私刑,简直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皇帝对贵族大臣拥有生杀予夺的权利,同理往下,贵族自然对良家子也有生杀予夺的权利,只要对方犯错,如何惩罚完全看贵族的心情。
这种权利让袁云感觉封建主义很糟糕,也很难理解,但是心里却爽翻了天。
在火药军出征的前夕,袁云又得到一个消息,长安盗墓一事终于被人揭了出来,主谋竟然就是可怜的吴质,诏书上说他拉拢了一支千人的贼军,专门从事各种盗墓行为,影响十分恶劣,故此朝廷下令诛其九族,连带吴质的儿子吴应,以及女儿吴氏一家三十多口,全部被抄家灭族。
袁云本来还十分爽快的心情,在听到这个消息后,就变得不怎么爽了,只是他也很清楚,这个时代就是如此,弱肉强食,软弱的一方永远只能成为别人的鱼肉,这里自然是包括家人的。
看着逐渐远去的新城西门,袁云轻轻催动马匹加快了些速度,今日就是火药军出动的日子,为此曹昂专门选择了一个黄道吉日,可惜好大的仪式他袁云是看不到了,现在他就要赶去官渡码头接收运来的火炮,这才是有关胜利的大事。
至于袁府内的家人,袁云早在前一夜便已经逐个告别过了,这次出征属于硬仗,后勤补给完全由新城自己完成,柳依依也再不能像过去一般跟随大军,所以告别的晚上直把袁云纠缠的不轻。
一家人用过早饭,袁云在几位夫人的伺候下,将一套新的黑武甲穿好,便带着石沉小六等亲卫,头也不回的出了家门,他实在很不习惯这种告别的场面。
新城西门围满了特别来送行的人,除了一些需要依赖新城讨生活的百姓,曹操也带着大量官员赶了过来。
火药军战士如今的装甲也被武装到了牙齿,虽然没有黑武甲那么精贵,但也是上好的钢料所造,加之外形颜色高度统一,使得整个军阵的气势非常有逼格。
哗啦哗啦的甲叶声整齐划一,一排排的战士就这样昂首挺胸的穿过了新城的西城门,沿途的百姓与官员从来没见过这么雄壮的军伍,所以人人也被现场的气氛感染,纷纷开始高声呐喊,让整个场面更加热烈了几分。
曹操站在西城楼上看着一切,却不住的在皱眉头,能把士兵武装成这样,他多少可以猜到所要花费的钱财,只是这些都是新城从天下各地自己赚回来的,没有动用朝廷一分钱,所以即便是心里十分不喜,依然无可奈何。
“火药军的装备要是可以简化一些,这些钢料起码可以武装四五倍的人员,而且即便简化了,依然是天下军伍中最好的武装,新城着实浪费啊。”曹操感叹完,就看向了自己的儿子曹昂。
还没等曹昂说话,曹仁已经插话道:“如此奢靡的给战士造甲,简直就是莫大的浪费,就连精良的虎豹骑也装备的是皮甲,火药军这就是僭越。”
曹昂哈哈一笑,然后握拳狠狠拍打了下胸口的甲片,这才回道:“曹仁将军与其在这里抱怨,不如多与袁候搞好关系,让他给你们虎豹骑出几条赚钱的主意,你自然也可以把虎豹骑武装起来,就算你给虎豹骑都穿上金子打造的铠甲,我曹昂也不会嫉妒半分,反是替曹氏可以拥有强军而高兴。”
曹仁立刻重重的哼了一声,因为他也很清楚,火药军如今的武装,都是靠着新城自己赚回的钱财打造起来的,这个转化的过程也经历了好些年头,其中的艰辛有目共睹,他的弹劾确实非常无力。
这时只见两万火药军已经全部出城,而在西城之外排列整齐后,许褚与夏侯惇的队伍也开始向着这边集结过来。
看到这两支军队后,曹仁的鼻子再次被气歪了,虽然新来的两支军队没有火药军一般华丽的武装,但也是甲胄齐备,金属光泽反射的晃人眼睛,一些穿着皮甲的基本都是后排的射手。
曹操皱了皱眉头,有些不悦的对着身侧的许褚哼道:“哪有你这样弄盔甲的,你搞得这么银亮,难道是怕敌人看不清吗?”
许褚嘿嘿一笑,道:“新城的甲胄生产出来时,本来就是这般亮闪闪的,俺这是替曹昂世子省钱,所以放弃了烤漆一道工序,而且大家都是亮闪闪的,敌人也分不清该具体射谁,一样一样,主公勿怪则个。”
曹昂嘴角抽动了两下,之前明明就是许褚专门跑来把自己威胁了一番,一定要武装这种没有烤漆的银白色盔甲,他的目的就是要好看,威风,标新立异,最好能把敌人的眼睛都给闪瞎了,他就最喜欢了,现在说得倒好,变成替他曹昂省钱了。
曹操叹了口气,又对着许褚问道:“你虎痴儿哪里有这么多钱财给自己的部下购买新城的盔甲?具老夫所知,新城的盔甲可不便宜,即便是朝廷出面购买,也没少算钱过。”
许褚呵呵一笑,道:“俺跟曹昂世子还有袁云那小子赊欠的,等以后我们抢到战利品再慢慢归还,反正也没年限。”
曹操闻言有些不好意思的看了眼曹昂,只见自己这个长子也是一脸的苦笑,可想而知,许褚当时一定是通过暴力手段才达到了目的。
“袁云那小子哪里去了,怎不见他来陪老夫阅兵?”曹操再问一句。
曹昂立刻拱手道:“回父亲,云弟早上便提前赶去了官渡码头,准备在那里接受一批洛阳运来的物资,故此没有参加咱们的出征仪式。”
曹操点点头,道:“这小子总算有些认真劲了,当年老夫在官渡苦熬,他倒是在北海玩的开心,要不是老夫派了郭嘉去抓他,估计这小子根本不会搭理老夫与将士们的死活。”
郭嘉听到自己的名字,立刻走前一步,然后接着曹操的话道:“主公此言差矣,袁候在官渡一战时,可是力劝世子去招降张颌与高览,这才让袁绍大军彻底丧失了战意,最后只能选择撤兵一途,算来也是立下了大功,而且袁候果决之极,不是亲自坑杀了袁绍七万降卒吗?”
关于坑杀降卒一事,现在城楼上的人都知道是怎么回事,所以大家都默默一笑,谁也没有说破。
曹操这个时候心情倒是好了很多,轻轻拍了拍曹昂的盔甲,然后笑道:“回头让袁云那小子给我这个老丈人也送一套盔甲来,老夫看着就不错,定然是上好的宝甲。”
曹昂马上拱手称诺,然后才笑道:“父亲只得宝甲,没有宝刃怎成,这次既然让云弟孝敬您,不如一并让他打造了送去曹府。”
曹操哈哈一笑,点头道:“如此甚好。”
曹昂见父亲高兴,马上跟道:“启禀父亲,这次出征必然会凶险异常,一旦遇见什么不可测的事情,就需要现场调度,所以不一定会完全遵照您的意思行动,还望父亲勿怪。”
曹操点头道:“子脩当小心应付,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这个道理老夫怎会不懂,你且好生领军,碰见任何事情自然应该以当时环境定夺,这自然没什么好怪责的。”
曹昂心中大喜,现在从父亲嘴里说出来,那么火药军攻打邺城就算有了依据,果然像袁云所说,这种时候提出这个要求最合适,因为没有任何人能够想到,火药军真的敢以两万人就跑去攻击邺城。
曹操见三方的军队集结的差不多了,于是立刻命令城楼上的侍卫开始擂鼓,仪式到这里就差不多要结束了,现在只剩下他亲自去给将士们打鸡血了。
曹操在演讲的时候,袁云已经离开了新城五十里,他所带的都是骑兵,一共一千多人,这些人就是火药军中唯一的骑兵,他们的装备也是最精良的,甚至连马匹也武装了铠甲。
这一千人平日的训练就是快速机动,以及骑马抛投火药弹与燃烧弹,钢弩更是每人配备了三把之多,至于传统的长枪则完全没有武装,因为袁云根本就不打算让这支骑兵与敌人近身冲杀。
之所以会带着一千骑兵前往官渡码头,因为他袁云就是这些骑兵的统帅,这件倒霉差事是曹昂硬加给他的,也就代表一旦骑兵对敌人发起冲锋,他袁云也要跟上。
袁云顶着脑门上的烈日,感觉被太阳嗮的滚烫的盔甲已经可以烤肉了,而那块肉就是自己,如此想着就不断暗叹,早知道也该学许褚,将这支骑兵的盔甲全部弄成亮银色,如今的黑色盔甲实在是太吸热了。
不多时,同样没有参加出征仪式的张辽便骑到了袁云身边,然后拱手道:“蒲元确实拼了老命,竟然造了六门大炮出来,我现在已经可以想象这些大炮齐射的威力了,加上袁候新造出来的那些喷火车,这次要是不能在邺城外的平原上取得大胜,我们火药军也算白瞎了。”
袁云依然有些担忧道:“袁尚不回救还好,一旦他带着二十万大军杀回来,我们还是只能败走一途。”
张辽嗯一声,道:“孔明先生乃才智高绝之辈,相信他一定可以将袁尚拖在袁谭的青州,目前来说,我们也只能这么想了。”
袁云没有再接话,对于现在的历史他已经不清楚了,因为从来就没发生过诸葛亮相助袁谭一事,现在一切真的只能听天由命了。
不过所有的惩罚也仅仅如此而已,即便是曹仁也没有做出更多余的事情,一切就好像从来没有发生过,而吴质这个人更是好像根本没存在过。
袁云百思不得其解,最后还是曹昂将这个疑问给彻底解答了。
吴质虽然是有官职在身,奈何家族已经衰落,他们家的爵位也早就被取缔了,充其量他不过是个良家子。
而一位侯爵斩杀了一名良家子,还是因为这位良家子犯错在先,那么就完全一点问题都没有,甚至都不算是动用私刑,简直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皇帝对贵族大臣拥有生杀予夺的权利,同理往下,贵族自然对良家子也有生杀予夺的权利,只要对方犯错,如何惩罚完全看贵族的心情。
这种权利让袁云感觉封建主义很糟糕,也很难理解,但是心里却爽翻了天。
在火药军出征的前夕,袁云又得到一个消息,长安盗墓一事终于被人揭了出来,主谋竟然就是可怜的吴质,诏书上说他拉拢了一支千人的贼军,专门从事各种盗墓行为,影响十分恶劣,故此朝廷下令诛其九族,连带吴质的儿子吴应,以及女儿吴氏一家三十多口,全部被抄家灭族。
袁云本来还十分爽快的心情,在听到这个消息后,就变得不怎么爽了,只是他也很清楚,这个时代就是如此,弱肉强食,软弱的一方永远只能成为别人的鱼肉,这里自然是包括家人的。
看着逐渐远去的新城西门,袁云轻轻催动马匹加快了些速度,今日就是火药军出动的日子,为此曹昂专门选择了一个黄道吉日,可惜好大的仪式他袁云是看不到了,现在他就要赶去官渡码头接收运来的火炮,这才是有关胜利的大事。
至于袁府内的家人,袁云早在前一夜便已经逐个告别过了,这次出征属于硬仗,后勤补给完全由新城自己完成,柳依依也再不能像过去一般跟随大军,所以告别的晚上直把袁云纠缠的不轻。
一家人用过早饭,袁云在几位夫人的伺候下,将一套新的黑武甲穿好,便带着石沉小六等亲卫,头也不回的出了家门,他实在很不习惯这种告别的场面。
新城西门围满了特别来送行的人,除了一些需要依赖新城讨生活的百姓,曹操也带着大量官员赶了过来。
火药军战士如今的装甲也被武装到了牙齿,虽然没有黑武甲那么精贵,但也是上好的钢料所造,加之外形颜色高度统一,使得整个军阵的气势非常有逼格。
哗啦哗啦的甲叶声整齐划一,一排排的战士就这样昂首挺胸的穿过了新城的西城门,沿途的百姓与官员从来没见过这么雄壮的军伍,所以人人也被现场的气氛感染,纷纷开始高声呐喊,让整个场面更加热烈了几分。
曹操站在西城楼上看着一切,却不住的在皱眉头,能把士兵武装成这样,他多少可以猜到所要花费的钱财,只是这些都是新城从天下各地自己赚回来的,没有动用朝廷一分钱,所以即便是心里十分不喜,依然无可奈何。
“火药军的装备要是可以简化一些,这些钢料起码可以武装四五倍的人员,而且即便简化了,依然是天下军伍中最好的武装,新城着实浪费啊。”曹操感叹完,就看向了自己的儿子曹昂。
还没等曹昂说话,曹仁已经插话道:“如此奢靡的给战士造甲,简直就是莫大的浪费,就连精良的虎豹骑也装备的是皮甲,火药军这就是僭越。”
曹昂哈哈一笑,然后握拳狠狠拍打了下胸口的甲片,这才回道:“曹仁将军与其在这里抱怨,不如多与袁候搞好关系,让他给你们虎豹骑出几条赚钱的主意,你自然也可以把虎豹骑武装起来,就算你给虎豹骑都穿上金子打造的铠甲,我曹昂也不会嫉妒半分,反是替曹氏可以拥有强军而高兴。”
曹仁立刻重重的哼了一声,因为他也很清楚,火药军如今的武装,都是靠着新城自己赚回的钱财打造起来的,这个转化的过程也经历了好些年头,其中的艰辛有目共睹,他的弹劾确实非常无力。
这时只见两万火药军已经全部出城,而在西城之外排列整齐后,许褚与夏侯惇的队伍也开始向着这边集结过来。
看到这两支军队后,曹仁的鼻子再次被气歪了,虽然新来的两支军队没有火药军一般华丽的武装,但也是甲胄齐备,金属光泽反射的晃人眼睛,一些穿着皮甲的基本都是后排的射手。
曹操皱了皱眉头,有些不悦的对着身侧的许褚哼道:“哪有你这样弄盔甲的,你搞得这么银亮,难道是怕敌人看不清吗?”
许褚嘿嘿一笑,道:“新城的甲胄生产出来时,本来就是这般亮闪闪的,俺这是替曹昂世子省钱,所以放弃了烤漆一道工序,而且大家都是亮闪闪的,敌人也分不清该具体射谁,一样一样,主公勿怪则个。”
曹昂嘴角抽动了两下,之前明明就是许褚专门跑来把自己威胁了一番,一定要武装这种没有烤漆的银白色盔甲,他的目的就是要好看,威风,标新立异,最好能把敌人的眼睛都给闪瞎了,他就最喜欢了,现在说得倒好,变成替他曹昂省钱了。
曹操叹了口气,又对着许褚问道:“你虎痴儿哪里有这么多钱财给自己的部下购买新城的盔甲?具老夫所知,新城的盔甲可不便宜,即便是朝廷出面购买,也没少算钱过。”
许褚呵呵一笑,道:“俺跟曹昂世子还有袁云那小子赊欠的,等以后我们抢到战利品再慢慢归还,反正也没年限。”
曹操闻言有些不好意思的看了眼曹昂,只见自己这个长子也是一脸的苦笑,可想而知,许褚当时一定是通过暴力手段才达到了目的。
“袁云那小子哪里去了,怎不见他来陪老夫阅兵?”曹操再问一句。
曹昂立刻拱手道:“回父亲,云弟早上便提前赶去了官渡码头,准备在那里接受一批洛阳运来的物资,故此没有参加咱们的出征仪式。”
曹操点点头,道:“这小子总算有些认真劲了,当年老夫在官渡苦熬,他倒是在北海玩的开心,要不是老夫派了郭嘉去抓他,估计这小子根本不会搭理老夫与将士们的死活。”
郭嘉听到自己的名字,立刻走前一步,然后接着曹操的话道:“主公此言差矣,袁候在官渡一战时,可是力劝世子去招降张颌与高览,这才让袁绍大军彻底丧失了战意,最后只能选择撤兵一途,算来也是立下了大功,而且袁候果决之极,不是亲自坑杀了袁绍七万降卒吗?”
关于坑杀降卒一事,现在城楼上的人都知道是怎么回事,所以大家都默默一笑,谁也没有说破。
曹操这个时候心情倒是好了很多,轻轻拍了拍曹昂的盔甲,然后笑道:“回头让袁云那小子给我这个老丈人也送一套盔甲来,老夫看着就不错,定然是上好的宝甲。”
曹昂马上拱手称诺,然后才笑道:“父亲只得宝甲,没有宝刃怎成,这次既然让云弟孝敬您,不如一并让他打造了送去曹府。”
曹操哈哈一笑,点头道:“如此甚好。”
曹昂见父亲高兴,马上跟道:“启禀父亲,这次出征必然会凶险异常,一旦遇见什么不可测的事情,就需要现场调度,所以不一定会完全遵照您的意思行动,还望父亲勿怪。”
曹操点头道:“子脩当小心应付,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这个道理老夫怎会不懂,你且好生领军,碰见任何事情自然应该以当时环境定夺,这自然没什么好怪责的。”
曹昂心中大喜,现在从父亲嘴里说出来,那么火药军攻打邺城就算有了依据,果然像袁云所说,这种时候提出这个要求最合适,因为没有任何人能够想到,火药军真的敢以两万人就跑去攻击邺城。
曹操见三方的军队集结的差不多了,于是立刻命令城楼上的侍卫开始擂鼓,仪式到这里就差不多要结束了,现在只剩下他亲自去给将士们打鸡血了。
曹操在演讲的时候,袁云已经离开了新城五十里,他所带的都是骑兵,一共一千多人,这些人就是火药军中唯一的骑兵,他们的装备也是最精良的,甚至连马匹也武装了铠甲。
这一千人平日的训练就是快速机动,以及骑马抛投火药弹与燃烧弹,钢弩更是每人配备了三把之多,至于传统的长枪则完全没有武装,因为袁云根本就不打算让这支骑兵与敌人近身冲杀。
之所以会带着一千骑兵前往官渡码头,因为他袁云就是这些骑兵的统帅,这件倒霉差事是曹昂硬加给他的,也就代表一旦骑兵对敌人发起冲锋,他袁云也要跟上。
袁云顶着脑门上的烈日,感觉被太阳嗮的滚烫的盔甲已经可以烤肉了,而那块肉就是自己,如此想着就不断暗叹,早知道也该学许褚,将这支骑兵的盔甲全部弄成亮银色,如今的黑色盔甲实在是太吸热了。
不多时,同样没有参加出征仪式的张辽便骑到了袁云身边,然后拱手道:“蒲元确实拼了老命,竟然造了六门大炮出来,我现在已经可以想象这些大炮齐射的威力了,加上袁候新造出来的那些喷火车,这次要是不能在邺城外的平原上取得大胜,我们火药军也算白瞎了。”
袁云依然有些担忧道:“袁尚不回救还好,一旦他带着二十万大军杀回来,我们还是只能败走一途。”
张辽嗯一声,道:“孔明先生乃才智高绝之辈,相信他一定可以将袁尚拖在袁谭的青州,目前来说,我们也只能这么想了。”
袁云没有再接话,对于现在的历史他已经不清楚了,因为从来就没发生过诸葛亮相助袁谭一事,现在一切真的只能听天由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