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妹是门学问,有人喜欢用钱砸,有人喜欢死缠烂打,有人闷骚,只搞暗恋,也有人喜欢直奔主题说我爱你,我是受过正宗高等教育的高智慧人才,喜欢骗。
十六岁那年,我就明白了骗的真谛。
那时候少男少女早已经在言情小说中情窦初开,荷尔蒙弥漫的青春里,为了追女孩,有钱的每天买零食送给同桌的妹子,脸皮厚的就大张旗鼓说出喜欢某某某,企图舆论占有,闷骚的暗恋,会把姑娘的名字写在日记里,胆子大的,会放学堵着姑娘家门口,死缠烂打。
各式套路,无所不用,青春仿佛兵荒马乱,成年后都不会如此大胆。
而那时的我,已经用骗,收获了初恋。
我对她说,自幼丧父,孤苦成长。说的沧桑苦难,还让她替我保密。至今我都记得她水汪汪的双眼,对我肯定的点头,我低头就看见了一对发育出奇的胸部。
我暗暗发誓,就算为了这一对胸,我也要骗下去,直到有一天放学,我们拉着小手,遇见了我爸。。。
我爸二话不说就是一个飞踹,好像生怕我弄脏了姑娘的小手,妹子顿时被吓呆了,立刻补刀道,你不是说你没有爸爸吗?话音刚落,我爸迎面就是第二脚。
也是从那时开始,我似乎获得了启蒙,在把妹中另辟蹊径,用骗,收获了众多前女友。而人生仿佛就是骗来的,如此的不真实。
“今天改写初恋了?这么小清新,小黄文作者从良了?”
我被身后的声音吓了一跳,不用转身我就知道是谁,公司里,她最爱做的事就是挖苦我,她就是我同事兼学姐,梧桐。
“我一个单身汉天天写床戏,身体吃不消啊。”我随手把桌上的巧克力递向身后,白皙的小手默契的伸过来,还没等我借机揩油,手背就挨了一下。
同样的场景,每天重复数次,梧桐学姐总能见招拆招。她笑盈盈的吃着巧克力,翘起长腿,坐在我桌子上说:“看你这意思,又有新目标了?”
我点头:“什么事都逃不过学姐的法眼。”
她立刻冷眼道:“不同意!”
我急了:“学姐!我可单身好久了。”
“上次帮你当僚机,你答应请我吃饭都没做到,这次,呵呵,没门。”她笑眯眯的贴近我,吃定我的架势。
我挠了挠脑袋,苦逼道:“哪有请吃饭还请一个月的,你是欺负学弟呀。”
她看我认怂服软,没了居高临下的样子,转面笑了:“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是假装委屈,小骗子,我就是讨厌你欺骗女孩感情,你就不能认真一次?”
“开玩笑!我每一次都是认真的好吗?”我两手一摊,故作无奈,她瞪了我一眼,没好气道:“懒得听你解释,没一句真话,说吧,去哪?”
见她没再为难我,我终于松了口气,谄媚道:“嘿嘿,还早,今天是提前跟你说一声,下午我还要继续踩点呢。”
她吃完巧克力,不忘搜刮我的零食一起带走,出门前她突然回头问我:“高尼,今天公众号上的初恋故事,写的是你自己吧?”
“我说是,你信吗?”
“骗子!不信!”
伴着高跟鞋的敲打声,我望着妙曼的背影,微微长叹,学姐叫萧梧桐,她有一双傲人的长腿,她有一双闪的你心动的大眼睛,她有一头飘逸的长发,她还有一对c……
她有太多女人的优点了,可她就是一个让人不敢下咽的辣椒,哎,学姐的脾气我是了解的,大学相识之后,她脾气火辣,我偏偏脸皮够厚,几次交锋未分胜负,久而久之惺惺相惜,奉为知己,我俩一拍即合,成为了……好兄弟!
毕业后,她以关照学弟为由,拉我进了这家公司,负责文案和公众号写手,主写情(床)感(上)故事,后来我才知道,这家公司因为文案给的工资太低,根本招不到人。
哎,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套路别人终被套路,认栽了,想辞职?你信不信学姐能亲手捏爆我第三条腿!
就这样,我仿佛签了卖身契一样,任劳任怨领最低的工资,唯一的安慰就是,学姐会放纵我偶尔旷工。
下午,坐了整整一小时的地铁,我才到了这家叫一杯时光的咖啡店,一杯咖啡的时光会发生什么?我说会发生爱情你信吗?
反正我是骗子,你爱信不信。
所谓大隐隐于市吧,这么精致有情调的咖啡店,没开在繁华地段,我想这家店的老板,是明白酒香不怕巷子深的道理吧,从我来的第一次,就彻底喜欢上这里了,不怕路远,成了常客,其他人大概也是这样吧。
这里能够吸引到那些喜欢情调的文艺青年,而今天的女主角,也是一位与众不同的妞。
春天是容易犯困的季节,尤其是午后的阳光,配上咖啡店的情调,我等的有点昏昏欲睡。
不知闭眼多久,我几乎是突然间惊醒的,脑子里像晴天打了一个雷,抬头看向门口,她刚好进门。
命中注定一样的剧情,让我有些小兴奋,我不相信命运,但偶尔拿出来解释一下不明白的事情未尝不可。
白面红唇,细眉长发,一身小清新的打扮,安静的神色中,带着点轻熟女的味道,走路不急不慢,眼神从不会注意他人,好像整个世界只有她自己,独来独往,闲庭自若。
我的视线一直跟随她坐到我不远处,熟络的点了鲜奶,这个妹子来咖啡店,不喝咖啡只喝鲜奶,随后她打开了一本书。不用看书名,我就知道,那本书叫《罗丹艺术论》,她已经看了一周多了。
这已经是我第十七次来这里等她了,大概一个月前,因为码字没有灵感,我在微博上发现了这家店,也就是那天,我第一次看见她,仿佛如迎面流淌的清泉,让人觉得有些不真实,又说不出什么感觉。
我反复琢磨,才明白,这大概叫气场吧,有的人气场强如女王,而有的人气场静若隔世。
不知道为什么,第一次我就沉迷在她的气场中,想喝这口泉水。
经过十七次踩点,然后花了一天时间,我做了详细笔迹和总结,妹子每天只有下午会来,时间不确定,就像她人一样吧,随心情。周末绝对不会来,因为人会多一点,这点我很欣赏,因为我也喜欢安静。
会有化妆的习惯,基本是淡妆红唇,衣服搭配换了七次,常戴首饰手链一条,每次必点鲜奶,偶尔吃自带的水果,根据一次店长闲谈得知,是咖啡店常客半年之久,以及目测估算的身高、体重、三围等若干记录。
今天下午,她依旧安静的看书,看了一会,似乎索然无味,也许她也有些犯困了?放下书,偶尔看看窗外,偶尔拿起笔,在纸巾上写写画画。
我突然觉得,她今天好像在想些什么,让她没法静下心去看书,这和我码字没灵感的时候一样。
我坐在她不远处,直白的看着她,修长的手指转动着铅笔,侧过脸庞望着窗外,轻咬着红唇,若有所思,有些俏皮。
可这和我今天所想完全不一样,第十七次来这里,我们偶遇了十二次,下午的咖啡店,客人只有零星几个,即使她不在乎周围,也该发现一位每次都出现的我,我预想今天的剧情,是该发生一次偶尔的目光交汇,从陌生人变成眼熟的陌生人,如此我才能进行接下来的剧情。
可偏偏所有无礼的目光,直白的眼神,都被她成功的避开了,如此的无视,如此的随性,她就这样一直看着窗外。
我靠,这跟剧本不一样啊?
连男女主角相识的展开都碰壁了,我该怎么向观众交代,怎么跟学姐交代?心里一瞬间的冲动,似乎打乱了剧本的内容,我有些按耐不住。
正犹豫着,眼前的人,已经收拾好东西,默默离开了,只给我留下了一道倩影。
再次出乎我的意料,因为今天,她提前离开了,她每次都会坐在这一个小时以上,今天不到半个钟头。
我叫住收拾桌子的服务员,找到了那张被她乱写乱画的纸巾,凌乱的纸面上,有一行模糊的小字。
相识的那一刻,可能是白头偕老的开始,也可能是分手的倒计时。
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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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岁那年,我就明白了骗的真谛。
那时候少男少女早已经在言情小说中情窦初开,荷尔蒙弥漫的青春里,为了追女孩,有钱的每天买零食送给同桌的妹子,脸皮厚的就大张旗鼓说出喜欢某某某,企图舆论占有,闷骚的暗恋,会把姑娘的名字写在日记里,胆子大的,会放学堵着姑娘家门口,死缠烂打。
各式套路,无所不用,青春仿佛兵荒马乱,成年后都不会如此大胆。
而那时的我,已经用骗,收获了初恋。
我对她说,自幼丧父,孤苦成长。说的沧桑苦难,还让她替我保密。至今我都记得她水汪汪的双眼,对我肯定的点头,我低头就看见了一对发育出奇的胸部。
我暗暗发誓,就算为了这一对胸,我也要骗下去,直到有一天放学,我们拉着小手,遇见了我爸。。。
我爸二话不说就是一个飞踹,好像生怕我弄脏了姑娘的小手,妹子顿时被吓呆了,立刻补刀道,你不是说你没有爸爸吗?话音刚落,我爸迎面就是第二脚。
也是从那时开始,我似乎获得了启蒙,在把妹中另辟蹊径,用骗,收获了众多前女友。而人生仿佛就是骗来的,如此的不真实。
“今天改写初恋了?这么小清新,小黄文作者从良了?”
我被身后的声音吓了一跳,不用转身我就知道是谁,公司里,她最爱做的事就是挖苦我,她就是我同事兼学姐,梧桐。
“我一个单身汉天天写床戏,身体吃不消啊。”我随手把桌上的巧克力递向身后,白皙的小手默契的伸过来,还没等我借机揩油,手背就挨了一下。
同样的场景,每天重复数次,梧桐学姐总能见招拆招。她笑盈盈的吃着巧克力,翘起长腿,坐在我桌子上说:“看你这意思,又有新目标了?”
我点头:“什么事都逃不过学姐的法眼。”
她立刻冷眼道:“不同意!”
我急了:“学姐!我可单身好久了。”
“上次帮你当僚机,你答应请我吃饭都没做到,这次,呵呵,没门。”她笑眯眯的贴近我,吃定我的架势。
我挠了挠脑袋,苦逼道:“哪有请吃饭还请一个月的,你是欺负学弟呀。”
她看我认怂服软,没了居高临下的样子,转面笑了:“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是假装委屈,小骗子,我就是讨厌你欺骗女孩感情,你就不能认真一次?”
“开玩笑!我每一次都是认真的好吗?”我两手一摊,故作无奈,她瞪了我一眼,没好气道:“懒得听你解释,没一句真话,说吧,去哪?”
见她没再为难我,我终于松了口气,谄媚道:“嘿嘿,还早,今天是提前跟你说一声,下午我还要继续踩点呢。”
她吃完巧克力,不忘搜刮我的零食一起带走,出门前她突然回头问我:“高尼,今天公众号上的初恋故事,写的是你自己吧?”
“我说是,你信吗?”
“骗子!不信!”
伴着高跟鞋的敲打声,我望着妙曼的背影,微微长叹,学姐叫萧梧桐,她有一双傲人的长腿,她有一双闪的你心动的大眼睛,她有一头飘逸的长发,她还有一对c……
她有太多女人的优点了,可她就是一个让人不敢下咽的辣椒,哎,学姐的脾气我是了解的,大学相识之后,她脾气火辣,我偏偏脸皮够厚,几次交锋未分胜负,久而久之惺惺相惜,奉为知己,我俩一拍即合,成为了……好兄弟!
毕业后,她以关照学弟为由,拉我进了这家公司,负责文案和公众号写手,主写情(床)感(上)故事,后来我才知道,这家公司因为文案给的工资太低,根本招不到人。
哎,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套路别人终被套路,认栽了,想辞职?你信不信学姐能亲手捏爆我第三条腿!
就这样,我仿佛签了卖身契一样,任劳任怨领最低的工资,唯一的安慰就是,学姐会放纵我偶尔旷工。
下午,坐了整整一小时的地铁,我才到了这家叫一杯时光的咖啡店,一杯咖啡的时光会发生什么?我说会发生爱情你信吗?
反正我是骗子,你爱信不信。
所谓大隐隐于市吧,这么精致有情调的咖啡店,没开在繁华地段,我想这家店的老板,是明白酒香不怕巷子深的道理吧,从我来的第一次,就彻底喜欢上这里了,不怕路远,成了常客,其他人大概也是这样吧。
这里能够吸引到那些喜欢情调的文艺青年,而今天的女主角,也是一位与众不同的妞。
春天是容易犯困的季节,尤其是午后的阳光,配上咖啡店的情调,我等的有点昏昏欲睡。
不知闭眼多久,我几乎是突然间惊醒的,脑子里像晴天打了一个雷,抬头看向门口,她刚好进门。
命中注定一样的剧情,让我有些小兴奋,我不相信命运,但偶尔拿出来解释一下不明白的事情未尝不可。
白面红唇,细眉长发,一身小清新的打扮,安静的神色中,带着点轻熟女的味道,走路不急不慢,眼神从不会注意他人,好像整个世界只有她自己,独来独往,闲庭自若。
我的视线一直跟随她坐到我不远处,熟络的点了鲜奶,这个妹子来咖啡店,不喝咖啡只喝鲜奶,随后她打开了一本书。不用看书名,我就知道,那本书叫《罗丹艺术论》,她已经看了一周多了。
这已经是我第十七次来这里等她了,大概一个月前,因为码字没有灵感,我在微博上发现了这家店,也就是那天,我第一次看见她,仿佛如迎面流淌的清泉,让人觉得有些不真实,又说不出什么感觉。
我反复琢磨,才明白,这大概叫气场吧,有的人气场强如女王,而有的人气场静若隔世。
不知道为什么,第一次我就沉迷在她的气场中,想喝这口泉水。
经过十七次踩点,然后花了一天时间,我做了详细笔迹和总结,妹子每天只有下午会来,时间不确定,就像她人一样吧,随心情。周末绝对不会来,因为人会多一点,这点我很欣赏,因为我也喜欢安静。
会有化妆的习惯,基本是淡妆红唇,衣服搭配换了七次,常戴首饰手链一条,每次必点鲜奶,偶尔吃自带的水果,根据一次店长闲谈得知,是咖啡店常客半年之久,以及目测估算的身高、体重、三围等若干记录。
今天下午,她依旧安静的看书,看了一会,似乎索然无味,也许她也有些犯困了?放下书,偶尔看看窗外,偶尔拿起笔,在纸巾上写写画画。
我突然觉得,她今天好像在想些什么,让她没法静下心去看书,这和我码字没灵感的时候一样。
我坐在她不远处,直白的看着她,修长的手指转动着铅笔,侧过脸庞望着窗外,轻咬着红唇,若有所思,有些俏皮。
可这和我今天所想完全不一样,第十七次来这里,我们偶遇了十二次,下午的咖啡店,客人只有零星几个,即使她不在乎周围,也该发现一位每次都出现的我,我预想今天的剧情,是该发生一次偶尔的目光交汇,从陌生人变成眼熟的陌生人,如此我才能进行接下来的剧情。
可偏偏所有无礼的目光,直白的眼神,都被她成功的避开了,如此的无视,如此的随性,她就这样一直看着窗外。
我靠,这跟剧本不一样啊?
连男女主角相识的展开都碰壁了,我该怎么向观众交代,怎么跟学姐交代?心里一瞬间的冲动,似乎打乱了剧本的内容,我有些按耐不住。
正犹豫着,眼前的人,已经收拾好东西,默默离开了,只给我留下了一道倩影。
再次出乎我的意料,因为今天,她提前离开了,她每次都会坐在这一个小时以上,今天不到半个钟头。
我叫住收拾桌子的服务员,找到了那张被她乱写乱画的纸巾,凌乱的纸面上,有一行模糊的小字。
相识的那一刻,可能是白头偕老的开始,也可能是分手的倒计时。
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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