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坦克排由3个坦克班加上排指挥组组成。
排指挥组由1名排长(通常为中尉)、1名排军士(通常为上士)加上2名车组人员组成。排指挥组配备1辆主战坦克。
坦克班编制4人,由1名班长(通常为中士)、1名副班长(通常为下士)加上2名车组人员组成。坦克班配备1辆主战坦克。
坦克排编制人员16人,其中军官1人。
二、坦克连由3个坦克排加上连部组成。
连部由1名连长(通常为上尉)、1名连政委(通常为上尉)、1名连司务长(通常为少尉)、2名通讯军士、3名助理军士加上2名医护兵组成。连部配备2辆主战坦克和2辆吉普车。连部直辖1个炊事班。
炊事班编制4人,配备1辆炊事车。
坦克连编制人员62人,其中军官6人。
三、机步排由3个机步班加上排指挥组组成。
排指挥组由1名排长(通常为中尉)、1名排军士(通常为上士)、1名通讯军士、3名车组人员、1个2人通机组加上1个2人榴弹组组成,排长、排军士和通讯军士按步枪手进行配备,通机组配备1挺7毫米通用机枪,榴弹组配备1具40毫米半自动榴弹发射器。排指挥组配备1辆步兵战车。
机步班编制10人,由1名班长(通常为中士)、1名副班长(通常为下士,同时其也是步兵战车车长)、2名车组人员、1名特等射手、1名机枪手加上4名步枪手组成,班长和步枪手配备7毫米自动步枪,特等射手配备7毫米狙击步枪,机枪手配备7毫米班用机枪,车组人员配备9毫米冲锋枪,班长和步枪手均配备1发一次性火箭筒。全员装备9毫米战斗手枪。机步班配备1辆步兵战车。
机步排编制人员40人,其中军官1人。
四、机步连由3个机步排加上连部组成。
连部由1名连长(通常为上尉)、1名连政委(通常为上尉)、1名连司务长(通常为少尉)、3名通讯军士、3名助理军士、6名车组人员加上3名医护兵组成。连部配备2辆步兵战车和2辆吉普车。连部直辖1个炊事班。
炊事班编制8人,配备2辆炊事车。
机步连编制人员146人,其中军官6人。
五、火力连由2个迫击炮排、2个火箭炮排加上连部组成。
连部由1名连长(通常为上尉)、1名连政委(通常为上尉)、1名连司务长(通常为少尉)、2名通讯军士、2名技术军士加上3名医护兵组成。连部配备2辆吉普车和1辆装甲指挥车。连部直辖1个炊事班。
炊事班编制6人,配备2辆炊事车。
迫击炮排编制人员27人,由3个5人发射分队、1个9人弹药分队加上3人排指挥组组成,其中军官1人,配备3辆120毫米自行迫击炮、3辆弹药车和1辆吉普车;火箭炮排编制人员27人,由个5人发射分队、1个9人弹药分队加上3人排指挥组组成,其中军官1人,配备3辆12管107毫米自行火箭炮、3辆弹药车和1辆吉普车。
火力连编制人员124人,其中军官7人。
六、营直属队
警卫排编制同机步排(40人)。
侦察排编制28人,由3个6人侦察班、3个2人狙击组加上4人排指挥组组成,其中军官1人,配备4辆装甲侦察车,3辆吉普车。
医护排编制22人,由4个3人急救组、1个8人治疗组加上2人排指挥组组成,其中军官3人,配备4辆战地救护车,2辆治疗车,1辆吉普车。
工兵排编制31人,由1个12人架桥分队、1个8人破障分队、1个8人扫雷分队加上3人排指挥组组成,其中军官1人,配备3辆装甲架桥车,2辆火箭破障车,2辆火箭扫雷车,1辆吉普车。
七、装甲营由3个坦克连、1个机步连、1个火力连加上营部组成。
营部由1名营长(通常为少校)、1名营政委(通常为少校)、1名营司务长(通常为中尉)、4名通讯军士、3名助理军士、2名勤务兵加上2名驾驶员组成。营部配备2辆装甲指挥车和2辆吉普车。营部直辖1个炊事班和1个通讯班。
炊事班编制8人,配备2辆炊事车;通讯班编制8人,配备2辆通讯车。
装甲营编制人员607人,其中军官39人。主要武器包括:42辆主战坦克,4挺7毫米通用机枪,4具40毫米半自动榴弹发射器,18辆步兵战车,6辆120毫米自行迫击炮,6辆12管107毫米自行火箭炮。
排指挥组由1名排长(通常为中尉)、1名排军士(通常为上士)加上2名车组人员组成。排指挥组配备1辆主战坦克。
坦克班编制4人,由1名班长(通常为中士)、1名副班长(通常为下士)加上2名车组人员组成。坦克班配备1辆主战坦克。
坦克排编制人员16人,其中军官1人。
二、坦克连由3个坦克排加上连部组成。
连部由1名连长(通常为上尉)、1名连政委(通常为上尉)、1名连司务长(通常为少尉)、2名通讯军士、3名助理军士加上2名医护兵组成。连部配备2辆主战坦克和2辆吉普车。连部直辖1个炊事班。
炊事班编制4人,配备1辆炊事车。
坦克连编制人员62人,其中军官6人。
三、机步排由3个机步班加上排指挥组组成。
排指挥组由1名排长(通常为中尉)、1名排军士(通常为上士)、1名通讯军士、3名车组人员、1个2人通机组加上1个2人榴弹组组成,排长、排军士和通讯军士按步枪手进行配备,通机组配备1挺7毫米通用机枪,榴弹组配备1具40毫米半自动榴弹发射器。排指挥组配备1辆步兵战车。
机步班编制10人,由1名班长(通常为中士)、1名副班长(通常为下士,同时其也是步兵战车车长)、2名车组人员、1名特等射手、1名机枪手加上4名步枪手组成,班长和步枪手配备7毫米自动步枪,特等射手配备7毫米狙击步枪,机枪手配备7毫米班用机枪,车组人员配备9毫米冲锋枪,班长和步枪手均配备1发一次性火箭筒。全员装备9毫米战斗手枪。机步班配备1辆步兵战车。
机步排编制人员40人,其中军官1人。
四、机步连由3个机步排加上连部组成。
连部由1名连长(通常为上尉)、1名连政委(通常为上尉)、1名连司务长(通常为少尉)、3名通讯军士、3名助理军士、6名车组人员加上3名医护兵组成。连部配备2辆步兵战车和2辆吉普车。连部直辖1个炊事班。
炊事班编制8人,配备2辆炊事车。
机步连编制人员146人,其中军官6人。
五、火力连由2个迫击炮排、2个火箭炮排加上连部组成。
连部由1名连长(通常为上尉)、1名连政委(通常为上尉)、1名连司务长(通常为少尉)、2名通讯军士、2名技术军士加上3名医护兵组成。连部配备2辆吉普车和1辆装甲指挥车。连部直辖1个炊事班。
炊事班编制6人,配备2辆炊事车。
迫击炮排编制人员27人,由3个5人发射分队、1个9人弹药分队加上3人排指挥组组成,其中军官1人,配备3辆120毫米自行迫击炮、3辆弹药车和1辆吉普车;火箭炮排编制人员27人,由个5人发射分队、1个9人弹药分队加上3人排指挥组组成,其中军官1人,配备3辆12管107毫米自行火箭炮、3辆弹药车和1辆吉普车。
火力连编制人员124人,其中军官7人。
六、营直属队
警卫排编制同机步排(40人)。
侦察排编制28人,由3个6人侦察班、3个2人狙击组加上4人排指挥组组成,其中军官1人,配备4辆装甲侦察车,3辆吉普车。
医护排编制22人,由4个3人急救组、1个8人治疗组加上2人排指挥组组成,其中军官3人,配备4辆战地救护车,2辆治疗车,1辆吉普车。
工兵排编制31人,由1个12人架桥分队、1个8人破障分队、1个8人扫雷分队加上3人排指挥组组成,其中军官1人,配备3辆装甲架桥车,2辆火箭破障车,2辆火箭扫雷车,1辆吉普车。
七、装甲营由3个坦克连、1个机步连、1个火力连加上营部组成。
营部由1名营长(通常为少校)、1名营政委(通常为少校)、1名营司务长(通常为中尉)、4名通讯军士、3名助理军士、2名勤务兵加上2名驾驶员组成。营部配备2辆装甲指挥车和2辆吉普车。营部直辖1个炊事班和1个通讯班。
炊事班编制8人,配备2辆炊事车;通讯班编制8人,配备2辆通讯车。
装甲营编制人员607人,其中军官39人。主要武器包括:42辆主战坦克,4挺7毫米通用机枪,4具40毫米半自动榴弹发射器,18辆步兵战车,6辆120毫米自行迫击炮,6辆12管107毫米自行火箭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