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怎么说高览办事一向让高朗放心,就在高朗边走边欣赏太守府的景色、不知不觉已经来到太守府府前正门处时,高览已经怀揣着他打探来的典韦居所的信息,跑着来到了高朗的身边。

    “公子,典军曹现住在东城区草庙街,离这里刚好不远!”

    高览气喘吁吁的汇报道,很显然他是怕高朗等久了。

    高朗随即投以赞赏的目光,虽然不知道高览是怎么探听来的消息,但是这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现在必须立即赶到典韦居所去,因为高朗内心的愧疚催发的迫切感,让他一刻也等不了了。

    就这样,高朗带着高览堂而皇之的从太守府正门出来,然后纷纷跃上各自的坐骑,也不顾太守府戍卫如何看待,他们就这样扬鞭而去。

    太守府坐落在陈留城正中心,所以去东城区也不算太远。进了东城区首先是一圈较为紧凑的商铺带,这里日杂百货、茶楼酒肆应有尽有,倒是个繁华的去处。

    出了商铺带往东再骑行一刻钟的路程便到了如棋盘坐落的居民区,这里巷道纵横、名目繁多,有“油饼街”、“核桃街”、“豆花街”等等,高朗在欣赏这些奇异的街名时,顿时有一种唏嘘感,虽然不知道这些街名都是谁取的,不过真的有一种欠揍的感觉。

    又经过了一条“花布街”,在询问了住宅门前三五成群闲坐唠家常的老太老爹们,高朗才知道前面一条街就是他们要找的草庙街,总算是找到了。

    “草庙街”真的是街如其名,一个字“破”。破的不仅有这里住户的泥筑外墙,还有这条已经年久失修的、搁脚的青石路面。

    当高朗、高览行走在这坑坑洼洼、凹凸不平的青石路面上的时候,他们真的很庆幸他们不是徒步来的,不然就光这到处四溢的生活污水,也得让高朗他们望而却步。

    这里的生活条件这般恶劣是高朗没有想到的,他只知道典韦是将来的万人敌,却没想到他现在住的地方居然这般落魄。

    落魄的地方往往住着的都是老实本分的老百姓,世道就是这样,不甘落后的做做小贩,不是发财就是倾家荡产,发财的侨居了新房,破产的继续选择蜗居在了这里。

    胆子再大一点的做些高风险的买卖,比如倒卖军需品生意甚至贩卖私盐,但这些都是掉头的买卖,一个人不是被逼到了迫不得已是不会走这一步的。

    如果一个人被逼到了绝路,那么他选择的路子反而更宽广了,比如跟着黄巾军造反,这是吃了上一顿不知道还有没有下一顿的“事业”,不过他的诱惑在于它能保证你每天都能吃饱,而且还能给你一个近乎于三辈子都修不来的富贵,可是这样的富贵就如镜中月水中花,想要实现它,是何其之难。

    “你们说找谁?典军曹?老妇人可不认识什么典军曹……不过这转弯有家姓典的倒是不假,你们可以去看看!……奇了怪了,今天已经是第二拨了,这……”

    “好的,谢谢你老人家!”

    “草庙街”不仅脏而且乱,到处都是私建的供人居住或者租赁为商铺的窝棚,也难怪高朗、高览这会有点迷了路,不得不下马来询问典韦家的具体位置。

    好在这里的人虽然杂乱,但彼此间并无高墙大院阻隔,平日里也算有些来往,所以高朗一问之下,总算是问明了最有可能是典韦居所的方位。

    可当高朗、高览临近刚才的那位老妇人所指明的方位后,高览突然说道:“公子,你看,有人抢咱们一步来了!”

    这时高朗也看见了,而且来者非富即贵,原因很简单,那两匹拴在门口大树下的坐骑,每一匹都是神骏,这要是在一般人家里面,别说养两匹了,就连一匹都供不起。

    “典军曹,在下的话还请你务必要考虑,今日叨扰了,等你的好消息!”

    就在高朗疑惑之际,陡然从疑似典韦居所的院落里走出来两名壮汉,一位身高八尺有余,虎背熊腰,是高朗之前在西街牌坊见过的,就是曹仁身边的那位猛汉,而现在正跟典韦告别准备离去的,正是高朗在这两人里面唯一认识的人,曹仁。

    “他们果然来了!”

    这是高朗的第一个念头,典韦的实力已经受到了曹家的关注,像典韦这样的豪杰,慧眼识英雄的曹家是无论如何都不会放弃的。

    高朗怕见了曹仁尴尬,刚巧身侧就是一家卖粮油的杂货铺,于是他马匹赶进了店铺隔壁的小巷,然后带着高览躲进了杂货铺的布幌之下,佯装买东西。

    “容某再想想,二位的盛情某心领了,这么贵重的礼物某实在不能收,烦请二位带回!”

    院中出来的果然就是典韦,只见他将曹仁与那随行的猛汉送了出来,刚好就在高朗他们藏身的店铺外面,所以他们的对话,高朗听的事一清二楚。

    只听曹仁接着又道:“这是咱们的一点心意,正所谓宝马配英雄,神兵归猛士,这对子母双戟,左手戟重三十九斤,右手戟重四十一斤,只是用寻常镔铁打造而成,并非兄所认为的那般贵重!”

    “那也不能收,俗话说无功不受禄,某寸功未立如何敢当,还是带回吧!”

    高朗从布幌的缝隙中看去,只见典韦将手中捧着的一对用黄布包裹着的东西递交在了曹仁的手中。

    黄布包一入手,就算是曹仁勇猛如斯,高朗也看得出他双手猛的一沉,这对他们口中所说的双戟看来分量真的很重。

    如果高朗没记错的话,这对双戟最终还是回到了典韦的手中,并且为他日后征战沙场立下了汗马功劳,如果不是自己亲历,高朗还真的就不知道典韦的兵器居然是曹仁当做见面礼送他的。

    历史上的事情往往都带有戏剧性,而这对双戟也是如此。正所谓成也萧何败萧何,典韦殊不知自己现在放弃不要的双戟会对将来的自己那般重要,甚至最后因为没了它,而把自己的命都给送了。

    当然,张绣部下盗典韦双戟使得典韦战斗力大减被乱军砍死这都是后话了,这也只有作为穿越者的高朗知道,高朗真的后怕典韦收下这对双戟,可是矛盾的冲突又再一次的凸显了出来,如果典韦不去曹操那,那曹操会因为没了典韦还怕张绣杀死吗,可如果典韦就位了,那死的是不是就一定得是炮灰典韦。

    虽然高朗不想收典韦为己用,但是这样一位正直果敢的勇士,高朗还是打心里想要帮其改写命运的,如果可以不改写历史,那么救下将来命丧军营的典韦,高朗还是乐意来导演这出有悖于历史发展的事件的。

    对典韦的太多想法暂时也只能放一边,因为这些事情还有好几年才会发生。就目前的情形来看,典韦是拒绝了曹仁的某个邀请,而这个邀请,高朗知道,毫无疑问想要拉典韦入伙曹家。

    看来曹仁的如意算盘打错了,典韦无情的把他们拒绝了,连送的礼物,这么好的一对双戟都没要。

    “哐当”一声,典韦闭门而入,倒是将街面上站着的曹仁给冷落了。

    “哼,此人嚣张太甚,要不是子孝偏袒与他,某刚才已经动手了,哪还容得他这般无礼于你我!”

    高朗离得近,听到说话的是曹仁身边的那猛汉,看来他没曹仁那般好性子,已经因为典韦的不识时务而老羞成怒了。

    “这人到底是谁?”

    高朗再次疑惑的想要知道此猛汉的身份。

    “你难道忘记了兄长书信中所说的?如今天下大乱正是需求人才之际……刚才你们真要动起手来,我看元让你也占不得太多上风!”

    “呸,夏侯一族何时怕过,子孝倘若不信,某现在就回去找那厮斗上一场!”

    “元让?夏侯家?难道是他……”

    高朗惊呼了,虽然他没听到曹仁说出那猛汉的全名,但是仅凭“夏侯元让”这四个字,就足以让高朗兴奋不已。

    夏侯元让是谁?

    高朗清楚的知道,是夏侯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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