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狐还是第一次进入修道院,他左顾右看,只是扫视一番就大失所望。合着法兰克人的庙宇是这样的寒酸?

    埃斯基尔则不然,他见得蓝狐看这看那的,旋即就操持起自己的老本行。

    这个老家伙带着笑意向蓝狐宣传:“你是一位尊贵的人,也应该有一个伟大的信仰。”

    “信仰?”蓝狐不由后退一步,一下子明白此人意图。“埃斯基尔,我知道你的名字。何必呢?我只是留里克大人的信使。”

    “是。重大的事往后放上一个砂时计也无所谓,那些武装者信仰奥丁,但是你!你一定不信样那个。你不是战士,你是一位很好的人,信仰我们的神!现在信还来得及。”

    “是吗?我还是更喜欢金币和银币,哦还有女人。”

    这小胖子这么解释,合着此人是那种不信任何神祇的奇葩?在埃斯基尔看来,这种人才是最容易被感化的。

    “你至少信仰一个神吧。”埃斯基尔言语意味深长,甚至带有一丝哲意:“我们都不知道未来,但是全能的主一定是定下了每个人都命运。信仰我们的主,你会避免各种灾祸。我们每个人都会死去,我看得出你有高尚的灵魂,信仰我们的主,你高贵的灵魂就能去往天堂……”

    “别!”蓝狐使劲摆摆手:“不要再说了,是否听你的建议我会好好考虑。”

    他没有把话说绝这说明后面还有戏,埃斯基尔也不觉得自己的劝说可以立竿见影。这便再劝慰,言语里还加了些料:“你知道的,海泽比是无主之地,烂泥中滋生的如恶魔般的匪帮最是盯着你们这些大商人,他们什么都不畏惧,为了钱宁可铤而走险。你还是好好考虑,信仰我们的主,会得到主的保佑。而且现实一些说,汉堡伯爵不莱梅伯爵都会给你实实在在的庇佑。”

    “要法兰克贵族保护?”蓝狐想不到这个法兰克僧侣会这么说话,一个僧侣有资格说这些?他破口大笑,言语带着不屑:“我是被留里克王公庇护之人。”

    游历四方的埃斯基尔也当仁不让:“还是好好考虑吧。这里已经是主的领域!罗斯王公的确是伟大的,但他实在太远了。在这个无主之城,法兰克会给你一些实实在在的帮助。只是,你要真正的变成我们……”

    作为商人,任何的事情自然不能做绝,何况海泽比的确不太平,聪明的商人都知多个朋友多条路的道理。

    蓝狐的情绪舒缓下来,带着商业式的笑意明示:“你的建议我会好好考虑,我相信你的善意。现在,我不想再浪费时间了。”

    他随即给约翰英瓦尔一个眼神,旋即一直捧着的布袋绳索被拉开。

    约翰英瓦尔将卷起的信件纸张摊开,在老师埃斯基尔的惊异中送了过去。

    “pada,这是留里克王公给你的亲笔信。不用担心,全文是拉丁语。”

    “全是拉丁语?他……”

    埃斯基尔不知如何作答,他一开始更是觉得这是一张羊皮纸文件,摸在手里完全是另一种质感。

    好奇怪的书写材料,似羊皮纸似布。他并不知道纸张,其人一直在王国北方活动,对莎草纸也浑然不知。

    当然信件的拉丁语内容他可以快速看懂,只是这些内容太奇特了。

    “啊!礼堂已经不合适了。跟我来,我们去文书室。”

    埃斯基尔是个实干家,这个修道院亦是他在丹麦地区的家。他必须定期总结工作成果,再把信件就近送到汉堡伯爵手里,借由伯爵的传令兵送到路德维希王子手里。

    他是北地实质上最重要的传教士,亦是对丹麦传播信仰的最激进者,他在教会地位颇高,有权使用昂贵的羊皮纸写信。

    第一次见到纸张他不惊讶,因为他完全不知道这是什么。

    文书居然是留里克那个俊秀年轻战士大王亲自书写?字体有些奇怪,但不得不说通篇字体很工整。

    仅此一文书,他又对罗斯产生极大兴趣。

    文书的内容涉及重大事件,甚至描述的情况非常离奇。

    埃斯基尔已经看完了文书,通篇都是描述留里克的一个请求。

    他长出一口气,“事情完全是真的?约翰,你告诉我实情,不得诓骗。”

    “我不敢。”

    埃斯基尔再看看胖子蓝狐:“我的学生是诚实的,我也不敢怀疑留里克和你,只是……你们居然真的掳走了麦西亚王国的公主,威塞克斯王国主教写信告诉我这件事。我明确告诉你们,我知道那个名叫玛丽的女孩。”

    蓝狐一听立刻来了兴致:“但是玛丽已经死了,信件说得明确,墓地就在遥远东方一个湖边。我的主人就是要求你承认她的孩子信仰你们法兰克人的神。”

    埃斯基尔的心在狂跳,因为这个名叫雷格拉夫的男孩是留里克的儿子!王女玛丽是死是悲剧,但是一个男孩降生破腹而生不是奇迹是什么?

    “约翰,雷格拉夫的确接受了洗礼?”他追问。

    “是的,我是施洗者。”

    “啊!”埃斯基尔的秃头仰向木头天花板,“主啊!东方的留里克是一位已经动摇的羔羊,他的儿子已经信仰了您……”

    一阵拉丁语的神神叨叨之念叨蓝狐听不明白,他略有不耐烦:“我就是要得到一个准信儿,你们是否承认这个孩子,是否赐予教籍?”

    “当然!我承认那个孩子,只是……”埃斯基尔明显有所保留。

    “如何?”蓝狐追问。

    “我的约翰并不具备施洗资格,我把他留在北方不假,约翰并不是正式的牧师。之前的施洗是不算数的。”

    “好的我明白了,我会告诉我的主人,法兰克拒绝承认。”

    蓝狐这话未免想当然,话语本身也是中性的,那孩子信什么蓝狐才懒得管。

    埃斯基尔却觉得自己冒犯了这个贵:“我毫无恶意。你们秋季要回到罗斯,这次我要跟你们去。我要亲自见见留里克,我要亲自给雷格拉夫施洗。我还知道麦西亚陷入混乱,那孩子的确是正统的王位继承人,我还要择机带他去一趟罗马,从而正式获得王位……”

    埃斯基尔以诺斯语丹麦方言说了很多,这家伙说什么蓝狐还是不关心的。

    蓝狐就听到了这老小子打算再去一趟罗斯,任何的事会和王公当面说清楚。也罢,这比自己亲自述职效果更好。

    最终,蓝狐并没有告诉埃斯基尔自己的答案。他倒是对法兰克人的修道院很感兴趣,顺手就参观了礼拜大厅、忏悔室、施洗室等等。

    不得不说这番见闻对蓝狐有着异样的感触,最奇特的是他看不到任何的神祇塑像,唯有一个独特木雕,描述一个钉在十字架上的人。

    既然蓝狐有兴趣,埃斯基尔也就有意多多介绍。

    修道院缺乏金银器皿,法兰克大小僧侣清一色日子清苦衣着极端朴素,他们的卧室也极度单调。

    信他们的神要过苦日子?这谁愿意信。

    不过,如果他们的神能避免灾祸带来好运,信一下也行。

    蓝狐和他户外等待的武装侍卫汇合,随口向兄弟们描述一番自己的见闻。

    有人询问那个约翰英瓦尔怎么没有出来。

    蓝狐的解释瞬间引得大家哄堂大笑:“那个家伙喜欢那个僧侣,就像妻子喜欢她的丈夫。那个家伙头脑有问题,他会侍奉那个老家伙……”

    男人还会喜欢男人?即便是最友好的战友也不会更进一步。蓝狐和他的伙计们不懂,自然约翰那个家伙觉得那是快乐的,随他去好了。

    蓝狐有自己的犒劳兄弟们的办法,这便带着他们一起去找女人快乐,快乐的场所海泽比可有好几个,那些设施的老板亦是“商业行会”的朋友。快活一番顺手就可和老伙计谈谈贸易的事,因为他们一样也做皮革生意。

    约翰英瓦尔留在修道院,曾经这就是他的家,两年多不见了这里的确变化有些大。这里熟悉又陌生,不变的自然还有埃斯基尔对自己的态度。

    他这番回来自然带了一点罗斯的特产,加了些许蜂蜜和菊花水所造的肥皂,在他洗浴之后浑身都散发出异香。

    清香气息被认为有着神圣的力量,约翰英瓦尔去了北方多年,整个人都变得神圣了?

    “哇!你就像是一个天使。”

    埃斯基尔欢迎自己的学生、自己的“爱人”,而约翰英瓦尔是一如既往地顺从。

    埃斯基尔久违地得到宣泄,顺手也倾听约翰的更详实的汇报。

    约翰说得很详细也很粗糙,一些笼统但关键的信息引起埃斯基尔的重视。

    罗斯人大规模移民东方,那里居然可以是繁荣的所在。诺曼人酷爱战争杀戮掠夺,这一直是埃斯基尔诟病的,罗斯王公留里克居然带着族人在耕地种麦子,这太不可思议了。

    如果罗斯人不再大肆使用暴力,变成温顺农夫,自己也许可以在东方……

    越是这么想,埃斯基尔越是觉得去东方接触已经移民的罗斯,可是比在北方瑞典扩大信众更有意义。

    因为约翰英瓦尔描述得非常清楚,罗斯王公亲自许可一座小型修道院的建设。留里克那位美少年从来不是排斥的,那么自己有着巨大的机会。

    之前,约翰英瓦尔不是牧师,现在的埃斯基尔起草文书,他已经正式认命约翰为牧师,有资格做真正的传教士,只不过还需要走一个律法流程。

    在法兰克北方,兰斯大主教管理全部的王国北方主教区,所有的牧师认命都需要兰斯方面给予官方认证。而法兰克王国以及整个西欧的全部大教区的大主教,都需要由西方大牧首认命,也就是所谓罗马教宗。

    这是一套非常严谨的体系,继承于已经灭亡的西罗马帝国,而今已经实质上分裂的庞大法兰克王国,所有的贵族都支持这一套系统,故而王国已经是实质上的三个王子各自为政,信仰的方面依旧一统。

    这个时代他们还是坚定相信依靠一张嘴和慈善的行动可以感化他者,埃斯基尔过去几十年也从未、更不敢使用任何的武力,好巧不巧也的确没有外部势力真心要了他的命。

    留里克之前对其软禁已经算是手段粗糙,当然埃斯基尔的行动也是一反常态激进了一点。

    他现在待在丹麦海泽比这个无主之城已经学乖了,生怕激进传教行为热闹某方势力。

    整整五天之后,约翰英瓦尔才回到罗斯商铺,他一身黑袍又戴上一顶黑色小帽的样子差点让人认不出。

    武装是侍卫们都在嬉笑,认真观察这小子是否走路一瘸一拐,还别说,真的有一点,旋即又是哈哈大笑。

    约翰英瓦尔也不知这群家伙笑什么,他今日回来不过是向蓝狐汇报一些事情罢了。

    最重要一事自是老师决定秋季去东方的新罗斯堡。埃斯基尔还有很多心思,那就不必告知大商人蓝狐了。

    这些日子蓝狐对约翰英瓦尔的个人安危丝毫不关心,想来那个埃斯基尔也不会伤害自己的宝贝。

    过去的几天蓝狐赴会了,在一间滨海的长屋里,全城的三十个有财力的大商人齐聚一堂。

    一双双如狼似虎的眼睛盯着蓝狐,这位小胖子就是瞩目之交点。

    因为,这小子带来的罗斯松鼠皮实在太多了,价格还特别舒服,引得大家都在疯狂抢购。

    伙计们不缺钱,大把的银币往罗斯商铺送,但皮革再多也是有限,矛盾纷争不可避免就发生了。

    蓝狐某种意义上已经是这个松散的商人行会的会长,实则“会长”也不过是很虚的头衔,唯有利益才是最重要。

    他在热热闹闹的会议宣讲:“咱们都是商人,为了利益我们会一直合作,这若是彼此打起来就太不好来。一切都矛盾交点都是你们渴望更多的皮革,而我带来的皮革数量仍不能满足你们的需求,我们也许该讨论一个分配原则。”

    蓝狐根本不愁皮革不好卖,因为他和老埃里克透过这群鱼龙混杂商人之口已经真切明白,皮革输送入的不单纯是丹麦市场,极多的皮革会送入法兰克王国,那一票大大小小的领主都是买家!

    难道他们自己不去抓松鼠抓雪貂吗?

    当然也是抓的,只是王国境内小动物不多了,那点收货无法满足法兰克贵族的需求。想要更多就要侵入文德斯拉夫人的领地,那意味着战争。

    因为法兰克商人也会追求更大的利益,来自北方的珍惜皮革运到王国南方就能赚到大利益,尤其是运到希腊和安纳托利亚,那里的东罗马大小贵族更是北地皮革消费大户。

    罗斯人提出的低价如何把要让海泽比商人情绪沸腾?那可是整整三万张大红松鼠皮,这是在法兰克境内已经绝迹的大松鼠的皮革!

    的确在东北欧的寒带无人区,罗斯人直接用十字弓瞄准射击狩猎,再加传统的网兜陷阱作业,对待未开发之地所有小动物就是横扫。

    再说罗斯商铺今年在大肆出售纯白的北极熊皮,这若是卖给法兰克贵族,一张皮就能大发横财!

    蓝狐已经知道皮革主要会流入法兰克市场,去法兰克做生意太远了风险又大,现在一大群买家在抢购,自己以及罗斯王公能轻易快速赚大钱!

    蓝狐在这场会议里开创性地发明了期货概念。不过“期货”概念的发明也是一种必然,当经济活动达到一种规模,它就会开始出现。

    所有商人互相宣布自己的财力,然后纷纷攀比起来,继而逞能说自己会出某个价格将之买下。

    这是在商议明年的大量皮革进入海泽比市场后,各种动物皮革的预计价格。这已经演化成买房市场,所有商人都想吃掉最大的蛋糕,那么代价自然是提出更高的价格拿走最多份额。

    当蓝狐意识到任由他们这么折腾,自己可以攫取到大利益,也就任由其乱来了。他有一个底线价格,只要他们的报价不低于这个就行。

    蓝狐对“郁金香狂热”概念一无所知,或者是所有商人都不知道不理解这个概念,但他们这群商人已经开始了行动。

    尤其是蓝狐,他开始了极为超前的行动。

    今年的皮革已经被商人们瓜分一空,蓝狐和这群商人们签订一个全新的协议。

    他许诺明年必有三万张大松鼠皮抵达海泽比,木板文书签署的协议就是这个数额。一个较高的价码被众商人确定下来,每个人也都确定了各自的购买份额,以文书的形式确定。

    那么有趣的事情发生了,有的商人恍然大悟,自己手里的文书凭证可以卖给同行,如此立刻就能得到一笔钱。或者是买下同行的凭证,自己就能得到巨大购买份额,这样大量皮革拉到法兰克赚到更大利益。

    这些就是后话了……

    蓝狐的确是个优秀是商人,只是想象力还差了一点。他倒是很高兴,因为海泽比的老商业家族们都是讲究贸易信誉,主观上可不敢坏信誉。自己这番操作给罗斯争取到了明年大量皮革的明确销路,这不是大功一件是什么?

    他突然间甚至觉得自己的座位已经超过了大哥白狐,也超越了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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