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龙舟比赛结束,西长安的龙舟最后棋高一着,抢先冲到了终点。又是一阵锣鼓喧天,赢得一方和他们的支持都在欢跳雀跃庆祝胜利,输的一方也只有捶胸顿足,恨不得再比一场。当然,就算是难过也只是一小段时间,毕竟这只是一个娱乐百姓的比赛,奖品也是一些食物和生活用品。
长孙凛望着远方恭敬举行参拜河神的百姓们,想想自已前半辈子过的端午节,真是一个天一个地。以前,若不是父母的提醒,他甚至不知道那天就是端午节。即使是按照传统吃的粽子,也不过是从唐人街餐馆买回来的。他还知道端午节是为了纪念伟大的屈原,而他的下一代却不知屈原为何物。
在现代科技没有明之前,千百年来,中国的老百姓都是在以一种传统的方式,来纪念的是他们景仰的先人,其实是为了铭记他的爱国的“忠”和不同流合污的“清”。长孙凛这才觉得命运没有亏欠他,他这个曾经世界最有钱的,曾经买下无数古画古董标榜自己是龙的传人,却已经丢失了祖先们传承千百年的根。
“凛哥哥,别呆,快跟我去玩。”高阳自从在河边看到长孙凛后,在回家的路上,在家里,就一直缠着他不放,不停地从他口中掏笑话,故事,还有奇奇怪怪的问题。
长乐在一旁也被长孙凛稀奇古怪的问题逗乐了,她一直都在留意一直被妹妹缠得死死的凛弟弟。其实不知从何时开始,很早很早很早的时候,她就开始搜索着他的一举一动。也许是因为他儿时那张粉妆玉琢的小脸触动她柔软的心;也许是因为他活灵活现地述说宫外的奇事吸引了她的兴趣;又或是那个可怕的夜晚他那全身是血的悲伤。总之,长乐知道,从某一天开始,她的心里就一直挂念着他,这种挂念跟对妹妹的挂念,对父母的挂念不一样。这种挂念带着一种甜蜜,一种苦涩,一种酸楚。
唉,长乐心中哀叹着。他还是小男孩的时候,她知道他不懂,所以她等待他的长大。可是他长大以后,却不再愿意进宫,她也只能从他人的口中了解到他的一举一动。正当长乐对“佳期如梦”有所期盼,去年,父王很开心地告诉她要把她许配到无忌舅舅家,她可乐坏了,她认为凛弟弟是父王母后最喜爱的外甥,也会是他们想要的驸马。她含羞带娇的小女人模样惹得母后直羞。却没想到接下父亲却说是把她嫁给冲表哥,而且那日她才知道凛弟弟已与清州的崔家订了娃娃亲。她沉默了,她是父母心中德行垂范的女儿,她能怎样呢?
后来,她白日里战战兢兢,总是强迫自己不再去想念那个扰乱己心的少年,正好他也许久不曾入宫。她以为自己可以淡忘曾经天真的心思,可为何深夜她总是莫名地泪湿枕巾?为何当得知他和方家小姐的事情时,除了怒其不争外,她的心里还有一种酸酸的苦涩?
当得知他要去参军时,长乐的心里是即担心又紧张。不管怎样,不管以后生什么事情,她唯一知道的是她不想做高阳所说的那种“一家人”,她不知道该怎么办,但她知道不可再和以往那般沉默。她不知道该怎么去做,该去做什么,她却意识到再和一年前那样沉默,她将会终身后悔。
“丽质表妹,我前些日子在书画铺买了不少新画,你要不要看看?”长孙冲平常也没有什么其它爱好,就是好书画。一直和同样好书画的公主表妹谈得挺来,这让他甚是高兴的自得。
“恩……”,长乐不自觉地偷偷看了一眼正在教高阳绳艺的长孙凛,刚好对方也抬起头来望着这边笑了笑,她正想着要拒绝。知道儿子心意的窦凤笑嘻嘻的说道:“对啦,丽质,反正你俩以前就喜欢讨论那些东西,反正离吃饭还有一段时间,去看看也可以解解闷。”
“还是把画都拿到此处看吧,若是我走了就没人和舅娘说话了。”长乐没法拒绝,就提了个不错的意见。听见高阳妹妹在不远处娇娇的笑声,她心里泛起淡淡的酸意。
“还是丽质妹妹想得周到,看为兄的太糊涂,怎能冷落娘亲呢。”长孙冲拍了拍脑袋,开心的走到后院去那画。
“哎,还是闺女贴娘的心,你凝姐姐不在家,我这三个小魔王可把我这娘闹得头都疼,真是羡慕你母后有你这么贴心的女儿。”窦凤假装抱怨地说道。
“若是舅娘不嫌弃,丽质可以常常过来陪您说话解闷儿。”长乐粉脸通红地说道,小心翼翼地隐藏自己的心事。
“舅娘开心都来不及,怎么会嫌弃。只是你一个公主千金,哪能天天往皇宫外跑,不过等你和冲儿完婚后,舅娘可就能名正言顺地天天有丽质陪着。”窦凤说到开心事,脸上笑得合不拢嘴。
长乐本来染得通红的粉脸却是刷地变得有些苍白,然而长孙况的话却转移了窦凤的注意力:“娘,你昨日可不是这样说的哦,昨日我和三弟给你弄那个艾丝开二面膜的时候,你还说今生有我们兄弟你就知足了。”长孙况是越来越话多,毫不客气地拆穿母亲的客套话。
“面膜?”长乐疑惑地问道。
“就是敷脸膏之类的东西,可是比敷脸膏好用,据凛儿说能祛斑增白,去除皱纹,光泽皮肤。你看我的脸最近是不是比以前好多了?”窦凤欢喜地说道,无论什么时候的女人都注重自己的容貌。
“呀,舅娘,你的脸真的好白好滑,我也想试试那个什么艾丝面膜……”长乐面红红地偷偷望了长孙凛一眼,羞涩地说道。
“是艾丝开二面膜,可是你不适合这个……”长孙况得意地显摆道,一旁的长孙凛意识到不好,可他已经来不及阻止了。“三弟说艾丝开二面膜是给老女人用的,你应该用比较……”
“长孙况!”窦凤横眉挑眼地大喝一声,手中变出了传统的家法用刑器具——鸡毛掸。
长孙况似乎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可惜罪魁祸长孙凛已经逃之夭夭。
倒映的明月沐浴在水面之上,凉风习习树叶沙沙地作响,街巷里的车马嘈杂声已经断绝,朱门大院里,黑暗被陆续点燃的烛灯给驱离。
“凛哥哥,你的这个东西真的能弹出和古筝一样的乐曲吗?”屋内响起公主高阳银铃般的声音。在得到了父王恩准后,姐妹俩今夜留在了长孙府家过夜。洗澡时饶有兴趣地使用了新奇的茉莉花香沐浴露,两姐妹是彻底喜欢上了这个东西。这不,沐浴后的高阳兴匆匆地跑到了长孙凛的房间,说要让凛哥哥也能闻到她身上的味道。浴后的小公主身着一身简单的丝质长裙,肤质白皙细腻,明眸亮齿,杏脸桃腮,身上还带着若隐若现的香味,再加上她娇糯的声音,活脱脱的美人胚子。高阳一进屋就看到长孙凛在摆弄他的吉他,便好奇地不耻下问。
长孙凛可不行了,他好不容易趁这小妞去洗个澡才能让手臂歇歇,谁知她才洗了澡又缠了过来,而且这次衣服更单薄。“阿弥陀佛,女人是老虎。”长孙凛在心中念叨了一遍,平静下心。
“当然,我这个乐器叫吉他,能演奏出比古琴更好听的乐曲。”长孙凛捧着吉他,非常得意地说道。这时长乐拿着一件外衣过来,她担心高阳着凉了,毕竟初夏的夜晚还有些冷。她的头还有些湿,没有扎起来,碎碎地搭在肩上,很是美丽。
“那好,凛哥哥,你给我和姐姐弹几乐曲。”高阳小手双握,坐在小凳子上等待着,长乐也顺着坐在了她旁边,两张美丽的面容期待地望着长孙凛。
长孙凛笑了笑,捧起了吉他,双手灵巧地拨动着琴弦。微风中传来吉他悠扬的慢摇滚乐曲好像在轻轻的呼唤,却又像柔柔地抚摸,缓缓的,悠悠的。长乐和高阳静静地听着,被动听的乐曲所吸引住。接下来伴随着却是响起了欢快的乐曲,长孙凛开始调声唱道:
有只雀仔跌落水
跌落水
跌落水
有只雀仔跌落水
游水归去
小姑娘被滑稽的音乐转变给逗乐地出咯咯的笑声,不过笑玩之后她又不依了,因为刚开始前奏那优美的吉他曲实在太好听,她要求长孙凛认认真真地弹一边。长乐在一旁没说话,但她期待地眼神表明了她的想法和妹妹一样。
“好吧,不过这歌本来是几个人表演的,现在我一个人可能效果差很多。”两姐妹都摇摇头说不要紧。
长孙凛深吸了口气,闭上眼睛沉思着回忆那个故事:穿过荒凉与落漠的沙漠,来到南加州上的小镇,旅馆里的酒吧有音乐、舞蹈、毒品、人群,还有不同于沙漠的寂寞……。这是他最喜爱的歌曲,也是因为这歌曲他才开始学吉他的。他总喜欢静静地呆在静室里,听那振动每一根神经的鼓点,听那回绕在心灵里凄美的吉它声。每个男人成长过程当中都会有这样一段经历,人生就这样,有时无所谓而为,有时则欲罢而不能。
长孙凛沉着地拨动着琴弦,他的思想开始沉浸在音乐中的情绪,这乐曲犹如他生命中的鸦片,太容易挑动他的灵魂,随着音乐他哼唱着,过了变声期的嗓音低沉带着磁性,仿佛室内只有他一个人。
长乐也被乐曲挑动了灵魂。那乐声让人情不能自抑,让人快乐极致,让人欲哭无泪。她觉得这音乐过于荒靡;过于大胆;过于优美;过于神秘。
他唱的是什么她完全听不懂,可是她似乎能感觉到他想表达出一种感情,是迷失无助?是孤独寂寞?或神秘诡异?总之她喜欢看着他认真地弹动着,仿佛全世界只有他的存在。她更喜欢他期间的手时不时拍打琴面的动作,给琴音外带来一些节奏,而他潇洒的动作却让她呼吸急促。她早就知道自己喜欢他,可是为何今日的心总是跳得如此厉害?
一乐曲下来,长孙凛是完全回到了音乐中的过去,他的手指停了下来,心绪却还在回来的路上。他不知道他的动作宛若*,尤其是对一个早已对他情根深种的少女。他演奏这歌曲差不多上千上万次了,每次都如此沉入,忽略身边的一切。
当他抬起头时,看到一双脉情氤氲的眼睛。长孙凛一直认为长乐是他见过的最漂亮的女子之一,而此时的她秋波流盼,娇羞满面,犹如月下梨花,雪中梅蕊,更美,更媚;屋子里弥散着女子浅淡的馨香,本已心志迷离的他被她的美吸引住了,两双眼睛静静的对望。
“真好听!”高阳愉快地拍打着小手打断了身边两个人的默默交流,她还是小姑娘,自然心思比较单纯。“凛哥哥,再给我们弹一。”
夜空中弥漫这凉意,弯月曳着着余晖向远远的西天斜坠,树梢上挂着残棋九星。月色朦胧昏暗,庭院里虫儿声声叹鸣,暗空中传来燕的声音。
屋内,青铜的烛盘流尽蜡泪。母亲手上的衣裳沾着冰凉的露水,也许是泪水。顺风传来后院的音乐声,她闻声微微一笑,月光照亮了如云的鬓上的玉钗,纤纤玉手正在衣服上不停的动作。师门的养身功法让她的青春常驻,可是她也已是个母亲。胡床上放满了大大小小的衣物,冬日的大裘,夏日的短衫,头上的冠巾,脚上的鞋子。这是她这个月来给儿子远征准备的新衣服。衣物上密密集集的针线,紧紧联系这母子间血浓于水的爱。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
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长孙凛望着远方恭敬举行参拜河神的百姓们,想想自已前半辈子过的端午节,真是一个天一个地。以前,若不是父母的提醒,他甚至不知道那天就是端午节。即使是按照传统吃的粽子,也不过是从唐人街餐馆买回来的。他还知道端午节是为了纪念伟大的屈原,而他的下一代却不知屈原为何物。
在现代科技没有明之前,千百年来,中国的老百姓都是在以一种传统的方式,来纪念的是他们景仰的先人,其实是为了铭记他的爱国的“忠”和不同流合污的“清”。长孙凛这才觉得命运没有亏欠他,他这个曾经世界最有钱的,曾经买下无数古画古董标榜自己是龙的传人,却已经丢失了祖先们传承千百年的根。
“凛哥哥,别呆,快跟我去玩。”高阳自从在河边看到长孙凛后,在回家的路上,在家里,就一直缠着他不放,不停地从他口中掏笑话,故事,还有奇奇怪怪的问题。
长乐在一旁也被长孙凛稀奇古怪的问题逗乐了,她一直都在留意一直被妹妹缠得死死的凛弟弟。其实不知从何时开始,很早很早很早的时候,她就开始搜索着他的一举一动。也许是因为他儿时那张粉妆玉琢的小脸触动她柔软的心;也许是因为他活灵活现地述说宫外的奇事吸引了她的兴趣;又或是那个可怕的夜晚他那全身是血的悲伤。总之,长乐知道,从某一天开始,她的心里就一直挂念着他,这种挂念跟对妹妹的挂念,对父母的挂念不一样。这种挂念带着一种甜蜜,一种苦涩,一种酸楚。
唉,长乐心中哀叹着。他还是小男孩的时候,她知道他不懂,所以她等待他的长大。可是他长大以后,却不再愿意进宫,她也只能从他人的口中了解到他的一举一动。正当长乐对“佳期如梦”有所期盼,去年,父王很开心地告诉她要把她许配到无忌舅舅家,她可乐坏了,她认为凛弟弟是父王母后最喜爱的外甥,也会是他们想要的驸马。她含羞带娇的小女人模样惹得母后直羞。却没想到接下父亲却说是把她嫁给冲表哥,而且那日她才知道凛弟弟已与清州的崔家订了娃娃亲。她沉默了,她是父母心中德行垂范的女儿,她能怎样呢?
后来,她白日里战战兢兢,总是强迫自己不再去想念那个扰乱己心的少年,正好他也许久不曾入宫。她以为自己可以淡忘曾经天真的心思,可为何深夜她总是莫名地泪湿枕巾?为何当得知他和方家小姐的事情时,除了怒其不争外,她的心里还有一种酸酸的苦涩?
当得知他要去参军时,长乐的心里是即担心又紧张。不管怎样,不管以后生什么事情,她唯一知道的是她不想做高阳所说的那种“一家人”,她不知道该怎么办,但她知道不可再和以往那般沉默。她不知道该怎么去做,该去做什么,她却意识到再和一年前那样沉默,她将会终身后悔。
“丽质表妹,我前些日子在书画铺买了不少新画,你要不要看看?”长孙冲平常也没有什么其它爱好,就是好书画。一直和同样好书画的公主表妹谈得挺来,这让他甚是高兴的自得。
“恩……”,长乐不自觉地偷偷看了一眼正在教高阳绳艺的长孙凛,刚好对方也抬起头来望着这边笑了笑,她正想着要拒绝。知道儿子心意的窦凤笑嘻嘻的说道:“对啦,丽质,反正你俩以前就喜欢讨论那些东西,反正离吃饭还有一段时间,去看看也可以解解闷。”
“还是把画都拿到此处看吧,若是我走了就没人和舅娘说话了。”长乐没法拒绝,就提了个不错的意见。听见高阳妹妹在不远处娇娇的笑声,她心里泛起淡淡的酸意。
“还是丽质妹妹想得周到,看为兄的太糊涂,怎能冷落娘亲呢。”长孙冲拍了拍脑袋,开心的走到后院去那画。
“哎,还是闺女贴娘的心,你凝姐姐不在家,我这三个小魔王可把我这娘闹得头都疼,真是羡慕你母后有你这么贴心的女儿。”窦凤假装抱怨地说道。
“若是舅娘不嫌弃,丽质可以常常过来陪您说话解闷儿。”长乐粉脸通红地说道,小心翼翼地隐藏自己的心事。
“舅娘开心都来不及,怎么会嫌弃。只是你一个公主千金,哪能天天往皇宫外跑,不过等你和冲儿完婚后,舅娘可就能名正言顺地天天有丽质陪着。”窦凤说到开心事,脸上笑得合不拢嘴。
长乐本来染得通红的粉脸却是刷地变得有些苍白,然而长孙况的话却转移了窦凤的注意力:“娘,你昨日可不是这样说的哦,昨日我和三弟给你弄那个艾丝开二面膜的时候,你还说今生有我们兄弟你就知足了。”长孙况是越来越话多,毫不客气地拆穿母亲的客套话。
“面膜?”长乐疑惑地问道。
“就是敷脸膏之类的东西,可是比敷脸膏好用,据凛儿说能祛斑增白,去除皱纹,光泽皮肤。你看我的脸最近是不是比以前好多了?”窦凤欢喜地说道,无论什么时候的女人都注重自己的容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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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孙况似乎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可惜罪魁祸长孙凛已经逃之夭夭。
倒映的明月沐浴在水面之上,凉风习习树叶沙沙地作响,街巷里的车马嘈杂声已经断绝,朱门大院里,黑暗被陆续点燃的烛灯给驱离。
“凛哥哥,你的这个东西真的能弹出和古筝一样的乐曲吗?”屋内响起公主高阳银铃般的声音。在得到了父王恩准后,姐妹俩今夜留在了长孙府家过夜。洗澡时饶有兴趣地使用了新奇的茉莉花香沐浴露,两姐妹是彻底喜欢上了这个东西。这不,沐浴后的高阳兴匆匆地跑到了长孙凛的房间,说要让凛哥哥也能闻到她身上的味道。浴后的小公主身着一身简单的丝质长裙,肤质白皙细腻,明眸亮齿,杏脸桃腮,身上还带着若隐若现的香味,再加上她娇糯的声音,活脱脱的美人胚子。高阳一进屋就看到长孙凛在摆弄他的吉他,便好奇地不耻下问。
长孙凛可不行了,他好不容易趁这小妞去洗个澡才能让手臂歇歇,谁知她才洗了澡又缠了过来,而且这次衣服更单薄。“阿弥陀佛,女人是老虎。”长孙凛在心中念叨了一遍,平静下心。
“当然,我这个乐器叫吉他,能演奏出比古琴更好听的乐曲。”长孙凛捧着吉他,非常得意地说道。这时长乐拿着一件外衣过来,她担心高阳着凉了,毕竟初夏的夜晚还有些冷。她的头还有些湿,没有扎起来,碎碎地搭在肩上,很是美丽。
“那好,凛哥哥,你给我和姐姐弹几乐曲。”高阳小手双握,坐在小凳子上等待着,长乐也顺着坐在了她旁边,两张美丽的面容期待地望着长孙凛。
长孙凛笑了笑,捧起了吉他,双手灵巧地拨动着琴弦。微风中传来吉他悠扬的慢摇滚乐曲好像在轻轻的呼唤,却又像柔柔地抚摸,缓缓的,悠悠的。长乐和高阳静静地听着,被动听的乐曲所吸引住。接下来伴随着却是响起了欢快的乐曲,长孙凛开始调声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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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不过这歌本来是几个人表演的,现在我一个人可能效果差很多。”两姐妹都摇摇头说不要紧。
长孙凛深吸了口气,闭上眼睛沉思着回忆那个故事:穿过荒凉与落漠的沙漠,来到南加州上的小镇,旅馆里的酒吧有音乐、舞蹈、毒品、人群,还有不同于沙漠的寂寞……。这是他最喜爱的歌曲,也是因为这歌曲他才开始学吉他的。他总喜欢静静地呆在静室里,听那振动每一根神经的鼓点,听那回绕在心灵里凄美的吉它声。每个男人成长过程当中都会有这样一段经历,人生就这样,有时无所谓而为,有时则欲罢而不能。
长孙凛沉着地拨动着琴弦,他的思想开始沉浸在音乐中的情绪,这乐曲犹如他生命中的鸦片,太容易挑动他的灵魂,随着音乐他哼唱着,过了变声期的嗓音低沉带着磁性,仿佛室内只有他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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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唱的是什么她完全听不懂,可是她似乎能感觉到他想表达出一种感情,是迷失无助?是孤独寂寞?或神秘诡异?总之她喜欢看着他认真地弹动着,仿佛全世界只有他的存在。她更喜欢他期间的手时不时拍打琴面的动作,给琴音外带来一些节奏,而他潇洒的动作却让她呼吸急促。她早就知道自己喜欢他,可是为何今日的心总是跳得如此厉害?
一乐曲下来,长孙凛是完全回到了音乐中的过去,他的手指停了下来,心绪却还在回来的路上。他不知道他的动作宛若*,尤其是对一个早已对他情根深种的少女。他演奏这歌曲差不多上千上万次了,每次都如此沉入,忽略身边的一切。
当他抬起头时,看到一双脉情氤氲的眼睛。长孙凛一直认为长乐是他见过的最漂亮的女子之一,而此时的她秋波流盼,娇羞满面,犹如月下梨花,雪中梅蕊,更美,更媚;屋子里弥散着女子浅淡的馨香,本已心志迷离的他被她的美吸引住了,两双眼睛静静的对望。
“真好听!”高阳愉快地拍打着小手打断了身边两个人的默默交流,她还是小姑娘,自然心思比较单纯。“凛哥哥,再给我们弹一。”
夜空中弥漫这凉意,弯月曳着着余晖向远远的西天斜坠,树梢上挂着残棋九星。月色朦胧昏暗,庭院里虫儿声声叹鸣,暗空中传来燕的声音。
屋内,青铜的烛盘流尽蜡泪。母亲手上的衣裳沾着冰凉的露水,也许是泪水。顺风传来后院的音乐声,她闻声微微一笑,月光照亮了如云的鬓上的玉钗,纤纤玉手正在衣服上不停的动作。师门的养身功法让她的青春常驻,可是她也已是个母亲。胡床上放满了大大小小的衣物,冬日的大裘,夏日的短衫,头上的冠巾,脚上的鞋子。这是她这个月来给儿子远征准备的新衣服。衣物上密密集集的针线,紧紧联系这母子间血浓于水的爱。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
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