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常远看到一队从黑暗里冲出,虽然常远看不出每个人的形貌,但是从他们矫健如飞的身影里,常远则是看出了他们所有人都身经百战。
人群又消失在黑夜中,无声无息,周围的环境此时却是安静的可怕。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的时间,刘晓晓原本志在必得的脸上也布满了阴云,她心里很清楚,也许刚才的那一队人现在已经变成了尸体。根据她多年的杀手经验,这里的这种安静绝对不正常。
“一号一号,听到请回答。”刘晓晓按动了对讲机,虽然这在执行任务时很危险,但是她明确一号的状态才最为重要。
“哈哈,一号阵亡一号阵亡,请首领受死,请首领受死。”对讲机那边传出几乎是挑逗的声音,好像是对方正在嘲笑自己是个糊涂首领似的。
刘晓晓瞬间惊出一身冷汗,但是她毕竟身经百战,立刻做出判断:中圈套了。
“快点散开,各自找隐蔽处,我们中埋伏了。”刘晓晓大声喊道。
他们作为杀手组的一员,必然知道中埋伏意味着什么,在杀手这一行里,中埋伏就意味着死。
只见烈焰组的人迅速散开,身经百战的他们都躲到了适合自己藏身的地方。不得不说,烈焰的杀手素质还是很强的,从下达命令到执行完成不到短短的三秒钟。
可是正在此时,废弃修车场内却是灯光大作,十几台大功率探照灯把整个修车厂照得亮如白昼,虽然烈焰组的人藏得已经很隐秘,但是在大功率探照灯的照耀下还是显得力不从心,不久就在黑暗中响起了微冲的点射声和人的惨叫声。
常远嘴角一笑,因为他看到一个探照灯正在他不远的地方,而他,自然还处在包围圈以外。此时的常远心里顿生一计。
显然,现在刘晓晓的烈焰组已经被别人给算计了,处于绝对劣势,放手不管她的话,纵然可以减少一半自己的对手,但是这样十爵士的人就会专心对付自己了,自己将会很麻烦。常远要的是渔翁得利而并非唇亡齿寒。
再分析,现在的烈焰组不知道从哪里也搞到了微冲等枪械,可谓装备并不比十爵士的人的差。那么差距就很明显了--烈焰在明,而十爵士在暗,烈焰就是活靶子,所以吃亏。
分析完,常远也就明白了,只有让他们在黑暗里打,互相都看不到才能实现自己的目的,对手两败俱伤,自己渔翁得利。虽然在这段时间,刘晓晓和自己的关系很好,但是毕竟她是杀手嘛,常远可不会轻易相信,特别是在这个特殊的时候,常远自然不会相信任何对自己有威胁的人。
常远拿起一块鸭蛋大小的石头,颠了颠试试手感,还算不错,瞬间铆足了力气向距离自己最近的探照灯扔去,只听得“嘭”的一声,探照灯被打碎了,灯下瞬时暗了一片。
灯被打爆的声音震慑了所有人,但是也给了刘晓晓启发,聪明的她立刻做出了决定:“先打灯。”刘晓晓大声的喊道。
瞬时间,微冲声音响起,枪声,灯被打爆的声音和着惨叫声在修车场不绝于耳。很短的时间内,所有的探照灯则全被打爆,常远暗自心叹:这就叫众人拾柴火焰高啊,哈哈。
接下来的战斗,则是在双方的斗争中进行的,你一枪我一枪的试着打,这自然是相当耗费耐力的,双方自然都明白,这场仗,天亮之前必须结束。自始至终,没有一个人表现的十分突出,让常远惊叹是绝世隐藏的如此之深,也许,十爵士压根不在这里。
天空此时已经开始泛起鱼肚白,双方的人也已经拼得差不多了,果不出常远所料,这次十爵士调动的是除了他之外的全体小分队,如果常远没有及时打破第一盏灯,或者刘晓晓没有及时做出反应,那么烈焰全军覆没。
常远掂量着时间也差不多了,正准备出手,忽然一声熟悉的尖叫从他的耳边响起,刘晓晓被击中了。因为常远慈宁宫刚才开始一直在想下一步的战略,并没有盯着刘晓晓的周围,没想到,一个黑衣人借着天空鱼肚白的光,悄悄来到刘晓晓的身后,开了一枪。
而刘晓晓此时也因为战了一夜身心俱疲而没有注意,最终收了一枪弹。
常远拿出口袋里的飞刀,对着那个开火的黑衣人猛然掷去,黑衣人还没有反应过来,眉心处已经多了一把多功能小刀,你是倒了下去。
常远迅速匍匐到刘晓晓身边。看了一下刘晓晓的情况,枪打到了刘晓晓胸口的地方,虽然没有打到心脏,但是也是流了不少的血。刘晓晓一手还在抓着那么冲锋枪,另一只手紧紧地捂住伤口,看到此时来到自己身旁的常远,顿时惊奇万分,似乎想说话,但又说不出话来。
常远给刘晓晓做了一个今生的手势,这时候的刘晓晓实在不适合多说一句话。常远撕下自己衣服的一块,按住刘晓晓的胸口,尽量给刘晓晓压迫止血,当常远按到刘晓晓胸前的柔软时,手一哆嗦,不得不说,手感很好,甚至别陈梦洁的还大。
但是常远明白,此时不是想这个的时候,救人要紧。虽然刘晓晓可能是自己的敌人,但是现在烈焰明显已经快完了,她自己的话肯定不会给自己造成威胁。不说别的,就这几天的相处的原因,常远也决定救她。
枪声此时已然在响,在天似亮非亮的时间里,一个身着深色运动服的学生摸样男孩,背着一个满脸苍白的身着黑色皮衣的少女,穿梭在枪林弹雨之间。他时而跳跃,时而匍匐,很短的时间内,两人便消失在茫茫的晨雾里。
这天也是巧,太阳还没出来,大雾便弥漫起来,常远在背着刘晓晓奔跑在回宾馆的路上,本来因为天太早路上的行人就少,这会儿更是因为大雾,路上人就更少了,偶尔遇到一两个人,也因为看不清楚误以为常远两人是热恋情侣,秀恩爱呢。
常远没有惊动任何人,用刘晓晓身上的飞索再次爬到三楼卫生间,然后绳子把刘晓晓拉了上来,此时的刘晓晓就已经因为受伤而昏迷了,所以常远拉她的时候格外小心。
终于赶到自己的房间了,常远此时也是微微的松了口气。在这里,常远再也不怕遇到什么人了,他可以专心救治刘晓晓了。常远拉开刘晓晓的衣服,两个富有弹性的肉团立刻蹦了出来,弄得常远鼻血直流。
但是常远还是控制了自己的情绪,现在也的确不是考虑这个的时候,救人要紧。
常远再次拿出他那把多功能小刀,刚才临走的时候,常远就顺手把它从黑衣人的脑门上拔了下来,这把小刀常远还是用的很顺手的,丢了实在可惜,况且是那个上面还有自己的指纹,万一警察发现了,那就操蛋了。
因为常远居住的是最豪华的房间,所以在房间里是提供酒的,常远选了一瓶究竟含量最高的二锅头,倒在茶杯里,又用火点燃,用那蓝色的火焰仔细烧了一下小刀刀刃消毒。
在杀手的守则里,急救当然是必不可少的,而常远也是融会贯通,常远拿出日常常备的麻醉剂给刘晓晓注射上,这种麻醉剂虽然比起医院里的差了一些,但是却是可以在市面上流通的常备药。又经过消毒的小刀麻利地划开了刘晓晓的中弹处皮肤。
“嘤。”可能是这种麻醉药的麻醉效果不太明显的缘故,刘晓晓此时痛的娇哼了一声,常远楞了一下,微微的摇了摇头,对于这种情况,他也是无可奈何的,自己又不是开医院的,哪有那么多专业的药材啊,想着只能委屈刘晓晓一下了
人群又消失在黑夜中,无声无息,周围的环境此时却是安静的可怕。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的时间,刘晓晓原本志在必得的脸上也布满了阴云,她心里很清楚,也许刚才的那一队人现在已经变成了尸体。根据她多年的杀手经验,这里的这种安静绝对不正常。
“一号一号,听到请回答。”刘晓晓按动了对讲机,虽然这在执行任务时很危险,但是她明确一号的状态才最为重要。
“哈哈,一号阵亡一号阵亡,请首领受死,请首领受死。”对讲机那边传出几乎是挑逗的声音,好像是对方正在嘲笑自己是个糊涂首领似的。
刘晓晓瞬间惊出一身冷汗,但是她毕竟身经百战,立刻做出判断:中圈套了。
“快点散开,各自找隐蔽处,我们中埋伏了。”刘晓晓大声喊道。
他们作为杀手组的一员,必然知道中埋伏意味着什么,在杀手这一行里,中埋伏就意味着死。
只见烈焰组的人迅速散开,身经百战的他们都躲到了适合自己藏身的地方。不得不说,烈焰的杀手素质还是很强的,从下达命令到执行完成不到短短的三秒钟。
可是正在此时,废弃修车场内却是灯光大作,十几台大功率探照灯把整个修车厂照得亮如白昼,虽然烈焰组的人藏得已经很隐秘,但是在大功率探照灯的照耀下还是显得力不从心,不久就在黑暗中响起了微冲的点射声和人的惨叫声。
常远嘴角一笑,因为他看到一个探照灯正在他不远的地方,而他,自然还处在包围圈以外。此时的常远心里顿生一计。
显然,现在刘晓晓的烈焰组已经被别人给算计了,处于绝对劣势,放手不管她的话,纵然可以减少一半自己的对手,但是这样十爵士的人就会专心对付自己了,自己将会很麻烦。常远要的是渔翁得利而并非唇亡齿寒。
再分析,现在的烈焰组不知道从哪里也搞到了微冲等枪械,可谓装备并不比十爵士的人的差。那么差距就很明显了--烈焰在明,而十爵士在暗,烈焰就是活靶子,所以吃亏。
分析完,常远也就明白了,只有让他们在黑暗里打,互相都看不到才能实现自己的目的,对手两败俱伤,自己渔翁得利。虽然在这段时间,刘晓晓和自己的关系很好,但是毕竟她是杀手嘛,常远可不会轻易相信,特别是在这个特殊的时候,常远自然不会相信任何对自己有威胁的人。
常远拿起一块鸭蛋大小的石头,颠了颠试试手感,还算不错,瞬间铆足了力气向距离自己最近的探照灯扔去,只听得“嘭”的一声,探照灯被打碎了,灯下瞬时暗了一片。
灯被打爆的声音震慑了所有人,但是也给了刘晓晓启发,聪明的她立刻做出了决定:“先打灯。”刘晓晓大声的喊道。
瞬时间,微冲声音响起,枪声,灯被打爆的声音和着惨叫声在修车场不绝于耳。很短的时间内,所有的探照灯则全被打爆,常远暗自心叹:这就叫众人拾柴火焰高啊,哈哈。
接下来的战斗,则是在双方的斗争中进行的,你一枪我一枪的试着打,这自然是相当耗费耐力的,双方自然都明白,这场仗,天亮之前必须结束。自始至终,没有一个人表现的十分突出,让常远惊叹是绝世隐藏的如此之深,也许,十爵士压根不在这里。
天空此时已经开始泛起鱼肚白,双方的人也已经拼得差不多了,果不出常远所料,这次十爵士调动的是除了他之外的全体小分队,如果常远没有及时打破第一盏灯,或者刘晓晓没有及时做出反应,那么烈焰全军覆没。
常远掂量着时间也差不多了,正准备出手,忽然一声熟悉的尖叫从他的耳边响起,刘晓晓被击中了。因为常远慈宁宫刚才开始一直在想下一步的战略,并没有盯着刘晓晓的周围,没想到,一个黑衣人借着天空鱼肚白的光,悄悄来到刘晓晓的身后,开了一枪。
而刘晓晓此时也因为战了一夜身心俱疲而没有注意,最终收了一枪弹。
常远拿出口袋里的飞刀,对着那个开火的黑衣人猛然掷去,黑衣人还没有反应过来,眉心处已经多了一把多功能小刀,你是倒了下去。
常远迅速匍匐到刘晓晓身边。看了一下刘晓晓的情况,枪打到了刘晓晓胸口的地方,虽然没有打到心脏,但是也是流了不少的血。刘晓晓一手还在抓着那么冲锋枪,另一只手紧紧地捂住伤口,看到此时来到自己身旁的常远,顿时惊奇万分,似乎想说话,但又说不出话来。
常远给刘晓晓做了一个今生的手势,这时候的刘晓晓实在不适合多说一句话。常远撕下自己衣服的一块,按住刘晓晓的胸口,尽量给刘晓晓压迫止血,当常远按到刘晓晓胸前的柔软时,手一哆嗦,不得不说,手感很好,甚至别陈梦洁的还大。
但是常远明白,此时不是想这个的时候,救人要紧。虽然刘晓晓可能是自己的敌人,但是现在烈焰明显已经快完了,她自己的话肯定不会给自己造成威胁。不说别的,就这几天的相处的原因,常远也决定救她。
枪声此时已然在响,在天似亮非亮的时间里,一个身着深色运动服的学生摸样男孩,背着一个满脸苍白的身着黑色皮衣的少女,穿梭在枪林弹雨之间。他时而跳跃,时而匍匐,很短的时间内,两人便消失在茫茫的晨雾里。
这天也是巧,太阳还没出来,大雾便弥漫起来,常远在背着刘晓晓奔跑在回宾馆的路上,本来因为天太早路上的行人就少,这会儿更是因为大雾,路上人就更少了,偶尔遇到一两个人,也因为看不清楚误以为常远两人是热恋情侣,秀恩爱呢。
常远没有惊动任何人,用刘晓晓身上的飞索再次爬到三楼卫生间,然后绳子把刘晓晓拉了上来,此时的刘晓晓就已经因为受伤而昏迷了,所以常远拉她的时候格外小心。
终于赶到自己的房间了,常远此时也是微微的松了口气。在这里,常远再也不怕遇到什么人了,他可以专心救治刘晓晓了。常远拉开刘晓晓的衣服,两个富有弹性的肉团立刻蹦了出来,弄得常远鼻血直流。
但是常远还是控制了自己的情绪,现在也的确不是考虑这个的时候,救人要紧。
常远再次拿出他那把多功能小刀,刚才临走的时候,常远就顺手把它从黑衣人的脑门上拔了下来,这把小刀常远还是用的很顺手的,丢了实在可惜,况且是那个上面还有自己的指纹,万一警察发现了,那就操蛋了。
因为常远居住的是最豪华的房间,所以在房间里是提供酒的,常远选了一瓶究竟含量最高的二锅头,倒在茶杯里,又用火点燃,用那蓝色的火焰仔细烧了一下小刀刀刃消毒。
在杀手的守则里,急救当然是必不可少的,而常远也是融会贯通,常远拿出日常常备的麻醉剂给刘晓晓注射上,这种麻醉剂虽然比起医院里的差了一些,但是却是可以在市面上流通的常备药。又经过消毒的小刀麻利地划开了刘晓晓的中弹处皮肤。
“嘤。”可能是这种麻醉药的麻醉效果不太明显的缘故,刘晓晓此时痛的娇哼了一声,常远楞了一下,微微的摇了摇头,对于这种情况,他也是无可奈何的,自己又不是开医院的,哪有那么多专业的药材啊,想着只能委屈刘晓晓一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