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二先生的往事

    最近几晚没去城外,霍蒙回营都很早。(手打小说)

    刚一进城西校场,霍蒙就听到丝丝缕缕的音节调子断断续续的传过来。

    “谁这么有雅兴?”

    南平关自建成以来就没打过仗,更没有设置能关押几百人的大号牢房,霍蒙突然扣押了奴隶商队,从奴隶到商队护卫上上下下五六百号,南平关的守将刘忠鑫绷着个脸,将城西练兵校场暂时腾出来作为天然牢房,鹰扬军搬出舒服的军营亲自驻守此地,充当狱卒,霍蒙邹鹏几个人就成了名副其实的牢头。

    霍蒙知道鹰扬军里没人会在入夜吹笛,此人必定是出自奴隶商队。

    穿过层层营帐,他走到城西校场东侧的边缘,这里有高大的城墙做天然屏障,没有太多人把守,看不清颜色的杂草挤在一起,足以一米高,即使如此,也挡不住那个突兀的背影。

    霍蒙有点惊讶。

    二先生背对霍蒙伫立于草丛中,月光披洒而下,笼罩着他那身大红衣裳,反射出一片略微刺目的红晕,为这个男人平添了几分妖艳,却没有半分杀气。

    他所吹奏的曲子,悠扬动人,像一幅画卷。

    有人用手轻轻抚摸一个女孩的秀发,将那女孩脸颊上的碎发轻柔的挽至耳后,然后又忍不住用大拇指摩挲她滑嫩的脸蛋,留恋往返,终是遭到了女孩的不满,精致的面颊上浮出动人的粉红,她故作生气的嗔怪,随即便像笑得像朵盛开的梨花。

    霍蒙猛地摇摇头,这曲子令他想到了自己的小溪,回忆起自己与小溪的点点滴滴。

    “霍将军见笑了。”

    那优美的竖笛声突然停止了,二先生没有转身。

    “哪里,本将军粗鄙之人不懂音律,却能深陷其中不可自拔,足可见先生技艺之高。”

    霍蒙已经得知这个红衣男人就是狼牙寨里的二先生,是胖子陈楠的上司,可他还是想叫二先生为先生,这既是对他武学造诣的敬重,也是为了避开了他特殊的身份。

    “霍将军过奖了,其实竖笛本不适合这种曲风,失去了欢快的调子,竖笛已经谈不上动听了。”

    二先生突然将竖笛举起,迎着夜空望了过去,此刻月亮正好露出了半面容颜,照亮了他和他手中的竖笛,月光洒落,那竖笛竟泛着幽幽的翠绿色光晕,仿佛有生命一般,让人眼前一亮。

    竟是一把玉笛,难怪声音如此之美……嘶,那玉笛上还有几个雕刻得极为精细的小字。

    若是换做旁人,在如此远的距离之外,根本看不清竖笛上面的字迹,可是霍蒙修炼大奕术,五感超出常人,现在接借着月光,正好能够看清竖笛边缘处上下两排共四个小字。

    云殊,雨殊。

    这很显然是两个人的名字……

    霍蒙心念一转,看了一眼那只竖笛,颇为笃定的开口道:“云殊先生的妹妹肯定是个可爱的女子。”

    几乎就在霍蒙叫出“云殊”二字的同时,二先生就握紧了手中的竖笛,肩膀骤然绷紧,一股凛冽的杀气升腾开来,直扑霍蒙的面门。

    霍蒙周身的空气仿佛被烈火烧着了似的,暴躁的扭动挣扎,丛生的杂草唦唦作响,伏在草丛中的蝉虫争先恐后的逃出这片区域,杂乱的叫声突然炸开,吵得人心慌。

    也不知道寒冰刃下到底积攒了多少亡魂,才让二先生从中淬炼出如此强大的精神力,单就此而言,比之霍蒙的大奕术逊色不了几分,尤胜白天一筹。

    如若真到了拼命的时候,二先生绝对是个堪称可怕的对手

    霍蒙定定的站在一丈之外,任由杀气将自己笼罩其中,没有半点动作,脸上依然挂着淡淡的笑意。

    “为什么不动手?以为我没本事伤你吗?”

    二先生猛地转身,这一次二先生用了“我”这个称呼,也不再以“霍将军”相称,他背着月光的脸上刀疤隐去了几分狰狞,却仍旧令人看在眼里慎在心头。

    实话实说,即使身为男人,霍蒙也觉得这种伤在脸上的刀疤,最是折磨人,他宁可身上被砍个十刀八刀也不愿意如此。

    咦,这刀疤怎么有点奇怪?

    霍蒙突然眯起了眼睛,尽量隐晦的观察起那道刀疤,如果是被一刀劈下或者瞬间划过,那刀疤应该成直线,疤痕笔直平整,不应该如现在这般疤痕曲折不平,两侧又多褶皱,好像是被一把非常钝的刀慢慢割过似的,而且就周边皮肤的情况来看,显然受伤后没有及时处理,疤痕发炎溃烂,才会变得如此狰狞恐怖。

    “你能赤手空拳在寒冰刃上留下那样贯通刀身的横纹,确实令我难以置信。可若是以命相博,你怕是也占不到便宜。”

    “呵呵,也许。不过,你可听过士别三日,当刮目先看?”

    “哦?哈哈哈哈……”

    二先生闻言目光如鹰隼一般锁住霍蒙,而后突然放声大笑,汹涌如潮的杀气不知不觉之间消失无踪。

    只不过那笑声到了最后,只剩一抹苍凉。

    “其实我知道你一定很好奇,我脸上的刀疤是怎么来的?以我的实力,有什么人居然可以在我脸上留下这刀疤?我又为什么要穿的如此怪异?而且以我的能力,如果走为国效力的正途,高官厚禄几乎是唾手可得,我又何必做一个杀人越货的强盗呢?”

    月光下,名震曹赵边境的二先生目光悠远,似乎正沉浸在某种奇异的氛围里。

    霍蒙笑笑,“哦?那是为什么呢?”

    二先生没回答,转身背对霍蒙,吹起了竖笛,这一次的曲调与之前截然不同,没有心动、凄婉,只有赤luo裸的悲愤。

    二先生心中有恨。

    霍蒙突然意识到这一点,胸膛里的血液随着那笛声的起伏汹涌翻滚,不知名的愤怒直冲大脑,他的眼神渐渐锋利起来,隐隐泛着凶光,一双拳头捏得咯咯作响,青色的长衫下摆无风自飘,周遭的气流都被逼得四散奔逃。

    霍蒙突然想要杀人。

    但正在这个时候,竖笛声却戛然而止。霍蒙打了个激灵醒过来,吃惊地看着二先生。

    “你也起了杀念吧。”二先生平淡地道。有些轻蔑,有些感慨。

    霍蒙深吸一口气,却只能点点头。

    刚才他觉得自己仿佛被一种来自于竖笛声里的仇恨蒙蔽了心窍,眼前竟然出现了药王村尸横遍野的恐怕画面,他踩着村人的血,一个个看过去,全部都没有了气息,他看见周大山躺在院门口,胸口的血已经凝固成了黑色,他呼喊着跑过去,眼角的余光突然瞥见一只青葱小手,五指抠地,指尖血迹斑斑……

    他不敢看那只手的主人,那种感觉,比噩梦还要噩梦。

    “你的笛声能让人产生幻觉?如果你白天时用这一招,我恐怕赢不了你。”

    “幻觉?”

    二先生没有回头,只是淡淡的重复了一句,就反问道:“你看到了什么?”

    霍蒙没有回答,那一切足以让他疯狂,也许疯狂都不足以形容他那时候的可怕。

    “我不会幻术,你看到的也不是幻觉,那是你从这曲子中感受到的故事,全部都是真的……不过不是你的,而是别人的。”

    二先生打断了霍蒙的思路,他抬眼看去,二先生依然没有转身,手中握着竖笛,声音那么飘忽,仿佛不是来自于他的喉咙里。

    “赵国有一座偏远小城,城主和夫人十分恩爱,唯一的缺憾就是成婚十年未有所出,城主被老夫人逼着纳妾,岂料造化弄人,纳妾的当年,夫人就怀孕了,十个月后,一对龙凤胎呱呱坠地,全城大庆十日。”

    果真是造化弄人,霍蒙目光飘离二先生,望向朦胧月色,他竟是一城之主的儿子。

    “十三年后,为这两兄妹求亲的媒人几乎踏破了城主府的门槛,却都无功而返,只因城主舍不得女儿远嫁。可谁想到,一位贵客突然来到城主府,城主当即定下女儿入赵都的行程。妹妹宁死不去,哥哥挨了父亲一巴掌后,带着妹妹连夜逃走,三天后听到了城主府被灭门的消息。两兄妹赶回家奔丧,刚一进门就被捆成粽子扔进了去往赵都的马车。”

    二先生用大拇指反复摩挲竖笛上的四个字,语气有一丝异样。

    霍蒙一挑眉毛,神色凛然。

    “你应该已经看出我脸上的刀疤不同寻常……这不是被刀砍的,是用树枝割的。”

    “树枝?”

    霍蒙猛地抬头,纳闷的重复了一句,心下有些发紧。

    “对,树枝。”

    二先生突然转过身来,左手一扬一收,手中已经多了一截小手指粗细的枯枝,他单手用力,啪得一声将之折成两段,右手拿着一截往自己的疤痕上比划,看着霍蒙讲解道。

    “就像这样折断一根树枝,用断口处的尖岔刺进自己的脸,血会突然涌出来,没有想象中那么热,有点凉,然后你要握紧树枝,用力割下去,因为树枝不锋利,会卡在皮肉里动弹不得,这时候你不要停下来,一口气割完,否则可能会疼得想要松手……”

    霍蒙无言以对。

    二先生凄然一笑,手中树枝悄无声息的碎成了粉末,随风消逝。

    “赵侯的侄子有断袖之癖,赵都少年避之如瘟神,二姨太的奸夫表哥是其家奴,两人为谋夺家产,陷害了两兄妹。城主当日自知对方位高权重,假意献上女儿,暗中放两兄妹出逃,被赵家幕僚伙同二姨太表哥杀人灭口……雨殊最喜欢红衣,她临死前还拼命护着自己的红衣。我救不了她,只能像刚才那样割花自己的脸,幕僚被吓傻了,我就跑过去,她已经不动了,眼睛还睁着。”

    二先生声音平静到没有一丝波澜,仿佛他口中所说不是自己的妹妹,而是什么不相关的人,他抬起头看向霍蒙,勾起唇角,饶有兴趣的问道:“你猜,后来如何?”

    霍蒙与二先生对视良久,眉宇间一片阴霾。

    “你如今跟着张千夫是为了报恩吗?你所做之事与那些人有什么分别?既然经历过此间痛楚,你为何还要不分是非,助纣为虐?”

    “不分是非助纣为虐?哈哈哈哈哈……”

    二先生突然放声大笑,震得四野虫鸣惊起。

    “我身负血海深仇无处伸冤之时,是非天理何在?如果没有寨主半路搭救悉心栽培,我早已曝尸荒野,又岂会成为十大名刀之主?赵侯昏庸残害百姓,比之寨主尤胜百倍不止,如若我追随寨主便可称之为助纣为虐,那赵国的官卿武将又该称之为什么?将军口口声声助纣为虐,我便要问上一句,如果有朝一日,曹侯要将军攻城略地屠城立威,面对老**孺,你不杀就是抗命不忠,杀了就是助纣为虐吗?”

    二先生叹了一口气,继续说道:“食君之禄忠君之事,草莽也好,朝廷也罢,又有什么区别?我一报寨主救命知遇之恩,肝脑涂地纵死不悔,二敬寨主乃当今武学奇才,修为之高,纵我一生也望尘莫及,我不敢以弟子自居,却以寨主为荣,为其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理解,但是……”霍蒙先是点点头,然后才道:“难道那些死在你刀下的亡魂,那些惨遭蹂躏的女子,生来就是为了成就你的报恩之举?为了彰显你的忠义?她们何其无辜?”

    他想了想,又道:“我敬重先生是条汉子,却不想先生竟会为了所谓的感恩而不顾是非善恶,还将烧杀抢掠这种残暴卑劣的行径粉饰成忠肝义胆的大义之举,简直令人匪夷所思难道先生不知道你心中敬重至极的恩人就是个恶贯满盈的魔头?他纵使救了你一人,但他杀过更多的人,或许其中就有无数个你妹妹那样的女孩”

    “霍将军”

    二先生闻听此言,神色骤变,陡然间又成了白天北城门外那个杀气凛然的二先生。

    说到底,他还是一个双手沾满鲜血的强盗,或许骨子里存留了一抹情感,可是一旦收起了竖笛,他就还是那个面目狰狞宛如地狱修罗的“一刀斩”。

    十几年前的那一晚,他用树枝毁掉的不仅是云殊的容貌,还有他那颗干净的心,剩下的便只有眼下的二先生。

    霍蒙突然转身迈步,不愿意再做半分停留。

    “霍将军,命之所在,人不得而强之。以将军今日之能,挑衅寨主之威,无异于螳臂当车,望将军三思”

    见霍蒙停顿了一下,二先生颇为诚恳的说道:“将军之才,堪称百年难遇,不肖十年便可问鼎云尊,着实令在下钦佩不已,可比之寨主,尤不能及。寨主三岁习武,十岁杀人,十三岁突破云师,十五岁只身闯荡诸国,二十岁自创独门绝技,以大云师的实力,挑战当年赵国三大云宗高手,竟是一个活口没留,狠辣乖戾名震诸国

    “五年后,他步入云宗,凭借一杆九环啸狼枪打遍曹赵边境未逢敌手,占山为王时,年仅二十六岁。如今,寨主眼看就要问鼎云尊,独门绝技已然登峰造极,在下跟随他苦修十五年,拼尽全力亦接不下他三枪。所以,将军若真有志于惩奸除恶以正天理,不如闭关修炼十年之后,再图今日之计,到那时候,或许还能博得几分胜算。在下以为,将军前程锦绣,实在不应该如此莽撞……”

    “此时多说无益,先生拭目以待吧。”

    霍蒙突然抬手止住了二先生的劝说,头也不回的向前走去。

    这一次,二先生没有再开口挽留,霍蒙只听见身后一声悠长的叹息。

    东墙下又响起了竖笛声,依然还是最初那首充满了美好回忆的曲子,很显然,相对于悲愤痛苦的记忆而言,二先生更喜欢重温云殊和雨殊年少时的幸福。

    从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质少年,蜕变成今日配得起寒冰刃的云修高手,二先生的天赋亦非常人,能让他佩服到心坎里的恩人恩师,又该是何等的强大?

    二十五岁横扫曹赵边境,二十六岁建立狼牙寨垄断两国奴隶生意……张千夫,的确是个传奇。

    霍蒙踱着步子慢慢走向营帐,脑海中回想着蒋天正提起张千夫时的模样,蒋天提醒他注意别惹张千夫,是因为他的传奇经历,还是自创绝技?

    九环啸狼枪,这名字不错。

    ※※※

    清晨时分,城西大街上少有行人,初升的太阳正斜照在城西校场的门口。

    两个尚未换岗的鹰扬军将士哈欠连天,一个眼睛被阳光刺得半眯着,另一个索性闭上眼睛,站着打盹。

    “哒哒……”

    不疾不徐的马蹄声从不远处传来,两个鹰扬军都没有反应。

    “哒哒……”

    马蹄声越来越近,好像是往校场的方向走来,半眯着眼睛的鹰扬军军士扭头望过去。

    来者两人两骑。

    年长之人穿着一身玄色布衫,颌下蓄着寸许山羊胡,身形很是瘦弱,看去像极了乡下的私塾先生。他身边的年轻人看上去则要比他扎眼了许多,此人非但身量要比那老者高出不少,衣着也更鲜亮。

    老者手中空无一物,年轻人则怀抱长剑,马上还挂着一个包着灰布的杆子,看形状像是一杆长枪。

    “鹰扬军重地,闲杂人等不得靠近。”

    见二人翻身下马来到自己身前,鹰扬军忍不住大声喝止。

    年轻人抱剑上前,脸上好像蒙着一层冰似的,让人看着发冷,“我们要见霍蒙。”

    “霍将军的名讳也是你能随便叫的?”

    这一嗓子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营门附近的鹰扬军士兵都往这边看了过来。

    这时那私塾先生缓步上前,笑容与口气都和煦之极,“劳烦这位军爷给通禀一声,就说我们是从关外的赵国来的,老朽有批货物被贵军扣住了,所以老朽想要求见霍将军。”

    那鹰扬军军士闻言一愣,只是下意识地看着对面老者,另外一个几乎要睡着的则突然睁开了眼睛,上上下下打量了老者几眼,口中有些讷讷,“你、你的货物被我们扣了?你叫什么名字?”

    老者的笑容一如既往的谦和,“老朽张千夫。”

    两人齐齐愣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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