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这个小子的确是有能力可以保护夏夏的,而且他虽然是个喜欢欺负我女儿的混蛋,但在危急时刻,他至少能够想到用自己的身体保护夏夏。”
坐在一间装满电视屏,屏幕上全是监控画面的密室中,辛天凌紧紧的盯着楼梯口冷飞厌跟自己女儿的画面。在旁边一台电视屏中,一个男人正手持着一把类似于狙击步枪的枪,瞄着别墅内,时不时的会看见枪口位置的空气出现折空,一道有颜色的光射了出去。
“能够抵挡得住我制的元力弹,他的修为应该在狱炎二星,以他的年纪,在元力成就上算得上是少年至尊了。”灯光找不到的黑暗处,又是那个阿宝的声音传了出来。
可能是想着辛天凌听不懂,黑影又补充了一些有关于元力等级划分的信息:
在元力的世界中,可分五个大段,元新、狱炎、城守、契约、境侯。
每个大段下面分为五个小阶段,以五星代表阶段强度,第一为元新一星,刚刚接触元力,可以用元力让自身身体发挥出更强战斗力,拥有超常人的力量,速度,敏捷度,以元力滋养的身体,可以做出常人不一定能够做出来的动作。
随着对元力的吸收积累,熟练运用,星级提高,到达五星巅峰后,便能向第二阶段狱炎阶段突破,狱炎阶段,便能将元力化为实物,就像他刚才那样,以元力形成防护甲,阻挡子弹。
我做的元力子弹,其实也是如此,只不过我的星位达到了这阶段顶峰,可以将元力子弹做出来,并且保留一段时间,交给别人使用。
再往上,就是恐怖的存在了。
你或许也见过了,就是那个组织在臣天市的负责人。在那个组织,达到城守阶段的,几乎便是他们派往每个城市的管理者。黑羽通杀令,便是他下达来的。
而契约,境侯,我只是听说过,还没有真正见过。可能以我的修为界别,还没有资格见到吧。
见到,如果争锋,照面即亡。
辛天凌一直盯着监控屏幕,也不知道到底有没有把阿宝对于元力的讲解听进去。他手一抬,下令,“让那个枪手,换两颗真子弹!与那个组织有关的任何事情,包括元力的存在,我都不想让女儿知道。”
“可是以冷少爷的实力,他的元力甲,可能还无法挡住真子弹。”阿宝试图阻止一下。
“欺负我女儿,总该要付出点代价吧。”
……
“别怕,别怕,我会保护你的。”冷飞厌听到辛凌夏的哭声,以为她是被暗杀的枪击给吓的,移了移位置,将她的脑袋托起往自己的怀里送,试图让自己的身体可以完全护住她。
辛凌夏完全误会了,在昨天被冷飞厌侵犯出的巨大阴影下,根本听不到枪声,也听不到玻璃破碎的声音,她的眼里,只有冷飞厌这个正在对自己为所欲为的变态。
被动,以为冷飞厌是要更进一步的对她放肆。
在自己头被按在他按在胸口时,她大叫一声,“混蛋!”接着,一张口,重重的咬在了冷飞厌的胸口上。
“啊!!!”
冷飞厌疼的仰天大叫。
这一声大叫没持续多久,他便一头栽了下去。
感觉到冷飞厌的头下来了,担心他又要“咬”自己,辛凌夏咬的更加用力,直到感觉到了丝丝甜腥,是血的味道。
他为什么不叫了?
怎么好像也没动静了?
是装的?还是被自己咬的疼昏过去了?
都要快真把他的肉咬掉一块下来了,他怎么还没动静啊?辛凌夏又试着咬了咬,他还是没动静。
“砰”
一颗子弹从冷飞厌的耳上端几乎是擦耳而过,打在了高档木楼梯上,碎渣飞溅。
“啊!什么?”
辛凌夏这才听到了枪声,赶紧将刚探出点点的头埋回到了冷飞厌的身体下面。
他,难道,不是想非礼我,是想,保护我么?
“来人,保护小姐!”
屋外,管家的声音响起,赶来的保镖们从别墅外进来,手里拿着防弹盾牌护在了辛凌夏身前。
“福叔,他,他,他好像,死了。”
辛凌夏抬起自己的手,在她的手上有很多鲜血。很明显,这些血都不是她的,因为她除了有点儿摔疼外,身上就没有其他的疼痛了。
这是,冷飞厌身上的血。
透过保镖站立的缝隙,她看到了被子弹打碎的落地窗缺口。她这时再仔细回忆,她这才反应过来,他可能真的只是想保护自己。
这一幕,似曾相识。
上一次在面包车,他也是这样护在自己身上,结果……这个男生,到底是天使,还是魔鬼?
总是像个变态一样想着法儿占自己的便宜,过分的欺负自己,可在遇到危险的关键时刻,他又那样的奋不顾身。
这是救自己的第二次了。
辛凌夏的心情变得有些复杂了。
“福伯,对不起,让那人跑了。”
大约二十分钟后,几个保镖一身汗的从外面进来,向管家摇了摇头道歉。
“小姐,危机,解除了。”福伯转身朝向辛凌夏,向坐在台阶上发愣的她微微的低了下头。
“是什么人,查清楚了么?”辛凌夏微微的皱着秀眉,她并没有像一般普通姑娘那样,遇到这种事情后要么只会哭,只会害怕。她在沉默后,有思考,也很冷静。
福伯摇了摇头,“不知道,被他们跑了。我们晚一点会把收集到的线索交给警察的,”
辛凌夏缓了一会儿,扶着楼梯扶手站了起来,看着倒在旁边一动不动,身上出了不少血的冷飞厌,叹了口气,“在警察调查取证后,把他,安葬了吧,给他找一块最好的墓地。”
尽管这个男生对自己很坏,很变态,甚至让自己对所有男人的印象都变坏,可能还会开始对男人有阴影。
但毕竟也是他,救了自己两次。
他的恶,从此刻开始,就,一笔勾销了吧。
“是。”福伯点了下头,跟两个保镖示意了一下。两个保镖拿出手机,开始很专业的对冷飞厌的“尸体”拍照留证。
坐在一间装满电视屏,屏幕上全是监控画面的密室中,辛天凌紧紧的盯着楼梯口冷飞厌跟自己女儿的画面。在旁边一台电视屏中,一个男人正手持着一把类似于狙击步枪的枪,瞄着别墅内,时不时的会看见枪口位置的空气出现折空,一道有颜色的光射了出去。
“能够抵挡得住我制的元力弹,他的修为应该在狱炎二星,以他的年纪,在元力成就上算得上是少年至尊了。”灯光找不到的黑暗处,又是那个阿宝的声音传了出来。
可能是想着辛天凌听不懂,黑影又补充了一些有关于元力等级划分的信息:
在元力的世界中,可分五个大段,元新、狱炎、城守、契约、境侯。
每个大段下面分为五个小阶段,以五星代表阶段强度,第一为元新一星,刚刚接触元力,可以用元力让自身身体发挥出更强战斗力,拥有超常人的力量,速度,敏捷度,以元力滋养的身体,可以做出常人不一定能够做出来的动作。
随着对元力的吸收积累,熟练运用,星级提高,到达五星巅峰后,便能向第二阶段狱炎阶段突破,狱炎阶段,便能将元力化为实物,就像他刚才那样,以元力形成防护甲,阻挡子弹。
我做的元力子弹,其实也是如此,只不过我的星位达到了这阶段顶峰,可以将元力子弹做出来,并且保留一段时间,交给别人使用。
再往上,就是恐怖的存在了。
你或许也见过了,就是那个组织在臣天市的负责人。在那个组织,达到城守阶段的,几乎便是他们派往每个城市的管理者。黑羽通杀令,便是他下达来的。
而契约,境侯,我只是听说过,还没有真正见过。可能以我的修为界别,还没有资格见到吧。
见到,如果争锋,照面即亡。
辛天凌一直盯着监控屏幕,也不知道到底有没有把阿宝对于元力的讲解听进去。他手一抬,下令,“让那个枪手,换两颗真子弹!与那个组织有关的任何事情,包括元力的存在,我都不想让女儿知道。”
“可是以冷少爷的实力,他的元力甲,可能还无法挡住真子弹。”阿宝试图阻止一下。
“欺负我女儿,总该要付出点代价吧。”
……
“别怕,别怕,我会保护你的。”冷飞厌听到辛凌夏的哭声,以为她是被暗杀的枪击给吓的,移了移位置,将她的脑袋托起往自己的怀里送,试图让自己的身体可以完全护住她。
辛凌夏完全误会了,在昨天被冷飞厌侵犯出的巨大阴影下,根本听不到枪声,也听不到玻璃破碎的声音,她的眼里,只有冷飞厌这个正在对自己为所欲为的变态。
被动,以为冷飞厌是要更进一步的对她放肆。
在自己头被按在他按在胸口时,她大叫一声,“混蛋!”接着,一张口,重重的咬在了冷飞厌的胸口上。
“啊!!!”
冷飞厌疼的仰天大叫。
这一声大叫没持续多久,他便一头栽了下去。
感觉到冷飞厌的头下来了,担心他又要“咬”自己,辛凌夏咬的更加用力,直到感觉到了丝丝甜腥,是血的味道。
他为什么不叫了?
怎么好像也没动静了?
是装的?还是被自己咬的疼昏过去了?
都要快真把他的肉咬掉一块下来了,他怎么还没动静啊?辛凌夏又试着咬了咬,他还是没动静。
“砰”
一颗子弹从冷飞厌的耳上端几乎是擦耳而过,打在了高档木楼梯上,碎渣飞溅。
“啊!什么?”
辛凌夏这才听到了枪声,赶紧将刚探出点点的头埋回到了冷飞厌的身体下面。
他,难道,不是想非礼我,是想,保护我么?
“来人,保护小姐!”
屋外,管家的声音响起,赶来的保镖们从别墅外进来,手里拿着防弹盾牌护在了辛凌夏身前。
“福叔,他,他,他好像,死了。”
辛凌夏抬起自己的手,在她的手上有很多鲜血。很明显,这些血都不是她的,因为她除了有点儿摔疼外,身上就没有其他的疼痛了。
这是,冷飞厌身上的血。
透过保镖站立的缝隙,她看到了被子弹打碎的落地窗缺口。她这时再仔细回忆,她这才反应过来,他可能真的只是想保护自己。
这一幕,似曾相识。
上一次在面包车,他也是这样护在自己身上,结果……这个男生,到底是天使,还是魔鬼?
总是像个变态一样想着法儿占自己的便宜,过分的欺负自己,可在遇到危险的关键时刻,他又那样的奋不顾身。
这是救自己的第二次了。
辛凌夏的心情变得有些复杂了。
“福伯,对不起,让那人跑了。”
大约二十分钟后,几个保镖一身汗的从外面进来,向管家摇了摇头道歉。
“小姐,危机,解除了。”福伯转身朝向辛凌夏,向坐在台阶上发愣的她微微的低了下头。
“是什么人,查清楚了么?”辛凌夏微微的皱着秀眉,她并没有像一般普通姑娘那样,遇到这种事情后要么只会哭,只会害怕。她在沉默后,有思考,也很冷静。
福伯摇了摇头,“不知道,被他们跑了。我们晚一点会把收集到的线索交给警察的,”
辛凌夏缓了一会儿,扶着楼梯扶手站了起来,看着倒在旁边一动不动,身上出了不少血的冷飞厌,叹了口气,“在警察调查取证后,把他,安葬了吧,给他找一块最好的墓地。”
尽管这个男生对自己很坏,很变态,甚至让自己对所有男人的印象都变坏,可能还会开始对男人有阴影。
但毕竟也是他,救了自己两次。
他的恶,从此刻开始,就,一笔勾销了吧。
“是。”福伯点了下头,跟两个保镖示意了一下。两个保镖拿出手机,开始很专业的对冷飞厌的“尸体”拍照留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