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微微愣神,也读懂了双方的意思。郑东篱眼看要输了,想要以退为进,把这场稳输的官司化解成闹剧而终。可是李泽不放手,想要一口咬死了。

    刘孝悠语塞了,无言以对,愣在当场。

    而场中却响起了喧哗声:

    “呵呵,这刘孝悠可真是无耻,要输了要输了,偏偏还虚情假意的道歉,不就是想要少赔点钱么?”

    “就是,李泽只是一个问题就把他问傻了。要是他真像郑东篱所说的,没有针对李泽,只是想要为祖国发出声音,那他干嘛要把李泽告上法庭呢?自己打自己的脸。”

    “真是笑话,又想占便宜,又不想付出代价,没见过这么无耻的人,我要是李泽,我也不愿意放手。”

    “就是,感觉人家李泽好欺负,把人家告上法庭,想要人家给他赔各种费用。这下傻眼了吧,人家李泽打官司牛的一逼,眼看钱到不了手了,这会儿居然又开始道歉了。”

    “不过李泽的意思也很明显啊,他这么一问,那就说明他根本就不愿意放手了。这个刘孝悠,我估摸着今天肯定要惨了。”

    “再惨也惨不到哪里去,唉,可惜李泽证据太少了,要不然非要把这刘孝悠告的倾家荡产。这种无耻之徒,国家败类却得不到严惩,真是可悲。”

    “是呀,最多也只是赔点钱罢了,刘孝悠得不到严惩的,虽然他很无耻,可是却没有触犯大事情啊。”

    “我真希望李泽一次把他弄得以后都没有还手之力,以后再也不敢害人了。这种无耻之徒太可怕了,微薄的骂战也要把人告上法庭来敲诈勒索,唉。”

    “……”

    所有人都议论纷纷,但是矛头却都指向了刘孝悠,因为这家伙做的事情实在是太无耻了,太让人气愤了。

    先是嫉妒人家出名,然后写一篇文章讽刺人家。骂人家。

    结果李泽的粉丝把他吊打了,这家伙气不过,居然把人家告上了法庭。

    谁都知道他把李泽告上法庭的目的,其实就是为了敲诈一点钱。还有让自己也出出名。但是本以为李泽好欺负,没想到碰上了铁板,知道自己无法胜利了,又开始虚情假意的道歉。

    说什么什么不是故意针对李泽的,而是语言过激了。这话傻子都不信。

    果然。李泽反问一句:“那你为什么要告我呢?”

    他一下就不吭气儿了。

    刘孝悠的做法实在是没有半点文人该有的气质,完全就是一个市井无赖,这太招人恨了。毕竟有句话说的好,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啊。刘孝悠是个老流氓,可谁也招架不住他是作协的人啊,是文人!

    场面冷了下去,郑东篱和刘孝悠再也说不出一句话了,李泽的这句反问的杀伤力实在是太大了,根本没有办法回答。

    郑东篱不敢回答。刘孝悠更不敢回答,谁都没办法回答,但是谁都心知肚明。所以,郑东篱和刘孝悠两人这会儿又感觉特别丢人,尴尬的站着,手足无措。

    郑东篱真的后悔了,完了,今天过后自己也得名声扫地了。为这种人辩护本来就是有很大得风险的,结果还特么输了,输就输了。还顺同刘孝悠,一起被扣上了一个无耻之徒的帽子。

    郑东篱欲哭无泪,只得尴尬的无声站立。

    他们偃息旗鼓,而李泽的反击才真正的开始了。

    站了起来。李泽沉声道:“法官大人,我想进行最后的辩护。”

    法官点头应允。

    李泽当即离开被告的座位,站在了法庭的中央。他讨厌站在被告的位置上,来说本来该是原告才说的话,这会儿主动权可是完全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了,如果还站在被告的位置上。真是自己都看不起自己了。自降身份。

    “我为被告辩护,告刘孝悠侵犯人身权、诬告陷害、诽谤、敲诈勒索。”

    李泽沉着脸说完,场中喧哗无比,怎么告刘孝悠这么多?他这些好像并没有做啊。怎么却要告他?

    而经过了太多的事情,所有人又都知道李泽绝对不是一个无的放矢的人,所以虽然疑惑虽然惊愕,但却没有不相信。李泽说会告,那肯定是有证据的。

    郑东篱闻言,先是一愣,仔细琢磨了一下李泽所说的四条罪名,之后脸色狂变,汗如雨下,整个人站在场中,身子如同筛糠一般的颤抖。

    刘孝悠不怎么懂法,他听见李泽这样说,心中只是嗤笑一声,告我?开什么玩笑,我哪里有错了?我只是语言过激,恩,我只要咬死这一点,你就拿我没办法,还想告我?

    可是当刘孝悠转头看见郑东篱的脸色时,心里却突突突的狂跳了几下。妈呀,不会吧,郑律师吓成了这幅模样,该不会真的会成立吧……

    法官也愣了愣,然后仔细琢磨了一下李泽所说的四项罪名,脸色都是一变,心中暗叫苦也,为刘孝悠暗叫苦也。你摊上事儿了,你摊上大事儿了,李泽今天是奔着整死你的目的来的啊,你完了。

    “请被告人辩护人进行辩护。”

    法官说。

    李泽看着刘孝悠冷笑了一声,心里暗道:告我?老子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进法庭,第一次成为被告呢。好,既然我躺着都能中枪,既然你想踩我,那你今天就尝试一下堕入深渊的感觉吧。共和国的法律,并不是玩笑!

    “其一,刘孝悠侵犯被告人身权。华夏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民法通则第五章第四节第九十九条明确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禁止他人用于其他用途。第六章第三节,第一百二十条:公民的名誉权、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利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并且赔偿损失。”

    “刘孝悠在文章《论当今社会之浮躁青年》之中,不止一次提出被告人李泽的姓名,并且是在被告人不知情,以及对被告人不利的情况下。对被告人造成了较大的影响,被告人理由要求刘孝悠进行道歉,消除影响,并且赔偿损失。”

    “介于被告人李泽非普通公民,因微博粉丝八百多万,属于公众人物,所以刘孝悠的侵犯人身权情节严重。受害人李泽有权争取刘孝悠赔偿不少于十万元名誉损失费。依照华夏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民法通则,侵犯人身权成立。”

    说完,李泽看了眼郑东篱和刘孝悠,冷眼轻笑了一声。只是十万么?呵呵,别急,这只是开始……(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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