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夜,无声胜有声,陈曦做了一个梦。

    梦里,她靠在吴志远的背上,骑着一匹黑色的骏马,在茫茫的大草原上奔腾,由东往西。

    天边的尽头处,那是一片山岭,郁郁葱葱。

    他对她说,那里,是家的方向。

    她笑了,她告诉他,他在哪里,哪里就是家。

    她闭着眼睛,双手紧紧地环抱在他腰间,脸贴在他的后背上,她感到很安心。

    有风不断从她耳边拂过,那片山岭,越来越近了。

    忽然,骏马发出一声悲鸣,她睁开了眼睛。

    她看到,他们正浮在一个悬崖半空。

    这道悬崖,横在草原与山岭之间,长不知几万里,深不知几万丈,如同一条阴阳线,把生死分隔开来。

    骏马腾于半空中,正无力往下坠。

    正在这时,吴志远一跃而起,把陈曦抱起来,站在马背上,腰身一挺,用力一扔,陈曦稳稳的落在彼岸。

    正当她爬到悬崖边上时,她看到,吴志远与黑色的骏马,一起往下落,坠入万丈深渊中。

    “远哥!”

    她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呼喊,然而,那道挺拔的身影,在她眼中,越来越模糊。

    她看到,他对她笑了,陈曦懂他的意思,他是在告诉她,她到家了,要好好的活着!

    陈曦失魂落魄,在悬崖边上痛哭,呼喊,而吴志远的身影,已然彻底消失不见。

    正在这时,山岭中,忽然伸出一只大手,一把抓住陈曦。

    她回头,她看到,一张狰狞无比的脸。

    “陈定海!”

    陈曦惊叫一声,从梦中醒来,此时,冷汗已经打湿了她的衣衫。

    “做噩梦了吗?”

    于静坐在她身侧,看着她,一脸担忧之色。

    陈曦仿若没有听到她的话,抬眼望去,窗外,一片黑暗茫茫。

    “远哥,你在哪……”

    ……

    城南,百花街,有一个人,拧着一只行李,背着一把吉他,踽踽而行,沿江而下。

    他如同一只孤魂野鬼,没人知道,他从哪里来,又将往哪里去。

    偶尔有人与他擦肩而过,这才发现,他的左脸上,有个疤!

    他越走越远,渐渐消失在黑暗中。

    再出现时,他已经来到了夕水街。

    这条街,恰在霞飞路与百花街中间,与凤栖楼,也不过是两条街的距离。

    这是一条商业街,以经营服装为主,此值深夜,所有的店铺都关门了,街上空空荡荡,除了吴志远,不见一人。

    吴志远来到距离西街口的数十米处,在一个小区门口,顿住了脚步。

    “吉祥小区?”

    看着小区门口那扇半开半闭的铁门,吴志远嗤笑一声,走了进去。

    吴志远刚见到郑勇的时候说过,叫他帮忙找两套房子,一套在城北郊区,一套在城南市区。

    而当天,柳梦然弟弟出事,吴志远不得不出面处理,匆忙之下,郑勇只在城南为他找了一套住房,这套房子,恰是在夕水路,吉祥小区。

    据郑勇所说,这个小区,为大多外来人员租住,要么是这条街的服装销售职员,要么是一些工厂职工,要么是在夜场上班的佳丽公主。

    因为居住人员复杂,工作时间差别大,小区门口那道铁门,一直都是时常开着,且,这个小区没什么门卫保安,因为不久前,这里发生过一件事,这里的很多住户,纷纷搬走,保安更是走得一个都不留。

    甚至,这里连摄像头也没有安装一个。

    无疑,这种地方,很合适吴志远。

    “这也算大隐隐于市了吧!”

    吴志远来到一栋楼房下面,楼梯间口,有醒目的标注:吉祥小区,c座3单元3号!

    这栋3号楼,离2号楼足足有几十米远的距离,它孤零零地矗立在那里,与周围紧密相连的楼房,格格不入。

    其他楼房,至少还有些依稀的灯光,而这栋楼,没有一丝光亮,漆黑无比。

    吴志远仿若来到属于自己的世界,因为他本身觉得,自己就适合待在黑暗中,他拧着行李,走上了楼梯间。

    整个楼梯间,幽暗很深邃,但吴志远的眼睛却很是明亮,他来到了三楼,停下了脚步。

    到了,他来到了住的地方了。

    这层楼,只有两套房子,分别在楼梯左右两侧。

    吴志远掏出钥匙,插进301的锁孔。

    正在这时,他忽然回头,看了302的房门一眼。

    “难道真有鬼不成?”

    吴志远自嘲一声,他相信有鬼,但绝对不是人们口口相传的,人死后变成的厉鬼,他相信的鬼,是藏在人的心里,他觉得,每个人心里,都住着一只鬼。

    郑勇告诉过他,这栋楼,302房,不久前,有一个女人在房里上吊而死,据说,这是在夜场里上班的一个包房公主,因为被自己的男人甩了,为情所困,最后想不通,在房里,了结此生。

    而吴志远住的这套房子,不久前还有人住,就是因为隔壁死人,刚刚搬走。

    这栋楼,已经没有几户人家。

    郑勇能找到这里,也是凑巧。

    “也好,你要是冤魂不散的话,我们可以做个伴,你是冤鬼,我是野鬼!”

    吴志远把房门打开,走了进去。

    这是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有卫生间,有厨房。桌椅沙发,家电都有,样样俱全。

    而且,这套房子,有人专门打扫清理过,干干净净。

    “这也得亏小勇了,可惜,这里终究不是家!”

    吴志远推开主卧室的房门,房间里,被褥床铺也整理得整整齐齐。

    吴志远把行李和吉他放下,正在这时候,手机响了。

    他拿起手机,这是一个陌生来电。吴志远微微皱眉,按下了接听键。

    然而,过了半天,电话里,没有传来半点声音。

    “喂?”吴志远试探了一声,电话里,还是没有任何动静。

    “装神弄鬼,再不说话,我挂了!”吴志远声音变冷了起来。

    正当吴志远准备挂电话时,手机里,传来一个女声:“我是叶小雯,我需要见你一面!”

    “叶小雯?”吴志远这才想起,他之前去医院找柳梦然的时候,自己给她留了一个电话号码。

    而且他告诉过她,她想报仇,可以找他。

    这个女人,当初还以为他是杀王尚槐的凶手,还为此刁难过柳梦然。

    没想到,仅仅过了一天,她就打电话来了,难道,她有欢儿的消息了?

    想到这里,吴志远急忙问道:“你在哪里?”

    “我刚下班,在金都汇门口!没地方去了!”

    “金都汇?”

    吴志远蹙着眉头,今天白天,张逸杰不是把所有的夜场,都暂时查封了么,难道金都汇还在营业?

    “你打个车,来合群路,在鸿运宾馆开个房间,等我!记住,看看有没有人有人跟踪你,你叫开车师傅,多绕几个圈,到了之后,给我来电!”

    “我……”

    “你说是我朋友!”

    吴志远说完,挂了电话。

    说起来,他来婺城,第一个找到欢儿的线索,就是这个叶小雯。

    但没想到,会接连出了这么多事情。特别是王尚槐之死,也给吴志远心里蒙上了一层阴影。

    当初在金都汇,吴志远见过叶小雯之后,与张逸杰大打出手,而当时,郑勇也在金都汇。

    他跟着叶小雯,在公安局门口,看到了欢儿。

    最后,王尚槐死了,在张逸杰面前,生生被一枪爆头,欢儿的阴狠毒辣,可想而知。

    他不得不小心行事,欢儿既然能跟踪叶小雯,最后还把王尚槐杀了,也能再一次利用她,找到吴志远。

    为了陈曦,他不得不谨慎万分。

    吴志远原本是想,故意暴露出自己的位置,让欢儿来找自己,拼个鱼死网破,把陈曦救出来。

    但吴志远深思熟虑过,这样的做法,不可取!这样做,非但不能找到陈曦,把她救出来,自己反而会陷入被动。

    在渝城时,他曾经打电话给陈胜天,让他把陈曦交出来,自己随他处置,结果却是陈曦被卖到山东,脚被打断,他就算把刘老二杀了,也于事无补。

    这是一次深刻的教训,这种错误,他不会犯第二次。

    吴志远叫叶小雯在鸿运宾馆开房等他,自然有自己的道理。

    鸿运宾馆,是楚雄的地盘,在这里,能给叶小雯提供最大的安全保障,楚雄此人,老奸巨猾,吴志远就不信,他想为自己的女儿报仇,没有一定的势力,没有一定自保的手段。

    现在他们在一条船上,等同于立了投名状,楚雄不会出卖他,也不敢出卖他,这点,吴志远确定无疑。

    想到这里,吴志远把行李包打开,拿出一把手枪,检查了一下,别在腰间,走出房门。

    他把门锁之后,再次看了302的房门一眼,微微摇头,走下楼梯。

    有时候,吴志远很是冷酷无情,但有时候,他却很是多愁善感,他是一个矛盾的结合体。

    对于隔壁房间这个女人之死,他有些惋惜,谁说花场上的女人只爱钱,无情无义?这个女人,为情而死,虽然有些愚蠢,但至少重情重义。

    吴志远只是有些想不明白,日本的某些a v女郎,随便结个婚,在网上一宣布,就能收获万千赞美之词,而中国的一个包房公主,为情自杀,为什么死了还会遭受众人非议呢,说她脏,说她该死呢?

    吴志远甩甩头,不再去想这些乌七八糟的事情,这些事,与他无关,他只需要做一件事,找到陈曦!

    很快,他来到了鸿运宾馆门口。

    于此同时,夜京大饭店,也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这是一个微胖的青年,他似乎对饭店的环境很熟悉,直接闯到饭店总经理的办公室。

    他只问了一句话:欢儿在哪里!

    见到经理摇头,他直接掏出一把枪,顶在他的头上。

    “你要杀我?”

    这是经理这辈子,说的最后一句话。

    因为,下一刻,微胖的青年,毫不迟疑地扣动了扳机,一枪打爆了他的头颅。

    青年走了,说了一句话:我杀人,不需要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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